| 索 引 号:000014349/2023-393659 | 效力状态: |
| 发文单位:玉林市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2023年05月25日 |
| 标 题: 玉林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实施方案 | |
| 发文字号:玉市交安监〔2023〕5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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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做好日常防控工作,防止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确保我局“四害”密度控制水平达到国家C级及以上标准,特制定2023年玉林市交通运输局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精神》、《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爱国卫生管理办法》,落实部门、单位和个人责任,组织开展以环境卫生整治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清理病媒生物孳生地,最大限度地降低病媒密度,防止传染病的传播和流行,配合我市顺利通过“自治区卫生城市”复审,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创造良好条件。
二、主要工作
(一)开展冬春季爱国卫生运动
1.2023年3月-5月期间,各单位要将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及登革热、手足口病等传染病的防控工作紧密结合,广泛开展春季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开展杀灭早春蚊蚴、成蚊和蚊媒孳生地清理行动,降低传染病的传播风险;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在单位统一开展一次全域灭鼠“除四害防控疫情”专项行动,5月上、中旬,开展采取专项集中整治与常态化工作相结合方式,统一投放鼠饵时间,做好重点区域的“四害”消杀行动。
2.2023年11月-12月期间,各单位要大力组织开展以消除蚊媒和鼠类孳生场所,消灭越冬蚊虫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
(二)开展夏秋季爱国卫生运动
1.2023年6月-10月期间,各单位要重点组织开展“四害”孳生地的清理整治和蚊虫、苍蝇、蟑螂等的消杀控制工作。
2.2023年10月-11月期间,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开展秋季灭鼠行动,10月中下旬为统一投放鼠饵时间。
(三)常态化工作
组织开展病媒生物传染性疾病知识的宣传,广泛开展科普宣传,普及相关防病知识,加大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力度。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行动
市交通技术信息中心负责局办公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市道路运输发展中心、道路运输发展第一分心负责对汽车站等窗口单位及城区道路运输(含出租汽车运输、汽车租赁业)、营业性客货运输站(场)、汽车维修厂、机动车辆检测站、汽车驾驶学校等场所的环境卫生和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根据市爱卫会的统一指挥,在统一的时间,统一用药、统一方法、统一行动组织实施。下属独立办公的各单位、运输企业应当按照病媒生物孳生、消长规律,结合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消除病媒生物及其孳生地。每年不定期开展集中灭鼠、灭蚊、灭蝇、灭蟑活动,把各类病媒生物的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
各单位和个人必须到具备有出售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药物资质的公司购买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药物自行投药;重点场所、企业无预防控制技术条件或无能力自行开展化学预防控制病媒生物工作的单位,必须委托具备病媒生物预防控制专业资质的专业机构或公司进行有偿服务,以确保各个单位灭害达标。有偿服务收费标准按市物价局批准文件执行。
(二)明确责任范围,落实工作职责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爱国卫生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96号),爱国卫生工作实行“政府组织、部门协作、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全民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法人代表是本单位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管或分管爱国卫生工作的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
1.局机关、下属单位及单位内住宅区,由单位负责落实病媒生物预防控制。
2.按照“谁经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客运站场、运输企业(项目)的法定代表人和经营相对人是其经营场所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其经营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要求,建立健全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管理组织,制定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的管理制度,完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的措施。各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场所的病媒生物密度指标必须达到国家控制标准。
(三)清理“四害”孳生地,规范综合防治措施
城区汽车客运站等易孳生病媒生物的场所应健全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制度,完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设施,并指定专人负责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
(四)落实工作经费,顺利开展工作
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所需经费按政府投入、责任单位及个人出资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筹措。各行业部门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费用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解决落实。
(五)加强宣传培训,实现科学预防控制
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为主题的爱国卫生运动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参加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要通过设置宣传栏、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病媒生物的危害,掌握正确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方法,真正做到人人动手,科学消灭病媒生物。
(六)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取得实效
请市道路运输发展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交通信息技术中心收集汇总本单位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情况,市道路运输发展第一分中心收集汇总城区各汽车客运站及城区道路运输(含出租汽车运输、汽车租赁业)、营业性客货运输站(场)、汽车维修厂、机动车辆检测站、汽车驾驶学校等场所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情况,并填写附件2分别于2023年5月28日、12月25日报送到局安监科。
联系人及电话:徐秋琴,2306612,邮箱:ylsjtjzhk@163.com.
附件:1.
玉林市开展除“四害”工作技术措施.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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