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2-1074041 | 效力状态: |
| 发文单位:玉林市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2022年05月30日 |
| 标 题: 玉林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玉林市交通运输行业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玉市交安监〔2022〕22号 | 发布日期:2022年06月0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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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玉东新区城市管理监督局,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各企业:
今年6月是全国第21 个“安全生产月”,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根据国务院安委办、自治区安委办《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桂交便函〔2022〕99号)、市安委办印发《玉林市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制定了《玉林市交通运输行业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玉林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5月30日
玉林市交通运输行业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安委办、自治区安委办、玉林市安委办关于第 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部署,聚焦“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主题,结合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聚焦“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主题,以增强安全生产法治意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围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重点工作,做实六月、贯穿全年,抓牢“法”这一武器、抓住“人”这一关键,持续深入开展有力度、有亮点、有特色、有成效的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在玉林交通运输行业落地生根,推动全市上下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以安全稳定的交通运输环境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
活动时间:2022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活动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安全生产“两规定一细则”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广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广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
1.组织专题学习研讨。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局下属各单位,各企业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通过专题研讨、集中宣讲、培训辅导、举办讲座、线上每日打卡学习等多种形式,推动安全生产向基层党组织和企业延伸,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玉东新区城市管理监督局,局下属各单位〕
2.组织专题宣讲。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深刻领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重要意义、突出特点、部署安排和具体要求,形成党政“一把手”带头讲安全、企业第一责任人(实际控制人)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的浓厚学习宣传氛围。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严格执法、打非治违,推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全力抓好安全防范工作,坚决稳控安全形势,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安全环境。〔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玉东新区城市管理监督局,局安全监督科、综合运输管理科、局建设管理科,下属各单位〕
3.开展专题宣传。推动交通运输各单位在“报、台、网、站、端、微”全媒体平台开展专题宣传,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持续宣传交通运输行业各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举措及取得的成效。〔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玉东新区城市管理监督局,局办公室、安全监督科、综合运输管理科、局建设管理科,下属各单位〕
(二)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
1.开展主题宣传。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新安法宣贯年”活动,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主题宣传活动,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自觉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并贯穿企业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7项职责,带头遵法、学法、守法,主动研判风险、排查隐患,向职代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同时,认真按照《玉林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2年玉林市交通运输行业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暨提升食品安全满意度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行业食品安全宣传工作。〔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玉东新区城市管理监督局,局安全监督科、政策法规科、综合运输管理科、局建设管理科,下属各单位、各企业〕
2.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和应急演练。各单位一要广泛发动企业职工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调动职工对事故易发多发、易造成人员伤亡的”人、车(船)、路、企(项目)”等重点环节进行自查自纠,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积极参加“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二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应急预案,常态化、规范化组织开展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三要积极开展“安全大讲堂”“进门入户送安全”“安全志愿者在行动”和各类应急演练体验活动,扎实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项目、进渡口、进农村、进学校,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玉东新区城市管理监督局,局安全监督科、综合运输管理科、局建设管理科,下属各单位、各企业〕
3.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力度。各单位一要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的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以及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加大曝光力度,形成舆论声势,扩大以案释法的受众范围。二要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主要负责人、企业全员深入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玉东新区城市管理监督局,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安全监督科、综合运输管理科、局建设管理科,下属各单位、各企业〕
(三)深入实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巩固提升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实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精心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依法依规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推进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切实落实区域创新任务,要发挥带动引领作用,广泛宣传专项工作典型经验和实施效果。深入开展“典型事故进公司进员工培训机构(学校)”等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提高从业人员事故防范能力。针对行业领域和潜在的各类风险隐患,以汛期道路(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等为重点,常态化、规范化组织开展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强化应急处置能力,提高应急处置水平。鼓励公众举报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举报案件,及时收集社会反映的问题,发挥社会群防群治作用。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等重大活动,协调当地主要媒体,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八桂行”区域行、专题行、网上行活动。〔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玉东新区城市管理监督局,局下属各单位,局安全监督科、局综合运输管理科、局建设管理科〕
(四)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分类强化警示教育。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拓宽举报奖励宣传渠道,鼓励社会公众通过政务热线、举报电话和网站、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组织新闻媒体及时曝光重点行业领域、单位场所和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发现的典型问题及严重违法行为。用好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鼓励企业内部员工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督促各有关企业在作业场所的重点岗位、重点部位、宣传栏等醒目位置张贴举报制度,列明属地监管部门的举报方式和渠道,将有奖举报政策纳入企业内部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强化宣传和培训。〔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玉东新区城市管理监督局,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安全监督科、综合运输管理科、局建设管理科,下属各单位、各企业〕
(五)扎实开展“6·16 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1.开展集中“线上+线下”宣传咨询。各单位要充分利用“6·16 安全宣传咨询日”,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咨询活动。线上,依托当地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以“主播走现场”“专家远程会诊”“政府开放日”等多种形式,介绍安全生产工作举措成效。线下,在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采取设置咨询展台、举办展览展示、发放宣传品、组织安全体验等形式,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应急安全知识。〔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玉东新区城市管理监督局,局办公室、局财务科、局安全监督科,下属各单位、各企业〕
2.广泛开展社会化宣传。各单位一要结合实际,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杂志等各类媒体以及悬挂宣传标语、挂图、摆设展板、制作公益广告、海报、短视频集中推送等方式,广泛开展社会宣传,提升全社会安全生产守法意识。二要创新开展网络公开课、网上展厅、H5互动、VR/AR 安全体验等互动展示活动,增进社会公众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理解。三要积极参加应急管理部组织的“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新安法知多少”“救援技能趣味测试”等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玉东新区城市管理监督局,局办公室、局安全监督科,下属各单位、各企业〕
(六)广泛开展安全宣传“五进”和科普作品征集活动。
1.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各单位要积极参与“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活动,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通过典型引领、经验交流等方式,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玉东新区城市管理监督局,局办公室、局安全监督科,下属各单位、各企业〕
2.广泛动员开展科普作品征集等活动。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自治区应急厅组织开展“全区应急管理科普作品征集”活动,各单位要广泛动员、积极参加,报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类音视频、图书等科普作品。〔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玉东新区城市管理监督局,局办公室、局安全监督科,下属各单位、各企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一要高度重视,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党组重要议题,认真研究部署。二要紧密结合实际,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制定科学有效、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三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保障经费,明确责任,明确时间节点,狠抓工作落实。
(二)营造浓厚氛围。一要联动宣传部门,邀请媒体加大对“安全生产月”有关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二要拓展社会面宣传渠道,通过媒体设立专题专栏专版,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在交通工具电子显示屏、楼宇广告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等,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三)务求活动实效。要把“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相结合,与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结合,与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党政领导、部门监管、企业主体、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推进全年工作的重要抓手,以旬保月、以月促年,着力提升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水平,有效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
(四)加强信息报送。
1.请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玉东新区城市管理监督局,下属各单位于6月1日前报送1名联络员(附件 1)到市局安全监督科。
2.请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玉东新区城市管理监督局,局下属各单位于6月23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通知)、总结、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2)报到市局安全监督科。
联系电话:2857666(兼传真),邮箱:ylsjtjzhk@163.com,
附件:1.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2.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3.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反馈表
附件1
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1.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
2.生命至上,安全第一
3.生命重于泰山,守住安全底线
4.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5.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
6.安全是最大的经济效益
7.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8.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9.安全生产,重在预防
10.加强安全培训,促进安全生产
11.事故是最大的成本,安全是最大的效益
12.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强化安全防范措施
13.安全来自警惕,事故出于麻痹
14.想安全事,上安全岗,做安全人
15.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16.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17.生命只有一次,安全从我做起
18.人人讲安全,事事为安全,时时想安全,处处要安全
19.安全生产,警钟长鸣
20.加强安全科普宣传,实施安全知识普及工程,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项目、进渡口、进农村、进学校
22.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
23.今年6月是全国第21个“安全生产月”,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
24.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25.科普知识心中记,应急安全莫大意
26.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人人事事保安全
27.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8.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29.生命重要于泰山——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附件2
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 电话:
填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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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项目 |
内容要求 |
活动进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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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推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
专题研讨、集中宣讲、培训辅导等( )场,参与( )人次; 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 )场,参与( )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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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 |
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的宣传力度。 |
组织开展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 )场,参与( )人次; 参与“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 )人次; 曝光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 )个; 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发现问题( )项; “查找身边的隐患”,查找隐患(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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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专题展;报道各地打非治违和排查治理进展成效;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发挥媒体监督作用,集中曝光突出问题,每月至少在省级主流媒体曝光1-2个典型案例,并向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报送情况。 |
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专题展( )场,参与( )人次; 报道各地打非治违和排查治理进展成效( )条; 社会公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 )项; 发挥媒体监督作用,集中曝光突出问题( )个; 向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报送典型案例( )个。 |
|
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与培训、“安全宣传咨询日”和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
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全屏传播”;推动各单位加强协调联动和资源投入。 |
开展“主播讲安全”“专家远程会诊”( )场,参与( )人次; “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 )条,参与( )人次; “新安法知多少”“救援技能趣味测试”等活动( )场,参与( )人次;制作公益广告、海报、短视频、提示语音等( )条/份,宣传受众( )人次; 开展“进门入户送安全”( )次,受众( )人次; 组织“安全志愿者在行动”( )场,参与( )人次; 各类应急演练体验活动( )场,参与( )人次;开展从业人员关心关怀关爱巡回服务( )次,受众( )人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或培训( )场,受众( )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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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特色活动 |
可根据实际情况选填。 |
组织( )场/次,参与( )人次,宣传受众( )人次。 |
附件3
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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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性别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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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手机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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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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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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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于6月1日前将此表发至ylsjtjzh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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