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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2-1074025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玉林市交通运输局成文日期:2022年06月10日
标  题: 玉林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落实玉林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三年行动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字号:玉市交安监〔2022〕24号发布日期:2022年06月17日

玉林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落实玉林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三年行动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2-06-17 09:00     来源:玉林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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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玉东新区城市管理监督局,局办公室、安全监督科、建设管理科、综合运输管理科,下属各单位:

为持续推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各项工作部署,继续加快交通运输领域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落实广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三年行动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桂交便函〔2022〕65号)以及《玉林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三年行动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现就贯彻落实玉林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三年行动2022年工作要点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新能源汽车应用推广与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是交通运输部实施绿色出行“续航工程”更贴近民生实事的重要工作内容,也是自治区、玉林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其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成立相应专门机构,落实责任人,明确进度要求,层层压紧压实责任。

二、细化目标任务。按照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工作“归口部门统筹协调,业务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行业各单位各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原则,我局制定《玉林市交通运输局落实玉林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三年行动2022年工作任务分工方案》(附件1),各相关科室和单位要按照分工方案和任务表抓紧、抓细、抓实各项目标任务工作,局下属二层行业管理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细分好本行业本领域工作目标任务,印发落实年度工作任务目标的实施方案,并于2022年6月20日前将本行业本领域细化的工作目标情况书面报送玉林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督科。

三、建立跟踪督办机制。局各相关科室和单位要按照制定的年度工作任务目标,积极组织推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建设工作。局安全监督科要会同建管科、综合运输管理科做好各单位实施进度跟踪,定期通报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及问题清单,及时收集工作中面临的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对工作不主动、进度较滞后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和约谈。

四、加强信息收集和统计汇总。各相关科室和单位要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建设开展情况的数据和信息收集,从2022年6月起,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具体负责汇总辖区行业数据,每月4日前填报《2022年玉林市交通运输领域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情况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局安全监督科。局安全监督科及时完成局本级职责范围内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其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相关数据核实、公示、汇总、审查审核和重点抽查等各项工作,确保工作推进过程中填报的单位、数量等信息准确无误、真实可靠。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相关科室和单位要开设专栏、专版、专题、专用频道,持续加强对交通运输行业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新能源汽车的认知度和接受度,努力营造有利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联系人及电话:徐秋琴,0775—2306612;电子邮箱:ylsjtjzhk@163.com。)

附件:1.玉林市交通运输局落实玉林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三年行动2022年工作任务分工方案

   2.2022年玉林市交通运输领域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情况表

   3.玉林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4.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落实广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三年行动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桂交便函〔202265号)


   

玉林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6月10日         


附件1

玉林市交通运输局落实玉林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三年行动2022年工作任务分工方案

时间:202269

工作要点

具体事项

牵头科室和行业管理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一、持续推动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增长

1.按照“加快城乡客运班线应用新能源汽车,每年对具备改造条件的公交班线年增长率不低于10%”目标,编制2022年城乡客运班线改造公交班线路数量、应用新能源汽车数量和推进时间计划。

局综合运输管理科、市道路运输发展中心

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市道路运输发展第一分中心、市道路运输发展第二分中心

202212月底

2.落实新能源公交车、出租车替代燃油公交车、出租车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对换购新能源汽车的出租车企业给予经营权指标奖励具体办法。

局综合运输管理科、市道路运输发展中心

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市道路运输发展第一分中心、市道路运输发展第二分中心

202212月底

3.发展绿色物流。制定物流行业新能源车替换方案,鼓励物流配送企业淘汰更新老旧车辆,提高新能源车辆使用比例。

局综合运输管理科、市道路运输发展中心

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市道路运输发展第一分中心、市道路运输发展第二分中心

202212月底

4.督促所属事业单位制定新增新能源汽车或替换燃油车的具体计划。

局办公室

局下属各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202212月底

5.优化营商环境。优化新能源网约车司机背景调查和新能源网约车运营证办理流程,提高审批速度,充分开放市场。

局综合运输管理科、局行政审批办、市道路运输发展中心

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行政审批局

202212月底

二、继续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1.按照玉林市下达的任务,齐心协力,确保完成行业充电桩的目标任务。

局安监科、综合运输科、建设管理科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市道路运输发展第一分中心、市道路运输发展第二分中心

202212月底

2.优先在企事业单位、交通枢纽等场所配置公共充电设施。

局安监科、局综合运输管理科、建管科、市道路运输发展中心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202212月底

3.继续加大交通枢纽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按照适度超前的要求,在交通枢纽加快充换电基础建设,2022年底前新建成投运不少于50个充电桩,新增或改扩建站场以后逐年增加。

综合运输科、建设管理科、市道路运输发展中心、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道路运输发展第一分中心、市道路运输发展第二分中心

202212月底

三、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范政策体系

研究建立运营里程监控系统。研究建立市级新能源汽车运营里程监控系统,对行业领域的新能源汽车运营里程数据实施精准采集。

局综合运输管理科、市道路运输发展中心

各县(市)交通运输局

2022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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