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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2-250523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玉林市交通运输局成文日期:2022年05月29日
标  题: 玉林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2年玉林市交通运输行业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暨提升食品安全满意度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玉市交安监〔2022〕21号发布日期:2022年06月10日

玉林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2年玉林市交通运输行业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暨提升食品安全满意度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2-06-10 08:10     来源:玉林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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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玉东新区城市管理局,局机关各相关科室,市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市港航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道路运输发展第一、第二分中心:

  为做好玉林市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提升食品安全满意度宣传工作,根据《中共玉林市委员会宣传部 玉林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玉林市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暨提升食品安全满意度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玉食安办〔2022〕5号)精神,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了《2022年玉林市交通运输行业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暨提升食品安全满意度宣传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玉林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5月29日

2022年玉林市交通运输行业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暨提升食品安全满意度宣传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群众对食品安全满意度和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知晓率,营造人人参与、社会共治的良好创建氛围。根据《中共玉林市委员会宣传部 玉林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玉林市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暨提升食品安全满意度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玉食安办〔2022〕5号)精神,结合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目标,以保障全市人民食品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提高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满意度和知晓率为重点,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履职、企业诚信经营、群众广泛参与的齐抓共管浓厚创建氛围,为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

二、宣传重点

(一)广泛宣传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重要意义和目标要求,全面提高人民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度和满意度。

(二)宣传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部署、重大举措、重大活动,及时报道相关工作动态。

(三)解读阐释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管理规范和科普知识等,全面提升群众的法治意识,提高公众食品安全素养和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

(四)深入报道交通运输行业各部门开展创建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挖掘创建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五)加强舆论监督,适时公布监管部门重大处罚案件信息,对生产经营单位屡教不改的重点问题进行及时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三、宣传时间

2022年4月21日起至创城验收后半个月止。

四、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传统媒体宣传

各单位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主动提供新闻线索,积极向玉林日报、玉林广播电视台等报纸新闻媒体投稿宣传,每月至少完成1篇供稿任务。〔责任单位:局安全监督科、局综合运输管理科、局办公室,市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市港航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道路运输发展第一、第二分中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玉东新区城市管理局〕

(二)网站和新媒体宣传

各单位要积极本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宣传媒体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宣传本单位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动态、日常食品监管动态、科普食品安全知识、公益广告。各单位每月至少要完成1篇宣传稿任务。〔责任单位:局安全监督科、局综合运输管理科、局办公室,市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市港航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道路运输发展第一、第二分中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玉东新区城市管理局〕

(三)社会宣传

1.机关单位办公楼。各单位要在办公楼显著位置设置至少1块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宣传板报或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板报;利用单位 LED 电子屏或在单位围栏上悬挂横幅宣传创建标语。〔责任单位:局安全监督科,市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市港航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道路运输发展第一、第二分中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玉东新区城市管理局〕

2.交通工具。城区出租车要刊载食品安全知识或创建标语,传播食品安全理念。市道路运输发展第一分中心负责 100 辆出租车车顶顶灯的宣传。〔责任单位:市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道路运输发展第一分中心,各县(市)交通运输局〕

(四)其他宣传

1.印制宣传资料。印制一批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主题的宣传海报、创城倡议书、宣传折页、创城宣传手提袋等宣传资料和用品,进行广泛宣传。〔责任单位:局安全监督科、局财务科,市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市港航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道路运输发展第一、第二分中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玉东新区城市管理局〕

2.制作成果宣传画册。各单位要提供3 张以上的创城照片,在创城验收前制作好宣传画册。〔责任单位:局安监科,市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市港航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道路运输发展第一、第二分中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玉东新区城市管理局〕

3.其他形式宣传。各单位充分利用自身资源,采取其他有效形式进行宣传。〔责任单位:市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市港航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道路运输发展第一、第二分中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玉东新区城市管理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活动的重大意义,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部署,认真实施,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经费保障,逐项按照责任分工抓好落实。

(二)强化督导考核,确保落地见效。请各单位要做好宣传资料的收集整理,我局将于“端午节”前及6月上旬开展创建宣传工作督查,对宣传工作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并把此项工作作为2022 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及时反馈进展,总结经验成效。各单位要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认真总结宣传活动的效果和经验,做好资料留存,请于5月27日下午下班前报送《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活动统计表》、活动照片或视频和工作总结到市交通运输局安监科。

联系人:沈贤年,电话兼传真:2857666;电 子 邮 箱 :ylsjtjzhk@163.com。

附件:1.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标语(参考)

   2.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活动统计表

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标语(参考)

1.人人参与 争创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2.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我知晓我参与我奉献

3.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你我共创人人共享

4.食品安全你我共同的责任 安全食品你我共同的心愿

5.食品安全“城”载梦想 监管治理“众”在行动

6.食安玉林你我同创 舌尖安全万家共享

7.群策群力共创食品安全 共同参与齐筑和谐家园

8.请您讲好“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玉林故事

9.魅力玉林 共同的家园 食品安全 共同的心愿

10.美丽玉林让你心动 食品安全邀您行动

11.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 全民行动共创“食安玉林”

12.撸起袖子加油干 誓创食安示范城

13.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谱写玉林发展新篇章

14.创建食品安全城市 共享绿色生态玉林

15.创建食品安全城市 共建平安幸福玉林

16.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力度 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17.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全力提升玉林城市形象

18.手牵手维护食品安全,心连心构筑幸福玉林

19.群策群力保食品安全,尽职尽责建美丽玉林

20.食品安全事关你我他,放心食品惠及千万家



附件2

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活动统计表

填报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

宣传活动

出席领导

地局级(人)


县处级(人)


组织活动次数(次)


群众参加人数(人)


志愿者参加人数(人)


部门参与人数(人)


提供咨询服务(人/次)


报纸发表食品安全专题文章和新闻报道总数(篇)


播放广播、电视食品安全专题节目和新闻报道总数(次)


网站刊播食品相关信息(条)


制作各类食品安全公益广告(条)


播放各类食品安全公益广告(次)


举办专题座谈会或论坛(次)


参加人数(人)



举办食品安全知识讲座(场)


参加人数(人)



邀请公众实地观摩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场)


参加人数(人)



发放宣传资料(份)


制作展板(个)



张贴宣传画(张)


出墙报(期)



发送食品安全短信(条)





参加食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人数(人)





宣传期间受投诉举报(起)





注:请各单位负责汇总本系统开展活动情况,连同活动总结报告,活动照片一起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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