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2-197976 | 效力状态: |
| 发文单位:玉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2年06月01日 |
| 标 题: 玉林市国资委关于印发《玉林市国资委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玉市国资发〔2022〕97号 | 发布日期:2022年06月0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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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监管企业,市城乡房产管理所:
根据《玉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玉安委办字〔2022〕20号)精神,我委制定《玉林市国资委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玉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年6月1日
玉林市国资委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玉林市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玉林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精神,结合我委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条块结合、点面结合、标本兼治、齐抓共管的治理合力,注重与“三年行动”“安全标准化创建活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创建活动”有机衔接、同步推进,在市国资委各监管企业单位范围内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安全的大排查、大整治,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安全使用条件,建立健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安全。
二、重点内容
(一)各监管企业和单位是否建立健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二)各监管企业和单位是否掌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品种、危险特性、用途、使用方式、使用和储存数量等情况,并建立相关台账资料。
(三)各监管企业和单位是否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四)各监管企业和单位是否附有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
(五)各监管企业和单位是否存在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使用和违反限制性规定的危险化学品。
(六)各监管企业和单位是否对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对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进行专项培训,有资格要求的岗位是否配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七)各监管企业和单位是否制定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事故应急预案或处置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三、时间安排
2022 年5月至2022年12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督导检查,全面压实责任。各监管企业和单位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建立落实到岗位、明确到人员的工作责任制,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压紧压实专项治理责任。市国资委和市安委会适时组织联合督查指导组,对相关企业单位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相关企业单位要建立督查指导制度,对下属企业单位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指导。
(二)加强工作调度。2022 年6月3日前,各监管企业和单位将实施方案报送市国资委企业改革科;2022 年 10 月13日前,市国资委对相关企业和单位工作情况开展督导指导;2022 年 12 月5日前,各监管企业单位形成全面总结材料报市国资委企业改革科,联系人及电话:阮第双 2859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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