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4-187930 | 效力状态: |
| 发文单位: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成文日期:2024年06月13日 |
| 标 题: 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二季度推动工业经济稳增长政策补助资金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综合20240235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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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20240235号
各市直园区管委,市财政局、统计局,玉林供电局,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根据《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二季度推动工业经济稳增长政策补助资金的通知》的要求,为做好2024年二季度推动工业经济稳增长政策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一)采用自下而上的方式逐级申报;
(二)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自愿申报,按要求将申报材料汇编成册(一式三份)由企业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向所在市直园区管委、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报送;
(三)各市直园区管委、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申报企业的资格条件、材料真实性进行核实,出具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于2024年7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各项申报事项根据具体要求汇总)及审核意见正式行文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相关科室对申报企业材料审核,有必要的需开展实地核验;
(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会同统计局和玉林供电局等相关部门对奖补申报材料组织复核后上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及财政厅审批;
(六)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将拟奖补名单及金额报送给自治区财政厅,联合自治区财政厅下达奖补计划,各市、县(市、区)财政局收到自治区资金后及时将资金拨付到相关企业。
二、其他事项
(一)文中补助标准为上限标准,若企业申报补助资金总量超出预算规模,将适当降低补助标准。
(二)请各市直园区管委、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确保企业申报信息准确无误,对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性进行严格核实,保证申报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三)对于企业申报过程中提出的问题,请各市直园区管委、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按照政策文件规定自行解答,确实解答不了的再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向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相关责任处室咨询。
三、联系科室及电话
支持企业增产增效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综合科牵头负责,联系电话:2837655。
支持项目加快投资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投融资科负责,联系电话:2825667。
阶段性降低工业企业用电成本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经济运行科负责,联系电话:2823175。
附件: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二季度推动工业稳增长政策补助资金的通知
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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