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6-09162 | 效力状态: |
| 发文单位: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6年01月09日 |
| 标 题: 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定2023年度垃圾焚烧发电企业上网电量的函 | |
| 发文字号:玉发改价费函〔2026〕2号 | 发布日期:2026年01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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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流市、博白县发展改革局,玉林供电局: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定2023年度垃圾焚烧发电企业上网电量的函》(桂发改价费函〔2026〕1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定2023年度垃圾焚烧发电企业上网电量的函(桂发改价费函〔2026〕18号 )
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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