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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5-236983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文日期:2025年12月02日
标  题: 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玉林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城镇供水实行同城同网同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字号:玉发改价费〔2025〕8号发布日期:2025年12月02日

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玉林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城镇供水实行同城同网同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5-12-02 11:02     来源: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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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城镇供水价格同一供水区域执行同城同网同价的请示》(玉水集司报〔2025〕3号)收悉。为推进我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桂发改价格〔2021〕1229号)等规定,根据市六届人民政府第85次常务会议精神,现就你公司城镇供水实行同城同网同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由玉林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统一供水,并实现水源、管网、服务“三统一”的玉林城区(含江南片区)、仁东镇、仁厚镇执行同一供水价格。

二、供水价格

实行同城同网同价后的玉林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供水价格见附件。

三、其他有关事项

(一)对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设置免费用水量,免费用水量为每户每月5立方米(免费用水量是指免收城镇供水水费,不包括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

(二)城镇供水价格涉及面广、影响大,请务必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上述供水价格从2026年1月1日用水量起执行。

(四)其他有关事项按照桂发改价格〔2021〕1229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玉林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供水价格表

                           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玉林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供水价格表

单位:元/立方米

用水类别

用水价格

一、居民生活用水


(一)一户一表


1、第一阶梯:月用水量≤35立方米/户

2.30

2、第二阶梯:35立方米/户<月用水量≤50立方米/户

3.45

3、第三阶梯:月用水量>50立方米/户

6.90

(二)合

2.30

二、非居民生活用水


第一档

2.99

第二档

4.49

第三档

5.98

三、特种用水


第一档

4.49

第二档

6.74

第三档

8.98

备注:1.表中价格不含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这两项费用按政策规定另行收取。

2.“一户一表”的居民用户,月用水量小于35立方米/户(含本数)为第一阶梯水量;月用水量大于35立方米/户且小于50立方米/户(含本数)为第二阶梯水量;月用水量大于50立方米/户为第三阶梯水量。家庭人口超过5人的,凭户口簿、居住证等向供水企业申请,经供水企业核实后,每增加一口人,第一、第二档月用水量分别增加7立方米/人、10立方米/人。

3.非居民用水及特种用水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具体按照国家、自治区和玉林市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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