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林业局,玉州区、福绵区、玉东新区发展改革局(经发局)、财政局: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我区草原植被恢复费试行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收费标准的通知》(桂发改收费规〔2025〕10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我区草原植被恢复费试行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收费标准的通知(桂发改收费规〔2025〕109号)
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玉林市财政局
2025年2月19日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我区草原植被恢复费试行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收费标准的通知 (http://fgw.gxzf.gov.cn/zfxxgkzl/wjzx/zyzc/sfjg/t1962156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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