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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4-299585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玉林市能源局成文日期:2024年10月29日
标  题: 玉林市能源局关于推动全市能源企业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通知
发文字号:玉能监管发布日期:2024年10月29日

玉林市能源局关于推动全市能源企业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通知

2024-10-29 08:50     来源: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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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开发园区管委,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玉林供电局,各能源企业:

现将自治区安委会转发《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的通知,为推动全市能源企业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开发园区管委,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要切实把推动建立完善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作为新时代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改革性举措,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推动工作力度。组织能源领域企业建立完善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并组织实施,做好对内报告和对外举报两项制度有机衔接。接到企业员工举报后及时核查处理,经核查属实的按规定兑现奖励资金,严格保护举报人信息。

二、各能源企业要按照《意见》要求,建立并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落实机构和人员,简化报告途径,制定奖励标准和程序,及时核查处理,保障奖励资金,建立工作台账,将工作真正落实到车间和班组;对积极开展内部报告员工和车间班组给予表彰奖励,形成企业问题隐患内部报告、内部处理,内部问题、内部解决和从发现报告到核查消除、奖励推动的良性循环,并建立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信息报送机制。

三、各开发园区管委,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要按照《玉林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玉林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要求,每月28日前,将本部门受理能源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奖励信息汇总报送市能源局能源监管科。

未尽事宜,请联系市能源局能源监管科,地址:玉林市玉东大道1号城东办公大楼4楼4A07,联系电话:0775-2336086,邮箱:ny2336086@163.com。

附件:1.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

2.玉林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

3.玉林市能源领域安全生产举报信息统计表

4.各能源企业名单

                            玉林市能源局(代)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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