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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5-54557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玉林市城市管理监督局成文日期:2025年01月09日
标  题: 玉林市城市管理监督局2024年法治政府工作报告
发文字号:玉城管监督报〔2025〕1号发布日期:2025年02月25日

玉林市城市管理监督局2024年法治政府工作报告

2025-02-25 16:35     来源:玉林市城市管理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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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一规划两方案”,着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全面引导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地提出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不断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筑牢理想信念根基,我局认真学习好、领会好、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升法治素养,增强依法履职能力,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2024年我局共组织领导班子会前学法12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7次,深入学习了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等内容,切实推动理论学习入脑入心,不断把学习宣传贯彻引向深入。

(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更优营商环境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要求,行政审批办公室整建制进驻政务窗口,完成依申请许可事项、人员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杜绝行政许可工作“体外循环”。二是规范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定期梳理、动态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操作规范,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结时限;将审批事项、程序、标准制作成为《一次性告知书》《办事指南》在政务一体化平台、窗口详尽公布,积极引导、服务好业务申请人。三是认真落实建设工程项目、水电气、一件事套餐等专项事项联合审批机制,加强与联办审批窗口及各成员单位的紧密协作配合,大力推动“一窗受理,并联审批”,努力实现“最多跑一次”,进而提升到“零跑腿”。四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中“双公示”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执行行政许可信息在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以广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为依托,按质按量按时报送行政许可信息,切实推动“双公示”信用信息无障碍归集、公开、共享工作。今年共推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公示785条。

(三)统筹抓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清理等工作

一是我局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的有关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代拟)、征求意见、举行听证会、合法性审查、整理修改等工作。今年联合玉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制定了《关于对城区永安桥、富英桥两座四类危桥实施交通管制的通告》。

二是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清理工作。我局认真排查梳理本单位现有有效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未发现有妨碍市场准入和退出,妨碍要素平等获取、自由流动和商品、服务自由流动,影响生产经营成本,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等情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清理工作的决策部署,破除制约企业发展的制度障碍。

(四)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持续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

根据《关于切实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的意见》文件要求,为确保法律顾问规范高效履职,我局聘请专业律师团队作为我局的法律顾问,设置有律师驻队办公室1间,法律顾问3人,设有公职律师1人。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专业优势,协助做好执法审查、合法性审查、公平性竞争审查等工作;对重大复杂、疑难的执法活动提供专业法律意见或建议;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有效解决了日常执法和管理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减少了法律风险。2024我局聘请的法律顾问到场办公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业务指导17次,累计提供法律服务100余人次,有效提升我局依法决策水平。

(五)完成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根据国家机构改革精神、上级主管部门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意见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我市2024年机构改革工作部署,我局积极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工作。2024年7月8日,原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的职责与人员正式划转到玉州区,并成立了玉州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玉林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已完成。

(六)转变执法理念,推行柔性执法新模式

我局积极落实《玉林市涉企行政执法备案管理规定》《玉林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若干规定》,印发的《玉林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关于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指导意见》结合不同执法场景,细化执法要求,针对“情节轻微,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的”等多种情形,不予行政处罚。通过推行“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监管新模式,有效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及时有效纠正轻微违法行为,防止违法后果进一步扩大,为市场主体发展提供支持。    

(七)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推进城市管理执法服务效能水平提升   

我局围绕服务保障创城、上级领导调研、高考、药博会、端午文化嘉年华等重大活动,积极推进市容环境专项整治、集中整治,大力整治市容乱象。共出动执法人员39707多人次,整治违章摊点117796多摊次,发放整改通知书296份,发放证据登记保存书和扣押决定书136份,保存登记其他物品815件。清理户外广告、横幅1251多块(条)。规范燃气执法行政处罚,查扣非法燃气钢瓶604瓶,立案查处占道经营、跨门槛经营、非法燃气等行为75起。依法查处共享单车乱停乱放,多次约谈共享单车运营公司负责人;城管、交警等部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共查处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停放共享车辆行为1670多起,规范和查处乱停乱放共享单车和非机动车3062辆。出动执法人员3506人次,检查渣土运输车辆2502起,规范、纠正渣土运输车辆违规行为648起、立案18起,责令冲洗路面共1349起、冲洗面积2.47万平方米等。组织拆除无证建设房屋及钢架型铁皮结构15处,共拆除5849平方米。

(八)严格落实“行刑衔接”制度,共促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我局积极做好“两法”衔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有关工作要求,加强对城市管理领域违法犯罪行为联合打击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机制,积极推进“行刑衔接”工作有序开展。近两年来共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11起,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违法犯罪线索材料1起。

(九)建立并落实舆情监控和事前风险评估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确保本系统全年不发生突发问题。根据工作情况,2024年7月我局对原有的《玉林市城市管理监督局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对原有突发事件应对体系进行了进一步优化,对人员调配、科室职能工作进行了进一步细化,使《应急处置预案》更贴近机构改革后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依法处置的能力。二是持续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将各类矛盾纠纷控制在萌芽状态。2024年“12319”城管热线共受理群众来电共计4040条,政府网网上来信15封。其中,来电投诉共3912条,其它内容128条,每一条来电均及时转给责任部门处理,来电人要求回复的,均在第一时间予以回复。来电投诉的处理率为99.9%;来信投诉共11封,其它内容4封,均已转到责任单位调查处理,处理率达到99.9%。2024年办信专班共办理各类信访件78件,总量较去年有明显下降。针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办信专班均及时对接承办部门商讨处置方案,力求稳妥处置好各类问题,确保不发生突发情况。针对信访人提出的各类诉求,办信专班通过讲法、宣法等方式予以解答,引导信访人依法信访、依法反映诉求,实现息诉息访。

(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扎实做好行政复议答复工作

在接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及时对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自由裁量是否适当等方面进行合法性审查,严格按照法定期限的要求向行政复议办公室提出书面答复,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相关材料,配合行政复议办公室办理行政复议事项。2024年我局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2件,经玉林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审查,玉林市人民政府分别依法作出了维持决定和作出驳回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的决定。

(十一)构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

1.强化外部监督机制。我局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的监督,认真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和途径。2024年共办理了市人大建议24件、市政协提案6件。

2.完善内部监督。一是严格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要求,指导监督各县(市、区)城管执法工作开展情况,查找工作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不断提升城管执法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水平。二是落实《玉林市城市管理监督局领导带队督查制度》,局领导班子成员通过采取抽查、巡查 、专项检查等方式轮流带队,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三是根据《2024年城市管理督查考核计划》要求,开展重点督查、常规督查和专项督查,形成“发现问题——现场执法整治——上传整改落实情况——跟踪核实——整改完成”全闭环的联动管理机制,推动城管工作效率大幅度提高,市容环境大幅度好转,群众满意度大幅度提升,城市吸引力和辐射带动功能大幅度强化。

3.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我局对照“互联网+监管”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系统认领监管事项目录清单。依照市级政府权责清单目录,编制我局对应的监管事项。积极处理投诉举报对国家和广西“互联网+监管”系统交办监管投诉举报件,按要求办理,并公示办理结果。2024年共办理交办件3件。

(十二)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国办发〔2023〕27号),我局始终把加强法治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水平作为重中之重。一是制定了2024年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学习清单,把学习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学习课程,把党章、宪法、民法典、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党内法规和相关法律法规列为应知应会的内容。今年共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7次,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增强法治观念,做“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二是邀请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教官授课开展“城市管理现场执法”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现场执法办案程序,提升执法人员的现场应急处置能力,为日常执法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三是组织实施了2024年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培训考试和学法用法考试,通过考试,检验了城管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和专业能力,拓展了他们法律知识学习的广度和深度,为进一步强化城管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提供了坚强保障。四是组织我局领导干部完成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和专业行政执法技能60学时的在线培训。

(十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局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严格按照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切实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和城市管理中心工作,加大市容环境卫生宣传教育力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落实会前学法常态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集体讨论制度,督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2024年的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为以下方面:一是“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有待进一步加强,主要表现为法治队伍素质不均衡,普法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二是‌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

三、下一步打算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巩固深化主题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成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建设工作的全过程。

(二)全面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管理。持续组织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同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大法治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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