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玉林市江心岛公园沿江基础设施局部改造工程
2.采购预算金额:贰拾伍万零玖佰贰拾玖元陆角肆分(¥250929.64)
3.采购内容:采购2025年玉林市江心岛公园沿江基础设施局部改造工程,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4.合同履约期:签订合同后90日历天
二、采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其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必须提供,属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须提供,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4.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截标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5.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必须提供,按提供的格式声明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7、供应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证明文件要求,包括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8、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以上(含贰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9、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0、项目经理3个月(2025年3月至2025年6月连续 3个月)在现任职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扫描件(从签订劳动合同时间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签订劳动合同时间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及供应商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扫描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7月30日,每天8时00分至12时00分,15时00分至18时00分(正常工作时间,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获取地点:广西玉林市玉州区公园路182号玉林市园林服务中心五楼规划建设科;
3.获取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必须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通过电子邮箱获取的需扫描以上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采购单位指定邮箱。
四、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响应文件包含资格证明材料及报价材料等,详见采购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采购供应商应于2025年7月31日北京时间上午9时00分前,将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密封提交到玉林市园林服务中心五楼规划建设科(公园路182号),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五、采购评审
2025年7月31日北京时间上午9时00分截止后为评审小组评审时间。评审结果由采购单位通知各个采购供应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网上公告媒体查询:广西玉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ulin.gov.cn)。
八、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名称:玉林市园林服务中心
地址:玉林市玉州区公园路182号
联系人及电话:宁工0775-2836910
电子邮箱:ghk2836910@163.com
玉林市园林服务中心
2025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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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玉林市江心岛公园沿江基础设施局部改造工程
2.采购预算金额:贰拾伍万零玖佰贰拾玖元陆角肆分(¥250929.64)
3.采购内容:采购2025年玉林市江心岛公园沿江基础设施局部改造工程,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4.合同履约期:签订合同后90日历天
二、采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其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必须提供,属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须提供,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4.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截标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5.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必须提供,按提供的格式声明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7、供应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证明文件要求,包括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8、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以上(含贰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9、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0、项目经理3个月(2025年3月至2025年6月连续 3个月)在现任职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扫描件(从签订劳动合同时间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签订劳动合同时间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及供应商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扫描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7月30日,每天8时00分至12时00分,15时00分至18时00分(正常工作时间,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获取地点:广西玉林市玉州区公园路182号玉林市园林服务中心五楼规划建设科;
3.获取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必须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通过电子邮箱获取的需扫描以上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采购单位指定邮箱。
四、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响应文件包含资格证明材料及报价材料等,详见采购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采购供应商应于2025年7月31日北京时间上午9时00分前,将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密封提交到玉林市园林服务中心五楼规划建设科(公园路182号),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五、采购评审
2025年7月31日北京时间上午9时00分截止后为评审小组评审时间。评审结果由采购单位通知各个采购供应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网上公告媒体查询:广西玉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ulin.gov.cn)。
八、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名称:玉林市园林服务中心
地址:玉林市玉州区公园路182号
联系人及电话:宁工0775-2836910
电子邮箱:ghk2836910@163.com
玉林市园林服务中心
2025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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