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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烟草专卖局关于召开修订《玉林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玉林市烟草制品零售点经营场所条件规定》等文件的听证会公告

2025-03-07 15:50     来源:玉林市烟草专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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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强行政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我局决定召开修订《玉林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玉林市烟草制品零售点经营场所条件规定》等文件的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5年3月25日(周二)9:00-12:00。

(二)地点:玉林市烟草专卖局办公大楼106会议室(地址:玉林市玉州区二环东路56号)。

二、听证内容

(一)《玉林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包含4个附件:《玉林市一般市场单元零售点数量规划明细表》《玉林市工业园区特殊市场单元零售点数量规划明细表》《玉林市残疾人零售点数量规划明细表》《玉林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实地核查规则》。

(二)《玉林市烟草制品零售点经营场所条件规定》。

三、听证背景、理由及主要法律依据

(一)背景

现行《玉林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玉林市烟草制品零售点经营场所条件规定》自2020年11月1日起公布施行,2021年3月22日修改个别条款后继续施行,在优化玉林市烟草制品零售市场资源配置、规范烟草制品零售点市场主体准入、维护烟草零售市场秩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理由

为落实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自治区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22〕42号)等政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亟需对现行《玉林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玉林市烟草制品零售点经营场所条件规定》进行修订完善。

(三)主要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

2.《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3)符合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4)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3.《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三项指出:“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第十五条规定:“制订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时,应当根据辖区内的人口数量、交通状况、经济发展水平消费能力等因素,在举行听证后确定零售点的合理布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经营资金要求和经营场所条件,由县级以上烟草专卖局制定,并报上一级烟草专卖局备案。”

4.《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制订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时,应当根据辖区内的人口数量、交通状况、经济发展水平、消费能力等因素,在举行听证后确定零售点的合理布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经营资金要求和经营场所条件,由县级以上烟草专卖局制定,并报上一级烟草专卖局备案。”

5.《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烟草专卖局在制定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时,可以视当地实际对以下情形在数量、间距方面给予适当放宽:(一)社会弱势群体、优抚对象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二)因道路规划、城市建设等客观原因造成无法在核定经营地址经营,持证人申请变更到原发证机关辖区内其他地址经营的;(三)其他有政策扶持需要的情形。”

四、听证代表及产生途径

(一)听证代表

1.卷烟零售户代表(6人):从本辖区卷烟零售户中随机抽选,若卷烟零售户报名人数超过6人,则按报名先后顺序,选取前6名卷烟零售户代表参加。

2.消费者代表(12人):从本辖区消费者中随机抽选,若消费者报名人数超过12人,则按报名先后顺序,选取前12名消费者代表参加。

3.单位代表(9人):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1人、市司法局1人、市人民检察院1人、市中级人民法院1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人、市交通运输局1人、市城市管理监督局1人、市教育局1人、市残疾人联合会1人,向以上单位发送参会邀请函。

4.烟草代表(4人):市烟草专卖局内管派驻办1人、纪检监察科1人、卷烟营销中心1人、物流配送中心1人,提前通知以上部门参会。

5.专家学者(3人):法律顾问1人、玉林师范学院2人,向以上专家学者发送参会邀请函。

6.新闻媒体1人,向以上单位发送参会邀请函。

(二)报名方式

1.报名要求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卷烟零售户代表需持有有效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3)消费者代表需为本市(县、区)常住居民。

2.报名时间

2025年3月8日00:00至2025年3月24日12:00。

3.报名途径

(1)现场报名:工作日期间携带有效身份证、听证会报名表、陈述意见书等材料,提交至玉林市烟草专卖局办公大楼517办公室(地址:玉林市玉州区二环东路56号)

(2)网络报名:提交有效身份证扫描件、听证会报名表、陈述意见书等材料,发送至邮箱ylyczmk@163.com

(3)电话报名:工作日期间拨打电话0775-2824487,登记有效身份证信息,并按照要求提交书面材料。

五、其他事项

(一)听证会材料可从本公告的附件下载,或前往市烟草专卖局办公大楼517办公室领取,联系人:黄玲霞、庞海威(联系电话:0775-2824487)。

(二)听证代表名单将于2025年3月24日12:00-17:00公示在市烟草专卖局公示栏,并电话通知入选代表。

(三)听证会代表应当提前20分钟到场签到,全程遵守会场纪律,不得大声喧哗、随意走动或者有影响听证会正常召开的行为。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四)如遇特殊情况,听证会需变动的,将另行公告通知。

特此公告。

附件:

1.玉林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听证稿)、修订起草说明及附件

2.玉林市烟草制品零售点经营场所条件规定(听证稿)、修订起草说明

3.玉林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玉林市烟草制品零售点经营场所条件规定》等文件听证会报名表

                                                       玉林市烟草专卖局

                                                      2025年3月7日


关联文件:

    通知公告

    玉林市烟草专卖局关于召开修订《玉林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玉林市烟草制品零售点经营场所条件规定》等文件的听证会公告

    2025-03-07 15:50     来源:玉林市烟草专卖局
    【字体:

    为增强行政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我局决定召开修订《玉林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玉林市烟草制品零售点经营场所条件规定》等文件的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5年3月25日(周二)9:00-12:00。

    (二)地点:玉林市烟草专卖局办公大楼106会议室(地址:玉林市玉州区二环东路56号)。

    二、听证内容

    (一)《玉林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包含4个附件:《玉林市一般市场单元零售点数量规划明细表》《玉林市工业园区特殊市场单元零售点数量规划明细表》《玉林市残疾人零售点数量规划明细表》《玉林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实地核查规则》。

    (二)《玉林市烟草制品零售点经营场所条件规定》。

    三、听证背景、理由及主要法律依据

    (一)背景

    现行《玉林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玉林市烟草制品零售点经营场所条件规定》自2020年11月1日起公布施行,2021年3月22日修改个别条款后继续施行,在优化玉林市烟草制品零售市场资源配置、规范烟草制品零售点市场主体准入、维护烟草零售市场秩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理由

    为落实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自治区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22〕42号)等政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亟需对现行《玉林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玉林市烟草制品零售点经营场所条件规定》进行修订完善。

    (三)主要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

    2.《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3)符合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4)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3.《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三项指出:“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第十五条规定:“制订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时,应当根据辖区内的人口数量、交通状况、经济发展水平消费能力等因素,在举行听证后确定零售点的合理布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经营资金要求和经营场所条件,由县级以上烟草专卖局制定,并报上一级烟草专卖局备案。”

    4.《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制订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时,应当根据辖区内的人口数量、交通状况、经济发展水平、消费能力等因素,在举行听证后确定零售点的合理布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经营资金要求和经营场所条件,由县级以上烟草专卖局制定,并报上一级烟草专卖局备案。”

    5.《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烟草专卖局在制定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时,可以视当地实际对以下情形在数量、间距方面给予适当放宽:(一)社会弱势群体、优抚对象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二)因道路规划、城市建设等客观原因造成无法在核定经营地址经营,持证人申请变更到原发证机关辖区内其他地址经营的;(三)其他有政策扶持需要的情形。”

    四、听证代表及产生途径

    (一)听证代表

    1.卷烟零售户代表(6人):从本辖区卷烟零售户中随机抽选,若卷烟零售户报名人数超过6人,则按报名先后顺序,选取前6名卷烟零售户代表参加。

    2.消费者代表(12人):从本辖区消费者中随机抽选,若消费者报名人数超过12人,则按报名先后顺序,选取前12名消费者代表参加。

    3.单位代表(9人):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1人、市司法局1人、市人民检察院1人、市中级人民法院1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人、市交通运输局1人、市城市管理监督局1人、市教育局1人、市残疾人联合会1人,向以上单位发送参会邀请函。

    4.烟草代表(4人):市烟草专卖局内管派驻办1人、纪检监察科1人、卷烟营销中心1人、物流配送中心1人,提前通知以上部门参会。

    5.专家学者(3人):法律顾问1人、玉林师范学院2人,向以上专家学者发送参会邀请函。

    6.新闻媒体1人,向以上单位发送参会邀请函。

    (二)报名方式

    1.报名要求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卷烟零售户代表需持有有效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3)消费者代表需为本市(县、区)常住居民。

    2.报名时间

    2025年3月8日00:00至2025年3月24日12:00。

    3.报名途径

    (1)现场报名:工作日期间携带有效身份证、听证会报名表、陈述意见书等材料,提交至玉林市烟草专卖局办公大楼517办公室(地址:玉林市玉州区二环东路56号)

    (2)网络报名:提交有效身份证扫描件、听证会报名表、陈述意见书等材料,发送至邮箱ylyczmk@163.com

    (3)电话报名:工作日期间拨打电话0775-2824487,登记有效身份证信息,并按照要求提交书面材料。

    五、其他事项

    (一)听证会材料可从本公告的附件下载,或前往市烟草专卖局办公大楼517办公室领取,联系人:黄玲霞、庞海威(联系电话:0775-2824487)。

    (二)听证代表名单将于2025年3月24日12:00-17:00公示在市烟草专卖局公示栏,并电话通知入选代表。

    (三)听证会代表应当提前20分钟到场签到,全程遵守会场纪律,不得大声喧哗、随意走动或者有影响听证会正常召开的行为。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四)如遇特殊情况,听证会需变动的,将另行公告通知。

    特此公告。

    附件:

    1.玉林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听证稿)、修订起草说明及附件

    2.玉林市烟草制品零售点经营场所条件规定(听证稿)、修订起草说明

    3.玉林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玉林市烟草制品零售点经营场所条件规定》等文件听证会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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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