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环保护科学研究所已基本完成对玉林市江南区镇忠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告,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玉林市江南区镇忠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项目简介
(一)项目位置:玉林市江南区镇忠片区。
(二)项目规模及建设内容
项目占地3723亩,总投资163009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路网:项目规划新建道路占地1117.9亩,包括新民路、中山路、苗园路、江南大道、金港大道、1-9号路,道路宽度为15-
2、给排水工程:在项目范围内建设完善的给排水系统,干线沿路铺设。自来水由江南水厂及城北水厂供给;排水采取雨污分流,污水汇入城市污水管网后送至玉林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3、.照明工程:沿路网及绿轴布置照明设施。
4、 电力设施:包括项目范围内的强电及弱电设施的建设、安装。
5、平整场地:占地2425.1亩。
6、绿轴:占地180亩。
7、农民拆迁回建:江南区镇忠片区内目前有5个自然村,总人口2556人,迁移村庄2个,需拆迁210户,人口1025人。建聚居区1个,规划占地共89亩,规划回建安置建筑面积共4.2万平方米,外墙装修毛坯房电到户,小区硬化及绿化配套。
(三)环境影响概述
1、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项目施工期,路基施工中,土地平整及拆迁安置区,筑路材料的运输、装卸、拌和过程中大量的粉尘散落到周围大气中;建设材料堆放期间由于风吹会引起扬尘污染,尤其是在风速较大或装卸、汽车行驶速度较快的情况下,粉尘的污染更为严重。道路和拆迁安置区施工机械主要有载重车、压路机、打桩机、推土机、柴油动力机械等燃油机械,燃油机械排放的污染物主要有CO、NO2、THC。尽管施工机械多为大型机械,单车排放系数较大,但施工机械数量少且较分散,其污染程度相对较轻。
项目运营期,环境空气影响预测结果显示,道路两侧空气中CO、NO2小时浓度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限值。
2、对水环境的影响
项目施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施工时泥土、泥浆散落、漏油等会造成水体局部油污染;施工人员排放的生活污水对施工区附近的地表水体有轻微的影响;工程施工对区域饮用水源影响很小。
项目运营期水污染源主要是路面径流和医院的综合医疗废水。影响路面径流污染程度的因素众多,包括降雨强度、降雨历时、车流量、两场降雨之间的间隔时间、路面宽度、纳污路段长度等。路面径流对环境影响较小。医疗综合废水经二级生物处理工艺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再流入玉林市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标后排放,对环境影响不大。
3、对声环境的影响
工程施工期和营运期噪声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情况下,根据声环境预测结果,在红线30米外区域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4、生态环境
在施工期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产生影响表现在毁损植被、占用农田、引起水土流失、造成农业减产和改变土地利用方式、造成景观破坏等。
项目在营运期对生态环境产生的主要影响是占用耕地造成一定的房屋和铺面的拆迁。其影响方式主要改变土地利用方式,影响植物生境和动物生境,改变原有的景观状态等。
5、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弃土石方、拆迁建筑物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安置区、学校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转运处理,对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施工期扬尘点经常洒水降尘,营运期范围内大力植树绿化。
2、水环境保护措施
建设完善的给排水设施。
3、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江南区镇忠片区内目前主要为乡村,区域内有较多的村民住宅,这些村民住宅随着江南区镇忠片区的建设将会被统一规划和统一安置。为减轻路网交通噪声对这些敏感点的影响,在江南区镇忠片区路网规划设计时应考虑预留足够的绿化带,进行立体绿化,以减轻噪声的不良影响,街道两旁的第一排建筑临街一侧采用隔音窗;道路红线
4、生态保护建设方案
加强绿化和水土保持措施,对施工造成的裸露地立即恢复植被或复垦。
5、固体废物影响减缓措施
加强项目安置区、路网的清洁卫生工作,加强对固体废物的收集管理,定时送玉林市垃圾处理中心处理。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的建设社会效益明显,在本评价所提出的环保措施、环保投资全部落实的情况下,建设和营运对沿线环境的影响将降低到环境可接受的程度。同时,该工程建成后建设既提升了玉林市的城市品位,又可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改善经济和自然环境。从环保角度来说,本评价认为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规划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该规划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①对工程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④如需了解报告书的详细内容,可到玉林环保科学研究所索取。
(七)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为了使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请您参与项目的环境决策,并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请在公告发布后10日内,将您的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或面谈等形式及时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玉林市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刘绿婵 13907754779
2、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玉林环保护科学研究所
地址:玉林市人民东路 邮编:537000
联系人及电话:李生 0775-2851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