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玉林市政府办《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玉政办发[2009]110号)文件精神,按照自治区和市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目标,以安全法规和安全标准为依据,以观念创新为动力,以执法监察和落实责任制为手段,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传教育“三项行动”,依法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
区工委、管委主要领导亲自召集各镇和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召开会议、部署工作、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区管委办、安委办及时制订下发了《福绵管理区管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福绵管理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福绵管理区2009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福绵管理区管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09年上半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的通知》、《福绵管理区管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福绵管理区2009年锅炉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福绵管理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玉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等专项整治通知。并精心组织国土、安监、公安、交通、建设、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切实开展了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使全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得以顺利开展。
二、“三项行动”开展情况
(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情况。我区认真贯彻自治区和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实现安全发展的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近期与长远、治标与治本、预防与查处相结合,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以有效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等工作,对辖区内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集中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好转。
今年以来,我区各镇各有关部门进行安全生产执法20多次,共检查企业单位137家,其中:非煤矿山(企业)17家,机械制造企业1家,造纸企业35家次,人员密集场所50家次,成衣加工57家。下达责令整改指令20份。检查的17家次非煤矿企业中,已经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9座,已经申请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2座,6家安全生产许可证已过期(已发责令停产停业通知书6份)。经检查日杂红砖厂存在6处安全隐患,已当场下达了责令整改文书。对成衣加工厂、毛织厂检查,发现安全隐患15处,已经分别责令限期整改和立即整改,限期整改书4份。由环保、消防、文化、国土等部门共取经关闭了服装厂8家,小型造纸厂4家,黑电子游戏厅4家,查处交通违法行为7982起。
(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在整治行动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确保职责到位、任务到位、工作到位,力戒形式主义,通过检查进一步促使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检查中,落实自查自改企业43家,自查隐患69条,其中一般隐患54条,已整改47条,整改率90%;重大隐患15条,已整改隐患13条,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隐患2条,整改率90%;对列入专项治理的重大隐患,落实资金0.7万元。在专项行动中,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共出动人员200多人次,检查企业27家、学校18所,发现安全隐患47处,发出《整改指令书》20份,发出强制措施决定书4份,行政处罚决定书3份,对安全生产违法罚款0.6万元,
在进行重点行业和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的同时,结合我区安全生产形势,对近年来出现生产安全事故频率较高的行业采取重点检查,有的放矢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继续深入开展危化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特种设备、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的检查。同时,制定切实可行的事故应急预案。一是对辖内1家烟花爆竹储存企业、126家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包括9家加油站)保持高压的监管态势。共检查辖内重大危险源单位生产现场48个,发现隐患69处,发出《整改指令书》13份、现场检查记录17份,行政处罚告知书1份;检查危险化学品仓储企业2家,发出《整改指令书》1份,隐患整改49条。二是开展建筑行业专项检查。检查中,检查人员现场口头教育、纠正施工人员不规范行为200多人次。今年以来共治理了采沙采矿8个,服装厂20家,炮筒纸厂17家,较好地督促区重点行业和领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同时,排查出我区2009年“四级”重点隐患,经区主要领导同意,以区管委下文明确2009年全区安全生产监督整治的重点隐患,指出隐患基本情况,明确了整改责任单位、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
(三)广泛宣传,提高安全意识。各镇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制及暂行办法》,明确了各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与任务。结合“全国安全生产月”答题卡知识竞赛活动和
三、存在的问题
1、我区企业基本是个体、私营企业,业主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生产经费投入小,特别是成衣加工厂企业“三合一”企业火灾隐患不同程度存在。
2、有的企业主管部门对抓安全生产不够重视,抓隐患整治不够,检查落实不够,职工缺乏必需的安全生产知识,不熟悉操作规程;一些生产经营单位没有规章制度,没有安全警示标志,没有消防设备,显然存在“三违”现象。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把宣传贯彻《广西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暂行办法》和安全生产月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作为当前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继续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治理,加大处罚力度,加大对企业生产建设项目发包和协议用工安全管理情况的专项执法检查;
(二)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谁管辖,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在层层签订责任书的基础上,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各镇、区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进行检查,考检安全生产职责履行情况。
(四)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深查隐患抓整改。继续抓好非煤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成衣加工厂、食品卫生等专项安全整治。
(五)加强领导,切实做好重点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防范和监控工作。对列入2009年福绵管理区重点监督对象制定好隐患整改计划和事故应急预案,落实整改责任人,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对在规定的期限内达不到整改要求的,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确保整改按时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