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绵管理区管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防灾减灾日”福绵区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经区管委同意,现将《2009年“防灾减灾日”福绵区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五月七日
2009年“防灾减灾日”福绵区活动方案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9年起,每年5月12日为全国“防灾减灾日”。最近,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减灾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做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减电〔2009〕1号);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抗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做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桂民电〔2009〕58号);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2009年“防灾减灾日”玉林市活动方案》(玉救组〔2009〕1号),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玉林市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区首个“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促进群众增强防灾减灾意识,提高群众避险自救和互救能力,特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通过举办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防灾减灾系列活动,增强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普及推广全民防灾减灾知识和避灾自救技能,提高各级综合减灾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自然灾害的损失,促进和谐福绵的建设。
二、活动时间
2009年5月7日~13日。
三、活动主题
防灾减灾,你我同行
四、活动主要内容
(一)部署“防灾减灾日”工作。各镇人民政府、区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积极贯彻落实。同时,面向城乡基层,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和参与防灾减灾工作的良好局面。
(二)开展“防灾减灾”科普一条街活动。
1.时间:2009年5月12日。
2.地点:福绵镇和区直有关单位在福绵中心小学至福绵建设站路段两边(各单位具体活动地点由各单位自行选定),其他镇地点自定。
3.参加单位:区救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区司法局、文体局、团委、法制办、应急办、人防办,消防大队,科协。
4.内容和方式:各参加单位制作、展出“防灾减灾日”宣传板报,张贴海报标语,印发防灾减灾宣传资料。宣传内容要与各单位开展“防灾减灾”业务相一致。
(三)集中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
1.时间:2009年5月7日—13日;
2.内容和方式: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作用,通过开设专栏专题、刊发评论员文章、播出有关专题片和影视节目、播放公益广告、举办专题展览、组织街头咨询、张贴海报标语、印发科普读物和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报道全区各镇各部门开展“防灾减灾日”活动的情况和防灾减灾措施、经验以及取得的成绩,全方位、多角度地做好防灾减灾宣传工作,提高宣传效率,扩大舆论影响,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宣传部门要结合我区实际认真拟订宣传方案和提纲,组织和协调市直新闻媒体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深入分析我区自然灾害形势和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坚持以人为本,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防灾减灾工作理念,全面介绍国家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增强防范处置自然灾害能力的重大政策措施和重要工作进展,重点普及防灾减灾有关法律法规和科技知识,为我区“防灾减灾日”活动开展提供有力的舆论保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各镇人民政府、区工委宣传部负责)
(四)开展中小学校防灾减灾主题活动。在全区各中小学校组织开展一次防灾减灾主题教育活动,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特点,通过主题班会、应急演练、专家讲座、板报宣传、观看展览和专题片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灾减灾教育,讲授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深入推进防灾减灾知识进学校、进课堂、进书本工作,切实提高广大中小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区教育局负责)
(五)开展防灾减灾科普宣教活动。组织开展防汛抗旱、地质灾害防治、气象灾害防御、消防、防震减灾、农业灾害防治、森林火灾和林业病虫害防治等防灾减灾知识公益科普宣教活动。(区科技局、民政局、国土分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消防大队、地震局、科协、卫生局负责)
(六)开展防灾减灾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防洪法、气象法、防震减灾法等法律宣传普及活动。(区司法局、民政局、水利局、法制办、应急办、地震局负责)
(七)共青团防灾减灾志愿服务周活动。组织广大青年志愿者宣传防灾减灾知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青年志愿者深入城镇、学校、厂矿等基层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灾减灾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教育普及活动,重点普及各类灾害基本知识和防灾避险、自救互救基本技能。(团区委负责)
(八)社区防灾减灾综合演练。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开展防灾减灾业务研讨和培训,并根据本镇、本单位多发易发灾害风险,针对检测预警、抢险救援、转移安置、应急保障、医疗防疫等重点环节,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广泛组织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习,社区防灾减灾综合演练,技能练兵等预案演练活动,切实增强干部群众对预案掌握和运用的能力。(各镇应急办、救灾办牵头组织,水利、国土、民政、农业、林业、地震、消防等相关单位配合)
(九)征订和张挂《5•12防灾减灾日系列活动宣传挂图》。(区民政局负责)
六、组织领导
(一)我区成立福绵区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协调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民政局局长牟端柱同志兼任。区救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团区委、法制办、应急办、人防办、消防大队、科协等单位为成员,并指定一名负责人具体落实区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协调办公室各项决定和要求。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具体负责全区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联系人:万定来,联系电话(传真):2218882 。
(二)各镇成立本镇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协调办公室,参照本方案,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日”各项活动,并将本镇协调机构人员名单及活动方案,于2009年5月8日前报送区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协调办公室。
(三)区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协调办公室将召开全国首个“防灾减灾日”福绵区宣传周活动协调会议,研究、部署“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各项具体工作;各镇相应召开会议,对工作进行分工布置。
(四)各镇、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防灾减灾日”活动的重要意义,要站在坚持以人为本、实现科学发展的高度,把做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作为维护群众利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各项活动顺利举办、取得实效。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抓紧细化完善方案,加强协调配合,逐项抓好落实。区工委宣传部要加强对有关新闻媒体的组织协调,确保“防灾减灾日”宣传报道工作有序开展。各镇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抓紧制订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活动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经费保障,共同做好各项组织实施工作。要高度重视和加强各项活动的安全工作,严格执行消防和大型活动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制订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各镇、各有关单位要结合“防灾减灾日”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做好当前防灾备灾各项工作,深入查找灾害风险隐患和防灾减灾薄弱环节,制订落实整改方案,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推动防灾减灾工作深入开展。去年灾情严重的镇要切实做好受灾困难群众春荒期间的生活救助工作。要对活动开展情况和取得成效进行认真总结,把一些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和方法制度化、经常化,建立健全防灾减灾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五)本方案由区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各镇人民政府,区救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团区委、法制办、应急办、人防办,消防大队,科协等单位要按方案要求,切实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并认真总结活动的经验和取得的成果,形成书面报告于2009年5月18日前报区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协调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