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召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动员大会
发布时间:2009-05-29
来源:市林业局

                   

        市委刘子福副书记主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动员大会      市政府江贵成副市长作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动员讲话

 

            

      市林业局陈志伟局长作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具体部署                   市政府江贵成副市长与玉州区政府潘艳区长签订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目标责任状

 

 

颁发2006年度至2007年度林业生态保护和管理目标责任优秀县

 

527下午,玉林市召开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动员大会,市委刘子福副书记主持会议,市政府江贵成副市长作动员讲话,市林业局陈志伟局长就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具体部署。玉林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县(市、区)长、党委分管领导、政府分管领导、林业局局长,市人大农业和农村委主任,市林业局全体领导、各科(办)科长(主任)、二层单位主要领导等80多人参加了会议。

动员会上,江贵成副市长指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丰富和发展,有利于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促进农民增收的机遇和途径,有利于促进农民兴林增收致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推进现代林业发展的动力,有利于加快我市林业产业化进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改善生态环境的举措和保障,有利于推动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玉林。江贵成强调,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的综合改革,必须严格按照《玉林市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要求,精心谋划,科学稳妥地推进,在推进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和林农三者的关系、正确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正确处理好统一要求与因地制宜的关系、正确处理好改革质量和进度的关系、正确处理好产权多元化与经营规模化的关系、正确处理好管理与放活的关系。江贵成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建立党政主要领导挂帅、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部署、部门加强指导、搞好服务、乡镇组织实施、村组具体操作的工作机制;要加强宣传,搞好动员,要通过各种媒体宣传、干部培训、张贴告示、发放小册子和“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要落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政策,抓好督导工作。

市林业局陈志伟局长就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行了具体的部署。他说,根据自治区的统一部署要求,按照“扩大试点、以点带面,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改革思路,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计划用5年左右的时间,即从2009年至2013年,基本完成改革任务。总体安排为:2009年扩大试点,2010年至2012年整体推进,2013年检查验收。总体进度安排上,2009年要累计完成全部改革任务的10%左右,2010年要累计完成全部改革任务的50%左右,2011年要累计完成全部改革任务的75%2012年要基本完成全部改革任务。各县(市、区)要按照全区的统一要求和部署坚决完成任务。通过“明晰使用,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在全市逐步建立起林木采伐管理科学,林地林木流转规范、集体林业发展公共财政支持有力、林业投融资政策完善,林业社会服务体系健全的林业可持续发展机制,实现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业发展、林区和谐稳定的总体目标。

会上,市政府江贵成副市长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县(市、区)长签订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目标责任状。市委刘子福副书记宣读了市政府表彰奖励2006年至2007年度林业生态保护管理优秀县(市、区)的决定并进行了颁奖。

                                                                                            (梁世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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