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动员会上,江贵成副市长指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丰富和发展,有利于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促进农民增收的机遇和途径,有利于促进农民兴林增收致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推进现代林业发展的动力,有利于加快我市林业产业化进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改善生态环境的举措和保障,有利于推动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玉林。江贵成强调,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的综合改革,必须严格按照《玉林市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要求,精心谋划,科学稳妥地推进,在推进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和林农三者的关系、正确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正确处理好统一要求与因地制宜的关系、正确处理好改革质量和进度的关系、正确处理好产权多元化与经营规模化的关系、正确处理好管理与放活的关系。江贵成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建立党政主要领导挂帅、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部署、部门加强指导、搞好服务、乡镇组织实施、村组具体操作的工作机制;要加强宣传,搞好动员,要通过各种媒体宣传、干部培训、张贴告示、发放小册子和“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要落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政策,抓好督导工作。
市林业局陈志伟局长就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行了具体的部署。他说,根据自治区的统一部署要求,按照“扩大试点、以点带面,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改革思路,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计划用5年左右的时间,即从2009年至2013年,基本完成改革任务。总体安排为:2009年扩大试点,2010年至2012年整体推进,2013年检查验收。总体进度安排上,2009年要累计完成全部改革任务的10%左右,2010年要累计完成全部改革任务的50%左右,2011年要累计完成全部改革任务的75%,2012年要基本完成全部改革任务。各县(市、区)要按照全区的统一要求和部署坚决完成任务。通过“明晰使用,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在全市逐步建立起林木采伐管理科学,林地林木流转规范、集体林业发展公共财政支持有力、林业投融资政策完善,林业社会服务体系健全的林业可持续发展机制,实现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业发展、林区和谐稳定的总体目标。
会上,市政府江贵成副市长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县(市、区)长签订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目标责任状。市委刘子福副书记宣读了市政府表彰奖励2006年至2007年度林业生态保护管理优秀县(市、区)的决定并进行了颁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