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份,市司法局主要抓好并完成如下工作:
一、召开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
我局于
二、启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一是成立了玉林市司法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谢杰芳担任组长,并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治部,落实专人负责。二是及时进行动员。
三、组织参加全市处置突发群体性事件实战演练
制定了实战演练方案,组织人员分成现场法制教育规劝组和现场宣传组,分别于
四、法制宣传工作
一是在纪检组组长谢力同志的带领下,组织有关科室人员到玉林电台作客行风热线节目。二是开展综治法制宣传月活动。
五、基层工作
一是在全市部署开展了清明期间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工作。局有关领导多次深入基层进行督促、检查、指导。3月份,全市调解纠纷1225 件(其中重大坟山纠纷41件),成功调结1164件(其中调结重大坟山纠纷18件),调解成功率95.02%,全年累计调解纠纷3218件,成功调结3059件,调解成功率 95.05 %。二是做好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我为和谐做贡献”人民调解主题实践活动先进个人材料推荐工作。三是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登记工作。到3月底,全市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96人,其中刑满释放87人、解除劳教 9人。四是部署2009年度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年度注册工作。
六、律师管理工作
一是开展规范法律服务市场调研活动。加强了与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的联系,组成工作队对全市各类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进行了一次调查摸底。二是筹建了由市律师协会党员和市直律师所律师党员组成的市律师协会党支部。目前该支部共有党员18名。三是应市人大邀请,组织10家律师所11名律师参加了“市中院集中清理积案活动”讨论会,就法院“执行难”问题进行了探讨。四是组织律师代表参加《玉林市医疗纠纷预防处置预案(试行)》听证会,并召集律师协会“民商与公司法务业务委员会”全体成员,进行讨论并形成书面修改意见。五是向市直律师所下发了实行执业律师轮流到市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制度的通知。六是筹备策划《玉林律师行业发展成就展示》,以及筹备制作玉林律师文化专辑。
七、公证工作
3月份,市公证处办证176件,其中国内公证85件,涉外公证91件。1-3月份累计办证461件。
八、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协助做好全区法律援助现场会在玉林召开的各项工作。二是加强宣传工作,在日报、晚报、法治快报等共刊登了有关法律援助的文章6篇。三是筹备开展2008年度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大检查。四是布置开展2008年度中央和自治区法律援助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的自查工作。五是试行执业律师值班制,全市7个律师所的律师轮流到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室值班。六是推行北京西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时推行“风险告知”谈话笔录以及“证据承诺”等制度经验。3月份,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接待来访群众500多人次,办理援助案件46件,其中刑事案件29件,民事案件17件。
九、仲裁工作
以市政府办名义下发了《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于全市标准(格式)合同文本修订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玉政办通〔2009〕10号),在
十、劳教工作
市劳教所本月持续保证场所安全稳定,通过加强管教工作和安全警戒工作,提高管教质量,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使得市劳教所工作有序开展。
此外,3月份,我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信息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司法局、各部门对报送信息的积极性有了很大提高,局办公室共收到信息32篇,编发《司法简报》3期,《司法行政信息》2期。还做好全市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基础建设情况的调研工作,以及做好枪支报废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