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试点小额贷款公司解决企业贷款难
本报讯(记者 叶万松)记者从
据了解,这次试点在全市7个县(市、区)同时开展,每个县(市、区)作为试点单位,各设立1家小额贷款公司。
据悉,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条件:小额贷款公司的主发起人从管理规范、信用优良、实力雄厚的当地骨干企业中选择。吸收资金实力强、信用状况好和经营管理水平高的投资者入股,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实力和规范运作水平,增强抵抗风险能力。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规则是:小额贷款公司建立后,按照公司的性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开展业务。一是坚持服务“三农”和中小企业的市场定位,适应“三农”和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特点,按照“小额、分散”的原则发放贷款,发挥好在县域和农村金融体系中的补充作用;二是严格执行“只贷不存”的规定,严禁以任何形式非法集资和变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三是坚持服务当地,不得跨县域经营。
试点工作的组织程序和时间安排,全市试点工作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这项工作大体上要求在6月底以前完成。第二阶段为筹建阶段。凭自治区金融办同意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文件,依法向当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制定有关规章制度,组织人员培训,争取今年10月前开业,在企业进入生产旺季和资金需求旺季的时候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