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到药品经营企业督促其规范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经营行为。(本报记者 谢艳红 摄)
玉林日报讯(记者 谢艳红 通讯员 罗飞)对于购买含麻黄碱类的感冒药将要实行一定的限制,我市已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规定,将“限购”的通知下发各县(市、区)和药品经营企业。这是记者昨日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的。
据悉,按照国家药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的通知》要求,药品零售企业零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除执行药品分类管理有关规定外,一次不得超过5个最小包装。通知同时明确只有具有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定点批发资质的药品经营企业,才能从事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批发业务。其他药品批发企业,不得再购进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已购进的,在有效期内售完为止。市药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组成6个工作组督促落实《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