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开展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2008-11-18
来源:市监察局

玉林市开展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

 

为了进一步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试行)》,巩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成果,加强我市新农合基金管理,充分发挥基金效益。从20083月开始,由市监察局牵头,市财政局和卫生局等部门配合组成检查组,对全市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过程中采取抽查参合农民医疗费用、走访核实参合农民医疗费用的缴费和补偿情况等方式进行。

   在专项检查中发现存在乱收费、提高补偿比例支付、弄虚作假报帐等问题,对单位乱收费共269948元,由监察机关追缴上交国库;对提高住院补偿比例支付、弄虚作假报帐等问题,由财政部门、卫生部门进行处理。对违规操作的单位,进行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同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要求各地方各单位要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完善制度,防止违规行为,确保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发展。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