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绵区开展地方志编纂工作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2008-09-02
来源:福绵管理区管委办公室

近年来,福绵区地方志编纂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扎实有序的顺利开展,编纂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学习贯彻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情况。

2006518日,国务院颁布《地方志工作条例》后,我区领导高度重视,认真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一是召开专门会议,部署抓好《条例》的学习。二是通过报纸、发放宣传单、出版版报、宣传标语、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条例》。三是下发有关文件,要求各镇、各单位抓好《条例》贯彻落实,提出具体要求。在抓好《条例》贯彻实施中,还认真抓好自治区副主席刘新文在学习《条例》座谈会上讲话的精神学习。

(二)第二轮地方志书编纂工作情况。

根据桂政发[2000]66号文件和玉政发[2004]48号文件精神,我区于20069月成立了福绵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由区管委主任梁远略担任编纂委员会主任,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成员由各镇、各单位主要领导组成。编纂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党史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已于200612月制订了《福绵管理区地方志》(1997-2007)编纂工作方案,方案明确了编纂福绵区地方志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职责、编纂的内容和范围、时间要求等。编纂《福绵管理区地方志》(1997-2007)计划4年时间进行,即20072-12月为启动阶段,20081-12月为资料搜集、整理阶段,20091-12月为编撰阶段,20101-6月为总纂阶段,计划201012月出版。

(三)落实一纳入五到位情况。

我区地方志编修工作启动后,区管委不仅把编纂地方志工作纳入福绵区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各部门的任务中,而且把修志经费列入财政预算。2007年我区财政拨出专款3万元为方志办添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书柜等必需品,大大改善方志办的办公条件。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由于我区是1997年才成立的新区,在《福绵管理区地方志》编纂工作启动后,在资料的收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较多。二是由于方志办是与党史办合署办公的,目前编制仅2人,编纂力量非常薄弱。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对地方志编纂工作组织领导。二是抓好地方志办领导班子建设,争取把政治强、业务精、工作上有本事的同志配备到地方志办公室重要岗位上,确保地方志事业长盛不衰。三是抓好业务人员队伍建设。根据第二轮修志工作的需要,抓紧充实年轻业务骨干,吸收热心地方志工作、具有较高文化素质的干部从事修志事业。努力建立一支素质较高、相对稳定的地方志编纂工作队伍。四是开展形式多样的业务培训。抓好新上岗人员业务培训,使他们尽快熟悉工作,进入角色。五是将地方志编纂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编纂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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