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湘军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
发布时间:2008-08-14

  审议通过《玉林市行政执法监督暂行办法》等决定实施玉城江滨路东段堤园路工程项目建设

 

    8月12上午,市长金湘军主持召开市三届人民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审议《玉林市行政执法监督暂行办法》和《玉林市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决定实施玉林城区江滨路东段堤园路工程项目建设。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子福,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伍科雄,副市长刘向群、韦力平、陈延国和秘书长郭成球出席了会议。市长助理梁世武、市政府副秘书长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会议指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是政府自身确保依法行政的一个重要措施,目的是保证各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做到依法行政,通过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行为存在的问题和过错,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会议认为,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有利于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证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确保行政执法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行为规范、文明公正、监督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玉林市行政执法监督暂行办法》。

 

    会议认为,规范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使规范性文件制定做到科学民主并切合实际,有利于提高文件的准确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推进依法行政。会议要求,对政府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保证制定文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确保文件精神落实到位。会议审议通过了《玉林市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

 

    会议决定实施玉林城区江滨路东段堤园路工程项目建设,加快南江桥改造和金港桥建设,完善城区路网基础设施,完善城市功能,方便群众出行。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来源: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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