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体育局关于表彰在广西第十一届运动会
上做出贡献单位的决定
各县(市)区文化和体育局,玉林市体校、玉林市体育场馆管理服务中心、体彩玉林分中心:
广西第十一届运动会于
为鼓励在广西第十一届运动会上做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决定授予玉林市体校、玉州区文体局、陆川县文体局和博白县文体局广西第十一届运动会突出贡献奖;授予北流市文体局、容县文体局、兴业县文体局、福绵文体局和玉林市体育场馆管理服务中心广西第十一届运动会贡献奖。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不断培养和输送更多的优秀体育人才,争取在2008年奥运会、2009年第十一届全运会、2010年第十六届亚运会和2011年第十二届区运会上再创佳绩,为我市体育事业的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八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