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审计应注重审计调查
发布时间:2008-08-04
来源:市审计局

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广,内容多,被审计单位组织形式多样、层次结构复杂,仅从单位账面资料审计很难实现审计目标,应注重“三个围绕”深入开展审计调查。一是围绕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开展审计调查。通过审计调查,划清被审计人的经济责任界限,按追责对象分为领导责任和经管责任,按追责程度分为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按追责内容分为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按追责方式分为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党纪责任等。通过审计调查,进一步区分被审计人及其有关人员是否应承担经济责任及应负经济责任的程度或者履行经济责任的程度,对不应承担经济责任或者全面履行经济责任者应当解除其任期经济责任。二是围绕经济案件开展审计调查。经济责任审计的一个重要作用就是促进廉政建设。在经济责任审计中,账面审计难以发现或者难以查清的案件线索,或者群众检举、控告的案件线索,都应进行审计调查。调查经济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过程、结果,调查经济案件所涉及的经济业务经手人、知情人、审批人、检举人;调查经济案件涉案人员所采取的手段以及反映作案过程的全部载体。三是围绕重点问题开展审计调查。重点调查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在经济责任审计中,针对重点单位、重点项目、重点资金、重点问题进行审计调查,以确保审计结论的公正性,加强和改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具有指导作用,为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进行宏观决策、正确任用干部提供直接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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