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粮食局绩效评估指标和办法一览表
发布时间:2007-10-01

项目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考评办法

业务工作实绩(70分)

粮食购销(10分)

1、全年粮食购进0.5亿公斤贸易粮;

2、全年销售0.5亿公斤贸易粮。

 

1、全年粮食购进和销售分别为5分和5分;2、达到80%(含80%)以上的,按完成比例计分,超过100%的,每超过10%1分,最多加分分别不超3分;3、达不到考核指标80%,不能计分;4、按要求完成直补订单收购任务,严格执行政策,确保不出问题;5、军粮供应保质保量完成,服务到位。负责科室:调控监督科(朱明达科长负责)。

 

储备粮规模(10分)

除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下达的新的储备粮规模外,全年按质按量完成市级粮食储备500万公斤(贸易粮)。

 

1、按各级政府(部门)文件规定按时、按量完成储备粮轮换任务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2、全年平均储备粮库存不低于规模数的90%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负责科室:调控监督科(朱明达科长负责)。

优质稻产业化经营7分)

全年参与发展优质稻产业化种植面积30万亩,其中订单种植面积5万亩,优质稻收购  1200万公斤,加工销售优质稻380万公斤。

1、完成全年优质稻产业化经营考核指标,得分为:参与种植面积2分,收购数量3分,加工数量2分;2、全年优质稻产业化经营参与种植面积、订单种植面积、收购数量、加工数量达不到考核指标70%的,不能计分;3、达到70%(含70%)以上的,按完成比例计分,完成100%以上的,任一项每超过10%0.5分,最多共加3分。负责科室:综合科(姚欣荣科长负责)

 

财务10分)

全年财政补贴到位率达80%以上。

努力做好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工作,在此基础上,积极主动向财政争取年市、县(市)区财政补贴到位率80%以上得3分。否则不得分,每超过10%1分,最多加2分。

负责科室:调控监督科(具体由主管会计曾红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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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玉林市粮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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