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发布时间:2007-10-25

根据《玉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在把握我市民政事业发展趋势的基础上,编制本规划。本规划是十一五期间指导我市民政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在规划研究编制过程中,突出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民政工作宗旨,重在规划的宏观性、实践性和指标的指导性、预测性,以及可操作性,提出我市民政事业发展目标。鉴于在规划期内有许多不确定因素,本规划提出的发展指标和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将根据变化作必要的调整和充实,具体实施需要在年度计划中加以确定。

   一、十五时期我市民政事业发展状况

  十五期间,我市各级民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自治区民政厅的具体指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党的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求真务实,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十五计划确定的目标,在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为促进玉林经济社会的持续协调快速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双拥工作有新发展

创建双拥模范城 ()活动蓬勃开展,军政军民团结,创建工作成效显著。2004年,玉林市被命名为自治区双拥模范市。义务兵家属的优待政策得到落实,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得到调整和提高,从2004年开始,对在乡老复员军人定补实行自然增长机制,并在原标准的基础上,上调在乡老复员军人的定补标准,每人每月增加10元。改革退伍士兵的安置办法,积极鼓励和引导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十五期间,我市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690人,占应安置人数的28.8 %。从2003年开始,我市各县(市)区把优待金列入了各级财政预算支出。

(二)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社会福利社会化明显加快

十五期间,我市社会福利事业沿着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方向发展,全市共兴建社会福利院8所,床位580张。大力推进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全市共兴建163星光老年之家项目,投入资金710多万元。基本完成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实施工作,为全市500名残疾孤儿和贫困儿童实施了手术矫治和康复。福利彩票发行有了新的突破,全市发行福利彩票1275万元,为我市筹集社会福利公益金约281万元。基层老年群众组织蓬勃发展,全市成立老年人协会860个,老年健身辅导站860个,老年大学(学校)49所,老年书画研究会36个。社会福利生产企业着力于改革、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企业的自我生存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得到加强,企业经济不断发展壮大。

(三)救灾救济工作积极稳妥,城乡社会保障工作全面落实

灾害应急救助扎实有效,累计投入救灾资金4191万元,救助受灾群众127万人(次),补助受灾群众重建房屋1.9万间,解决了4万灾民的住房困难,保障了灾民的基本生活。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2005年,我市有48656 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发放低保金3678万元。五保供养政策得到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五保村建设,保障农村特困群体基本生活的决定》(玉发[2004]10号),大力开展农村五保村建设,十五期间,全市共兴建五保村453个,占村委会总数的32.75%,入住五保对象4530人。乡镇敬老院建设进一步加快,全市共有敬老院61所,设床位1231张。建立了农村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开展了城镇医疗救助试点,对患大病的城乡困难群众及时进行救助,十五期间,为16733名农村五保户、特困户实施了救助。

(四)全面推进村民自治,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十五期间,我市全面推进村民自治,普遍建立了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制度,100%的村委会实行了村务公开,有效保障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北流市获全国村民自治示范市;2个县(市)获全区村民自治示范县(市);12个乡镇、79个村获全区村民自治示范乡镇、村。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成效显著,有1个村被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村被授予全区民主法治示范村。完成了两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全面开展城市社区建设,玉州区、容县、北流市完成了社区划分和组织建设工作,全市共成立了50个社区居委会。开展了乡村办公用房建设,多渠道筹集资金3464.2万元,新建和维修了18个乡镇政府、393个村委会的办公用房;积极参与革命老区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完成了157个老区村办公用房建设任务,在较大程度上解决了乡村无办公用房或办公条件简陋的问题。

(五)全面完成行政区划界线勘定工作,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我市从1997年开始实施勘定省、县、乡三级行政区域界线工作,历时7年,7年共勘定了7条省界、11条地市界、10条市内县界、232条乡界,总长4893.67公里。我市省、县、乡三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为我市行政区域界线从粗放型、模糊型管理向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管理转变奠定了基础。制定了我市行政区划近、中、远期规划方案,为我市今后科学地进行行政区划调整提供了理论依据。调整了部分规模小、布局不合理的乡镇区划,撤并了17个乡镇。开展了城区街道地名命名和全市地名补查及资料更新工作。完成了玉贵走廊村、镇牌的设立工作,共设立39块牌,涉及玉贵走廊”4个县(市)区的13个镇、34个村。

(六)大力培育发展民间组织,服务社会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十五期间,围绕稳步发展,巩固提高的目标,全面完成了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工作,着力抓好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培育发展,积极推进专业类、行业类和服务类民间组织的发展,民间组织管理工作迈出了新的步伐。全市有社会团体710个,其中学术性17个,行业性177个,专业性81个,联合性29个,农村专业经济协会406个(被列为自治区示范点16个,全市示范点50个);全市有民办非企业单位370个,其中教育类261个,文体类11个,科技类19个,体育类16个,劳动类27个,民政类16个,中介服务类19个,其他1个。

(七)认真贯彻有关法律法规,专项行政事务管理工作有了新的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范了收养行为,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重新修订出台《玉林市殡葬管理办法》,理顺了殡葬管理体制,将市殡葬管理处和市殡仪馆收归市级管理,成立市级殡葬执法队伍,加快殡葬服务机构建设,全市共成立3个殡葬管理所,建有2个殡仪馆和1个经营性公墓,全市累计火化尸体2.9万具,火化率达18%。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抓好婚姻登记体制改革,实现了由婚姻登记管理到婚姻登记服务的转变,保障了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市7个县(市)区实现了婚姻集中登记,登记合格率100%。实施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制度,实现了流浪乞讨人员从收容遣送向救助管理转变,全市对 4500人实施了临时救助。

总之,新世纪头五年,是我市民政事业发展继往开来、与时俱进的五年。经过十五期间的推进,民政事业已经形成以灾民、贫困人口、复员退伍军人、孤儿、老年人、残疾人为重点,覆盖全体社会成员的工作体系;形成由市、县、乡(镇)民政机构组成,覆盖全市城乡的民政行政管理体系;形成由行政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志愿者相结合的民政工作者队伍;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筹集为辅的民政事业资金筹措机制;形成以福利院、敬老院、五保村、光荣院、优抚医院、军供站、军休服务管理机构、殡仪服务机构、社会救助站等构成的民政事业基础设施网络。民政事业已经成为一门类别比较齐全、不可或缺的重要的社会事业。

但是,在十五期间我市民政事业发展过程中,也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

一是一些民政干部的思想观念和工作能力,与新时期民政工作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

二是资金投入不足,特别是县级民政部门缺乏必要的发展经费,与发展的民政事业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

三是基层民政队伍建设相对薄弱,与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还不完全适应。

四是城市社区建设相对滞后,与城镇化发展的趋势还不完全适应。

二、十一五期间我市民政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越来越突出,社会阶层分化加剧,社会利益关系更加多样;人民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增强,政治参与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各种文化思潮涌现,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社会矛盾突出等,对社会和谐和稳定带来极大的挑战。若应对得当,经济社会就能持续快速发展;反之,就会导致经济发展停滞,社会动荡。民政部门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职能部门,任务越来越重,民政事业发展将面临严峻的挑战,也是良好的机遇。

(一)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任务更加繁重。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弱势群体的救助、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问题越来越突出,特别是国有企业改革进入攻坚阶段,下岗失业人员增加,城市部分群众的生产、生活将面临更多的困难,农村低收入群体有所扩大,贫困问题更加突出。如何建立适应新形势下的城乡救助制度和体系将是摆在政府面前的一件紧迫的大问题。

(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需要进一步完善。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和政府职能的转变,单位功能的剥离以及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流动的加剧,单位人将逐步转变成为社会人。这就要求尽快建立新的社会组织体系,加强民间组织管理,加快社区建设,发展社会福利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将是摆在政府面前的一项新课题。

(三)人口老龄化的趋势越来越严峻。预测到2010年,全市老年人口的比重将达到13.7%。而目前所面临的困难是老年福利服务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解决老龄人口问题,实现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已经成为一项非常紧迫的战略任务。

(四)民政事业投入不足。由于投入不足,目前还存在抚恤和救济标准偏低,保障面较小,基础设施薄弱,各项民政业务经费得不到有力保障。

(五)民政自身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主要是民政干部编制不足,与发展着的民政事业不相适应。民政干部的思想观念和意识与新形势下民政事业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民政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需要进一步增强和提高。

三、十一五时期我市民政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

十一五我市民政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进步为基本目标,进一步完善社会保护和社会稳定政策,建立健全社会安全网,强化社会政策化解社会矛盾的作用,建立良好的社会诚信关系,降低危害公共安全事件发生的风险,建设更加富裕、文明、和谐的玉林。

十一五玉林市民政事业发展总体目标是:通过实施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城乡社会福利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城乡特困群众安居工程、地名公共服务工程与数字民政工程为载体,实现更加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更加健全的社会管理体制、更加优质的社会福利服务、更加扎实的优抚安置工作、更加规范的社会事务管理的总体目标,更好地为促进玉林的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实现富民兴玉新跨越、构建富裕文明和谐新玉林的大局服务。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十一五玉林市民政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是:

(一)构建完善的城乡特困救助体系,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

1.建立和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城市低保有关规章制度,使城市低保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保持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低保人数基本稳定在6万人左右。实施农村低保工程,按照分步实施、分类施保、积极稳妥、逐步推进的原则,逐步推进农村低保实施工作,到十一五中期,做到应保尽保;到十一五期末,建立较完善的农村低保制度。

2.完善灾害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灾害紧急救援机制,修订完善灾害应急预案,规范灾害救助制度;建立救灾物资储备制度,加大救灾仓库建设力度,全面提高灾害紧急救援能力。完善救灾工作分级管理体制,加强救灾资金管理,切实保障灾民基本生活。实施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工程,计划五年内完成1万户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基本解决农村特困户住房难问题

3.全面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程,落实五保供养经费,2007年前实现农村五保应保尽保的目标。继续抓好五保村建设,推进农村五保户分散供养对象相对集中居住点建设和住房改造工作,着力解决农村五保户住房难生活难等问题。

4.加快乡镇敬老院建设。十一五期末,实现每个乡镇兴建一所敬老院,乡镇敬老院总数达到102所。

5.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城乡特困群众医疗救助制度,为农村五保户和城乡特困户提供必要的医疗救助,基本解决农村五保户和城乡特困户的看病难问题。

(二)加强基层民主自治建设,创新基层社会管理体制

1.完善村民自治。继续完善四个民主制度和村务公开制度,加强计生、治安、卫生、工青妇等村委会内设机构建设,健全以村委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村民理财小组为主体的村民自治组织体系,增强整体合力,提高村民自治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到第六次村民自治示范县单位评比中,要有1个县(市)区达到国家级标准,2个县(市)区达到省级标准,47个乡镇达到省级示范标准,814个村达到市级示范标准。圆满完成第五届村委会和社区居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2.大力推进城市社区建设。适应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需要,探索新的社区发展和管理模式,把一部分政府可以不直接承办和企事业单位剥离出来的社会职能、服务职能交由社区承担,提高社区居民的自治程度,发挥基层自治组织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作用,使社区成为加强社会管理和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平台。推进社区管理网络化,玉州区、北流市、容县建立社区信息数据库,实现社区管理网络化。兴业县、福绵区、陆川县、博白县等县区完成社区划分和组织建设任务。

3.实施社区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十一五期间,全市新建社区服务设施25个,到2010年,全市社区服务设施总数达到100个。

(三)完善社会福利服务网络建设,打造优质服务平台

1.实施城乡福利设施建设工程。重点抓好农村五保村、乡镇敬老院、福利院建设,为社会最困难的群体建立起安全、可靠和稳定的社会福利服务网络。全市兴建民办公助社会福利机构8个,新增福利床位 800张,到十一五期末,全市城乡各种社会福利机构总数达到1502个,床位总数达到21060张。其中新建社会福利院2个,新建乡镇敬老院41个,新建光荣院3个,新建优抚休(疗)养院3个。兴建玉林市老年人活动中心。兴建玉林市儿童福利院。新建玉林市殡仪馆及公墓。

2.加强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引入市场机制,推行市场化运作方式,参与市场竞争。提高福利机构的收养入住率,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社会福利服务需求,充分发挥国办社会福利机构的示范作用。

3.全面完成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为全市福利机构中的336名残疾孤儿实施手术康复。继续实施特困家庭白内障手术复明工程

4.加大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力度。重点抓好救助管理站建设,到十一五期末,全市新建县级救助管理站3个,增加社会救助床位150张,基本形成全市救助管理网络。

(四)认真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为国防建设服务

1.保障与维护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认真贯彻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逐步建立抚恤补助标准与人民生活水平相适应的增长机制,对贫困优抚对象给予适当优待,保证优抚对象生活略高于当地群众平均生活水平。

2.全面推行退役士兵安置自谋职业改革。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全面推行退役士兵安置自谋职业改革,通过财政预算,落实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资金和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提高退役士兵的科学文化和职业技能素质,增强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就业竞争能力。

3.加强优抚安置事业单位建设和管理。筹建市本级光荣院。加强和完善光荣院、军休所、军供站的修缮和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五)大力培育和发展民间组织,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大力培育和发展社团、行业组织等,参与社会管理,为社会成员提供市场不愿或不能提供的公共服务,扩大群众对公共服务的选择空间。十一五期间,全市发展社团1500个,其中行业协会发展到500个,上高档次的10个(即会员总数达到1000个以上,年经济收入达50万元以上),中档次的50个(即会员总数达到500个以上,年经济收入达10万元以上),争取列为自治区示范点的社团30个,列为全市示范点的社团100个;民办非企业发展到800个,其中教育类300个,科技类50个,文化类100个,体育类50个,其他250个。继续开展民间组织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加强规范引导和监督管理,确保民间组织可持续发展。

(六)建立健全老龄工作机构,加快老龄事业发展

1.加强老龄工作机构建设。十一五期间,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县、乡、村三级老龄工作机构,100%的乡镇成立老龄工作机构,100%的村(社区)建立老年人协会和老年体育协会。市和县(市、区)按上级的有关规定配备好专职老龄工作人员,切实加强老龄干部队伍建设。

2.加大对老龄工作和老年事业经费的投入。将老年事业发展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并随经济发展逐步提高。

3.围绕六个老有的目标,建立健全老年法律援助工作网络,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4.加快老年福利服务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市、县以及社区的为老年人服务的基础设施建设,兴建社区老年人活动中心8个,为老年人提供多形式、多层次、多样化的福利服务。

(七)规范专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1.规范婚姻登记管理。基本解决全市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场所现代化建设问题,建立婚姻登记数据中心,基本实现婚姻登记信息化、规范化。

2.规范收养登记管理。依法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切实做好收养登记工作。

3.规范行政区划管理。围绕推进玉--福一体化和加快融入泛北部湾经济区,按照我市行政区划调整规划,积极稳妥地推进行政区划体制改革,加快城镇化进程。抓好乡镇撤并工作,进行乡改镇工作。坚持依法治界。

4.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健全地名工作机制,向社会提供标准规范的地名信息;设置比较完善城乡系列地名标志;建立市、县二级地名信息系统,提高地名公共服务能力。

5.加大殡葬改革力度。继续推进殡葬改革,抓好殡葬事业基础设施建设,扩大火化覆盖面,提高火化率。到十一五期末,全市建成殡葬管理所5所,殡仪馆2个,火化率达到26%以上。

(八)建设数字民政,推进民政工作现代化

通过实施与重点业务相结合的数字民政工程,加强民政信息化建设,建成民政管理和服务网络,以信息化带动民政管理现代化。建成覆盖全市民政系统的社会事务行政管理专网,开发和使用全国统一的民政业务管理软件,规范管理;基本建成玉林市民政办公自动化系统、民政事业统计信息管理系统、灾害救助管理系统、地名信息管理系统、行政区划界线管理系统、城乡低保信息管理系统、优抚安置信息管理系统、社会福利机构信息管理系统、民间组织信息管理系统、婚姻登记管理系统、社区服务信息管理系统。

(来源:玉林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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