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29日,市政府召开岑兴高速公路(玉林段)房屋拆迁工作协调会,会议要求沿线各县(市、区)和建设业主、施工单位要从大局出发,加快辖区内房屋拆迁工作进程。为贯彻落实好该会议精神,市政府督查室组织市协调办有关人员,于4月23、24日分别到玉州区、北流市、容县、兴业县对岑兴高速公路(玉林段)房屋拆迁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督查工作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现场检查、填写工作进度表等方式,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房屋拆迁进展情况
自市政府召开岑兴高速公路房屋拆迁工作协调会议后,大部分县(市、区)政府及建设业主、施工单位采取了有力的措施和办法,房屋拆迁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特别是拆迁难度最大的容县县委、政府行动快,措施有力,成效明显。该县的主要做法是: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杨家庆书记、李玉振县长、梁小平纪委书记、黄建副县长等领导多次亲临房屋拆迁现场,及时解决了拆迁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加大工作力度。重新调整力量,派出三个工作组,进驻沿线乡镇,协调解决实际问题;三是制订奖励措施,激发积极性。对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迁的,每平方米分别给予30元、25元、20元的奖励,充分调动了拆迁户的积极性,加快了拆迁进度。
截至4月22日止,岑兴高速公路(玉林段)房屋应拆迁面积258613.7平方米,已拆除148365.4平方米,占应拆面积57.3%。各县(市、区)完成房屋拆迁比例分别为:容县67%、北流61.8%、兴业41.1%、玉州区34.87%。岑兴高速公路(玉林段)需集中回建点23处,已完成征地6处,完成规划14处,已施工6处(具体完成情况详见附表)。
二、下一步工作意见
会议之后,岑兴高速公路(玉林段)房屋拆迁工作总体比较顺利,推进工作加快。但由于个别县(区)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措施不力,造成个别县(区)的房屋拆迁工作进展不快,离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为此,提出如下意见:
(一)岑兴高速公路沿线各县(市、区)政府、建设业主、施工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务必在今年5月31日前完成玉林段所有房屋拆迁工作。
(二)沿线各县(市、区)政府、建设业主、施工单位要认真按照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21期的工作要求,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对已制订的具体计划要进一步细化,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三)各县(市、区)政府要认真总结前段时间开展的工作情况,特别是进展工作缓慢的县(区)要借鉴容县的经验和做法,要抢时间、抢进度,要迎头赶上。
(四)各级各部门、建设业主和施工单位要互相配合,加强协调沟通,形成工作合力。
(五)各县(市、区)政府要在每周星期一下午下班前将当地房屋拆迁情况报市政府督查室和市协调办,由市协调办汇总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为领导及时掌握情况和决策提供依据。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