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福绵服装工业区推出了十分优惠的政策,全方位支持外来投资企业发展。
税收方面:⑴新办生产性企业自投产之日起,前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后5年内按企业实际上缴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给予奖励。⑵收购或投资控股(外来投资者占50%以上的股权比例)现有生产性企业,扣除原企业上年上缴所得税基数后,比照本条第⑴款规定予以奖励。⑶投资交通、水利、城市公共设施等设施建设项目,在享受国家减免税优惠政策期满后的3年内,按企业实际上缴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额予以奖励。⑷兴办商业、物流等服务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自营业之日起,第一年由地方政府按企业实际上缴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额给予奖励,后两年按50%给予奖励。
其他规费方面:⑴对投资新办生产性企业及原有生产性企业增资项目,自投产之日起,3年内除水资源费、环保排污费、超标排污费、污水处理费、城市配套费外,代国家和自治区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按量低标准收取。⑵按有关规定属福绵区收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部门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一律免收;属财政差额拨款的,只按标准的5%收取;属自收自支的,按10%收取。3年后,按照《玉林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和物价部门核准的最低标准收取。
用地方面:土地和标准厂房以开发成本出让或租赁。对一次缴纳出让金有困难的,允许其在法定期限内分期付款,即先按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出让金的50%缴纳首期出让金,余下部分根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大小给予适当的缓缴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