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地方文化历史沿革
发布时间:2005-07-16

玉林旧称?d林,古百越之地,为秦始皇所统一。南北朝先后在境内设置南流郡和石南郡,宋至道二年(996),置?d林城。清雍正三年改为?d林直隶州。民国2年(1913),撤销府制,县归省辖。1956年设?d林专区,?d林为五属的首府。建国后,1952年撤兴业县,大部分并入?d林县。1956年改称玉林县,198310月设县级玉林市。1997年撤地设地级市。玉林市地处桂东南,属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土地面积2737平方公里,是玉林地区政治、经济、文化、交通的中心。

 古代的?d林地处边陲僻壤,文化教育较中原落后。汉代平帝元始三年(3),朝廷颁布了地方官学制度,?d林也在此时设立郡国学。三国时代吴国的陆绩,曾任?d林郡太守,常以《诗》、《书》启迪士子,“士子慕其风、乐其教,皆舍里居而从其学”。宋至道二年(996)建立?d林州学。宋庆历四年(1044)建立兴业县中学。明代,教育事业进一步发展。?d林在万历初首建了兴文、得一两间书院,崇祯十三年(1640)建立瑞泉书院;兴业县建立濠江书院。

清代,?d林、兴业在县级设立书院,乡村办义学、社学、乡塾和家塾。清宣统元年《?d林乡土历史教材》也有这样一段叙述“?d林文化:古罔知学,及秦迁中原人来居,其俗稍变。至汉武帝平南越而后教化行焉。吴陆绩莅?d林,尝曰,后,今六十年必车同轨,书同文”。?d林先后办有紫泉等五间书院,兴业办有石南、文祥两书院。以斋、轩、书室、读书楼、书房等命名的私塾,义学各乡村均有。在科举时代,?d林、兴业两县计共有文武进士33名,文武举人419名,各类贡生987名。

清道光二十年(1840)以后,中国逐渐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光绪三十一年(1905),清政府迫于形势,颁布了“立停科举以广学校”的谕令。从此,新学兴起。

解放后,党和政府重视群众文化生活,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文化,大批文学艺术优秀人才脱颖而出。50年代起县里设置文化管理机构,建立文化馆、图书馆,戏院等文化事业设施,群众文化活动健康发展。“文化大革命”期间文化活动受到严重影响,群众文化生活十分单调,。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文化事业蓬勃发展,城乡文化生活丰富多彩。198310月以后,市委、市政府以改革开放为指导思想,努力创造适应“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和沿海经济开放区”。(筒称“两区“)的新文化,至1990年止拨给文化事业经费共480多万元,加强了市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电影公司、人民戏院(娱乐世界)、粤剧团、杂技团的基础设施和业务活动。全市各乡镇建立30个文化站以及各类文化活动中心46个,共占地面积9300平方米,固定资产百余万元。1989年开始实施的百里文化长廊发展很快,1990年长廊内已有12个文化站。市内有卡拉OK茶座、歌舞厅、书报推、录音带摊、电子游艺场、桌球室等文化活动场所和复印打字服务部、印刷厂(批文部)等文化服务设施360多个,诗联社16个。玉林地区所属的文艺演出团体的歌舞团(文工团)、粤剧团和演出公司、群众艺术馆、电影公司、艺术研究室等文化事业单位,也经常在市演出并积极开展活动。形成了以城区为中心,辐射全市乡镇圩场、村、户四级文化网络。全市每天约5万人参加各种文化活动。群众文化素质和科技水平不断提高。同时也为发展当地第三产业创造有利条件,逐步形成了有特色的地方文化。

(来源:玉林市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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