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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林业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01-30 11:15     来源:玉林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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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2022年林业工作实际,我局制作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年度工作要点,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公众关注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我局严格审核发文公开属性情况,将标注有“主动公开”标识的内容,及时主动公开在局网站。截至2022年12月31日,在我局网站已主动公开发布信息471条,其中:概况类信息更新量198条,政务动态信息更新量273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制度,稳步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目前线上线下渠道皆已畅通,可供群众选择。局网站首页开设的“依申请公开”网上申请入口,明确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程序,依申请公开程序优化完善的同时,也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年内收到并按时回复网友来信咨询3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局严格按照《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信息审核发布制度(试行)的通知》(玉政办发〔2022〕6 号)要求,实行“四级负责制”,确保政府信息发布规范准确,同时定期对部门已发布信息标题及内容进行规范性检查,将网络安全舆论风险降至最低,不断推进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

(四)平台建设方面我局结合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新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等板块内容,提升网站问政互动、依申请公开、征集调查等互动交流栏目的影响力,激发网民的广泛参与度,提升网站互动交流效果,进一步畅通政民互动渠道。

(五)监督保障方面。我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机关年度绩效考核内容,落实专人负责,要求有信息公开需求的科室、二层机构严格按规定规范填写《玉林市林业局发文稿笺》,严把信息公开审核关。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根据每月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监测报告,及时整改存在的各项问题,切实保障信息公开。2022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8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新接手的工作人员业务技能仍需进一步加强;二是网站和新媒体栏目设置还不够丰富,缺乏一些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针对不足之处,2023年我们将高度重视并采取措施及时改进: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学习,使其准确理解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不断提升工作队伍的业务水平。同时,强化与其他部门网站学习,进一步优化网站设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要求,2022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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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信息公开年报

    玉林市林业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01-30 11:15     来源:玉林市林业局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2022年林业工作实际,我局制作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年度工作要点,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公众关注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我局严格审核发文公开属性情况,将标注有“主动公开”标识的内容,及时主动公开在局网站。截至2022年12月31日,在我局网站已主动公开发布信息471条,其中:概况类信息更新量198条,政务动态信息更新量273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制度,稳步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目前线上线下渠道皆已畅通,可供群众选择。局网站首页开设的“依申请公开”网上申请入口,明确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程序,依申请公开程序优化完善的同时,也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年内收到并按时回复网友来信咨询3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局严格按照《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信息审核发布制度(试行)的通知》(玉政办发〔2022〕6 号)要求,实行“四级负责制”,确保政府信息发布规范准确,同时定期对部门已发布信息标题及内容进行规范性检查,将网络安全舆论风险降至最低,不断推进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

    (四)平台建设方面我局结合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新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等板块内容,提升网站问政互动、依申请公开、征集调查等互动交流栏目的影响力,激发网民的广泛参与度,提升网站互动交流效果,进一步畅通政民互动渠道。

    (五)监督保障方面。我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机关年度绩效考核内容,落实专人负责,要求有信息公开需求的科室、二层机构严格按规定规范填写《玉林市林业局发文稿笺》,严把信息公开审核关。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根据每月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监测报告,及时整改存在的各项问题,切实保障信息公开。2022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8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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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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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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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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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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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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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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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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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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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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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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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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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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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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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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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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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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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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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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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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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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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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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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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新接手的工作人员业务技能仍需进一步加强;二是网站和新媒体栏目设置还不够丰富,缺乏一些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针对不足之处,2023年我们将高度重视并采取措施及时改进: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学习,使其准确理解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不断提升工作队伍的业务水平。同时,强化与其他部门网站学习,进一步优化网站设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要求,2022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