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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01-29 11:56     来源:玉林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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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规定,玉林市医疗保障局编制了《玉林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玉林市政府门户网站、玉林市医疗保障局网站等渠道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玉林市医疗保障局秘书科联系(地址:玉林市人民东路449号邮编:537000,联系电话:0775-208005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玉林市医疗保障局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和玉林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医疗保障重点工作,聚焦人民群众关注的“急难愁盼”等问题,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玉林市医疗保障局网站于2021年4月18日开始试运行。我局充分利用玉林市医疗保障局网站,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新生儿预参保登记、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药品耗材带量采购改革、打击欺诈骗保等方面,积极做好医保领域重点改革信息公开工作,增进参保人对医保工作的认同和支持。截至2021年12月31日,在我局网站已主动公开发布信息213条,其中,概况类信息5条,政务动态信息66条,“政府信息公开”142条。另外,转载发布政策解读信息6条。我局还积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公众媒体,大力宣传医保工作新动态。我局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玉林市医保惠民成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在我局网站首页开设“依申请公开”网上申请入口,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制度。2021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成立了玉林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局各科和市医保中心负责人组成,局秘书科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通过我局网站向社会公布。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检查要求,按照“谁制发、谁提出,谁审查、谁办理,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管理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我局积极做好网站栏目整合工作,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统一整合为“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并提供一站式浏览、搜索等服务功能,不断完善、优化网站栏目设置。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年的重要议事议程,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对发布信息进行严密审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每月上旬向玉林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上月发文登记事项,保障标注主动公开属性的公文都能及时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公开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计划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政策措施的解读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局将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服务功能,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增设专题专栏,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二是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对于群众普遍关心的医保政策制度,采取生动形象、通俗易懂的方式进行解读,通过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等进行解读,回应群众关注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未开设有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专用账号,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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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

    2021年信息公开年报

    玉林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01-29 11:56     来源:玉林市医疗保障局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规定,玉林市医疗保障局编制了《玉林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玉林市政府门户网站、玉林市医疗保障局网站等渠道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玉林市医疗保障局秘书科联系(地址:玉林市人民东路449号邮编:537000,联系电话:0775-208005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玉林市医疗保障局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和玉林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医疗保障重点工作,聚焦人民群众关注的“急难愁盼”等问题,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玉林市医疗保障局网站于2021年4月18日开始试运行。我局充分利用玉林市医疗保障局网站,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新生儿预参保登记、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药品耗材带量采购改革、打击欺诈骗保等方面,积极做好医保领域重点改革信息公开工作,增进参保人对医保工作的认同和支持。截至2021年12月31日,在我局网站已主动公开发布信息213条,其中,概况类信息5条,政务动态信息66条,“政府信息公开”142条。另外,转载发布政策解读信息6条。我局还积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公众媒体,大力宣传医保工作新动态。我局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玉林市医保惠民成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在我局网站首页开设“依申请公开”网上申请入口,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制度。2021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成立了玉林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局各科和市医保中心负责人组成,局秘书科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通过我局网站向社会公布。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检查要求,按照“谁制发、谁提出,谁审查、谁办理,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管理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我局积极做好网站栏目整合工作,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统一整合为“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并提供一站式浏览、搜索等服务功能,不断完善、优化网站栏目设置。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年的重要议事议程,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对发布信息进行严密审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每月上旬向玉林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上月发文登记事项,保障标注主动公开属性的公文都能及时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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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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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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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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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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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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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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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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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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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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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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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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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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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不予公开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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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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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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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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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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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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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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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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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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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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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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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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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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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计划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政策措施的解读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局将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服务功能,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增设专题专栏,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二是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对于群众普遍关心的医保政策制度,采取生动形象、通俗易懂的方式进行解读,通过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等进行解读,回应群众关注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未开设有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专用账号,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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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