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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01-27 15:42     来源:玉林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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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推动建设法治政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围绕“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我局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公开内容丰富,涉及范围广泛,主要公开范围为:规划计划、法规规章、领导分工、人事信息、财政预决算、行政权力运行、通知公告、政策解读、政务要闻等涉及群众利益且不涉密的重点工作相关信息。截至20211231日,我局主动公开发布了农业农村工作相关内容共计472条,转发了国务院政策信息1181条,进一步加强了群众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发展情况的知悉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主要抓,负责科室科长具体负责,并安排专人负责相关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具体到人。二是加大公开力度。加大对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行政权力运行、政策解读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平台建设

在市政府的组织领导下,我局积极调整优化玉林市农业农村局网站,根据市大数据局的指导,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网栏目设置、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形式、丰富政府信息内容,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主动公开内容,增加国务院、自治区政府、疫情防控等相关链接点。

(五)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监督检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自查,对市大数据局检查中指出的问题,按要求及时整改到位。二是严格执行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完善上网信息的审核工作,严格按照“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原则,严防涉密信息上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0

行政强制

1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02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合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社会公益组织

法法律服务机构

其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尚未
审结

总合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维持

结果
审结

总合计

结果
结果

尚未
纠正

其其他
结果

尚尚未
审结

总合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计划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与往年相比有了较大提升,但与市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部分文件和通知等需公开的内容,还存在公开不完整、时间不及时等问题。二是部分同志不能准确理解《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部分文件通知的公开属性标定不准确。三是自查工作开展不及时,信息公开不及时。针对上述问题,采取了以下改进措施:一是计划召集局各科室、直属各单位举办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会议,提高各领导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二是加强自查工作。安排每季度自查一次,于每季度15日前开展自查工作,及时发现整改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完整等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2年,我局将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整改信息公开原则,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继续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主动公开农业农村工作相关文件信息,加强与群众之间的互动,提高群众对农业农村工作的知悉率、参与率,扎实有序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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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信息公开年报

    玉林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01-27 15:42     来源:玉林市农业农村局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推动建设法治政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围绕“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我局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公开内容丰富,涉及范围广泛,主要公开范围为:规划计划、法规规章、领导分工、人事信息、财政预决算、行政权力运行、通知公告、政策解读、政务要闻等涉及群众利益且不涉密的重点工作相关信息。截至20211231日,我局主动公开发布了农业农村工作相关内容共计472条,转发了国务院政策信息1181条,进一步加强了群众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发展情况的知悉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主要抓,负责科室科长具体负责,并安排专人负责相关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具体到人。二是加大公开力度。加大对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行政权力运行、政策解读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平台建设

    在市政府的组织领导下,我局积极调整优化玉林市农业农村局网站,根据市大数据局的指导,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网栏目设置、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形式、丰富政府信息内容,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主动公开内容,增加国务院、自治区政府、疫情防控等相关链接点。

    (五)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监督检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自查,对市大数据局检查中指出的问题,按要求及时整改到位。二是严格执行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完善上网信息的审核工作,严格按照“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原则,严防涉密信息上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0

    行政强制

    1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02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合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社会公益组织

    法法律服务机构

    其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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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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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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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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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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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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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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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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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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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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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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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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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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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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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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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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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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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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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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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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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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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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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尚未
    审结

    总合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维持

    结果
    审结

    总合计

    结果
    结果

    尚未
    纠正

    其其他
    结果

    尚尚未
    审结

    总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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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计划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与往年相比有了较大提升,但与市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部分文件和通知等需公开的内容,还存在公开不完整、时间不及时等问题。二是部分同志不能准确理解《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部分文件通知的公开属性标定不准确。三是自查工作开展不及时,信息公开不及时。针对上述问题,采取了以下改进措施:一是计划召集局各科室、直属各单位举办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会议,提高各领导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二是加强自查工作。安排每季度自查一次,于每季度15日前开展自查工作,及时发现整改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完整等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2年,我局将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整改信息公开原则,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继续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主动公开农业农村工作相关文件信息,加强与群众之间的互动,提高群众对农业农村工作的知悉率、参与率,扎实有序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