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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供销合作联社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03-10 17:25     来源:玉林市供销合作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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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规定,市供销社编制了《玉林市供销合作联社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通过玉林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lin.gov.cn/,以下简称“市政府门户网站”)、市供销社网站(http://gxs.yulin.gov.cn/)等渠道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玉林市供销社办公室联系(地址:玉林市人民东路633号,邮编:537000,电话:0775—2825865)。

2019年,我社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有关制度条例和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水平。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市供销社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理事会主任任组长,监事会主任、理事会副主任、副调研员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抓好本社具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大事项、重要文件的审核与决策,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信息公开工作,向市政府报告我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本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检查和指导,承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市供销社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工作责任、日常管理等机制,制定《玉林市供销合作联社政务工作“五公开”制度》《玉林市供销合作联社信息公开制度》《玉林市供销合作联社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管理制度》,明确审核发布管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保密审查制度、投诉受理举报制度,明确统计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要求;完善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规范公文办理规程,要求在文件起草环节即确定公文的“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属性。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我社始终坚持按照规定格式、内容、时间进行编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公开指南及时更新,公开目录一年一更新,增强公开指南、公开目录的指导性、实用性,方便社会公众利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市供销社充分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站、电视媒体、网络、报刊等媒体优势,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完善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通过各种渠道灵活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情况、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等情况

2019年,本社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或参与的政府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每月开展发文登记与网站公开情况检查工作,全年未发现应公开不公开情况,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造成不良影响事件。

(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及其实施细则、《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及国家、自治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情况,特别是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我社在玉林市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站公布《玉林市供销合作联社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情况说明》、《玉林市供销合作联社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本部门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2019年,我社通过玉林市政府门户网站、玉林市供销合作社网站共主动公开、更新部门信息28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471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在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不足,主要有: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各项工作都有新的进展,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有待进提高;三是公开的方式、途径不够广泛。下一步,市供销社将积极落实中央、自治区、市有关文件精神,在加快业务发展的同时,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的程序,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效率,满足社会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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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信息公开年报

    玉林市供销合作联社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03-10 17:25     来源:玉林市供销合作联社
    【字体: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规定,市供销社编制了《玉林市供销合作联社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通过玉林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lin.gov.cn/,以下简称“市政府门户网站”)、市供销社网站(http://gxs.yulin.gov.cn/)等渠道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玉林市供销社办公室联系(地址:玉林市人民东路633号,邮编:537000,电话:0775—2825865)。

    2019年,我社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有关制度条例和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水平。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市供销社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理事会主任任组长,监事会主任、理事会副主任、副调研员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抓好本社具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大事项、重要文件的审核与决策,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信息公开工作,向市政府报告我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本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检查和指导,承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市供销社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工作责任、日常管理等机制,制定《玉林市供销合作联社政务工作“五公开”制度》《玉林市供销合作联社信息公开制度》《玉林市供销合作联社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管理制度》,明确审核发布管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保密审查制度、投诉受理举报制度,明确统计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要求;完善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规范公文办理规程,要求在文件起草环节即确定公文的“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属性。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我社始终坚持按照规定格式、内容、时间进行编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公开指南及时更新,公开目录一年一更新,增强公开指南、公开目录的指导性、实用性,方便社会公众利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市供销社充分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站、电视媒体、网络、报刊等媒体优势,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完善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通过各种渠道灵活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情况、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等情况

    2019年,本社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或参与的政府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每月开展发文登记与网站公开情况检查工作,全年未发现应公开不公开情况,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造成不良影响事件。

    (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及其实施细则、《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及国家、自治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情况,特别是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我社在玉林市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站公布《玉林市供销合作联社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情况说明》、《玉林市供销合作联社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本部门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2019年,我社通过玉林市政府门户网站、玉林市供销合作社网站共主动公开、更新部门信息28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471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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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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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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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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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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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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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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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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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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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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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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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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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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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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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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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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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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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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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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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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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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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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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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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在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不足,主要有: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各项工作都有新的进展,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有待进提高;三是公开的方式、途径不够广泛。下一步,市供销社将积极落实中央、自治区、市有关文件精神,在加快业务发展的同时,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的程序,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效率,满足社会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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