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试行)》规定,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了《玉林市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围绕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桂办发〔2016〕39号),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情况、特别是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八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间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通过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以下简称“统一平台”)、中国玉林——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lin.gov.cn,以下简称“玉林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务服务中心、图书馆、档案馆(以下简称“一中心两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等渠道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玉林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北路2号,邮编:537000,联系电话:0775—2681895。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6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的部署,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深化大局意识,强化服务意识,切实加强力量,扎实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增强了政府工作透明度,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努力创造最优政务服务环境,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供坚强保障
年初,因部分领导调整了分工,市政府信息公开办也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确定了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秘书长、协管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市政管办、编办、监察局等为成员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县(市、区)相应调整了工作机构。全市各级各部门全力推进工作。据统计,全市共投入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110.67万元,为推动工作提供了财力保障。3月11日召开2016年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市政务公开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要求,力求工作要有新突破,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强化业务培训,增强公开意识
市、县两级全年共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72次,接受培训人员1885人次,通过培训增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提高业务人员素质。各级各部门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86次。其中,5月24日召开“玉林市第四届政务公开日座谈会”,邀请部分企业代表在会上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提出意见,查找不足,及时改进,有力推动了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三)推进载体建设,拓宽公开渠道
我市采取多种形式、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推动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2016年度全市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5548条,其中:市本级14822条、各县(市、区)政府40726条。
1.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我市各级各部门均建立网站,网站信息公开板块内容丰富、形式规范,重点推进重要事项公开、监管信息公开和民生信息公开。市县两级政府部门在政府网站全面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集中展示;对公开的重大政策,通过门户网站——政策法规栏目及时发布;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在民生资金公开监管平台,对所有涉及民生资金的申请、审核、发放、分配、使用等信息作全方位公开。市水利部门建立了玉林市山洪灾害预警信息平台,遇突发重大防汛预警,第一时间通过手机短信形式向区域内群众发布预警信息。
2.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建设。在“一中心两馆”等公共场所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免费提供互联网电脑和纸质文本文件查阅政府信息两种方式。各部门按有关程序将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按规定报送“一中心两馆”,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及时更新,丰富公开内容,保证群众能及时查阅。
3.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中心”,受理办理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事项,依法及时作出处理。各县(市、区)指定“一中心两馆”作为政府信息公开重要场所,并落实经费,完善设备,方便群众查阅政府信息。同时,在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显示屏同步发布行政审批结果信息,部分部门还灵活采取政务公开栏、电视广播、微信平台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公开,方便社会公众知晓。
(四)强化舆论引导,重视舆情回应
市政府出台了《玉林市网络舆情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相关政府部门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制定了政务舆情回应制度和回应机制,及时回应舆情。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互动参与栏目,设有咨询、建议、投诉栏目,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同时,我市积极推进在线访谈工作,内容涉及城市管理、惠及民生工程、教育惠民工程、社会救助工作、新农合补偿等,积极与网民交流互动,回应公众关切。据统计,2016年全市共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74次,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12次,政府网站在线访谈4次,政策解读稿件发布49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63次,其他方式回应事件201次。
二、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推进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开
市级部门通过统一平台和玉林政府门户网站专栏公开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共公开43个部门权力清单和56个部门责任清单。县(市、区)也通过政府网站进行了集中展示。
(二)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
通过统一平台和玉林政府门户网站财政预算、财政决算、“三公”经费专栏,先后公布了《关于2015年玉林市市级决算的报告》、《玉林市本级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执行和2016年预算安排情况》、《关于玉林市全市与市级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等。市财政部门印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玉林市市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玉市财预〔2016〕5号),进一步明确预算公开的要求,在批复各单位部门决算时,明确了各单位公布部门决算的时限、格式和途径。2016年,市直92个部门(不含涉密部门)均已按要求在统一平台及玉林政府门户网站公布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
(三)推进政策类文件公开和解读
在制定政策类文件的同时,能结合政策解读工作同步考虑、一并报批,相关政策解读文本能在政策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门户网站等媒体发布。如:《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本级发展规划和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修订)>的通知》和《玉林市本级发展规划和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修订)》解读,于2016年11月1日在玉林政府门户网站同步公开;《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林市储备粮管理办法>的通知》和《玉林市储备粮管理办法》解读,于2016年12月30日在玉林政府门户网站同步公开。
(四)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
我市继续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年度报告制度、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等7项制度,以及《玉林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办法》和《玉林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出台了《玉林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并于2016年11月15日在玉林政府网站公开,在更深层次、更广领域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五)推进市场监管信息公开
积极推进保障性住房、产品质量、食品药品、旅游市场、知识产权、安全生产、企业信用等方面的执法监管信息公开。
1. 公开保障性住房监管信息。市住建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相关精神,采取有力措施,按照“稳中求进、好中求快”的要求,扎实推进全市住房保障工作。在相关网站主动公开保障性住房年度建设计划、基本建成、分配入住、保障性安居工程责任单位、时间节点要求等信息,全面公开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内容包括分配政策、分配程序、分配房源、分配对象、分配过程、分配结果、退出情况等信息,让社会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2016年自治区下达我市年度目标任务是:开工各类棚户区8772套(其中国家任务2800套、自治区新增任务5972套),发放租赁补贴300户,基本建成各类保障房4200套,分配入住4000户。已开工建设7636套,占任务的87.05%,其中2800套国家任务100%开工,新增任务开工4836套,占任务5972套的80.98%;基本建成3830套,占任务的91.19%;货币化安置2690套,占任务的68.97%;入住3851套,占任务的96.28%;补贴688户。
2.公开生产安全监管信息。按要求及时公布风险防范监管信息、事故应急处置救援预案和安全生产应急知识。重点公开市安委办的重大活动、重要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安全生产工作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公开了12350事故举报特服电话,在网站及时发布事故快报,接到全市范围内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按规定时限内予以公开,主要公布发生事故单位、事故类别、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情况。同时,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设置工作动态、通知公告、计划总结等,公开全市安全生产总体情况,每周公开安全生产工作动态和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情况。2016年共公开事故信息2条,公开安全生产工作动态信息85条。
3.公开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网站设置“行政审批”栏目,企业或个人可通过“办事指南”查阅到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项目的操作规范、所需材料及要求和审批最新公告等情况。在网站监督检查栏目中公开药品质量监管通报信息87条、食品卫生监管通报栏目公开食品的监管动态85条。在统一平台栏目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食品安全信息85条。各县(市、区)等在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加强监督检查,对学校食品安全等专项检查结果按规定公开,并在自治区信息公开统一平台、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中国食品安全报》、《玉林日报》等媒介发布,宣传食品安全监管成效,营造健康、安全、放心的饮食社会氛围。
(六)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对铁路、公路、水利、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等重大建设工程,按国家要求切实做好审批、备案、实施等信息公开。根据自治区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部署,就行政审批事项“放管服”、“互联网+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前置审批“化整为零”等工作落实举措,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优化,市民网上办事更加便捷。
市发改部门按照自治区的要求,将承办事项的审批条件、应交材料、审批依据、审批流程、应交费用、材料格式规范等要素经政务中心审核后录入“政务服务及监察通用软件”所含审批目录数据库,并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2016年共办理审批285件,总投资约149.46亿元,其中:项目建议书批复89件,可研批复35件;初步设计批复30件,核准项目9件,备案项目19件,其他项目延期核准1件,招投标核准45件,节能审查47件。项目涉及行业主要有:农林水项目3个,总投资1.8亿元;交通能源项目34个,总投资29.7亿元;工业、高技术产业项目12个,总投资12亿元;基础设施项目96个,总投资约80亿元;商贸流通项目3个,总投资2.5亿元;社会事业项目45个,总投资23.6亿元。
(七)推进减税降费和价格收费等信息公开
市财政部门通过统一平台、玉林政府门户网站对全市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调整情况进行公开。2016年,我市先后公开了《转发自治区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做好扩大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相关工作的通知》(玉市财综〔2016〕7号)、《转发自治区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减免一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玉市财综〔2016〕8号)、《转发自治区财政厅、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收费清单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玉市财综〔2016〕9号)、《玉林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并公开了扩大、减免或暂停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情况。2016年5月,市财政部门在部门网站公开的《2015 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中,公布了收费主体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名称、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及2015年收费情况等。
市物价部门通过多种途径,及时、准确、全面为群众提供民生商品价格信息。市、县两级物价部门落实专人对全市具有代表性的市场(超市)的油、米、肉、禽、蛋、鱼、蔬菜、水果,以及钢材、水泥、液化气等共22个品种商品进行价格监测,并将价格信息汇总整理后通过玉林电视台、玉林广播电台、玉林晚报、玉林移动手机短信和市物价局网站、官方微信等6种途径向社会公众发布。同时,畅通价格举报咨询渠道,做好价格服务工作,为群众解疑答问。严格执行《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和价格举报的各项工作制度,充分发挥“12358全国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全国价格举报信息共享的作用,坚持“12358”价格电话值守和每月1日、15日领导接访日制度,保障价格举报咨询渠道畅通。
(八)推进扶贫领域信息公开
切实把脱贫攻坚作为全市最大的民生工程来抓,大力推进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教育培训、金融服务、公共服务、社会帮扶“六大脱贫攻坚工程”,精准发力、克难攻坚,超额完成贫困村脱贫摘帽任务和实现陆川县脱贫摘帽目标。全市111个预脱贫村各项指标均达标,达标率100%,其中:陆川县32个、博白县25个、兴业县20个、北流市12个、容县11个、玉州区3个、福绵区8个,贫困村由442个减少到331个。全市财政共筹措落实脱贫攻坚资金15.2亿元。市县两级安排专项扶贫资金1.79亿元,同比增加6.8倍,占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量的18.8%。同时,进一步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引导社会参与监督,使扶贫资金的使用更加公开透明。2016年,市扶贫、财政等部门开展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5次,做到“扶贫资金拨到哪里,监督就跟到哪里”,对扶贫资金使用进行全程监控,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九)推进低保救助信息公开
市民政部门切实按照《玉林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玉林市城乡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办法》、《玉林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对2016年新的救助标准和补助水平调整后及时更新发布,并玉林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救助对象人数、救助标准、补助水平、资金支出、申请指南等相关信息。此外,通过玉林市民生资金监管服务平台加强对资金管理,对社会救助信息进一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全年全市共有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等经常性生活救助对象29.7万人,约占全市总人口的4.1%。城市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510元,月人均补助水平291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3.4%和10.2%;农村低保年人均保障标准2855元,月人均补助133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4.3%和15.6%。全市共实施医疗救助25.06万人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7123万元。
(十)推进棚户区、农村危房改造等信息公开
积极做好棚户区改造相关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发布和准确解读政策措施,强化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改造结果和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8月,在玉林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玉林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方案》、《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实施意见政策解读》,主动公开保障性住房年度建设计划、基本建成、分配入住、保障性安居工程责任单位、时间节点要求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10月,公开了《玉林市农村危房改造暨脱贫攻坚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并公开《农村危房改造有关政策》、《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定期主动公开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进展情况。各县(市、区)政府均按要求开展了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等信息的公开工作。同时,在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公开招投标方面,严格执行阳光招投标制度,督促各招标人(业主)在指定媒体公开招标公告、答疑澄清、中标公示、中标候选人等信息。政府投资类项目还在广西财政网、玉林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市政务中心公告栏等媒体进行信息发布。
(十一)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重点加强环境保护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公开建设项目审批信息303条。其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受理情况公示58条、项目审批办结情况公示41条、建设项目公众参与公示145条、验收公示59条。二是在市环保部门网站上建立玉林城区空气质量实时发布系统、环境监测专栏,实时公开城区空气质量状况、每月水环境质量报告。三是建立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专栏,公开22个2016年玉林市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并每月公开重点污染源监测性监测结果,及时向公众公开国控源企业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标准,方便公众共同参与环保监督工作。四是在行政处罚栏目公开行政处罚情况,共公开19个案件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十二)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
各交易中心按照“应进必进”原则,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各类公共资源项目进入平台交易。公开发布政府采购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公告、土地供应计划、土地招拍挂公告、土地出让结果等信息,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各方提供准确、及时、全面的信息,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公开透明。全年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完成交易项目8288项(宗),交易总额332.1621亿元,增收总额4.67亿元,节约资金约3.53亿元。
(十三)推进教育事业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切实做好中小学招生招考信息公开工作。督促全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公开学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咨询电话、投诉电话、投诉信箱等各种招生信息,进一步规范了我市义务教育公办中小学招生行为,实现了“阳光招生”;及时公布《玉林市2016年中考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下达了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了各类普通高中的录取分数线,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和招生计划共招录高中新生48831人,确保了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规范、公正、透明。
二是切实做好教师招聘、职称评审、教师资格认定、评先评优等教育人事信息公开工作。积极配合自治区教育厅做好免费师范生招生就业、农村教育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及时发布招聘、公示、聘用通知;双向选择录用了106名应届毕业生到市直学校任教;共招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计划”教师1082 名。及时在统一平台、玉林教育局信息网和玉林人事人才网发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全市招聘教师462人。及时发布职称评审信息,组织619人参评中小学教师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共有273人通过评审。对申报一级教师职称的2197人进行了评审,有1441人通过。及时发布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年内共认定高中教师资格人员998人,中职(辅导)教师资格人员68人。
三是切实做好教育项目建设的信息公开工作。全市共投入9.4亿多元,改扩建了农村中小学校项目591个,农村中小学校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推进城区新建中小学建设,在玉林城区新建成玉州区金港小学、城南实验小学、玉州区东环小学万昌校区等3所学校,有效缓解了城区学校入学难、大班额问题。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义务教育“择校热”逐步降温。
四是切实做好国家资助政策及执行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继续依托“玉林市学生资助网”,及时发布国家各类资助政策、申请程序和申请时间,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全年全市共筹措资金3.8亿元,资助了学生428323人(次),发放了资金3.77亿元。
(十四)推进医保卫生领域信息公开
做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及疾病预防控制等相关信息公开。深入推进医保、医疗、医药三医联动,实现新农合基金市级统筹全覆盖,新农合个人筹资标准提高至120元/人·年,提高财政补助标准。全市参加新农合农民524.17万人,参合率为98.91%;同时,加快免疫规划信息化建设,建成1家数字化接种门诊,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以乡为单位报告接种率为98.42%;做好非法经营疫苗案件应对处置工作,核查6家县级疾控机构和39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三、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
按照“发现及时、落实责任、处置迅速、控制得当”的原则,认真开展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各级行政机关建立健全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发现机制,强化对信息发布渠道的监督管理,建立接受公众反映虚假或不完整信息的渠道,制定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预案。发现涉及本行政机关职责范围内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后,立即启动预案,及时发布准确完整的政府信息。全年未发现发布虚假及不完整信息情况。
(二)多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新常态,各级政府门户网站、“一中心两馆”等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已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此外,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措施、重大事件,都坚持在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微博微信及玉林日报、玉林电视台、玉林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进行公开。市本级、县(市、区)政府及部门都能在3月31日前通过统一平台、玉林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公布上一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年全市通过玉林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8918条,其中:市本级14822条,各县(市、区)政府44096条。通过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400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12512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3522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5458条。
(三)主动向公众查阅场所提供信息
各级各部门积极向“一中心两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涉及机构职能、政策法规、政策解读、市场监管,重大项目建设、财政管理、土地管理、环境保护、教育卫生、工商、税收、住房制度改革、工资福利等方面,于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开。全年市本级部门报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989条,其中:报送政务服务中心2098条、档案馆1423条、公共图书馆1468条。
(四)及时更新政府门户网站信息
在“中国·玉林”政府门户网站主页专设“政务公开栏目”,下设机构概况、政府文件、法律法规、财政公开、行政收费、政府采购、行政审批、人事招考、信息公开等19类子目。同时,设置网站群导航,实现与73个市直部门、8个县(市、区)、110个乡镇网站的实时链接。网站栏目设置充分考虑了《条例》规定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事项、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的文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等11方面范围,并及时更新信息,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四、规范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一)按程序进行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工作
在市、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部门窗口和其他市直部门和设立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全年全市共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7件(其中:网络申请63件、信函申请14件),申请办结57件(其中:按时办结56件、延期办结1件),申请答复数57件(其中:属于已主动公范围22件、同意公开答复6件、不同意公开答复3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7件、申请信息不存在3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15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1件)。
(二)做好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
2016年,全市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0件。
(三)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
不断完善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接待场所建设和维护工作,确保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正常运行。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点,配备有电脑、打印机等基本办公设备,满足依申请服务基本要求,群众可以直接查阅公开的政府信息。各县(市、区)、各部门也落实专人负责,加强日常维护,确保工作正常运行。
五、依规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
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实行免费公开、免费查询,不收取任何公开、查询费用,未发现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情况。
六、依法处理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全年全市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6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3件、其他情形3件,已按相关程序办理;发生1起行政诉讼案件,属于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较好成绩,但与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需要进一步加强,回应公众关注热点和重大舆情还不够及时;二是公开的途径和方式有待进一步优化,基层乡镇政府应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公开信息还不够广泛;三是依申请公开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办理申请的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有待提高。
下一步我市将按照自治区政府的工作部署,以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政府为目标,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努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日趋规范化、常态化。
二是积极做好回应解读工作。不断拓展深度、扩大范围,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热点,详细解读政策难点疑点,及时有效应对社会舆情。
三是切实推进重点领域公开。加强各级政府及相关责任单位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专栏的建设,确保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实效。
四是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进一步优化、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完善依申请受理机制,畅通受理渠道,及时、依法受理和答复公众申请。强化服务意识,加强与申请人沟通,提高回复质量。
五是建设新媒体发布平台。鼓励各级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利用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发布的快捷性和关注度,增强政府信息的公开实效。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7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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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试行)》规定,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了《玉林市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围绕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桂办发〔2016〕39号),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情况、特别是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八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间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通过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以下简称“统一平台”)、中国玉林——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lin.gov.cn,以下简称“玉林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务服务中心、图书馆、档案馆(以下简称“一中心两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等渠道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玉林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北路2号,邮编:537000,联系电话:0775—2681895。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6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的部署,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深化大局意识,强化服务意识,切实加强力量,扎实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增强了政府工作透明度,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努力创造最优政务服务环境,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供坚强保障
年初,因部分领导调整了分工,市政府信息公开办也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确定了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秘书长、协管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市政管办、编办、监察局等为成员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县(市、区)相应调整了工作机构。全市各级各部门全力推进工作。据统计,全市共投入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110.67万元,为推动工作提供了财力保障。3月11日召开2016年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市政务公开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要求,力求工作要有新突破,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强化业务培训,增强公开意识
市、县两级全年共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72次,接受培训人员1885人次,通过培训增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提高业务人员素质。各级各部门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86次。其中,5月24日召开“玉林市第四届政务公开日座谈会”,邀请部分企业代表在会上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提出意见,查找不足,及时改进,有力推动了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三)推进载体建设,拓宽公开渠道
我市采取多种形式、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推动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2016年度全市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5548条,其中:市本级14822条、各县(市、区)政府40726条。
1.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我市各级各部门均建立网站,网站信息公开板块内容丰富、形式规范,重点推进重要事项公开、监管信息公开和民生信息公开。市县两级政府部门在政府网站全面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集中展示;对公开的重大政策,通过门户网站——政策法规栏目及时发布;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在民生资金公开监管平台,对所有涉及民生资金的申请、审核、发放、分配、使用等信息作全方位公开。市水利部门建立了玉林市山洪灾害预警信息平台,遇突发重大防汛预警,第一时间通过手机短信形式向区域内群众发布预警信息。
2.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建设。在“一中心两馆”等公共场所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免费提供互联网电脑和纸质文本文件查阅政府信息两种方式。各部门按有关程序将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按规定报送“一中心两馆”,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及时更新,丰富公开内容,保证群众能及时查阅。
3.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中心”,受理办理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事项,依法及时作出处理。各县(市、区)指定“一中心两馆”作为政府信息公开重要场所,并落实经费,完善设备,方便群众查阅政府信息。同时,在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显示屏同步发布行政审批结果信息,部分部门还灵活采取政务公开栏、电视广播、微信平台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公开,方便社会公众知晓。
(四)强化舆论引导,重视舆情回应
市政府出台了《玉林市网络舆情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相关政府部门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制定了政务舆情回应制度和回应机制,及时回应舆情。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互动参与栏目,设有咨询、建议、投诉栏目,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同时,我市积极推进在线访谈工作,内容涉及城市管理、惠及民生工程、教育惠民工程、社会救助工作、新农合补偿等,积极与网民交流互动,回应公众关切。据统计,2016年全市共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74次,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12次,政府网站在线访谈4次,政策解读稿件发布49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63次,其他方式回应事件201次。
二、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推进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开
市级部门通过统一平台和玉林政府门户网站专栏公开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共公开43个部门权力清单和56个部门责任清单。县(市、区)也通过政府网站进行了集中展示。
(二)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
通过统一平台和玉林政府门户网站财政预算、财政决算、“三公”经费专栏,先后公布了《关于2015年玉林市市级决算的报告》、《玉林市本级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执行和2016年预算安排情况》、《关于玉林市全市与市级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等。市财政部门印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玉林市市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玉市财预〔2016〕5号),进一步明确预算公开的要求,在批复各单位部门决算时,明确了各单位公布部门决算的时限、格式和途径。2016年,市直92个部门(不含涉密部门)均已按要求在统一平台及玉林政府门户网站公布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
(三)推进政策类文件公开和解读
在制定政策类文件的同时,能结合政策解读工作同步考虑、一并报批,相关政策解读文本能在政策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门户网站等媒体发布。如:《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本级发展规划和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修订)>的通知》和《玉林市本级发展规划和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修订)》解读,于2016年11月1日在玉林政府门户网站同步公开;《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林市储备粮管理办法>的通知》和《玉林市储备粮管理办法》解读,于2016年12月30日在玉林政府门户网站同步公开。
(四)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
我市继续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年度报告制度、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等7项制度,以及《玉林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办法》和《玉林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出台了《玉林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并于2016年11月15日在玉林政府网站公开,在更深层次、更广领域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五)推进市场监管信息公开
积极推进保障性住房、产品质量、食品药品、旅游市场、知识产权、安全生产、企业信用等方面的执法监管信息公开。
1. 公开保障性住房监管信息。市住建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相关精神,采取有力措施,按照“稳中求进、好中求快”的要求,扎实推进全市住房保障工作。在相关网站主动公开保障性住房年度建设计划、基本建成、分配入住、保障性安居工程责任单位、时间节点要求等信息,全面公开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内容包括分配政策、分配程序、分配房源、分配对象、分配过程、分配结果、退出情况等信息,让社会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2016年自治区下达我市年度目标任务是:开工各类棚户区8772套(其中国家任务2800套、自治区新增任务5972套),发放租赁补贴300户,基本建成各类保障房4200套,分配入住4000户。已开工建设7636套,占任务的87.05%,其中2800套国家任务100%开工,新增任务开工4836套,占任务5972套的80.98%;基本建成3830套,占任务的91.19%;货币化安置2690套,占任务的68.97%;入住3851套,占任务的96.28%;补贴688户。
2.公开生产安全监管信息。按要求及时公布风险防范监管信息、事故应急处置救援预案和安全生产应急知识。重点公开市安委办的重大活动、重要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安全生产工作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公开了12350事故举报特服电话,在网站及时发布事故快报,接到全市范围内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按规定时限内予以公开,主要公布发生事故单位、事故类别、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情况。同时,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设置工作动态、通知公告、计划总结等,公开全市安全生产总体情况,每周公开安全生产工作动态和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情况。2016年共公开事故信息2条,公开安全生产工作动态信息85条。
3.公开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网站设置“行政审批”栏目,企业或个人可通过“办事指南”查阅到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项目的操作规范、所需材料及要求和审批最新公告等情况。在网站监督检查栏目中公开药品质量监管通报信息87条、食品卫生监管通报栏目公开食品的监管动态85条。在统一平台栏目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食品安全信息85条。各县(市、区)等在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加强监督检查,对学校食品安全等专项检查结果按规定公开,并在自治区信息公开统一平台、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中国食品安全报》、《玉林日报》等媒介发布,宣传食品安全监管成效,营造健康、安全、放心的饮食社会氛围。
(六)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对铁路、公路、水利、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等重大建设工程,按国家要求切实做好审批、备案、实施等信息公开。根据自治区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部署,就行政审批事项“放管服”、“互联网+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前置审批“化整为零”等工作落实举措,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优化,市民网上办事更加便捷。
市发改部门按照自治区的要求,将承办事项的审批条件、应交材料、审批依据、审批流程、应交费用、材料格式规范等要素经政务中心审核后录入“政务服务及监察通用软件”所含审批目录数据库,并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2016年共办理审批285件,总投资约149.46亿元,其中:项目建议书批复89件,可研批复35件;初步设计批复30件,核准项目9件,备案项目19件,其他项目延期核准1件,招投标核准45件,节能审查47件。项目涉及行业主要有:农林水项目3个,总投资1.8亿元;交通能源项目34个,总投资29.7亿元;工业、高技术产业项目12个,总投资12亿元;基础设施项目96个,总投资约80亿元;商贸流通项目3个,总投资2.5亿元;社会事业项目45个,总投资23.6亿元。
(七)推进减税降费和价格收费等信息公开
市财政部门通过统一平台、玉林政府门户网站对全市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调整情况进行公开。2016年,我市先后公开了《转发自治区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做好扩大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相关工作的通知》(玉市财综〔2016〕7号)、《转发自治区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减免一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玉市财综〔2016〕8号)、《转发自治区财政厅、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收费清单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玉市财综〔2016〕9号)、《玉林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并公开了扩大、减免或暂停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情况。2016年5月,市财政部门在部门网站公开的《2015 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中,公布了收费主体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名称、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及2015年收费情况等。
市物价部门通过多种途径,及时、准确、全面为群众提供民生商品价格信息。市、县两级物价部门落实专人对全市具有代表性的市场(超市)的油、米、肉、禽、蛋、鱼、蔬菜、水果,以及钢材、水泥、液化气等共22个品种商品进行价格监测,并将价格信息汇总整理后通过玉林电视台、玉林广播电台、玉林晚报、玉林移动手机短信和市物价局网站、官方微信等6种途径向社会公众发布。同时,畅通价格举报咨询渠道,做好价格服务工作,为群众解疑答问。严格执行《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和价格举报的各项工作制度,充分发挥“12358全国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全国价格举报信息共享的作用,坚持“12358”价格电话值守和每月1日、15日领导接访日制度,保障价格举报咨询渠道畅通。
(八)推进扶贫领域信息公开
切实把脱贫攻坚作为全市最大的民生工程来抓,大力推进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教育培训、金融服务、公共服务、社会帮扶“六大脱贫攻坚工程”,精准发力、克难攻坚,超额完成贫困村脱贫摘帽任务和实现陆川县脱贫摘帽目标。全市111个预脱贫村各项指标均达标,达标率100%,其中:陆川县32个、博白县25个、兴业县20个、北流市12个、容县11个、玉州区3个、福绵区8个,贫困村由442个减少到331个。全市财政共筹措落实脱贫攻坚资金15.2亿元。市县两级安排专项扶贫资金1.79亿元,同比增加6.8倍,占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量的18.8%。同时,进一步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引导社会参与监督,使扶贫资金的使用更加公开透明。2016年,市扶贫、财政等部门开展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5次,做到“扶贫资金拨到哪里,监督就跟到哪里”,对扶贫资金使用进行全程监控,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九)推进低保救助信息公开
市民政部门切实按照《玉林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玉林市城乡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办法》、《玉林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对2016年新的救助标准和补助水平调整后及时更新发布,并玉林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救助对象人数、救助标准、补助水平、资金支出、申请指南等相关信息。此外,通过玉林市民生资金监管服务平台加强对资金管理,对社会救助信息进一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全年全市共有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等经常性生活救助对象29.7万人,约占全市总人口的4.1%。城市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510元,月人均补助水平291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3.4%和10.2%;农村低保年人均保障标准2855元,月人均补助133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4.3%和15.6%。全市共实施医疗救助25.06万人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7123万元。
(十)推进棚户区、农村危房改造等信息公开
积极做好棚户区改造相关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发布和准确解读政策措施,强化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改造结果和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8月,在玉林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玉林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方案》、《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实施意见政策解读》,主动公开保障性住房年度建设计划、基本建成、分配入住、保障性安居工程责任单位、时间节点要求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10月,公开了《玉林市农村危房改造暨脱贫攻坚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并公开《农村危房改造有关政策》、《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定期主动公开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进展情况。各县(市、区)政府均按要求开展了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等信息的公开工作。同时,在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公开招投标方面,严格执行阳光招投标制度,督促各招标人(业主)在指定媒体公开招标公告、答疑澄清、中标公示、中标候选人等信息。政府投资类项目还在广西财政网、玉林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市政务中心公告栏等媒体进行信息发布。
(十一)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重点加强环境保护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公开建设项目审批信息303条。其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受理情况公示58条、项目审批办结情况公示41条、建设项目公众参与公示145条、验收公示59条。二是在市环保部门网站上建立玉林城区空气质量实时发布系统、环境监测专栏,实时公开城区空气质量状况、每月水环境质量报告。三是建立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专栏,公开22个2016年玉林市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并每月公开重点污染源监测性监测结果,及时向公众公开国控源企业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标准,方便公众共同参与环保监督工作。四是在行政处罚栏目公开行政处罚情况,共公开19个案件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十二)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
各交易中心按照“应进必进”原则,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各类公共资源项目进入平台交易。公开发布政府采购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公告、土地供应计划、土地招拍挂公告、土地出让结果等信息,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各方提供准确、及时、全面的信息,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公开透明。全年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完成交易项目8288项(宗),交易总额332.1621亿元,增收总额4.67亿元,节约资金约3.53亿元。
(十三)推进教育事业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切实做好中小学招生招考信息公开工作。督促全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公开学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咨询电话、投诉电话、投诉信箱等各种招生信息,进一步规范了我市义务教育公办中小学招生行为,实现了“阳光招生”;及时公布《玉林市2016年中考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下达了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了各类普通高中的录取分数线,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和招生计划共招录高中新生48831人,确保了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规范、公正、透明。
二是切实做好教师招聘、职称评审、教师资格认定、评先评优等教育人事信息公开工作。积极配合自治区教育厅做好免费师范生招生就业、农村教育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及时发布招聘、公示、聘用通知;双向选择录用了106名应届毕业生到市直学校任教;共招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计划”教师1082 名。及时在统一平台、玉林教育局信息网和玉林人事人才网发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全市招聘教师462人。及时发布职称评审信息,组织619人参评中小学教师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共有273人通过评审。对申报一级教师职称的2197人进行了评审,有1441人通过。及时发布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年内共认定高中教师资格人员998人,中职(辅导)教师资格人员68人。
三是切实做好教育项目建设的信息公开工作。全市共投入9.4亿多元,改扩建了农村中小学校项目591个,农村中小学校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推进城区新建中小学建设,在玉林城区新建成玉州区金港小学、城南实验小学、玉州区东环小学万昌校区等3所学校,有效缓解了城区学校入学难、大班额问题。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义务教育“择校热”逐步降温。
四是切实做好国家资助政策及执行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继续依托“玉林市学生资助网”,及时发布国家各类资助政策、申请程序和申请时间,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全年全市共筹措资金3.8亿元,资助了学生428323人(次),发放了资金3.77亿元。
(十四)推进医保卫生领域信息公开
做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及疾病预防控制等相关信息公开。深入推进医保、医疗、医药三医联动,实现新农合基金市级统筹全覆盖,新农合个人筹资标准提高至120元/人·年,提高财政补助标准。全市参加新农合农民524.17万人,参合率为98.91%;同时,加快免疫规划信息化建设,建成1家数字化接种门诊,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以乡为单位报告接种率为98.42%;做好非法经营疫苗案件应对处置工作,核查6家县级疾控机构和39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三、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
按照“发现及时、落实责任、处置迅速、控制得当”的原则,认真开展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各级行政机关建立健全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发现机制,强化对信息发布渠道的监督管理,建立接受公众反映虚假或不完整信息的渠道,制定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预案。发现涉及本行政机关职责范围内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后,立即启动预案,及时发布准确完整的政府信息。全年未发现发布虚假及不完整信息情况。
(二)多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新常态,各级政府门户网站、“一中心两馆”等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已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此外,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措施、重大事件,都坚持在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微博微信及玉林日报、玉林电视台、玉林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进行公开。市本级、县(市、区)政府及部门都能在3月31日前通过统一平台、玉林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公布上一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年全市通过玉林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8918条,其中:市本级14822条,各县(市、区)政府44096条。通过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400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12512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3522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5458条。
(三)主动向公众查阅场所提供信息
各级各部门积极向“一中心两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涉及机构职能、政策法规、政策解读、市场监管,重大项目建设、财政管理、土地管理、环境保护、教育卫生、工商、税收、住房制度改革、工资福利等方面,于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开。全年市本级部门报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989条,其中:报送政务服务中心2098条、档案馆1423条、公共图书馆1468条。
(四)及时更新政府门户网站信息
在“中国·玉林”政府门户网站主页专设“政务公开栏目”,下设机构概况、政府文件、法律法规、财政公开、行政收费、政府采购、行政审批、人事招考、信息公开等19类子目。同时,设置网站群导航,实现与73个市直部门、8个县(市、区)、110个乡镇网站的实时链接。网站栏目设置充分考虑了《条例》规定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事项、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的文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等11方面范围,并及时更新信息,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四、规范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一)按程序进行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工作
在市、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部门窗口和其他市直部门和设立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全年全市共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7件(其中:网络申请63件、信函申请14件),申请办结57件(其中:按时办结56件、延期办结1件),申请答复数57件(其中:属于已主动公范围22件、同意公开答复6件、不同意公开答复3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7件、申请信息不存在3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15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1件)。
(二)做好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
2016年,全市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0件。
(三)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
不断完善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接待场所建设和维护工作,确保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正常运行。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点,配备有电脑、打印机等基本办公设备,满足依申请服务基本要求,群众可以直接查阅公开的政府信息。各县(市、区)、各部门也落实专人负责,加强日常维护,确保工作正常运行。
五、依规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
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实行免费公开、免费查询,不收取任何公开、查询费用,未发现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情况。
六、依法处理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全年全市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6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3件、其他情形3件,已按相关程序办理;发生1起行政诉讼案件,属于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较好成绩,但与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需要进一步加强,回应公众关注热点和重大舆情还不够及时;二是公开的途径和方式有待进一步优化,基层乡镇政府应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公开信息还不够广泛;三是依申请公开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办理申请的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有待提高。
下一步我市将按照自治区政府的工作部署,以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政府为目标,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努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日趋规范化、常态化。
二是积极做好回应解读工作。不断拓展深度、扩大范围,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热点,详细解读政策难点疑点,及时有效应对社会舆情。
三是切实推进重点领域公开。加强各级政府及相关责任单位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专栏的建设,确保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实效。
四是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进一步优化、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完善依申请受理机制,畅通受理渠道,及时、依法受理和答复公众申请。强化服务意识,加强与申请人沟通,提高回复质量。
五是建设新媒体发布平台。鼓励各级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利用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发布的快捷性和关注度,增强政府信息的公开实效。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7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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