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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试行)》规定,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了《玉林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围绕国家和自治区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特别是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八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间自201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通过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http://xxgk.yulin.gov.cn,以下简称“统一平台” )、玉林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lin.gov.cn,以下简称“玉林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务服务中心、图书馆、档案馆(以下简称“一中心两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等渠道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玉林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北路2号,邮编:537000,联系电话:0775—2681895。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据统计,2015年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6496条。其中,市本级及市直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597条、各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3899条。
(一)以健全机构为核心,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
市本级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市编办、工信委、监察局、文新广局、法制办、政管办、保密局、绩效办、新闻办、档案局等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政管办,工作人员从各组成部门抽调。根据工作需要,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及时调整,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全市所辖的7个县(市、区)也按规定相应成立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县(市、区)长担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均列入本级政府或各组成部门年度经费预算。各级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始终坚持“明确各部门要求,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履行推进、协调、指导、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动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开展,有力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效能。
(二)以制度建设为基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我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作为工作重点抓紧抓好。为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管理,提高机关效能,加强政府职能的民主、公开、透明度,我市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工作人员管理制度。2009年9月制订并公开了工作制度、年度报告制度、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发布协调制度、不予公开的依申请政府信息上报备案制度等7项制度。2013年制订了《玉林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办法》和《玉林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在此基础上,各级政府及部门围绕政府中心工作,针对公众关切,加强舆情收集、研判、报告和回应,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有力保障。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加强协调、指导和检查督促,对市直部门和县(市、区)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检查,通报表彰工作成效显著的部门,对工作不力的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有力推动了工作的落实。
(三)以精编指南目录为引导,切实加强公众查阅信息力度。
为方便社会公众查阅、利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市主动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更新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类别目录的通知》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类规则和索引号编制的说明》,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及时编制了简明实用的《玉林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玉林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更新,确保市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化、系统化、常态化。
(四)以平台建设为支撑,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形式。
通过多种形式、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形成覆盖城乡、多层次、全方位的主动公开渠道,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公众查阅、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一是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第一信息公开平台作用。我市各级各部门均建立了网站,并加强日常维护和及时更新内容,切实保障网站正常运行,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自觉维护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群众普遍感到满意。二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建设。我市在“一中心两馆”等公共场所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提供链接互联网的电脑和纸质文本文件,方便社会公众查阅、利用。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按规范化标准建设,门口张贴统一标识,报送信息按年份、部门分类在资料柜陈列,配备查阅专用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安排工作人员值班,按照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管理制度进行规范管理。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经常督促提醒部门将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按规定报送“一中心两馆”,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及时更新,丰富公开内容,保证群众能及时查阅。三是充分发挥政务服务中心的作用。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中心”,在办证大厅各服务窗口设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同时,还在中心大厅安装了LED显示屏4台、政府信息查询触摸屏6台,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栏。各县(市、区)指定“一中心两馆”作为政府信息公开重要场所,并拨出经费,完善设备,方便群众查阅政府信息。四是不断开辟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我市将每期《政府公报》及时发布,充分发挥新闻发布会、听证会权威性、时效性和关注度高的优势,与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形成全方位、广覆盖的政府信息公开有机体系,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二、积极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一)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
2015年,根据自治区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部署,全面清理我市行政职权和政务服务事项。市住建部门按照《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行玉林市人民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政办发〔2015〕68号)文件要求,组织人员对行政权力事项梳理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涉及行政权力事项8类367项,其中:行政许可35项(含部分独立子项),行政处罚250项,行政检查33项,行政确认4项,其他权力42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强制1项。已上报玉林市审改办审核,待审核通过后,再予以全面公布。市国资部门根据市审改办2015年8月出台的《关于做好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玉审改办发〔2015〕8号)文件要求,对18项非行政许可项目全部列入取消项目。此后,市国资部门不再存在行政审批,对之前在门户网站和统一平台发布的行政审批操作流程作了删除。市发改部门在审批项目中,除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由委领导审批外,其他所有的受理权、审核权、协调处置权、办理结果送达权、应诉代理权、审批权、制证权全部授权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窗口首席代表签发生效。
(二)推进财政预算和决算信息公开。
市财政部门通过自治区统一平台、市政府门户网站等先后公布了《关于玉林市全市与市级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关于2015年1-8月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15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玉林市本级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2014年玉林市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等。同时,部署和落实市本级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印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玉林市市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玉市财预〔2015〕9号),进一步明确预算公开的要求。在批复各部门单位决算时,也明确了各单位公布部门决算的时限、格式和途径等。今年,市直87个部门(不含涉密部门)均已按要求在自治区统一平台及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
(三)推进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
我市相关部门按要求及时公布了风险防范监管信息、事故应急处置救援预案和安全生产应急知识。重点公开了市领导和市安委办的重大活动、重要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安全生产工作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及公开了12350事故举报特服电话。事故动态信息栏目”按上级规定的时间要求公布了上半年及前三季度安全生产情况通报,“风险防范监管”公布了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突发事件风险会商分析材料,“事故调查报告”按国家安监领域有关规定公布了1起较大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及批复。
(四)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公开。
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网站设置“行政审批”栏目,企业或个人可通过“办事指南”查阅到行政许可项目的操作规范、所需材料及要求和审批最新公告等情况。今年开展了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年、行政审批扁平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理规范等工作。重点做好食品药品监管信息,提高监管透明度。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更新食品安全警示5条、药品安全警示8条;在中国玉林门户网站监督检查中药品质量监管通报87条、食品卫生监管通报栏目公开食品的监管动态85条;在统一平台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食品安全信息85条。各县(市、区)在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加强监督检查,对春季秋季学校食品安全等一系列专项检查结果,在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统一平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中国食品安全报》、《玉林日报》等媒介发布,宣传本级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成绩,营造健康饮食、安全饮食的社会氛围。
(五)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
市住建部门通过网上公开了2015年保障住房年度建设计划清单和建设进展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地址、建设方式、开工套数、基本建成套数等信息;及时公开保障性住房年度建设计划完成情况等信息。在网上公开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包括已开工项目和已竣工项目的基本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一是公开分配政策和办事指南,在网上一次性公开保障性住房分配和管理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办事指南。二是公开分配对象信息。及时通过网上、报刊公开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对象信息。同时,对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审批申请对象进行审批前公示。三是公开分配房源、程序、过程、结果、退出情况等信息。已通过网上、报刊公开我市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分配房源、程序、过程、结果、退出情况等信息。截止2015年12月31日,玉林市保障房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如下:全市累计总开工各类保障房9265套(户),占目标任务7798套(户)的118.81%,其中新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房8042套(户)(含2014年自治区新增棚户区项目结转),占年度目标开工任务6778的118.65%;新增发放补贴1223户,占目标任务的1020户的119.90%;新增规划棚户区改造2318户,占新增目标任务2318户的100%;累计基本建成各类保障房4222套,占目标任务3780套的111.69%;累计分配入住各类保障房5910套,占目标任务5000套的118.20%。以上信息均按要求进行了公开。
(六)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市环保部门主动公开环境保护方面的环评审批情况、审批办结情况、环境影响公示、环境监测等信息。环评审批和审批办结情况均在办结1-2日内公开,据统计,2015年共公开建设项目审批信息162条,其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受理情况公示68条、项目审批办结情况公示24条,建设项目审批公示34条、验收公示36条。环境监测信息按季度进行公开,包括有市国控重点污染监督性监测结果、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等监测信息,统一通过指定的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
(七)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
市相关部门公开发布政府采购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公告、土地供应计划、土地招拍挂公告、土地出让结果等信息,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各方提供准确、及时、全面的信息,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公开透明。通过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网站,向社会公布招投标有关信息。2015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完成交易项目1134项(宗),成交金额109.16亿元。其中:建设工程项目309项,成交金额77.32亿元,节约金额1.38亿元,节约率1.76%;交通工程18项,成交金额0.69亿元,节约金额0.01亿元,节约率1.6%;水利工程项目49项,成交金额2.27亿元,节约金额0.09亿元,节约率3.89%;政府采购项目720项,成交金额9.92亿元,节约金额0.14亿元,节约率2.7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27宗,成交金额18.88亿元;矿业产权出让11宗,成交金额0.08亿元。全部信息均已按要求进行了公开。土地交易中心实现了从公告到成交的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全过程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行,2015年度在市国土部门网站公开发布土地招拍挂类相关信息共50条。
2015年,玉州区财政局在统一平台上发布政府采购信息825条,促进了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开透明进行。据统计,2015年1—12月进驻玉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项目共928个,成交金额3.85亿元,节约金额约324.1万元。公共资源的阳光交易,规范运作,为政府节约了开支。
(八)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
市国土资源部门牢固树立“千方百计保障用地需求”和“和谐征地”的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征地拆迁工作,紧紧围绕中央、自治区的重大决策深化公开,充分宣传好“低丘缓坡”、“增减挂钩”、“征转分离”、“只征不转”、“先行用地”“区位调整”等政策,通过局门户网站及其他媒体,主动公开征地审批结果、征地告知、征地确认和征地听证信息。在局网站设立“拟征收土地公告”、“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板块公开征地拆迁类信息。2015年度,累计公开征地拆迁类相关信息43条,进一步扩大了社会公众对征地拆迁工作的参与度,提高了透明度。
(九)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
市财政部门通过统一平台、市政府门户网站对全市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调整情况进行公开。今年,公开《转发关于取消一批地方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玉市财综〔2015〕1号),从2015年2月1日起取消一批地方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7项;《转发自治区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玉市财综〔2015〕7号),从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或暂停征收12项中央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征42项中央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从2015年5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免征铁路运输治安联防费、道路运输管理证照工本费、农作物品种鉴定费共3项自治区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12月24日,公布了《关于印发2015年玉林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明确了我市行政事业收费项目和依据。
市物价部门通过多种途径、及时、准确、全面为群众提供民生商品价格信息。我市市、县两级物价部门落实专人全年对玉林城区的金城超市等5家超市市场、北流市的铜州市场、容县的容州市场、陆川县的九洲市场、博白县的宝中宝超市、兴业县的石南市场等全市共10个具有代表性的市场(超市)的油、米、肉等各种日常食品,以及钢材、水泥、液化气等共22个品种商品进行价格监测,并将价格信息汇总整理后通过玉林电视台、玉林广播电台、玉林晚报、玉林移动手机短信和玉林市物价局门户网站、官方微信等6种途径向社会公众发布。二是畅通价格举报咨询渠道,为群众解疑答问。严格执行《信访条例》、《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和价格举报的各项工作制度,充分发挥“12358全国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全国价格举报信息共享的作用,坚持“12358”价格电话值守和每月1日、15日领导接访日制度,保障价格举报咨询渠道畅通。
(十)推进教育信息公开。
市教育部门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公开。一是认真做好中小学招生招考信息公开工作。督促全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公开学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等各种招生信息;印发了《玉林市2015年中考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下达了2015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公布了各类普通高中的录取分数线,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和招生计划招录高中新生43088人。二是积极配合自治区教育厅做好免费师范生招生就业、农村教育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及时发布招聘、公示、聘用通知;双向选择录用了169名应届毕业生到市直学校任教;招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计划”教师867名。及时在统一平台、玉林教育局信息网和玉林人事人才网发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全市招聘教师542人。及时发布职称评审信息,组织513人参评中小学教师系列中学高级(小中高)专业技术职务,共有196人通过评审。三是做好国家资助政策及执行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继续依托“玉林市学生资助网”,及时发布国家各类资助政策、申请程序和申请时间。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全市共筹措资金36039.864万元,资助了学生483999人(次),发放了资金33352.955万元。
三、及时、全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
按照“发现及时、落实责任、处置迅速、控制得当”的原则,我市认真开展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各级行政机关建立健全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发现机制,强化对信息发布渠道的监督管理,建立接受公众反映虚假或不完整信息的渠道,制定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预案。2015年未发现发布虚假及不完整信息情况。
(二)通过多种途径主动公开信息。
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全市各级政府门户网站、“一中心两馆”等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已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途径。此外,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措施、重大事件,都坚持在玉林日报、玉林电视台、玉林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进行公开。市本级、县(市、区)政府及部门都能在3月31日前通过统一平台、市政府门户网站和“一中心两馆”公布上一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于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三)主动向公众查阅场所提供信息。
我市各级各部门积极向“一中心两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涉及机构职能、政策法规、经济建设、财政管理、土地管理、工商、税收、住房制度改革、工资福利等方面。据统计,2015年市本级部门报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17条,其中,报送政务服务中心1399条、档案馆1423条、公共图书馆1095条。
(四)及时更新政府门户网站信息。
在“中国·玉林”政府门户网站主页专设“信息公开” 栏目,下设机构概况、工作动态、规划计划、政府文件、财政信息、政府采购、人事信息等18类子目,各子目分别包括若干项目。同时,设置网站群导航,实现与70个市直部门、8个县(市、区)、22个乡镇网站的实时链接。网站栏目设置充分考虑了《条例》规定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事项、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的文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等11方面范围,及时更新信息,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四、规范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一)按程序进行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工作。
在市直部门和市、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部门窗口设立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得到及时、妥善处理。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全市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照《条例》的有关规定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86宗,其中,当面申请404宗、传真申请5宗、网络申请19宗、信函申请58宗,已按规定及时答复485宗,延期办结数1宗。
(二)做好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
2015年,全市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0件。
(三)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
我市不断完善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接待场所建设和维护工作,确保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运行。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配备有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基本办公设施,满足依申请服务基本要求,群众可以直接查阅公开的政府信息。各县(市、区)、各部门也落实专人负责,加强日常维护,确保工作正常运行。
五、依规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
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实行免费公开、免费查询,不收取任何公开、查询费用,未发现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
六、依法处理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2015年全市共办理行政复议10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4件,被依法纠错1件,其他情形5件,已按相关程序办理;发生1起行政诉讼案件,属于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市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较好成绩,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还需加强。个别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公开信息遗漏、延时等现象仍有发生。二是信息公开队伍的建设还需加强。我市各级各部门工作机构人员基本为兼职,且流动性较大、工作任务重、事务繁杂,影响了工作力度和效率。针对以上不足,我市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从以下几方面努力改进。
(一)进一步深化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热点、重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加强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指导,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新闻发布会等平台建设。继续强化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网上办事、政民互动、舆论引导”四大核心功能,着力提高网站实用性和易用性,不断提高网站服务质量和水平。着力推进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开透明,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三)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提高信息公开力度。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年度重点工作,创新督促检查形式,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特别注重对财政、国土、环境、教育等重点领域的督促检查,推动公开责任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时顺利完成。
(四)进一步加强培训,不断提升队伍素质。以建立一支专业、稳定、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队伍为目标,完善机构设置,保障工作经费,配齐配强专职人员,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重视业务指导和培训交流,抓好信息公开人员的业务培训,积极组织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开展工作交流,总结经验,不断提升队伍业务素质。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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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试行)》规定,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了《玉林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围绕国家和自治区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特别是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八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间自201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通过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http://xxgk.yulin.gov.cn,以下简称“统一平台” )、玉林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lin.gov.cn,以下简称“玉林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务服务中心、图书馆、档案馆(以下简称“一中心两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等渠道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玉林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北路2号,邮编:537000,联系电话:0775—2681895。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据统计,2015年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6496条。其中,市本级及市直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597条、各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3899条。
(一)以健全机构为核心,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
市本级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市编办、工信委、监察局、文新广局、法制办、政管办、保密局、绩效办、新闻办、档案局等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政管办,工作人员从各组成部门抽调。根据工作需要,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及时调整,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全市所辖的7个县(市、区)也按规定相应成立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县(市、区)长担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均列入本级政府或各组成部门年度经费预算。各级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始终坚持“明确各部门要求,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履行推进、协调、指导、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动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开展,有力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效能。
(二)以制度建设为基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我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作为工作重点抓紧抓好。为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管理,提高机关效能,加强政府职能的民主、公开、透明度,我市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工作人员管理制度。2009年9月制订并公开了工作制度、年度报告制度、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发布协调制度、不予公开的依申请政府信息上报备案制度等7项制度。2013年制订了《玉林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办法》和《玉林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在此基础上,各级政府及部门围绕政府中心工作,针对公众关切,加强舆情收集、研判、报告和回应,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有力保障。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加强协调、指导和检查督促,对市直部门和县(市、区)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检查,通报表彰工作成效显著的部门,对工作不力的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有力推动了工作的落实。
(三)以精编指南目录为引导,切实加强公众查阅信息力度。
为方便社会公众查阅、利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市主动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更新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类别目录的通知》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类规则和索引号编制的说明》,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及时编制了简明实用的《玉林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玉林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更新,确保市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化、系统化、常态化。
(四)以平台建设为支撑,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形式。
通过多种形式、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形成覆盖城乡、多层次、全方位的主动公开渠道,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公众查阅、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一是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第一信息公开平台作用。我市各级各部门均建立了网站,并加强日常维护和及时更新内容,切实保障网站正常运行,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自觉维护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群众普遍感到满意。二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建设。我市在“一中心两馆”等公共场所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提供链接互联网的电脑和纸质文本文件,方便社会公众查阅、利用。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按规范化标准建设,门口张贴统一标识,报送信息按年份、部门分类在资料柜陈列,配备查阅专用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安排工作人员值班,按照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管理制度进行规范管理。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经常督促提醒部门将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按规定报送“一中心两馆”,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及时更新,丰富公开内容,保证群众能及时查阅。三是充分发挥政务服务中心的作用。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中心”,在办证大厅各服务窗口设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同时,还在中心大厅安装了LED显示屏4台、政府信息查询触摸屏6台,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栏。各县(市、区)指定“一中心两馆”作为政府信息公开重要场所,并拨出经费,完善设备,方便群众查阅政府信息。四是不断开辟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我市将每期《政府公报》及时发布,充分发挥新闻发布会、听证会权威性、时效性和关注度高的优势,与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形成全方位、广覆盖的政府信息公开有机体系,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二、积极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一)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
2015年,根据自治区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部署,全面清理我市行政职权和政务服务事项。市住建部门按照《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行玉林市人民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政办发〔2015〕68号)文件要求,组织人员对行政权力事项梳理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涉及行政权力事项8类367项,其中:行政许可35项(含部分独立子项),行政处罚250项,行政检查33项,行政确认4项,其他权力42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强制1项。已上报玉林市审改办审核,待审核通过后,再予以全面公布。市国资部门根据市审改办2015年8月出台的《关于做好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玉审改办发〔2015〕8号)文件要求,对18项非行政许可项目全部列入取消项目。此后,市国资部门不再存在行政审批,对之前在门户网站和统一平台发布的行政审批操作流程作了删除。市发改部门在审批项目中,除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由委领导审批外,其他所有的受理权、审核权、协调处置权、办理结果送达权、应诉代理权、审批权、制证权全部授权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窗口首席代表签发生效。
(二)推进财政预算和决算信息公开。
市财政部门通过自治区统一平台、市政府门户网站等先后公布了《关于玉林市全市与市级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关于2015年1-8月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15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玉林市本级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2014年玉林市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等。同时,部署和落实市本级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印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玉林市市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玉市财预〔2015〕9号),进一步明确预算公开的要求。在批复各部门单位决算时,也明确了各单位公布部门决算的时限、格式和途径等。今年,市直87个部门(不含涉密部门)均已按要求在自治区统一平台及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
(三)推进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
我市相关部门按要求及时公布了风险防范监管信息、事故应急处置救援预案和安全生产应急知识。重点公开了市领导和市安委办的重大活动、重要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安全生产工作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及公开了12350事故举报特服电话。事故动态信息栏目”按上级规定的时间要求公布了上半年及前三季度安全生产情况通报,“风险防范监管”公布了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突发事件风险会商分析材料,“事故调查报告”按国家安监领域有关规定公布了1起较大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及批复。
(四)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公开。
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网站设置“行政审批”栏目,企业或个人可通过“办事指南”查阅到行政许可项目的操作规范、所需材料及要求和审批最新公告等情况。今年开展了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年、行政审批扁平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理规范等工作。重点做好食品药品监管信息,提高监管透明度。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更新食品安全警示5条、药品安全警示8条;在中国玉林门户网站监督检查中药品质量监管通报87条、食品卫生监管通报栏目公开食品的监管动态85条;在统一平台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食品安全信息85条。各县(市、区)在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加强监督检查,对春季秋季学校食品安全等一系列专项检查结果,在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统一平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中国食品安全报》、《玉林日报》等媒介发布,宣传本级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成绩,营造健康饮食、安全饮食的社会氛围。
(五)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
市住建部门通过网上公开了2015年保障住房年度建设计划清单和建设进展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地址、建设方式、开工套数、基本建成套数等信息;及时公开保障性住房年度建设计划完成情况等信息。在网上公开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包括已开工项目和已竣工项目的基本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一是公开分配政策和办事指南,在网上一次性公开保障性住房分配和管理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办事指南。二是公开分配对象信息。及时通过网上、报刊公开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对象信息。同时,对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审批申请对象进行审批前公示。三是公开分配房源、程序、过程、结果、退出情况等信息。已通过网上、报刊公开我市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分配房源、程序、过程、结果、退出情况等信息。截止2015年12月31日,玉林市保障房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如下:全市累计总开工各类保障房9265套(户),占目标任务7798套(户)的118.81%,其中新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房8042套(户)(含2014年自治区新增棚户区项目结转),占年度目标开工任务6778的118.65%;新增发放补贴1223户,占目标任务的1020户的119.90%;新增规划棚户区改造2318户,占新增目标任务2318户的100%;累计基本建成各类保障房4222套,占目标任务3780套的111.69%;累计分配入住各类保障房5910套,占目标任务5000套的118.20%。以上信息均按要求进行了公开。
(六)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市环保部门主动公开环境保护方面的环评审批情况、审批办结情况、环境影响公示、环境监测等信息。环评审批和审批办结情况均在办结1-2日内公开,据统计,2015年共公开建设项目审批信息162条,其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受理情况公示68条、项目审批办结情况公示24条,建设项目审批公示34条、验收公示36条。环境监测信息按季度进行公开,包括有市国控重点污染监督性监测结果、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等监测信息,统一通过指定的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
(七)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
市相关部门公开发布政府采购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公告、土地供应计划、土地招拍挂公告、土地出让结果等信息,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各方提供准确、及时、全面的信息,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公开透明。通过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网站,向社会公布招投标有关信息。2015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完成交易项目1134项(宗),成交金额109.16亿元。其中:建设工程项目309项,成交金额77.32亿元,节约金额1.38亿元,节约率1.76%;交通工程18项,成交金额0.69亿元,节约金额0.01亿元,节约率1.6%;水利工程项目49项,成交金额2.27亿元,节约金额0.09亿元,节约率3.89%;政府采购项目720项,成交金额9.92亿元,节约金额0.14亿元,节约率2.7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27宗,成交金额18.88亿元;矿业产权出让11宗,成交金额0.08亿元。全部信息均已按要求进行了公开。土地交易中心实现了从公告到成交的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全过程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行,2015年度在市国土部门网站公开发布土地招拍挂类相关信息共50条。
2015年,玉州区财政局在统一平台上发布政府采购信息825条,促进了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开透明进行。据统计,2015年1—12月进驻玉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项目共928个,成交金额3.85亿元,节约金额约324.1万元。公共资源的阳光交易,规范运作,为政府节约了开支。
(八)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
市国土资源部门牢固树立“千方百计保障用地需求”和“和谐征地”的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征地拆迁工作,紧紧围绕中央、自治区的重大决策深化公开,充分宣传好“低丘缓坡”、“增减挂钩”、“征转分离”、“只征不转”、“先行用地”“区位调整”等政策,通过局门户网站及其他媒体,主动公开征地审批结果、征地告知、征地确认和征地听证信息。在局网站设立“拟征收土地公告”、“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板块公开征地拆迁类信息。2015年度,累计公开征地拆迁类相关信息43条,进一步扩大了社会公众对征地拆迁工作的参与度,提高了透明度。
(九)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
市财政部门通过统一平台、市政府门户网站对全市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调整情况进行公开。今年,公开《转发关于取消一批地方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玉市财综〔2015〕1号),从2015年2月1日起取消一批地方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7项;《转发自治区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玉市财综〔2015〕7号),从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或暂停征收12项中央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征42项中央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从2015年5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免征铁路运输治安联防费、道路运输管理证照工本费、农作物品种鉴定费共3项自治区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12月24日,公布了《关于印发2015年玉林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明确了我市行政事业收费项目和依据。
市物价部门通过多种途径、及时、准确、全面为群众提供民生商品价格信息。我市市、县两级物价部门落实专人全年对玉林城区的金城超市等5家超市市场、北流市的铜州市场、容县的容州市场、陆川县的九洲市场、博白县的宝中宝超市、兴业县的石南市场等全市共10个具有代表性的市场(超市)的油、米、肉等各种日常食品,以及钢材、水泥、液化气等共22个品种商品进行价格监测,并将价格信息汇总整理后通过玉林电视台、玉林广播电台、玉林晚报、玉林移动手机短信和玉林市物价局门户网站、官方微信等6种途径向社会公众发布。二是畅通价格举报咨询渠道,为群众解疑答问。严格执行《信访条例》、《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和价格举报的各项工作制度,充分发挥“12358全国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全国价格举报信息共享的作用,坚持“12358”价格电话值守和每月1日、15日领导接访日制度,保障价格举报咨询渠道畅通。
(十)推进教育信息公开。
市教育部门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公开。一是认真做好中小学招生招考信息公开工作。督促全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公开学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等各种招生信息;印发了《玉林市2015年中考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下达了2015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公布了各类普通高中的录取分数线,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和招生计划招录高中新生43088人。二是积极配合自治区教育厅做好免费师范生招生就业、农村教育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及时发布招聘、公示、聘用通知;双向选择录用了169名应届毕业生到市直学校任教;招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计划”教师867名。及时在统一平台、玉林教育局信息网和玉林人事人才网发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全市招聘教师542人。及时发布职称评审信息,组织513人参评中小学教师系列中学高级(小中高)专业技术职务,共有196人通过评审。三是做好国家资助政策及执行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继续依托“玉林市学生资助网”,及时发布国家各类资助政策、申请程序和申请时间。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全市共筹措资金36039.864万元,资助了学生483999人(次),发放了资金33352.955万元。
三、及时、全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
按照“发现及时、落实责任、处置迅速、控制得当”的原则,我市认真开展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各级行政机关建立健全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发现机制,强化对信息发布渠道的监督管理,建立接受公众反映虚假或不完整信息的渠道,制定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预案。2015年未发现发布虚假及不完整信息情况。
(二)通过多种途径主动公开信息。
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全市各级政府门户网站、“一中心两馆”等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已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途径。此外,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措施、重大事件,都坚持在玉林日报、玉林电视台、玉林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进行公开。市本级、县(市、区)政府及部门都能在3月31日前通过统一平台、市政府门户网站和“一中心两馆”公布上一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于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三)主动向公众查阅场所提供信息。
我市各级各部门积极向“一中心两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涉及机构职能、政策法规、经济建设、财政管理、土地管理、工商、税收、住房制度改革、工资福利等方面。据统计,2015年市本级部门报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17条,其中,报送政务服务中心1399条、档案馆1423条、公共图书馆1095条。
(四)及时更新政府门户网站信息。
在“中国·玉林”政府门户网站主页专设“信息公开” 栏目,下设机构概况、工作动态、规划计划、政府文件、财政信息、政府采购、人事信息等18类子目,各子目分别包括若干项目。同时,设置网站群导航,实现与70个市直部门、8个县(市、区)、22个乡镇网站的实时链接。网站栏目设置充分考虑了《条例》规定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事项、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的文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等11方面范围,及时更新信息,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四、规范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一)按程序进行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工作。
在市直部门和市、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部门窗口设立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得到及时、妥善处理。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全市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照《条例》的有关规定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86宗,其中,当面申请404宗、传真申请5宗、网络申请19宗、信函申请58宗,已按规定及时答复485宗,延期办结数1宗。
(二)做好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
2015年,全市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0件。
(三)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
我市不断完善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接待场所建设和维护工作,确保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运行。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配备有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基本办公设施,满足依申请服务基本要求,群众可以直接查阅公开的政府信息。各县(市、区)、各部门也落实专人负责,加强日常维护,确保工作正常运行。
五、依规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
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实行免费公开、免费查询,不收取任何公开、查询费用,未发现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
六、依法处理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2015年全市共办理行政复议10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4件,被依法纠错1件,其他情形5件,已按相关程序办理;发生1起行政诉讼案件,属于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市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较好成绩,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还需加强。个别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公开信息遗漏、延时等现象仍有发生。二是信息公开队伍的建设还需加强。我市各级各部门工作机构人员基本为兼职,且流动性较大、工作任务重、事务繁杂,影响了工作力度和效率。针对以上不足,我市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从以下几方面努力改进。
(一)进一步深化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热点、重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加强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指导,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新闻发布会等平台建设。继续强化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网上办事、政民互动、舆论引导”四大核心功能,着力提高网站实用性和易用性,不断提高网站服务质量和水平。着力推进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开透明,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三)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提高信息公开力度。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年度重点工作,创新督促检查形式,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特别注重对财政、国土、环境、教育等重点领域的督促检查,推动公开责任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时顺利完成。
(四)进一步加强培训,不断提升队伍素质。以建立一支专业、稳定、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队伍为目标,完善机构设置,保障工作经费,配齐配强专职人员,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重视业务指导和培训交流,抓好信息公开人员的业务培训,积极组织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开展工作交流,总结经验,不断提升队伍业务素质。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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