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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试行)》规定,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了《玉林市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围绕国家和自治区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特别是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八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间自201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通过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以下简称“统一平台”)、玉林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lin.gov.cn,以下简称“玉林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务服务中心、图书馆、档案馆(以下简称“一中心两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等渠道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玉林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玉林市广场东路美东小区2#楼,邮编:537000,联系电话:0775—2681895。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据统计,2013年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74372条。其中,市本级及其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61013条、各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359条。
(一)加强领导,确保机构健全,人员经费到位。
市本级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市编办、工信委、监察局、文化局、法制办、政务办、保密局、绩效办、新闻办、档案局等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政务办,工作人员从各组成部门抽调。根据工作需要,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及时调整,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全市所辖的7个县(市、区)也按规定相应成立领导小组,组长由常务副县(市、区)长担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均列入本级政府或各组成部门年度经费预算。各级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履行推进、协调、指导、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动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开展。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稳步发展。
我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作为推进工作的首要任务抓紧抓好,2009年9月制订并公开了工作制度、年度报告制度、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发布协调制度、不予公开的依申请政府信息上报备案制度等7项制度。2013年制订了《玉林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办法》和《玉林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所辖的7个县(市、区)也按要求制订了相应制度,在此基础上,加强协调、指导和检查督促,对市直部门和县(市、区)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检查,通报表彰工作成效显著的部门,对工作不力的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有力推动了工作的落实。
(三)精心编制指南和目录,为公众查阅提供便利。
为方便社会公众查阅、利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市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更新工作做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来落实。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类别目录的通知》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类规则和索引号编制的说明》,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及时编制了简明实用的《玉林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玉林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注意及时更新,确保市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化、系统化、常态化。
(四)加强公开载体建设,拓宽公开信息渠道。
通过多种形式、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公众查阅、利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需要。
一是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第一信息公开平台作用。我市各级各部门均建立了网站,并加强日常维护和及时更新内容,切实保障网站正常运行,及时、全面公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觉维护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目前,各级各部门网站信息公开板块内容丰富、形式规范、及时准确、完整详实,群众普遍感到满意。
二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建设。我市在“一中心两馆”等公共场所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提供链接互联网的电脑和纸质文本文件查阅两种方式,方便社会公众查阅、利用。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按规范化标准建设,门口张挂统一标识,报送信息按年份、部门分类在资料柜陈列,配备查阅专用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安排工作人员值班,按照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管理制度进行规范管理。信息公开办经常督促提醒部门将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按规定报送“一中心两馆”,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及时更新,丰富公开内容,保证群众能及时查阅。
三是充分发挥政务服务中心的重要作用。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中心”,在中心大厅各服务窗口设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点”,落实负责人员。同时,还在中心大厅安装了LED显示屏1台、政府信息查询触摸屏6台,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栏。各县(市、区)指定“一中心两馆”作为政府信息公开重要场所,并拨出经费,完善设备,方便群众查阅政府信息。同时,在网站、中心大厅显示屏同步发布行政审批结果。
四是不断开辟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在保持每月1期全年12期发布政府公报的同时,充分发挥新闻发布会、听证会权威准确、时效性强、关注度高、高度互动的优势,与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形成全方位、广覆盖的政府信息公开有机体系,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二、围绕国家和自治区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特别是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一)加快“一服务两公开”示范点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一是切实加快“一服务两公开”示范点建设,积极推进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北流市是全国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单位,市本级和北流市、陆川县,北流市民乐镇、玉州区玉城街道,北流市民乐镇罗政村、容县石寨镇石寨村、兴业县卖酒镇党州村是自治区“一服务两公开”工作示范点,2013年又新增了6个乡镇、村级的自治区“一服务两公开”示范点。二是完成部署统一平台工作。目前市本级共有79个部门在统一平台上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各县(市、区)均已在统一平台上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三是积极推广自治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基层信息化应用平台的应用,全部乡镇(街道)和部分村(社区)开通基层信息化平台。
(二)贯彻落实2013年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
我市认真采取有效措施抓好《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的贯彻落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
1.推进财政预算和决算信息公开。一是以公开促进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以财政信息的形式,通过统一平台、玉林政府门户网站等对我市财政在国家市场价格调控、房地产调控、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就业等决策部署的落实措施和执行情况进行公开,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二是推进财政预算公开情况。我市通过统一平台、玉林政府门户网站等先后公布了《关于玉林市全市与市级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2012年玉林市市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内容以文字、图示、表格等形式,更具体、更直观、更详实的向社会公开财政预决算情况。三是推进“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参照自治区财政厅“三公”经费公开项目和事项,按要求在玉林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市直“三公”经费2012年支出和2013年预算情况。
2.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我市保障性住房信息在统一平台、玉林政府门户网站、市住建委网站进行公布。一是及时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计划等信息。网上公开了2013年保障住房年度建设计划清单和建设进展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地址、建设方式、开工套数、基本建成套数等信息。2013年2月,已公开201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并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地块的信息。二是及时公开保障性住房年度建设计划完成情况等信息。按照通知有关要求,按时在网上公开201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已开工项目、已竣工项目等基本信息。三是及时公开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在网上一次性公开保障性住房分配和管理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办事指南,包括申请审批的具体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等信息。四是及时公开保障性住房2013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2013年保障性住房项目共74个,住房5366套;新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5366套,占目标任务的117.68%;各类保障性住房基本建成4826套,占目标任务的127%;完成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2381户,占目标任务的116.15%;分配入住各类保障性住房6598套,占目标任务的117.82%。以上信息均按要求进行了公开。
3.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大力推进食品安全工作动态、药品质量监管通报、食品卫生监管通报等方面信息,特别是从食品监管动态、食品安全标准方面推进重点领域食品安全相关信息的公开。2013年,在玉林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了2013年玉林市月饼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以及2013年第一批食品生产许可的公告;通过统一平台“食品安全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公开食品监管动态、食品安全标准信息177条,推进了食品安全工作。
4.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我市采取网络形式审批,在自治区政府专网、玉林政府门户网站及其子页面“玉林市环保局”上主动公开工程项目规划、论证、立项、审批及政府投资资金种类、数量和使用等情况。2013年,通过自治区政府专网主动公开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共212份,其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份、环境影响报告表96份、环境影响登记表29份。审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5项。
5.推进招投标信息公开。2013年,通过市工程建设交易中心网站公布招投标有关信息594条,其中,新闻信息9条,招标公告301条,中标公示284条;工程招投标项目75个,造价14.8亿元,建筑面积84.01万平方米、道路长12070.64米。 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公开发布土地资源招拍挂类信息共58条,市本级共公开出让30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成交价款为9.6667亿元;矿业权协议出让7宗,挂牌成交价款235.85万元。信息公开促进了公共资源交易在“阳光下”进行。
6.推进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加强应对处置信息公开,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发布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不断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做好调查处理结果的发布工作,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主动公开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同时,对公众依法提出的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公开申请,积极回应,依法应当公开的予以公开。全市各类安全事故信息通过市安监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和简报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
7.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我市牢固树立“千方百计保障用地需求”和“和谐征地”的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征地拆迁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及其他媒体,主动公开征地审批结果、征地告知、征地确认和征地听证信息。在市国土资源局网站设立“拟征收土地公告”、“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板块进行征地拆迁类信息的公开,2013年共公开征地拆迁类信息33条,进一步扩大了社会公众对征地拆迁工作的知情权,提高了征地拆迁工作的透明度。2013年,市本级共完成征地2.0416万亩,同比增长224.06%。
8.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2013年,我市紧紧围绕“稳增长、调结构、控物价、惠民生”的工作方针,把市场价格调控和稳定价格总水平作为物价工作的首要任务,全面加强价格调控监管工作,大力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及时、准确地将涉及价格改革及价格收费调整取消信息通过玉林政府门户网站、报纸等新闻媒体主动公开。一是将举办调整容县自来水价格听证会等实行服务性收费许可证管理的通知在玉林政府网站和玉林日报等4家媒体刊播公告。据统计,通过玉林政府网站和新闻媒体公开有关推进深化价格改革、价费项目及标准调整的信息共102多篇(条)。二是继续在玉林电视台《新闻视线》栏目公布主要商品价格监测数据。大力宣传我市在保障市场供应和物价调控方面采取的措施和成效,增强群众对稳定市场和稳定物价的信心。同时,正确引导消费预期,消除群众紧张心理,努力营造有利于市场价格稳定的社会环境。
9.推进教育信息公开。2013年,我市抓住关键环节,突出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关系最密切的重要事项,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公开。一是认真做好中小学招生招考信息公开工作。督促全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公开学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咨询电话、投诉电话、投诉信箱等各种招生信息,进一步规范了我市义务教育公办中小学招生行为,实现了“阳光招生”;及时向社会公布了各类普通高中的录取分数线,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和招生计划共招录高中新生41927人,确保了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规范、公正、透明。二是认真做好教师招聘、职称评审、教师资格认定、评先评优等教育人事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在统一平台、玉林教育局信息网和玉林人事人才网发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年内各县(市、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中小学教师1169名,局属单位通过双向选择、择优聘用高素质专业人才52名; 及时发布职称评审信息,全市共有636名教师参评中学高级教师职称,223人通过评审;共有5172人参评中级职称,2568人通过评审。及时发布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年内共认定高中教师资格人员1458名,中职教师资格人员16名;认真组织全市教师评先评优工作,按程序及时公示拟评人选,2013年,全市共有27名教师获评自治区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或优秀班主任,有39人获评八桂优秀乡村教师。三是认真做好教育项目建设的信息公开工作。对玉林市、县城区中小学校建设大会战推进情况,薄弱县镇学校扩容改造及寄宿制学校附属设施项目实施情况、玉林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建设项目进展情况等能及时跟踪报道,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2013年,全市共筹措资金48352万元实施中小学建设项目352个。四是认真做好国家资助政策及执行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继续依托“玉林市学生资助网”,及时发布国家各类资助政策、申请程序和申请时间,进一步促进了教育公平。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全市共筹措资助资金34065.811万元,资助了441750名学生。
10.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面向社会服务的医院、学校、公交、供电、供水、供油、金融、通信、环保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以及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按照方便群众办事、有利群众监督的要求,全面推行办事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完善各类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编制办事公开目录,重点公开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工作规范、办事纪律、监督渠道等,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
11.推进投资贸易信息公开。一是公开推进重大项目联合审批情况。2013年5次组织了全市的26个项目参加自治区重大项目联合审批活动,其中,现场办结5个、现场承诺活动后办结9个、现场答复咨询12个。组织全市项目前期工作推进协调会4次,对56个项目开工建设前存在的困难问题深入研讨、协调解决。二是做好招商引资公开工作。通过玉林政府门户网站、招商局部门网站和报刊等媒体公开招商引资工作情况。2013年1-11月,共新引进项目587个,合同金额447.32亿元;在建项目804个,累计到位招商引资资金481.39亿元(含续建项目),同比增长3.63%,完成510亿元年任务的94.38%,其中区外境内到位资金470.8亿元。1-11月,在建外资项目22个,实际利用外资(全口径)17082万美元,完成17800万美元年任务的95.97%。预计全年超额完成510亿元招商引资到位资金目标任务(其中外资1.78亿美元)。
三、及时、全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
按照“发现及时、落实责任、处置迅速、控制得当”的原则,认真开展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各级行政机关建立健全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发现机制,强化对信息发布渠道的监督管理,建立接受公众反映虚假或不完整信息的渠道,制定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预案。发现涉及本行政机关职责范围内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后,立即启动预案,及时发布准确完整的政府信息。2013年未发现发布虚假及不完整信息情况。
(二)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全市各级政府门户网站、“一中心两馆”等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已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途径。此外,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措施、重大事件,都坚持在玉林日报、玉林电视台、玉林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进行公开。市本级、县(市、区)政府及部门都能在3月31日前通过政府网站和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公布上一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于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三)主动向“一中心两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
市政府、县(市、区)政府和政府组成部门积极向“一中心两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涉及机构职能、政策法规、经济建设、财政管理、土地管理、工商、税收、住房制度改革、工资福利等方面。据统计,2013年市本级部门报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16条,其中,报送政务服务中心1033条、档案馆1256条、公共图书馆1127条。
(四)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
在“中国·玉林”政府门户网站主页专设“政务公开栏目”,下设机构概况、政府文件、法律法规、财政公开、行政收费、政府采购、行政审批、人事招考、信息公开等19类子目,各子目分别包括若干项目。同时,设置网站群导航,实现与市直66个、县(市、区)8个、乡镇106个网站的实时链接。网站栏目设置充分考虑了《条例》规定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事项、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的文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等11方面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要求,建设好政府网站,及时更新信息,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四、规范开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一)按程序进行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工作。
在市直部门和市、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部门窗口设立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得到及时、妥善处理。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全市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照《条例》的有关规定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9件,其中,当面申请1宗、网络申请16宗、信函申请11宗、其他方式申请1宗,均已按规定及时答复。
(二)做好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
2013年,全市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2件。
(三)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
我市不断完善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接待场所建设和维护工作,确保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运行。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配备有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基本办公设施,满足依申请服务基本要求,群众可以直接查阅公开的政府信息。各县(市、区)、各部门也落实专人负责,加强日常维护,确保工作正常运行。
五、依规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
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实行免费公开、免费查询,不收取任何公开、查询费用,未发现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
六、依法处理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2013年全市共办理行政复议2件,全部属于维持具体行政行为,已按相关程序办理,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3年度,我市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但与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个别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还不够到位,主动公开意识不够强;部分单位因人员变动,工作交接不到位;监督检查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针对以上不足,我市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改进。
(一)加强培训,提高认识。
我市将积极开展学习培训、经验交流等活动,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加大公开力度,按规定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都要做到及时、全面、准确主动公开。
(二)强化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机制。
我市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运行机制,特别要加强信息提供、审核、发布等环节的协调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明晰、规范有序运行。
(三)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完善功能。
我市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强化“一中心两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配套充足硬件设施。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向乡镇、社区延伸,使广大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渠道更加便利。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玉林市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doc》(点击查看)
201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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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试行)》规定,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了《玉林市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围绕国家和自治区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特别是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八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间自201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通过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以下简称“统一平台”)、玉林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lin.gov.cn,以下简称“玉林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务服务中心、图书馆、档案馆(以下简称“一中心两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等渠道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玉林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玉林市广场东路美东小区2#楼,邮编:537000,联系电话:0775—2681895。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据统计,2013年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74372条。其中,市本级及其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61013条、各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359条。
(一)加强领导,确保机构健全,人员经费到位。
市本级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市编办、工信委、监察局、文化局、法制办、政务办、保密局、绩效办、新闻办、档案局等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政务办,工作人员从各组成部门抽调。根据工作需要,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及时调整,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全市所辖的7个县(市、区)也按规定相应成立领导小组,组长由常务副县(市、区)长担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均列入本级政府或各组成部门年度经费预算。各级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履行推进、协调、指导、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动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开展。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稳步发展。
我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作为推进工作的首要任务抓紧抓好,2009年9月制订并公开了工作制度、年度报告制度、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发布协调制度、不予公开的依申请政府信息上报备案制度等7项制度。2013年制订了《玉林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办法》和《玉林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所辖的7个县(市、区)也按要求制订了相应制度,在此基础上,加强协调、指导和检查督促,对市直部门和县(市、区)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检查,通报表彰工作成效显著的部门,对工作不力的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有力推动了工作的落实。
(三)精心编制指南和目录,为公众查阅提供便利。
为方便社会公众查阅、利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市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更新工作做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来落实。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类别目录的通知》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类规则和索引号编制的说明》,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及时编制了简明实用的《玉林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玉林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注意及时更新,确保市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化、系统化、常态化。
(四)加强公开载体建设,拓宽公开信息渠道。
通过多种形式、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公众查阅、利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需要。
一是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第一信息公开平台作用。我市各级各部门均建立了网站,并加强日常维护和及时更新内容,切实保障网站正常运行,及时、全面公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觉维护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目前,各级各部门网站信息公开板块内容丰富、形式规范、及时准确、完整详实,群众普遍感到满意。
二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建设。我市在“一中心两馆”等公共场所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提供链接互联网的电脑和纸质文本文件查阅两种方式,方便社会公众查阅、利用。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按规范化标准建设,门口张挂统一标识,报送信息按年份、部门分类在资料柜陈列,配备查阅专用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安排工作人员值班,按照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管理制度进行规范管理。信息公开办经常督促提醒部门将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按规定报送“一中心两馆”,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及时更新,丰富公开内容,保证群众能及时查阅。
三是充分发挥政务服务中心的重要作用。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中心”,在中心大厅各服务窗口设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点”,落实负责人员。同时,还在中心大厅安装了LED显示屏1台、政府信息查询触摸屏6台,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栏。各县(市、区)指定“一中心两馆”作为政府信息公开重要场所,并拨出经费,完善设备,方便群众查阅政府信息。同时,在网站、中心大厅显示屏同步发布行政审批结果。
四是不断开辟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在保持每月1期全年12期发布政府公报的同时,充分发挥新闻发布会、听证会权威准确、时效性强、关注度高、高度互动的优势,与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形成全方位、广覆盖的政府信息公开有机体系,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二、围绕国家和自治区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特别是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一)加快“一服务两公开”示范点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一是切实加快“一服务两公开”示范点建设,积极推进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北流市是全国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单位,市本级和北流市、陆川县,北流市民乐镇、玉州区玉城街道,北流市民乐镇罗政村、容县石寨镇石寨村、兴业县卖酒镇党州村是自治区“一服务两公开”工作示范点,2013年又新增了6个乡镇、村级的自治区“一服务两公开”示范点。二是完成部署统一平台工作。目前市本级共有79个部门在统一平台上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各县(市、区)均已在统一平台上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三是积极推广自治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基层信息化应用平台的应用,全部乡镇(街道)和部分村(社区)开通基层信息化平台。
(二)贯彻落实2013年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
我市认真采取有效措施抓好《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的贯彻落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
1.推进财政预算和决算信息公开。一是以公开促进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以财政信息的形式,通过统一平台、玉林政府门户网站等对我市财政在国家市场价格调控、房地产调控、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就业等决策部署的落实措施和执行情况进行公开,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二是推进财政预算公开情况。我市通过统一平台、玉林政府门户网站等先后公布了《关于玉林市全市与市级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2012年玉林市市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内容以文字、图示、表格等形式,更具体、更直观、更详实的向社会公开财政预决算情况。三是推进“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参照自治区财政厅“三公”经费公开项目和事项,按要求在玉林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市直“三公”经费2012年支出和2013年预算情况。
2.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我市保障性住房信息在统一平台、玉林政府门户网站、市住建委网站进行公布。一是及时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计划等信息。网上公开了2013年保障住房年度建设计划清单和建设进展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地址、建设方式、开工套数、基本建成套数等信息。2013年2月,已公开201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并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地块的信息。二是及时公开保障性住房年度建设计划完成情况等信息。按照通知有关要求,按时在网上公开201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已开工项目、已竣工项目等基本信息。三是及时公开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在网上一次性公开保障性住房分配和管理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办事指南,包括申请审批的具体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等信息。四是及时公开保障性住房2013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2013年保障性住房项目共74个,住房5366套;新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5366套,占目标任务的117.68%;各类保障性住房基本建成4826套,占目标任务的127%;完成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2381户,占目标任务的116.15%;分配入住各类保障性住房6598套,占目标任务的117.82%。以上信息均按要求进行了公开。
3.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大力推进食品安全工作动态、药品质量监管通报、食品卫生监管通报等方面信息,特别是从食品监管动态、食品安全标准方面推进重点领域食品安全相关信息的公开。2013年,在玉林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了2013年玉林市月饼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以及2013年第一批食品生产许可的公告;通过统一平台“食品安全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公开食品监管动态、食品安全标准信息177条,推进了食品安全工作。
4.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我市采取网络形式审批,在自治区政府专网、玉林政府门户网站及其子页面“玉林市环保局”上主动公开工程项目规划、论证、立项、审批及政府投资资金种类、数量和使用等情况。2013年,通过自治区政府专网主动公开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共212份,其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份、环境影响报告表96份、环境影响登记表29份。审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5项。
5.推进招投标信息公开。2013年,通过市工程建设交易中心网站公布招投标有关信息594条,其中,新闻信息9条,招标公告301条,中标公示284条;工程招投标项目75个,造价14.8亿元,建筑面积84.01万平方米、道路长12070.64米。 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公开发布土地资源招拍挂类信息共58条,市本级共公开出让30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成交价款为9.6667亿元;矿业权协议出让7宗,挂牌成交价款235.85万元。信息公开促进了公共资源交易在“阳光下”进行。
6.推进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加强应对处置信息公开,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发布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不断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做好调查处理结果的发布工作,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主动公开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同时,对公众依法提出的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公开申请,积极回应,依法应当公开的予以公开。全市各类安全事故信息通过市安监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和简报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
7.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我市牢固树立“千方百计保障用地需求”和“和谐征地”的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征地拆迁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及其他媒体,主动公开征地审批结果、征地告知、征地确认和征地听证信息。在市国土资源局网站设立“拟征收土地公告”、“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板块进行征地拆迁类信息的公开,2013年共公开征地拆迁类信息33条,进一步扩大了社会公众对征地拆迁工作的知情权,提高了征地拆迁工作的透明度。2013年,市本级共完成征地2.0416万亩,同比增长224.06%。
8.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2013年,我市紧紧围绕“稳增长、调结构、控物价、惠民生”的工作方针,把市场价格调控和稳定价格总水平作为物价工作的首要任务,全面加强价格调控监管工作,大力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及时、准确地将涉及价格改革及价格收费调整取消信息通过玉林政府门户网站、报纸等新闻媒体主动公开。一是将举办调整容县自来水价格听证会等实行服务性收费许可证管理的通知在玉林政府网站和玉林日报等4家媒体刊播公告。据统计,通过玉林政府网站和新闻媒体公开有关推进深化价格改革、价费项目及标准调整的信息共102多篇(条)。二是继续在玉林电视台《新闻视线》栏目公布主要商品价格监测数据。大力宣传我市在保障市场供应和物价调控方面采取的措施和成效,增强群众对稳定市场和稳定物价的信心。同时,正确引导消费预期,消除群众紧张心理,努力营造有利于市场价格稳定的社会环境。
9.推进教育信息公开。2013年,我市抓住关键环节,突出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关系最密切的重要事项,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公开。一是认真做好中小学招生招考信息公开工作。督促全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公开学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咨询电话、投诉电话、投诉信箱等各种招生信息,进一步规范了我市义务教育公办中小学招生行为,实现了“阳光招生”;及时向社会公布了各类普通高中的录取分数线,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和招生计划共招录高中新生41927人,确保了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规范、公正、透明。二是认真做好教师招聘、职称评审、教师资格认定、评先评优等教育人事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在统一平台、玉林教育局信息网和玉林人事人才网发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年内各县(市、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中小学教师1169名,局属单位通过双向选择、择优聘用高素质专业人才52名; 及时发布职称评审信息,全市共有636名教师参评中学高级教师职称,223人通过评审;共有5172人参评中级职称,2568人通过评审。及时发布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年内共认定高中教师资格人员1458名,中职教师资格人员16名;认真组织全市教师评先评优工作,按程序及时公示拟评人选,2013年,全市共有27名教师获评自治区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或优秀班主任,有39人获评八桂优秀乡村教师。三是认真做好教育项目建设的信息公开工作。对玉林市、县城区中小学校建设大会战推进情况,薄弱县镇学校扩容改造及寄宿制学校附属设施项目实施情况、玉林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建设项目进展情况等能及时跟踪报道,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2013年,全市共筹措资金48352万元实施中小学建设项目352个。四是认真做好国家资助政策及执行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继续依托“玉林市学生资助网”,及时发布国家各类资助政策、申请程序和申请时间,进一步促进了教育公平。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全市共筹措资助资金34065.811万元,资助了441750名学生。
10.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面向社会服务的医院、学校、公交、供电、供水、供油、金融、通信、环保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以及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按照方便群众办事、有利群众监督的要求,全面推行办事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完善各类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编制办事公开目录,重点公开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工作规范、办事纪律、监督渠道等,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
11.推进投资贸易信息公开。一是公开推进重大项目联合审批情况。2013年5次组织了全市的26个项目参加自治区重大项目联合审批活动,其中,现场办结5个、现场承诺活动后办结9个、现场答复咨询12个。组织全市项目前期工作推进协调会4次,对56个项目开工建设前存在的困难问题深入研讨、协调解决。二是做好招商引资公开工作。通过玉林政府门户网站、招商局部门网站和报刊等媒体公开招商引资工作情况。2013年1-11月,共新引进项目587个,合同金额447.32亿元;在建项目804个,累计到位招商引资资金481.39亿元(含续建项目),同比增长3.63%,完成510亿元年任务的94.38%,其中区外境内到位资金470.8亿元。1-11月,在建外资项目22个,实际利用外资(全口径)17082万美元,完成17800万美元年任务的95.97%。预计全年超额完成510亿元招商引资到位资金目标任务(其中外资1.78亿美元)。
三、及时、全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
按照“发现及时、落实责任、处置迅速、控制得当”的原则,认真开展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各级行政机关建立健全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发现机制,强化对信息发布渠道的监督管理,建立接受公众反映虚假或不完整信息的渠道,制定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预案。发现涉及本行政机关职责范围内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后,立即启动预案,及时发布准确完整的政府信息。2013年未发现发布虚假及不完整信息情况。
(二)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全市各级政府门户网站、“一中心两馆”等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已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途径。此外,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措施、重大事件,都坚持在玉林日报、玉林电视台、玉林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进行公开。市本级、县(市、区)政府及部门都能在3月31日前通过政府网站和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公布上一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于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三)主动向“一中心两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
市政府、县(市、区)政府和政府组成部门积极向“一中心两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涉及机构职能、政策法规、经济建设、财政管理、土地管理、工商、税收、住房制度改革、工资福利等方面。据统计,2013年市本级部门报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16条,其中,报送政务服务中心1033条、档案馆1256条、公共图书馆1127条。
(四)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
在“中国·玉林”政府门户网站主页专设“政务公开栏目”,下设机构概况、政府文件、法律法规、财政公开、行政收费、政府采购、行政审批、人事招考、信息公开等19类子目,各子目分别包括若干项目。同时,设置网站群导航,实现与市直66个、县(市、区)8个、乡镇106个网站的实时链接。网站栏目设置充分考虑了《条例》规定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事项、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的文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等11方面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要求,建设好政府网站,及时更新信息,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四、规范开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一)按程序进行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工作。
在市直部门和市、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部门窗口设立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得到及时、妥善处理。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全市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照《条例》的有关规定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9件,其中,当面申请1宗、网络申请16宗、信函申请11宗、其他方式申请1宗,均已按规定及时答复。
(二)做好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
2013年,全市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2件。
(三)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
我市不断完善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接待场所建设和维护工作,确保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运行。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配备有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基本办公设施,满足依申请服务基本要求,群众可以直接查阅公开的政府信息。各县(市、区)、各部门也落实专人负责,加强日常维护,确保工作正常运行。
五、依规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
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实行免费公开、免费查询,不收取任何公开、查询费用,未发现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
六、依法处理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2013年全市共办理行政复议2件,全部属于维持具体行政行为,已按相关程序办理,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3年度,我市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但与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个别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还不够到位,主动公开意识不够强;部分单位因人员变动,工作交接不到位;监督检查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针对以上不足,我市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改进。
(一)加强培训,提高认识。
我市将积极开展学习培训、经验交流等活动,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加大公开力度,按规定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都要做到及时、全面、准确主动公开。
(二)强化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机制。
我市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运行机制,特别要加强信息提供、审核、发布等环节的协调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明晰、规范有序运行。
(三)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完善功能。
我市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强化“一中心两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配套充足硬件设施。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向乡镇、社区延伸,使广大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渠道更加便利。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玉林市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doc》(点击查看)
201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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