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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试行)》(桂政办发〔2009〕180号)规定,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了《玉林市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包括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和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八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间自201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通过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玉林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lin.gov.cn),市政务服务中心、图书馆、档案馆(简称“一中心两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等渠道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玉林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玉林市广场东路美东小区2#楼,邮编:537000,电话:0775—2681895)。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据统计,2012年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0805条。其中市本级及其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3067条,各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7738条。
(一)加强领导,确保机构健全,人员经费到位
市本级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为副组长,市政务服务中心、编办、保密局、工信委、监察局、文化局、法制办、档案局、政府督查室等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各组成部门抽调。根据工作需要,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及时调整,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全市所辖的七个县(市、区)也按规定相应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常务副县(市、区)长担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均列入本级政府或各组成部门年度经费预算。各级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履行推进、协调、指导、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动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开展。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稳步发展
我市政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作为推进工作的首要任务,2009年9月制订并公开了工作制度、年度报告制度、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发布协调制度、不予公开的依申请政府信息上报备案制度等七项制度。所辖的七个县(市、区)也按要求制订了相应制度,在此基础上,加强协调、指导和检查督促,对市直部门和县(市、区)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检查,通报表彰工作成效显著的部门,工作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有力推动了工作的落实。
(三)精心编制指南和目录,为公众查阅提供便利
为方便社会公众查阅、利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市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更新工作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来落实。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类别目录的通知》和自治区档案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类规则和索引号编制的说明》,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及时编制了简明实用的《玉林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玉林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注意及时更新,确保市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化、系统化、常态化。
(四)加强公开载体建设,拓宽公开信息渠道
通过多种形式、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公众查阅、利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需要。
一是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第一信息公开平台作用。我市各级各部门均建立了网站,加强日常维护和内容及时更新,切实保障网站正常运行,及时、全面公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觉维护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目前,我市各级各部门网站信息公开板块内容丰富、形式规范、及时准确、完整详实,群众普遍感到满意。
二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建设。我市在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及公共图书馆等公共场所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提供互联网电脑和纸质文本文件查阅两种方式,方便社会公众查阅、利用。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按规范化标准建设,门口张挂统一标识,报送信息按年份、部门在资料柜陈列,配备查阅专用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安排工作人员值班,根据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管理制度进行规范管理。信息公开办经常督促提醒部门将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按规定报送“一中心两馆”,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及时更新,丰富公开内容,保证群众能及时查阅。
三是充分发挥政务服务中心重要作用。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中心”,在中心大厅各窗口设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点”,落实负责人员。同时,还在中心大厅安装了LED显示屏1台、政府信息查询触摸屏6台,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栏。各县(市、区)指定政务服务中心、档案局、图书馆作为政府信息公开重要场所,并拨出经费,完善设备,方便群众查阅政府信息。行政审批结果同时在网站、中心大厅显示屏同步发布。
四是不断开辟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在保持每月1期全年12期发布政府公报的同时,充分发挥新闻发布会、听证会权威准确、时效性强、关注度高、高度互动的优势,与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形成全方位、广覆盖的政府信息公开有机体系,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二、围绕自治区政府决策部署,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加快“一服务两公开”示范点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我市结合实际,精心部署,切实加快“一服务两公开”示范点建设,积极推进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北流市被定为了全国100个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单位,玉林市和县级的北流市、陆川县,乡镇级的北流市民乐镇、玉州区玉城街道,村级的北流市民乐镇罗政村、容县石寨镇石寨村、兴业县卖酒镇党州村等被定为自治区“一服务两公开”工作示范点,是全区“一服务两公开”工作示范点最多的市。
1、加强示范点建设领导,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一服务两公开”示范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印发了《玉林市推进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示范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具体内容、工作任务、工作步骤、时间安排等。县(市、区)、乡镇(街道)也相应成立了工作领导机构,做到一级抓一级,级级抓落实,为示范点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有效地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建立和应用统一的电子政务平台,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建立和应用了自治区统一的电子政务平台,并建立完善信息安全管理机制,保障信息系统平台的正常运行。二是完成部署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工作。目前市本级共有69个部门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且各县(市、区)均已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三是建立政务服务及电子监察四级网络体系。陆川县、容县、博白县等县在全部乡镇建立政务服务中心时,同步开通了政务服务专网及监察通用专线,实时录入相关数据,逐步实现了自治区、市、县、乡镇(街道)统一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和服务行为视频监控双重监督体系。四是积极推广自治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基层信息化应用平台的应用,共开通了北流市25个乡镇、陆川县14个乡镇及博白县28个乡镇。
(二)贯彻落实2012年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
我市认真采取有效措施抓好《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桂政办〔2012〕178号)的贯彻落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
1、推进财政预算和决算信息公开。一是推进财政预算和决算公开。在市政府网站公布了全市与市级201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201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等。内容通过文字、图示、表格等形式,更具体、更直观、更详实的向大众公开财政预决算情况。二是推进“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参照自治区财政厅“三公”经费公开项目和事项,在市政府网站公开了市直“三公”经费2011年支出和2012年预算情况。三是推进县乡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认真督促各县(市、区)按照县乡财政专项资金公开的总体要求,将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保、就业、住房保障支出以及“三农”等方面的财政专项支出列入公开范围。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通过发传单、拉横幅、深入村镇宣传等方式,加强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医疗保险等项目的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了解各项惠民政策的收费标准、补助形式和补助标准等,对农资综合补贴等各项惠农资金进行补前公示,进一步规范补贴资金的发放和管理。
2、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信息在市住建委部门网站进行公布。一是及时公开保障性住房年度建设计划等信息,包括开工套数、基本建成套数、项目清单等信息。二是及时公开保障性住房年度建设计划完成情况等信息。三是及时公开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2012年9月份,已在政府网、报刊上公开我市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分配房源、程序、过程、结果、退出情况等信息。四是及时公开保障性住房2012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自治区人民政府下达我市2012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任务是13300套(户),其中新建各类保障性住房9800套,新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3500户,竣工各类保障性住房7000套。我市高度重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克难攻坚,大力推进。2012年度保障性住房项目共62个,开工建设9887套,开工率为100.89%;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3998户,占全年任务的114.89%。基本建成7123套,占目标任务7000套的101.76%,共完成投资7.6亿元。以上信息均已在市住建委部门网站上公开。
3、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定了《关于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的实施方案》,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普法宣传活动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2012年,全市完成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413份,完成全年任务408份的101.2%。所有检测结果已经按要求录入系统,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全市未发现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病例。
4、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在自治区政府专网、市政府门户网站及其子页面“玉林市环保局”上主动公开工程项目规划、论证、立项、审批及政府投资资金种类、数量和使用等情况。通过自治区政府专网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4项、环境影响报告表57项、环境影响登记表16项。审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44项。
5、推进招投标信息公开。通过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网站,向社会公布招投标有关信息,按照《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发改法规〔2008〕1531号)》规定,建立了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2012年,通过市工程建设交易中心网站公布招投标有关信息544条,其中:新闻信息4条,招标公告283条,中标公示257条。2012年工程招投标项目有84项,工程造价25.2亿元。(其中:公开招标48个,造价8.35亿元;邀请招标36个,造价16.85亿元),通过招投标降低工程造价1.2亿元,降低率4%。2012年,在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公开发布土地资源招拍挂类信息共82条,促进了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开透明进行。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36宗,挂牌成交价款为21.2339亿元;矿业权公开出让30宗,挂牌成交价款为522.4万元。
6、推进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加强应对处置信息公开,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发布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不断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做好调查处理结果的发布工作,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主动公开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同时,对公众依法提出的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公开申请,积极回应,依法应当公开的予以公开。全市各类安全事故信息通过市安监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和简报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
7、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通过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及其他媒体,主动公开征地审批结果、征地告知、征地确认和征地听证信息。在市国土资源局网站设立“拟征收土地公告”、“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板块进行征地拆迁类信息的公开,2012年度公开征地拆迁类信息45条,进一步扩大了社会公众对征地拆迁工作的参与度,提高了征地拆迁工作的透明度。2012年,市本级共完成征地6300多亩,同比去年完成征地5523亩,增长14%。
8、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一是加强政府制定价格信息公开。利用市政府网站、市物价局网站以及报刊、电视台等媒介,进一步加强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价格和收费标准调整变动的信息公开力度。二是进一步落实好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制度。收费单位及时公开收费文件依据、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取消的收费项目及调减后的收费标准,及时向社会公布。三是加大对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力度。2012年,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有关价格和收费的规范性文件72个,在市物价局部门网站公布价格和收费信息18条,提高了价格和收费透明度。
9、推进教育信息公开。一是做好教育改革、教育公平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了《玉林市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十二五”规划》、《玉林市农村义务教育布局调整和寄宿制学校建设工作方案》和《玉林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等,通过政府网站、文件、简报和电视等媒介及时向社会发布,使广大群众及时了解教育改革发展情况。二是做好中小学招生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公开学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咨询电话、投诉信箱等各种招生信息。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各类普通高中的录取分数线,2012年共招录高中新生43172人。三是做好国家资助政策及执行情况信息公开工作。我市在全区率先建设了“玉林市学生资助网”,及时发布国家各类资助政策,方便群众深入了解资助政策和申请程序,进一步促进了教育公平。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全市资助各级各类学生444924人次,发放资助金2.87亿元。四是认真做好教师招聘、职称评审等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在玉林教育局信息网和玉林人事人才网发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年内各县(市、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中小学教师791人。及时发布职称评审信息,全市共有793名教师参评中学高级教师职称,396人通过评审;共有5331人参评中级职称,2662人通过评审。五是认真做好教育项目建设的信息公开工作。对玉林市、县城区中小学校建设大会战推进情况,薄弱县镇学校扩容改造及寄宿制学校附属设施项目实施情况、玉林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10、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面向社会服务的医院、学校、公交、供电、供水、供油、金融、通信、环保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以及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按照方便群众办事、有利群众监督的要求,全面推行办事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完善各类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编制办事公开目录,重点公开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工作规范、办事纪律、监督渠道等,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
三、及时、全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
按照“发现及时、落实责任、处置迅速、控制得当”的原则,认真开展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各级行政机关建立健全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发现机制,强化对信息发布渠道的监督管理,建立接受公众反映虚假或不完整信息的渠道,制定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预案。发现涉及本行政机关职责范围内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后,立即启动预案,及时发布准确完整的政府信息。2012年度未发现发布虚假及不完整信息情况。
(二)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全市各级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等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已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途径。此外,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措施、重大事件,都坚持在玉林日报、玉林电视台、玉林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进行公开。市本级、县(市、区)政府及部门,都能在2012年3月31日前通过政府网站和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公布上一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于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三)主动向“一中心两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
市政府、县(市、区)政府和政府组成部门积极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涉及机构职能、政策法规、经济建设、财政管理、土地管理、工商、税收、住房制度改革、工资福利等方面。据统计,2012年市本级部门报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14条,其中:报送政务服务中心794条、档案馆363条、公共图书馆457条。
(四)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
在“中国·玉林”政府门户网站主页专设“政务公开栏目”,下设机构概况、政府文件、法律法规、财政公开、行政收费、政府采购、行政审批、人事招考、信息公开等19类子目,各子目分别包括若干项目。同时设置网站群导航,实现与市直66个、县(市、区)8个、乡镇106个网站的实时链接。网站栏目设置充分考虑了《条例》规定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事项、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的文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等11方面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要求,建设好政府网站,及时更新信息,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四、规范开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一)按程序进行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
在市直部门和政务服务中心部门窗口设立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得到及时、妥善处理。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全市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照《条例》的有关规定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5件,其中当面申请162宗,网络申请51宗,信函申请2宗,均已按规定及时答复。
(二)做好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
2012年度我市没有发生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
五、依规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
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实行免费公开、免费查询,不收取任何公开、查询费用,未发现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
六、努力避免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全市2012年度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引起的行政复议4件,已按相关程序办理,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2年度,虽然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但与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个别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还不够到位,主动公开意识不够强;部分单位因人员变动,工作交接不到位;监督检查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针对以上不足,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改进。
一是加强培训,提高认识。我市将积极开展学习培训、经验交流等活动,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加大公开力度,按规定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都要做到及时、全面、准确主动公开。
二是强化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机制。我市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运行机制,特别要加强信息提供、审核、发布等环节的协调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明晰、规范有序运行。
三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完善功能。我市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强化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配套充足硬件设施。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向乡镇、社区延伸,使广大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渠道更加便利。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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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试行)》(桂政办发〔2009〕180号)规定,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了《玉林市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包括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和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八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间自201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通过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玉林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lin.gov.cn),市政务服务中心、图书馆、档案馆(简称“一中心两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等渠道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玉林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玉林市广场东路美东小区2#楼,邮编:537000,电话:0775—2681895)。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据统计,2012年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0805条。其中市本级及其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3067条,各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7738条。
(一)加强领导,确保机构健全,人员经费到位
市本级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为副组长,市政务服务中心、编办、保密局、工信委、监察局、文化局、法制办、档案局、政府督查室等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各组成部门抽调。根据工作需要,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及时调整,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全市所辖的七个县(市、区)也按规定相应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常务副县(市、区)长担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均列入本级政府或各组成部门年度经费预算。各级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履行推进、协调、指导、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动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开展。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稳步发展
我市政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作为推进工作的首要任务,2009年9月制订并公开了工作制度、年度报告制度、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发布协调制度、不予公开的依申请政府信息上报备案制度等七项制度。所辖的七个县(市、区)也按要求制订了相应制度,在此基础上,加强协调、指导和检查督促,对市直部门和县(市、区)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检查,通报表彰工作成效显著的部门,工作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有力推动了工作的落实。
(三)精心编制指南和目录,为公众查阅提供便利
为方便社会公众查阅、利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市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更新工作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来落实。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类别目录的通知》和自治区档案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类规则和索引号编制的说明》,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及时编制了简明实用的《玉林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玉林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注意及时更新,确保市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化、系统化、常态化。
(四)加强公开载体建设,拓宽公开信息渠道
通过多种形式、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公众查阅、利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需要。
一是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第一信息公开平台作用。我市各级各部门均建立了网站,加强日常维护和内容及时更新,切实保障网站正常运行,及时、全面公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觉维护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目前,我市各级各部门网站信息公开板块内容丰富、形式规范、及时准确、完整详实,群众普遍感到满意。
二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建设。我市在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及公共图书馆等公共场所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提供互联网电脑和纸质文本文件查阅两种方式,方便社会公众查阅、利用。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按规范化标准建设,门口张挂统一标识,报送信息按年份、部门在资料柜陈列,配备查阅专用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安排工作人员值班,根据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管理制度进行规范管理。信息公开办经常督促提醒部门将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按规定报送“一中心两馆”,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及时更新,丰富公开内容,保证群众能及时查阅。
三是充分发挥政务服务中心重要作用。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中心”,在中心大厅各窗口设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点”,落实负责人员。同时,还在中心大厅安装了LED显示屏1台、政府信息查询触摸屏6台,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栏。各县(市、区)指定政务服务中心、档案局、图书馆作为政府信息公开重要场所,并拨出经费,完善设备,方便群众查阅政府信息。行政审批结果同时在网站、中心大厅显示屏同步发布。
四是不断开辟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在保持每月1期全年12期发布政府公报的同时,充分发挥新闻发布会、听证会权威准确、时效性强、关注度高、高度互动的优势,与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形成全方位、广覆盖的政府信息公开有机体系,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二、围绕自治区政府决策部署,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加快“一服务两公开”示范点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我市结合实际,精心部署,切实加快“一服务两公开”示范点建设,积极推进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北流市被定为了全国100个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单位,玉林市和县级的北流市、陆川县,乡镇级的北流市民乐镇、玉州区玉城街道,村级的北流市民乐镇罗政村、容县石寨镇石寨村、兴业县卖酒镇党州村等被定为自治区“一服务两公开”工作示范点,是全区“一服务两公开”工作示范点最多的市。
1、加强示范点建设领导,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一服务两公开”示范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印发了《玉林市推进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示范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具体内容、工作任务、工作步骤、时间安排等。县(市、区)、乡镇(街道)也相应成立了工作领导机构,做到一级抓一级,级级抓落实,为示范点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有效地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建立和应用统一的电子政务平台,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建立和应用了自治区统一的电子政务平台,并建立完善信息安全管理机制,保障信息系统平台的正常运行。二是完成部署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工作。目前市本级共有69个部门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且各县(市、区)均已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三是建立政务服务及电子监察四级网络体系。陆川县、容县、博白县等县在全部乡镇建立政务服务中心时,同步开通了政务服务专网及监察通用专线,实时录入相关数据,逐步实现了自治区、市、县、乡镇(街道)统一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和服务行为视频监控双重监督体系。四是积极推广自治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基层信息化应用平台的应用,共开通了北流市25个乡镇、陆川县14个乡镇及博白县28个乡镇。
(二)贯彻落实2012年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
我市认真采取有效措施抓好《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桂政办〔2012〕178号)的贯彻落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
1、推进财政预算和决算信息公开。一是推进财政预算和决算公开。在市政府网站公布了全市与市级201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201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等。内容通过文字、图示、表格等形式,更具体、更直观、更详实的向大众公开财政预决算情况。二是推进“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参照自治区财政厅“三公”经费公开项目和事项,在市政府网站公开了市直“三公”经费2011年支出和2012年预算情况。三是推进县乡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认真督促各县(市、区)按照县乡财政专项资金公开的总体要求,将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保、就业、住房保障支出以及“三农”等方面的财政专项支出列入公开范围。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通过发传单、拉横幅、深入村镇宣传等方式,加强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医疗保险等项目的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了解各项惠民政策的收费标准、补助形式和补助标准等,对农资综合补贴等各项惠农资金进行补前公示,进一步规范补贴资金的发放和管理。
2、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信息在市住建委部门网站进行公布。一是及时公开保障性住房年度建设计划等信息,包括开工套数、基本建成套数、项目清单等信息。二是及时公开保障性住房年度建设计划完成情况等信息。三是及时公开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2012年9月份,已在政府网、报刊上公开我市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分配房源、程序、过程、结果、退出情况等信息。四是及时公开保障性住房2012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自治区人民政府下达我市2012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任务是13300套(户),其中新建各类保障性住房9800套,新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3500户,竣工各类保障性住房7000套。我市高度重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克难攻坚,大力推进。2012年度保障性住房项目共62个,开工建设9887套,开工率为100.89%;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3998户,占全年任务的114.89%。基本建成7123套,占目标任务7000套的101.76%,共完成投资7.6亿元。以上信息均已在市住建委部门网站上公开。
3、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定了《关于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的实施方案》,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普法宣传活动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2012年,全市完成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413份,完成全年任务408份的101.2%。所有检测结果已经按要求录入系统,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全市未发现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病例。
4、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在自治区政府专网、市政府门户网站及其子页面“玉林市环保局”上主动公开工程项目规划、论证、立项、审批及政府投资资金种类、数量和使用等情况。通过自治区政府专网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4项、环境影响报告表57项、环境影响登记表16项。审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44项。
5、推进招投标信息公开。通过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网站,向社会公布招投标有关信息,按照《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发改法规〔2008〕1531号)》规定,建立了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2012年,通过市工程建设交易中心网站公布招投标有关信息544条,其中:新闻信息4条,招标公告283条,中标公示257条。2012年工程招投标项目有84项,工程造价25.2亿元。(其中:公开招标48个,造价8.35亿元;邀请招标36个,造价16.85亿元),通过招投标降低工程造价1.2亿元,降低率4%。2012年,在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公开发布土地资源招拍挂类信息共82条,促进了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开透明进行。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36宗,挂牌成交价款为21.2339亿元;矿业权公开出让30宗,挂牌成交价款为522.4万元。
6、推进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加强应对处置信息公开,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发布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不断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做好调查处理结果的发布工作,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主动公开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同时,对公众依法提出的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公开申请,积极回应,依法应当公开的予以公开。全市各类安全事故信息通过市安监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和简报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
7、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通过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及其他媒体,主动公开征地审批结果、征地告知、征地确认和征地听证信息。在市国土资源局网站设立“拟征收土地公告”、“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板块进行征地拆迁类信息的公开,2012年度公开征地拆迁类信息45条,进一步扩大了社会公众对征地拆迁工作的参与度,提高了征地拆迁工作的透明度。2012年,市本级共完成征地6300多亩,同比去年完成征地5523亩,增长14%。
8、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一是加强政府制定价格信息公开。利用市政府网站、市物价局网站以及报刊、电视台等媒介,进一步加强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价格和收费标准调整变动的信息公开力度。二是进一步落实好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制度。收费单位及时公开收费文件依据、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取消的收费项目及调减后的收费标准,及时向社会公布。三是加大对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力度。2012年,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有关价格和收费的规范性文件72个,在市物价局部门网站公布价格和收费信息18条,提高了价格和收费透明度。
9、推进教育信息公开。一是做好教育改革、教育公平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了《玉林市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十二五”规划》、《玉林市农村义务教育布局调整和寄宿制学校建设工作方案》和《玉林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等,通过政府网站、文件、简报和电视等媒介及时向社会发布,使广大群众及时了解教育改革发展情况。二是做好中小学招生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公开学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咨询电话、投诉信箱等各种招生信息。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各类普通高中的录取分数线,2012年共招录高中新生43172人。三是做好国家资助政策及执行情况信息公开工作。我市在全区率先建设了“玉林市学生资助网”,及时发布国家各类资助政策,方便群众深入了解资助政策和申请程序,进一步促进了教育公平。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全市资助各级各类学生444924人次,发放资助金2.87亿元。四是认真做好教师招聘、职称评审等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在玉林教育局信息网和玉林人事人才网发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年内各县(市、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中小学教师791人。及时发布职称评审信息,全市共有793名教师参评中学高级教师职称,396人通过评审;共有5331人参评中级职称,2662人通过评审。五是认真做好教育项目建设的信息公开工作。对玉林市、县城区中小学校建设大会战推进情况,薄弱县镇学校扩容改造及寄宿制学校附属设施项目实施情况、玉林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10、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面向社会服务的医院、学校、公交、供电、供水、供油、金融、通信、环保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以及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按照方便群众办事、有利群众监督的要求,全面推行办事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完善各类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编制办事公开目录,重点公开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工作规范、办事纪律、监督渠道等,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
三、及时、全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
按照“发现及时、落实责任、处置迅速、控制得当”的原则,认真开展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各级行政机关建立健全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发现机制,强化对信息发布渠道的监督管理,建立接受公众反映虚假或不完整信息的渠道,制定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预案。发现涉及本行政机关职责范围内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后,立即启动预案,及时发布准确完整的政府信息。2012年度未发现发布虚假及不完整信息情况。
(二)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全市各级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等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已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途径。此外,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措施、重大事件,都坚持在玉林日报、玉林电视台、玉林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进行公开。市本级、县(市、区)政府及部门,都能在2012年3月31日前通过政府网站和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公布上一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于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三)主动向“一中心两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
市政府、县(市、区)政府和政府组成部门积极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涉及机构职能、政策法规、经济建设、财政管理、土地管理、工商、税收、住房制度改革、工资福利等方面。据统计,2012年市本级部门报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14条,其中:报送政务服务中心794条、档案馆363条、公共图书馆457条。
(四)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
在“中国·玉林”政府门户网站主页专设“政务公开栏目”,下设机构概况、政府文件、法律法规、财政公开、行政收费、政府采购、行政审批、人事招考、信息公开等19类子目,各子目分别包括若干项目。同时设置网站群导航,实现与市直66个、县(市、区)8个、乡镇106个网站的实时链接。网站栏目设置充分考虑了《条例》规定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事项、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的文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等11方面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要求,建设好政府网站,及时更新信息,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四、规范开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一)按程序进行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
在市直部门和政务服务中心部门窗口设立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得到及时、妥善处理。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全市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照《条例》的有关规定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5件,其中当面申请162宗,网络申请51宗,信函申请2宗,均已按规定及时答复。
(二)做好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
2012年度我市没有发生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
五、依规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
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实行免费公开、免费查询,不收取任何公开、查询费用,未发现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
六、努力避免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全市2012年度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引起的行政复议4件,已按相关程序办理,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2年度,虽然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但与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个别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还不够到位,主动公开意识不够强;部分单位因人员变动,工作交接不到位;监督检查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针对以上不足,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改进。
一是加强培训,提高认识。我市将积极开展学习培训、经验交流等活动,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加大公开力度,按规定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都要做到及时、全面、准确主动公开。
二是强化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机制。我市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运行机制,特别要加强信息提供、审核、发布等环节的协调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明晰、规范有序运行。
三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完善功能。我市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强化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配套充足硬件设施。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向乡镇、社区延伸,使广大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渠道更加便利。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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