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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2-03-05 17:00     来源:​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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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试行)》(桂政办发〔2009〕180号)规定,由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现予公布。本年度报告由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八个部分组成。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间自201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通过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玉林市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yulin.gov.cn/),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图书馆、市档案馆(简称“一中心两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等渠道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玉林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玉林市广场东路美东小区2#楼,邮编:537000,电话:0775—2681895)

2011年,我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着力“稳增长、调结构、控物价、惠民生”的工作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建立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拓宽公开渠道,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环境。现将我市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据统计,2011年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2978条。其中市本级及其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7705条,各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273条。

(一)加强领导,确保机构健全,人员经费到位

市本级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为副组长,市政务服务中心、编办、保密局、工信委、监察局、文化局、法制办、档案局、政府督查室等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各组成部门抽调。根据工作需要,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及时调整,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全市所辖的七个县(市、区)也按规定相应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常务副县(市、区)长担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均列入本级政府或各组成部门年度经费预算。各级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履行推进、协调、指导、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动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开展。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稳步发展

我市政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作为推进工作的首要任务,2009年9月制订并公开了工作制度、年度报告制度、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发布协调制度、不予公开的依申请政府信息上报备案制度等七项制度。所辖的七个县(市、区)也按要求制订了相应制度,在此基础上,加强协调、指导和检查督促,对市直部门和县(市、区)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检查,通报表彰工作成效显著的部门,工作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有力推动了工作的落实。

(三)精心编制指南和目录,为公众查阅提供便利

为方便社会公众查阅、利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市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更新工作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来落实。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类别目录的通知》和自治区档案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类规则和索引号编制的说明》,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及时编制了简明实用的《玉林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玉林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注意及时更新,确保市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化、系统化、常态化。

(四)加强公开载体建设,拓宽公开信息渠道

通过多种形式、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公众查阅、利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需要。

一是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第一信息公开平台作用。我市各级各部门均建立了网站,加强日常维护和内容及时更新,切实保障网站正常运行,及时、全面公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觉维护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目前,我市各级各部门网站信息公开板块内容丰富、形式规范、及时准确、完整详实,群众普遍感到满意。

二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建设。我市在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及公共图书馆等公共场所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提供互联网电脑和纸质文本文件查阅两种方式,方便社会公众查阅、利用。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按规范化标准建设,门口张挂统一标识,报送信息按年份、部门在资料柜陈列,配备查阅专用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安排工作人员值班,根据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管理制度进行规范管理。信息公开办经常督促提醒部门将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按规定报送“一中心两馆”,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及时更新,丰富公开内容,保证群众能及时查阅。

三是充分发挥政务服务中心重要作用。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中心”,在中心大厅各窗口设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点”,落实负责人员。同时,还在中心大厅安装了LED显示屏1台、政府信息查询触摸屏6台,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栏。各县(市、区)指定政务服务中心、档案局、图书馆作为政府信息公开重要场所,并拨出经费,完善设备,方便群众查阅政府信息。行政审批结果同时在网站、中心大厅显示屏同步发布。

四是不断开辟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在保持每月1期全年12期发布政府公报的同时,充分发挥新闻发布会、听证会权威准确、时效性强、关注度高、高度互动的优势,与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形成全方位、广覆盖的政府信息公开有机体系,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五)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2011年8月18日,我市对市直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了完善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体制知识、行政许可法等五大方面内容的培训,为期7天,市直有关部门共有60多人参加了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了各级各部门对公开政府信息重要性的认识和执行《条例》的自觉性,进一步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六)全面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

根据《条例》对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要求,对市、县、乡三级教育、卫生医疗、公交、水电、煤气等公用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进行布置,明确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工作,针对工作重点,设立办事公开栏,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同时通过政府网站、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档案局等渠道查询公共企事业单位的机构职能、工作制度、办事信息、监督投诉方式以及公众相关的重要信息进行公开,为群众、企业获取相关服务信息提供了方便。

二、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一)以信息公开促进重大决策部署落实

1、稳定市场物价,维护价格秩序。围绕“稳增长、调结构、控物价、惠民生”的工作方针,把市场价格调控和稳定价格总水平作为物价工作的首要任务,全面加强价格调控监管工作,大力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将涉及价格改革及价格收费调整取消信息通过网站、报纸等新闻媒体主动公开。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度通过新闻媒体及网站公开有关推进深化价格改革、价费项目及标准调整的信息共70多条。并且连续在玉林电视台《新闻视线》栏目公布主要商品价格监测数据,努力营造有利于市场价格稳定的社会环境。

2、加强监管力度,实现调控目标。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精神,在各种媒体加强宣传,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认真开展房地产开发项目检查工作,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加强预售款监管等措施,切实将房价控制在合理水平范围内。

3、多渠道宣传发动,社保新政进村入户。社会保障和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采取设点咨询、进村入户等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政策,使更多的用人单位和群众了解社保新政策,促进社会和谐。

4、努力推进医改,惠及城镇基层。全市印发各种医改宣传资料20多万份,印发医改简报12期,开展医改专题调研活动,开设医改入基层栏目在玉林电视台播出。

5、积极牵线搭桥,解决就业难题。我市开展就业援助、春风行动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同时积极举办用工专场招聘会,通过开展“结帮扶”和“一站式”服务,为不同的服务对象“送政策、送服务、送岗位、送补贴”,切实帮助服务对象实现就业再就业。

(二)稳步推进“阳光财政”建设

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要载体,在“财政公开”专栏及时公开全市财政情况,包括财政通告、财政预算和决算执行情况等内容,围绕继续“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等中心工作,突出公开“三农”、水利、教育、医疗等各类财政专项资金的支出、使用情况,政府公共支出、基本建设支出、行政经费支出预算和执行情况。努力推进“阳光财政”的建设。

(三)以重大项目联合审批推进项目落实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自治区重大项目联合审批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09〕39号)文件精神,于2010年成立了玉林市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担任,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市重大项目在审批环节的组织、协调、服务工作。运用“预审制,联审制,代办制,限时制和特批制”五项非常措施,积极探索“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一站式、一表式”联合审批、限时办结的重大项目联合审批机制。同时,积极推进重大项目公开工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报刊媒体等形式依法公开工程项目规划、论证、立项、审批及政府投资资金种类、数量和使用的情况。

2011年全市组织了14个批次的105个项目参加自治区重大项目联合审批活动。其中现场办结11项,现场承诺活动后办结15项,现场答复咨询79项。

市政务中心发改委窗口2011年共计办理审批189件,总投资1250792.36万元:其中项目建议书批复48项,总投资257937.04万元;可研批复64项,总投资215601.19万元;初步设计批复56项,总投资103556.53万元;核准项目9个,总投资98307.6万元;备案项目11个,总投资570590万元;其他项目1个,总投资4800万元。

(四)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促进阳光政务

2011年11月11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正式挂牌运行,市国土、建设等部门所涉及的建筑工程招投标、土地招拍挂等业务全部集中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重点加强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建设程序的监管,对招标信息公告、开标、中标公示等环节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招标公告当天审核当天发布,招标文件审核2个工作日内办结,定标后及时发布中标公告。截止2012年1月31日,工程招投标项目有16项,工程总投资额18535万元,中标金额17542万元,工程造价平均下浮5.36%,节约投资993万元;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9宗,面积76.7118公顷,其中成交5宗,面积共34.4515公顷,起始价共30820万元,以31345万元成交,超过起始价525万元。

我市积极配合自治区卫生厅做好药品招标采购工作。2011年,全市县级以上的药品集中采购金额为8.78亿元,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平台累计采购1.05亿元。

(五)以信息公开推进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改医改

在劳动就业方面,积极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以及“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公共就业服务系列活动。2011年,全市共举办招聘会50场,累计2948家企业参与招聘,提供岗位14.6万多个,超过10万人次进场应聘,达成用工意向53581人。充分发挥“玉林人事人才网”功能,办理网上招聘企业1219家,提供就业岗位约33382个,个人网上求职10812人。

在社会保障方面,利用电子通信、报纸、宣传车等宣传载体向社会公开企业职工退休核准、劳动保障、社会保险费征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失业保险等业务办理程序(条件)和依据,深入到企业、学校为参保工人、学生提供现场参保咨询和业务办理服务等,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好的医疗保险服务。全市企业职工养老、城镇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154.59万人次,增长12.59%;城乡低保补差标准分别由每人每月150元、50元提高到165元和62元。

在教育方面,积极组织开展“义务教育巩固率提高年”等活动,继续实行毕业考试与升学考试两考合一(简称中考)模式,全市有67068人报考,比去年增加1742人,增长2.6%。“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促进年”活动争取到上级拨款1849万元,用于试点县陆川县的学前教育建设。开展“普通高中建设推进年”活动,加快普通高中教育发展。同时,在全市启动市、县城区中小学校建设大会战;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项目建设,全市投入资金3.97亿元,竣工项目260个;筹集资金2.59亿元,资助贫困学生46.69万人次。

在深化医改方面。全市采取深入农户等公开形式宣传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促进新农合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市共有547.42万农民参加新农合,参合率达97.17%。全年共补偿参合农民262.44万人次,发放补偿金共66196.49万元,参合农民受益面达47.94%。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改革试点顺利进行,全市实施基层医疗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覆盖率达100%。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推进力度继续加大。全市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业务指标均达到自治区标准要求以上,公立医院改革稳妥推进,医疗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在安全生产和社会管理方面,市、县、镇、村四级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网络进一步完善,“大排查、大接访、大调解、大防控”活动有效推进,信访总量和群体性事件持续下降。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连续八年被评为“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优秀单位”。

三、及时、全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

按照“发现及时、落实责任、处置迅速、控制得当”的原则,认真开展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各级行政机关建立健全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发现机制,强化对信息发布渠道的监督管理,建立接受公众反映虚假或不完整信息的渠道,制定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预案。发现涉及本行政机关职责范围内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后,立即启动预案,及时发布准确完整的政府信息。2011年度未发现发布虚假及不完整信息情况。

(二)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全市各级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等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已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途径。此外,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措施、重大事件,都坚持在玉林日报、玉林电视台、玉林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进行公开。市本级、县(市、区)政府及部门,都能做到在每年3  月31  日前通过政府网站和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公布上一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于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据统计,2011年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2978条。市本级及其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7705条,其中:概况类2884条,人事管理类489条,政策法规类524条,工作动态类24033条,决策类360条,审批服务类99415条。各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273条,其中:概况类605条,人事管理类508条,政策法规类659条,工作动态类8622条,决策类231条,审批服务类24648条。

(三)主动向“一中心两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

市政府、县(市、区)政府和政府组成部门积极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涉及机构职能、政策法规、经济建设、财政管理、土地管理、工商、税收、住房制度改革、工资福利等方面。据统计,2011年全市报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8096条,市本级部门报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7543条,其中:报送政务服务中心15643条、档案馆1812条、公共图书馆1740条。各县(市、区)报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553条,其中:报送政务服务中心5420条、档案馆3057条、公共图书馆2476条。

(四)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

在“中国·玉林”政府门户网站主页专设“政务公开栏目”,下设机构概况、政府文件、法律法规、财政公开、行政收费、政府采购、行政审批、人事招考、信息公开等19类子目,各子目分别包括若干项目。同时设置网站群导航,实现与市直66  个、县(市、区)8个、乡镇106个网站的实时链接。网站栏目设置充分考虑了《条例》规定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事项、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的文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等11方面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要求,建设好政府网站,及时更新信息,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四、规范开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一)按程序进行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

在市直部门和政务服务中心部门窗口设立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得到及时、妥善处理。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全市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照《条例》的有关规定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79件,其中当面申请111宗,网络申请168宗,均已按规定及时答复。

(二)做好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

2011年度发生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事项24项。

五、依规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

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实行免费公开、免费查询,不收取任何公开、查询费用,未发现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

六、努力避免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全市2011年度未发生有关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1年度,虽然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但与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个别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够到位,主动公开意识不够强;部分单位因人员变动,工作交接不到位;监督检查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针对以上不足,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改进。

一是加强培训,提高认识。我市将积极开展学习培训、经验交流等活动,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加大公开力度,按规定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都要做到及时、全面主动公开。

二是强化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机制。我市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运行机制,特别要加强信息提供、审核、发布等环节的协调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明晰、规范有序运行。

三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完善功能。我市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强化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配套充足硬件设施。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向乡镇、社区延伸,使广大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渠道更加便利。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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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二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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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

    2011年信息公开年报

    玉林市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2-03-05 17:00     来源:​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试行)》(桂政办发〔2009〕180号)规定,由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现予公布。本年度报告由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八个部分组成。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间自201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通过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玉林市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yulin.gov.cn/),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图书馆、市档案馆(简称“一中心两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等渠道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玉林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玉林市广场东路美东小区2#楼,邮编:537000,电话:0775—2681895)

    2011年,我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着力“稳增长、调结构、控物价、惠民生”的工作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建立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拓宽公开渠道,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环境。现将我市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据统计,2011年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2978条。其中市本级及其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7705条,各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273条。

    (一)加强领导,确保机构健全,人员经费到位

    市本级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为副组长,市政务服务中心、编办、保密局、工信委、监察局、文化局、法制办、档案局、政府督查室等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各组成部门抽调。根据工作需要,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及时调整,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全市所辖的七个县(市、区)也按规定相应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常务副县(市、区)长担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均列入本级政府或各组成部门年度经费预算。各级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履行推进、协调、指导、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动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开展。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稳步发展

    我市政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作为推进工作的首要任务,2009年9月制订并公开了工作制度、年度报告制度、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发布协调制度、不予公开的依申请政府信息上报备案制度等七项制度。所辖的七个县(市、区)也按要求制订了相应制度,在此基础上,加强协调、指导和检查督促,对市直部门和县(市、区)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检查,通报表彰工作成效显著的部门,工作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有力推动了工作的落实。

    (三)精心编制指南和目录,为公众查阅提供便利

    为方便社会公众查阅、利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市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更新工作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来落实。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类别目录的通知》和自治区档案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类规则和索引号编制的说明》,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及时编制了简明实用的《玉林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玉林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注意及时更新,确保市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化、系统化、常态化。

    (四)加强公开载体建设,拓宽公开信息渠道

    通过多种形式、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公众查阅、利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需要。

    一是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第一信息公开平台作用。我市各级各部门均建立了网站,加强日常维护和内容及时更新,切实保障网站正常运行,及时、全面公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觉维护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目前,我市各级各部门网站信息公开板块内容丰富、形式规范、及时准确、完整详实,群众普遍感到满意。

    二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建设。我市在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及公共图书馆等公共场所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提供互联网电脑和纸质文本文件查阅两种方式,方便社会公众查阅、利用。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按规范化标准建设,门口张挂统一标识,报送信息按年份、部门在资料柜陈列,配备查阅专用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安排工作人员值班,根据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管理制度进行规范管理。信息公开办经常督促提醒部门将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按规定报送“一中心两馆”,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及时更新,丰富公开内容,保证群众能及时查阅。

    三是充分发挥政务服务中心重要作用。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中心”,在中心大厅各窗口设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点”,落实负责人员。同时,还在中心大厅安装了LED显示屏1台、政府信息查询触摸屏6台,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栏。各县(市、区)指定政务服务中心、档案局、图书馆作为政府信息公开重要场所,并拨出经费,完善设备,方便群众查阅政府信息。行政审批结果同时在网站、中心大厅显示屏同步发布。

    四是不断开辟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在保持每月1期全年12期发布政府公报的同时,充分发挥新闻发布会、听证会权威准确、时效性强、关注度高、高度互动的优势,与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形成全方位、广覆盖的政府信息公开有机体系,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五)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2011年8月18日,我市对市直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了完善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体制知识、行政许可法等五大方面内容的培训,为期7天,市直有关部门共有60多人参加了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了各级各部门对公开政府信息重要性的认识和执行《条例》的自觉性,进一步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六)全面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

    根据《条例》对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要求,对市、县、乡三级教育、卫生医疗、公交、水电、煤气等公用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进行布置,明确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工作,针对工作重点,设立办事公开栏,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同时通过政府网站、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档案局等渠道查询公共企事业单位的机构职能、工作制度、办事信息、监督投诉方式以及公众相关的重要信息进行公开,为群众、企业获取相关服务信息提供了方便。

    二、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一)以信息公开促进重大决策部署落实

    1、稳定市场物价,维护价格秩序。围绕“稳增长、调结构、控物价、惠民生”的工作方针,把市场价格调控和稳定价格总水平作为物价工作的首要任务,全面加强价格调控监管工作,大力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将涉及价格改革及价格收费调整取消信息通过网站、报纸等新闻媒体主动公开。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度通过新闻媒体及网站公开有关推进深化价格改革、价费项目及标准调整的信息共70多条。并且连续在玉林电视台《新闻视线》栏目公布主要商品价格监测数据,努力营造有利于市场价格稳定的社会环境。

    2、加强监管力度,实现调控目标。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精神,在各种媒体加强宣传,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认真开展房地产开发项目检查工作,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加强预售款监管等措施,切实将房价控制在合理水平范围内。

    3、多渠道宣传发动,社保新政进村入户。社会保障和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采取设点咨询、进村入户等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政策,使更多的用人单位和群众了解社保新政策,促进社会和谐。

    4、努力推进医改,惠及城镇基层。全市印发各种医改宣传资料20多万份,印发医改简报12期,开展医改专题调研活动,开设医改入基层栏目在玉林电视台播出。

    5、积极牵线搭桥,解决就业难题。我市开展就业援助、春风行动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同时积极举办用工专场招聘会,通过开展“结帮扶”和“一站式”服务,为不同的服务对象“送政策、送服务、送岗位、送补贴”,切实帮助服务对象实现就业再就业。

    (二)稳步推进“阳光财政”建设

    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要载体,在“财政公开”专栏及时公开全市财政情况,包括财政通告、财政预算和决算执行情况等内容,围绕继续“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等中心工作,突出公开“三农”、水利、教育、医疗等各类财政专项资金的支出、使用情况,政府公共支出、基本建设支出、行政经费支出预算和执行情况。努力推进“阳光财政”的建设。

    (三)以重大项目联合审批推进项目落实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自治区重大项目联合审批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09〕39号)文件精神,于2010年成立了玉林市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担任,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市重大项目在审批环节的组织、协调、服务工作。运用“预审制,联审制,代办制,限时制和特批制”五项非常措施,积极探索“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一站式、一表式”联合审批、限时办结的重大项目联合审批机制。同时,积极推进重大项目公开工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报刊媒体等形式依法公开工程项目规划、论证、立项、审批及政府投资资金种类、数量和使用的情况。

    2011年全市组织了14个批次的105个项目参加自治区重大项目联合审批活动。其中现场办结11项,现场承诺活动后办结15项,现场答复咨询79项。

    市政务中心发改委窗口2011年共计办理审批189件,总投资1250792.36万元:其中项目建议书批复48项,总投资257937.04万元;可研批复64项,总投资215601.19万元;初步设计批复56项,总投资103556.53万元;核准项目9个,总投资98307.6万元;备案项目11个,总投资570590万元;其他项目1个,总投资4800万元。

    (四)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促进阳光政务

    2011年11月11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正式挂牌运行,市国土、建设等部门所涉及的建筑工程招投标、土地招拍挂等业务全部集中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重点加强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建设程序的监管,对招标信息公告、开标、中标公示等环节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招标公告当天审核当天发布,招标文件审核2个工作日内办结,定标后及时发布中标公告。截止2012年1月31日,工程招投标项目有16项,工程总投资额18535万元,中标金额17542万元,工程造价平均下浮5.36%,节约投资993万元;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9宗,面积76.7118公顷,其中成交5宗,面积共34.4515公顷,起始价共30820万元,以31345万元成交,超过起始价525万元。

    我市积极配合自治区卫生厅做好药品招标采购工作。2011年,全市县级以上的药品集中采购金额为8.78亿元,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平台累计采购1.05亿元。

    (五)以信息公开推进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改医改

    在劳动就业方面,积极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以及“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公共就业服务系列活动。2011年,全市共举办招聘会50场,累计2948家企业参与招聘,提供岗位14.6万多个,超过10万人次进场应聘,达成用工意向53581人。充分发挥“玉林人事人才网”功能,办理网上招聘企业1219家,提供就业岗位约33382个,个人网上求职10812人。

    在社会保障方面,利用电子通信、报纸、宣传车等宣传载体向社会公开企业职工退休核准、劳动保障、社会保险费征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失业保险等业务办理程序(条件)和依据,深入到企业、学校为参保工人、学生提供现场参保咨询和业务办理服务等,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好的医疗保险服务。全市企业职工养老、城镇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154.59万人次,增长12.59%;城乡低保补差标准分别由每人每月150元、50元提高到165元和62元。

    在教育方面,积极组织开展“义务教育巩固率提高年”等活动,继续实行毕业考试与升学考试两考合一(简称中考)模式,全市有67068人报考,比去年增加1742人,增长2.6%。“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促进年”活动争取到上级拨款1849万元,用于试点县陆川县的学前教育建设。开展“普通高中建设推进年”活动,加快普通高中教育发展。同时,在全市启动市、县城区中小学校建设大会战;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项目建设,全市投入资金3.97亿元,竣工项目260个;筹集资金2.59亿元,资助贫困学生46.69万人次。

    在深化医改方面。全市采取深入农户等公开形式宣传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促进新农合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市共有547.42万农民参加新农合,参合率达97.17%。全年共补偿参合农民262.44万人次,发放补偿金共66196.49万元,参合农民受益面达47.94%。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改革试点顺利进行,全市实施基层医疗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覆盖率达100%。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推进力度继续加大。全市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业务指标均达到自治区标准要求以上,公立医院改革稳妥推进,医疗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在安全生产和社会管理方面,市、县、镇、村四级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网络进一步完善,“大排查、大接访、大调解、大防控”活动有效推进,信访总量和群体性事件持续下降。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连续八年被评为“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优秀单位”。

    三、及时、全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

    按照“发现及时、落实责任、处置迅速、控制得当”的原则,认真开展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各级行政机关建立健全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发现机制,强化对信息发布渠道的监督管理,建立接受公众反映虚假或不完整信息的渠道,制定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预案。发现涉及本行政机关职责范围内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后,立即启动预案,及时发布准确完整的政府信息。2011年度未发现发布虚假及不完整信息情况。

    (二)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全市各级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等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已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途径。此外,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措施、重大事件,都坚持在玉林日报、玉林电视台、玉林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进行公开。市本级、县(市、区)政府及部门,都能做到在每年3  月31  日前通过政府网站和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公布上一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于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据统计,2011年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2978条。市本级及其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7705条,其中:概况类2884条,人事管理类489条,政策法规类524条,工作动态类24033条,决策类360条,审批服务类99415条。各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273条,其中:概况类605条,人事管理类508条,政策法规类659条,工作动态类8622条,决策类231条,审批服务类24648条。

    (三)主动向“一中心两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

    市政府、县(市、区)政府和政府组成部门积极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涉及机构职能、政策法规、经济建设、财政管理、土地管理、工商、税收、住房制度改革、工资福利等方面。据统计,2011年全市报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8096条,市本级部门报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7543条,其中:报送政务服务中心15643条、档案馆1812条、公共图书馆1740条。各县(市、区)报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553条,其中:报送政务服务中心5420条、档案馆3057条、公共图书馆2476条。

    (四)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

    在“中国·玉林”政府门户网站主页专设“政务公开栏目”,下设机构概况、政府文件、法律法规、财政公开、行政收费、政府采购、行政审批、人事招考、信息公开等19类子目,各子目分别包括若干项目。同时设置网站群导航,实现与市直66  个、县(市、区)8个、乡镇106个网站的实时链接。网站栏目设置充分考虑了《条例》规定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事项、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的文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等11方面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要求,建设好政府网站,及时更新信息,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四、规范开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一)按程序进行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

    在市直部门和政务服务中心部门窗口设立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得到及时、妥善处理。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全市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照《条例》的有关规定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79件,其中当面申请111宗,网络申请168宗,均已按规定及时答复。

    (二)做好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

    2011年度发生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事项24项。

    五、依规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

    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实行免费公开、免费查询,不收取任何公开、查询费用,未发现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

    六、努力避免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全市2011年度未发生有关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1年度,虽然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但与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个别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够到位,主动公开意识不够强;部分单位因人员变动,工作交接不到位;监督检查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针对以上不足,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改进。

    一是加强培训,提高认识。我市将积极开展学习培训、经验交流等活动,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加大公开力度,按规定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都要做到及时、全面主动公开。

    二是强化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机制。我市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运行机制,特别要加强信息提供、审核、发布等环节的协调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明晰、规范有序运行。

    三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完善功能。我市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强化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配套充足硬件设施。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向乡镇、社区延伸,使广大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渠道更加便利。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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