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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1-02-12 09:00     来源:​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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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桂政办发〔2009〕180号)的要求,特编制了本年度报告。全文由概况;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继续“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等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主要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玉林”门户网站(www.yulin.gov.cn)下载。

一、概  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实施后,玉林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成立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指导全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七个县(市、区)也相应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常务副县(市、区)长担任。

(一)切实加强组织保障

玉林市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委编办、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市保密局、市档案局、市工信委等单位领导组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对全市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进行解读培训、业务指导、审核把关、督促落实、绩效考核等,切实保障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市政府办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部门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前,全市上下已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体系。

(二)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一是进一步落实信息公开管理制度,由市政府办统一指导、协调、监督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在各部门确立了联系人,负责工作的开展实施,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二是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对各部门的信息保密审查工作进行专项审查,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泄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三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公开制度,制作了政府信息申请公开表格,并在“中国·玉林”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了依申请专题栏,群众可通过下载申请表格,到已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单位部门查阅相关资料和内容。四是建立政府信息文本档案报备机制,明确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送交工作的要求,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将已公开的政府信息文本文档及时报备市档案局,方便群众查阅。五是制定实行《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办法》,在政府门户网开设了信息公开网上投诉和考核评比专栏。

(三)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

针对目前公开的指南和目录不能满足人公众的需求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参考《自治区档案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类规则和索引号编制的说明》,结合我市实际,认真规范梳理和更新了《玉林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玉林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在原内容的基础上新增了与人民群众办事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确保市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化和系统化。

(四)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的建设

我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在市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及公共图书馆等公共场所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并提供上互联网的电脑,方便公众及时查阅、获取政府信息。下发文件要求市直各行政机关和直属机构及时将属于主动公开的非涉密信息于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报送到上述场所,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为公众查阅政府信息免费提供服务。在市政务中心设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中心”及在中心大厅各窗口设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点”,落实负责人员,接受广大市民的信息查询,受到市民的好评。同时,还在中心大厅安装了LED显示屏、政府信息查询触摸屏,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栏,大力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切实为群众打造了一个人性化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窗口。市、县、乡三级都设立了政务公开栏,行政机关及公交、水电、煤气等公用事业单位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实行阳光政务;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推行无纸化、自动化、智能化办公,把电子政务建成公众服务平台,利用信息技术,优化政府工作流程,及时公布政务信息,促进政务的公开、公平,提高行政效率。进一步完善市、县(市、区)两级政府门户网站,不断优化网站功能,把政府网站打造成为各级政府及部门政务公开、网上办事、政民互动的窗口;市政府各部门采取政务公开栏、政务手册等基本形式,通过公开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和方法、办事时限、监督方式、责任人和责任追究办法等,规范政府公共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各县(市、区)指定政务服务中心、档案局、图书馆作为政府信息公开重要场所,并拨出经费,完善设备,方便群众查阅政府信息。

二、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继续“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等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

(一)推进重大项目联合审批,公开工程项目规划、论证、立项、审批及政府投资资金种类、数量和使用情况

2010年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自治区重大项目联合审批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09〕39号)文件精神,成立玉林市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担任,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市重大项目在审批环节的组织、协调、服务工作,以“一门受理、服务前移、并联审批、快速办理”为原则,运用“预审制,联审制,代办制,限时制和特批制”五项非常措施,对重大项目的审批过程进行全程监督,探索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  “一站式、一表式”联合审批、限时办结的重大项目联合审批机制,为完成今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任务提供保障。同时,积极推进重大项目公开工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报刊媒体等形式依法公开工程项目规划、论证、立项、审批及政府投资资金种类、数量和使用的情况。我市2010年召开了四次76个项目参加自治区重大项目联合审批活动,合计项目总投资4498234.68万元。其中现场办结16项,现场承诺活动后办结20项,现场答复咨询40项;组织全市项目前期工作现场会两次,共81个项目,合计项目总投资2899245.76万元;现场办结 11项,其中现场承诺活动后办结21项,现场答复咨询46项。

(二)推动政府采购、土地招投标、建设工程招投标、药品采购等信息公开、公布情况

我市围绕继续“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等中心工作,推进政府采购政府信息公开。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信息网、广西政府采购信息网、玉林市政府门户网)发布我市政府采购信息,严格审核采购信息公告,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公告不予受理,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确保公告的政府采购信息做到内容真实、准确可靠。2010年度市直共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共914条,其中:采购信息公告459条;中标(成交)信息公告412条;更正信息公告42条;投诉处理公告1条。2010年市直的采购规模,采购预算49009.55万元,实际采购金额44204.53万元,节约资金4805.01万元,节约率9.8%。同时,加强政府采购的投诉处理工作,规范政府采购维权行为。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行政,2010年依法受理投诉案件1件([项目编号:YSCG201098(HLYLG2009)(重)]投诉案),已处理完结,作出投诉处理决定(玉市财采处【2010】2号),并将处理结果的公告及时发布到广西政府采购信息网、玉林政府门户网等网站上,维护了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公开三大原则。

(三)推进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卫生改革、安全生产、服务项目收费等信息公开情况

2010年我市各级政府积极推进公共服务事项进驻本级政务服务中心,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重点加强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住房、水务、供电、供气等领域的办事公开,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2010年我市遵循“发现及时、落实责任、处置迅速、控制得当”的原则,认真开展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各级行政机关建立健全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发现机制,强化对信息发布渠道的监督管理,建立接受公众反映虚假或不完整信息的渠道,制定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预案,发现涉及本行政机关职责范围内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后,立即按有关规定,通过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手机短信、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和渠道,及时发布准确完整的政府信息。

(二)通过政府公告、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0年我市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推进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进程。目前,我市各级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查阅中心(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已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途径,除此之外,对于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措施、重大事件,还通过玉林日报、玉林电视台、玉林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进行公开,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在信息公开中的积极作用,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积极稳妥推进财政预算、公款出国(境)、“三农”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规范和节约用地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公开,特别是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各级政府(管委)按照《条例》要求在每年3 月31 日前通过政府网站和当地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向社会公布本级行政机构上一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2010年市人民政府制定了《2010年玉林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计划》(玉政办发[2010]89号),全市共召开了49次新闻发布会,内容涉及我市征地拆迁、工业化进展、城市建设、经济运行、重点项目建设、民生进展、农业经济建设、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市国土资源局、工信委、住建委、公安局、发改委、统计局、博览局、商务局等部门参与发布了有关政府信息,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据不完全统计,  2010年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5744条,其中概况类3456条,人事管理类562条,政策法规类发1660条,工作动态类27222条,决策类614条,审批服务类20807条。

(三)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共收集有各部门送交的政府信息公开资料15445条,内容涉及机构职能、政策法规、经济建设、财政管理、土地管理、工商、税收、住房制度改革、工资福利、教育、计生等方面。

2010年,全市各极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已收集到有前部门送来的现行可公开文件资料5600份,内容涉及机构职能、政策法规、经济建设、财政管理、土地管理、工商、税收、住房制度改革、工资福利、教育、计生等方面,已全部向社会公开。

2010年,全市各级公共图书馆已收集到有关部门送来的政府信息公开资料4351份,内容涉及机构职能、政策法规、经济建设、财政管理、土地管理、工商、税收、住房制度改革、工资福利等方面。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0年,全市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984条,不予公开信息29条。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0年,没有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六、申请行政复议、申诉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09年,全市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0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总体来看,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各方面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和提高。目前我市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各级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和内容不够丰富,与群众需求结合度不够紧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和考评力度有待加强。

  2011年,我市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认真研究,在今后工作开展中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主动性,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质量;二是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和完善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制度建设;三是紧密联系群众需求,积极利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报纸、电视等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在内容和形式等方面多下功夫,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四是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大力推进决策公开,拓宽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领域;五是推进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向基层延伸,实现全市100%的乡镇(街道)建立政务服务中心;六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技术支撑体系建设,逐步建立信息化总体规划和标准化框架体系;七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公开氛围。积极开展每年“5.15”政务公开日活动,进一步宣传《条例》的立法精神、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充分发挥各种媒体的引导作用,使群众了解《条例》,熟悉《条例》、应用《条例》,不断提高群众的参与意识、表达意识和监督意识。八是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和考评制度,加强对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监督检查和考评力度。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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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信息公开年报

    玉林市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1-02-12 09:00     来源:​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桂政办发〔2009〕180号)的要求,特编制了本年度报告。全文由概况;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继续“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等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主要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玉林”门户网站(www.yulin.gov.cn)下载。

    一、概  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实施后,玉林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成立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指导全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七个县(市、区)也相应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常务副县(市、区)长担任。

    (一)切实加强组织保障

    玉林市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委编办、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市保密局、市档案局、市工信委等单位领导组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对全市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进行解读培训、业务指导、审核把关、督促落实、绩效考核等,切实保障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市政府办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部门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前,全市上下已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体系。

    (二)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一是进一步落实信息公开管理制度,由市政府办统一指导、协调、监督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在各部门确立了联系人,负责工作的开展实施,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二是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对各部门的信息保密审查工作进行专项审查,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泄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三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公开制度,制作了政府信息申请公开表格,并在“中国·玉林”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了依申请专题栏,群众可通过下载申请表格,到已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单位部门查阅相关资料和内容。四是建立政府信息文本档案报备机制,明确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送交工作的要求,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将已公开的政府信息文本文档及时报备市档案局,方便群众查阅。五是制定实行《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办法》,在政府门户网开设了信息公开网上投诉和考核评比专栏。

    (三)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

    针对目前公开的指南和目录不能满足人公众的需求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参考《自治区档案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类规则和索引号编制的说明》,结合我市实际,认真规范梳理和更新了《玉林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玉林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在原内容的基础上新增了与人民群众办事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确保市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化和系统化。

    (四)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的建设

    我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在市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及公共图书馆等公共场所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并提供上互联网的电脑,方便公众及时查阅、获取政府信息。下发文件要求市直各行政机关和直属机构及时将属于主动公开的非涉密信息于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报送到上述场所,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为公众查阅政府信息免费提供服务。在市政务中心设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中心”及在中心大厅各窗口设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点”,落实负责人员,接受广大市民的信息查询,受到市民的好评。同时,还在中心大厅安装了LED显示屏、政府信息查询触摸屏,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栏,大力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切实为群众打造了一个人性化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窗口。市、县、乡三级都设立了政务公开栏,行政机关及公交、水电、煤气等公用事业单位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实行阳光政务;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推行无纸化、自动化、智能化办公,把电子政务建成公众服务平台,利用信息技术,优化政府工作流程,及时公布政务信息,促进政务的公开、公平,提高行政效率。进一步完善市、县(市、区)两级政府门户网站,不断优化网站功能,把政府网站打造成为各级政府及部门政务公开、网上办事、政民互动的窗口;市政府各部门采取政务公开栏、政务手册等基本形式,通过公开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和方法、办事时限、监督方式、责任人和责任追究办法等,规范政府公共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各县(市、区)指定政务服务中心、档案局、图书馆作为政府信息公开重要场所,并拨出经费,完善设备,方便群众查阅政府信息。

    二、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继续“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等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

    (一)推进重大项目联合审批,公开工程项目规划、论证、立项、审批及政府投资资金种类、数量和使用情况

    2010年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自治区重大项目联合审批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09〕39号)文件精神,成立玉林市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担任,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市重大项目在审批环节的组织、协调、服务工作,以“一门受理、服务前移、并联审批、快速办理”为原则,运用“预审制,联审制,代办制,限时制和特批制”五项非常措施,对重大项目的审批过程进行全程监督,探索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  “一站式、一表式”联合审批、限时办结的重大项目联合审批机制,为完成今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任务提供保障。同时,积极推进重大项目公开工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报刊媒体等形式依法公开工程项目规划、论证、立项、审批及政府投资资金种类、数量和使用的情况。我市2010年召开了四次76个项目参加自治区重大项目联合审批活动,合计项目总投资4498234.68万元。其中现场办结16项,现场承诺活动后办结20项,现场答复咨询40项;组织全市项目前期工作现场会两次,共81个项目,合计项目总投资2899245.76万元;现场办结 11项,其中现场承诺活动后办结21项,现场答复咨询46项。

    (二)推动政府采购、土地招投标、建设工程招投标、药品采购等信息公开、公布情况

    我市围绕继续“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等中心工作,推进政府采购政府信息公开。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信息网、广西政府采购信息网、玉林市政府门户网)发布我市政府采购信息,严格审核采购信息公告,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公告不予受理,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确保公告的政府采购信息做到内容真实、准确可靠。2010年度市直共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共914条,其中:采购信息公告459条;中标(成交)信息公告412条;更正信息公告42条;投诉处理公告1条。2010年市直的采购规模,采购预算49009.55万元,实际采购金额44204.53万元,节约资金4805.01万元,节约率9.8%。同时,加强政府采购的投诉处理工作,规范政府采购维权行为。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行政,2010年依法受理投诉案件1件([项目编号:YSCG201098(HLYLG2009)(重)]投诉案),已处理完结,作出投诉处理决定(玉市财采处【2010】2号),并将处理结果的公告及时发布到广西政府采购信息网、玉林政府门户网等网站上,维护了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公开三大原则。

    (三)推进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卫生改革、安全生产、服务项目收费等信息公开情况

    2010年我市各级政府积极推进公共服务事项进驻本级政务服务中心,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重点加强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住房、水务、供电、供气等领域的办事公开,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2010年我市遵循“发现及时、落实责任、处置迅速、控制得当”的原则,认真开展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各级行政机关建立健全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发现机制,强化对信息发布渠道的监督管理,建立接受公众反映虚假或不完整信息的渠道,制定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预案,发现涉及本行政机关职责范围内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后,立即按有关规定,通过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手机短信、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和渠道,及时发布准确完整的政府信息。

    (二)通过政府公告、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0年我市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推进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进程。目前,我市各级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查阅中心(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已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途径,除此之外,对于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措施、重大事件,还通过玉林日报、玉林电视台、玉林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进行公开,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在信息公开中的积极作用,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积极稳妥推进财政预算、公款出国(境)、“三农”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规范和节约用地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公开,特别是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各级政府(管委)按照《条例》要求在每年3 月31 日前通过政府网站和当地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向社会公布本级行政机构上一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2010年市人民政府制定了《2010年玉林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计划》(玉政办发[2010]89号),全市共召开了49次新闻发布会,内容涉及我市征地拆迁、工业化进展、城市建设、经济运行、重点项目建设、民生进展、农业经济建设、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市国土资源局、工信委、住建委、公安局、发改委、统计局、博览局、商务局等部门参与发布了有关政府信息,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据不完全统计,  2010年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5744条,其中概况类3456条,人事管理类562条,政策法规类发1660条,工作动态类27222条,决策类614条,审批服务类20807条。

    (三)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共收集有各部门送交的政府信息公开资料15445条,内容涉及机构职能、政策法规、经济建设、财政管理、土地管理、工商、税收、住房制度改革、工资福利、教育、计生等方面。

    2010年,全市各极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已收集到有前部门送来的现行可公开文件资料5600份,内容涉及机构职能、政策法规、经济建设、财政管理、土地管理、工商、税收、住房制度改革、工资福利、教育、计生等方面,已全部向社会公开。

    2010年,全市各级公共图书馆已收集到有关部门送来的政府信息公开资料4351份,内容涉及机构职能、政策法规、经济建设、财政管理、土地管理、工商、税收、住房制度改革、工资福利等方面。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0年,全市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984条,不予公开信息29条。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0年,没有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六、申请行政复议、申诉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09年,全市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0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总体来看,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各方面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和提高。目前我市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各级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和内容不够丰富,与群众需求结合度不够紧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和考评力度有待加强。

      2011年,我市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认真研究,在今后工作开展中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主动性,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质量;二是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和完善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制度建设;三是紧密联系群众需求,积极利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报纸、电视等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在内容和形式等方面多下功夫,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四是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大力推进决策公开,拓宽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领域;五是推进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向基层延伸,实现全市100%的乡镇(街道)建立政务服务中心;六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技术支撑体系建设,逐步建立信息化总体规划和标准化框架体系;七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公开氛围。积极开展每年“5.15”政务公开日活动,进一步宣传《条例》的立法精神、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充分发挥各种媒体的引导作用,使群众了解《条例》,熟悉《条例》、应用《条例》,不断提高群众的参与意识、表达意识和监督意识。八是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和考评制度,加强对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监督检查和考评力度。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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