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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09-03-31 16:00     来源:​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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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布工作的通知》(桂政办电[2009]30号)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玉林市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予以发布。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主要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玉林”门户网站(www.yulin.gov.cn)下载。

一、概述

按照《条例》精神,2008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本地实际,不断向纵深发展,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逐步形成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企业、市民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得到不断扩展,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机制、规范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学习贯彻《条例》精神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于2007年4月5日颁布,并于2008年5月1日起实施,这是新中国第一部有关政府信息和信息公开的法规,是加快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一个重大举措。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在《条例》颁布后不久,立即启动学习贯彻工作,并组织召开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暨网站建设工作会议,对《条例》进行了集中学习,传达中央和自治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目标要求,并对我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级各单位立即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分管领导,明确责任人员。

(二)建立领导和工作机构

玉林市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秘书长、3位市政府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市政务中心、市委编办、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市保密局、市档案局、市信息办等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办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部门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

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对《条例》进行了全面的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通过集中培训、以会代训、个别指导等方式,分批次持续、深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培训工作,明确工作要求,指导各部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工作以及政府信息的网上录入工作。据统计,全年全市各县(市、区)、各单位开展宣传活动共设立宣传板100多块,悬挂宣传条幅300多条,发放宣传单50000多份,政策咨询300余件次,参与群众达5000多人(次),举办集中培训班50期,营造了浓厚的信息公开工作氛围。

(四)规范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

自《条例》实施以来,市政府严格按照《条例》以及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要求,将各级各部门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作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抓紧、抓实。组织有关部门结合实际,认真编制了《玉林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玉林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说明》,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开,确保市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化和系统化。现在,市政府组成部门、各县(市、区)的《指南》已编制完毕,并向社会公开公布,同时向各有关单位、居民免费赠送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一批,使基层群众对市直各部门和县区信息公开内容有了直观的了解。

(五)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机制

一是健全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由市政府办统一指导、协调、监督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在各部门确立了联系人,负责工作的开展实施,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下发了《玉林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按照“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对各部门的信息保密审查工作进行了指导,要求从文件的制作源头实施保密审查,在文件的发文稿纸上设立信息审核专栏,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泄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三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公开制度,制作了政府信息申请公开表格,并在“中国·玉林”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了依申请专题栏,群众可通过下载申请表格,到已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单位部门查阅相关资料和内容。四是实施政府信息文本档案报备机制,明确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送交工作的要求,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将已公开的政府信息文本文档及时报备市档案局,方便群众查阅。五是制定实行《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办法》,在政府门户网开设了信息公开网上投诉和考核评比专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和数量

全市各级各部门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编目和公开发布。据有关部门统计,2008年度市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政府信息8087条,其中,《工作动态》栏目发布信息4049条,《财政公开》栏目发布信息2265条,《三农频道》栏目发布信息623条,《法规公文》栏目发布信息98条,《人事信息》栏目发布信息44条,其他栏目发布信息190条。2008年,玉林政府网站访问量超过110多万人次。

(二)公开形式

“中国玉林”门户网站在首页显著位置制作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栏下设信息公开目录指南、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网上投诉和网上考核评比等栏目。群众可通过登录“中国玉林”查阅市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此外,在已开设门户网站的各县(市、区)、市本级单位部门都在显著位置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各类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8年,全市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报告。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2008年,由于全市没有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报告,即没有向申请人收取或减免任何费用。

五、复议、申诉和诉讼情况

2008年,全市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08年5月1日《条例》施行以来,我市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单位部门信息梳理不够到位,文件分类不够清晰,索引号编制相对混乱,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二是部分单位认识不足,没有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上议事日程,虽确定机构和人员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基本是兼职,工作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宣传还不到位,群众参与意识、监督意识还不够强,缺乏强有力的监督制约机制;四是个别单位公开载体相对滞后,尤其是涉及公共管理的企事业单位,难以满足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需要。

2009年,我市将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机关单位绩效评估和效能建设考评工作中,重点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要抓紧补充、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编制工作。要按照《玉林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玉林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说明》对各项政府信息进行认真梳理,不断完善和规范。

二是抓好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加快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点等载体建设,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的作用,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对外公开,积极探索面向广大市民的信息公开渠道。

三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工作制度,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机关单位绩效评估和效能建设考评工作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工作,鼓励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确保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四是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今年在继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要着手开展社会团体、公用企事业单位,尤其是供水、供电、邮政、医院、学校、交通运输等关系民计民生的重点行业信息公开工作。

五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公开氛围。积极开展每年“5.15”政务公开日活动,进一步宣传《条例》的立法精神、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充分发挥各种媒体的引导作用,使群众了解《条例》,熟悉《条例》、应用《条例》,不断提高群众的参与意识、表达意识和监督意识。


玉林市人民政府

2009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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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

    2008年信息公开年报

    玉林市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09-03-31 16:00     来源:​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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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布工作的通知》(桂政办电[2009]30号)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玉林市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予以发布。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主要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玉林”门户网站(www.yulin.gov.cn)下载。

    一、概述

    按照《条例》精神,2008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本地实际,不断向纵深发展,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逐步形成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企业、市民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得到不断扩展,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机制、规范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学习贯彻《条例》精神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于2007年4月5日颁布,并于2008年5月1日起实施,这是新中国第一部有关政府信息和信息公开的法规,是加快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一个重大举措。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在《条例》颁布后不久,立即启动学习贯彻工作,并组织召开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暨网站建设工作会议,对《条例》进行了集中学习,传达中央和自治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目标要求,并对我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级各单位立即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分管领导,明确责任人员。

    (二)建立领导和工作机构

    玉林市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秘书长、3位市政府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市政务中心、市委编办、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市保密局、市档案局、市信息办等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办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部门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

    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对《条例》进行了全面的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通过集中培训、以会代训、个别指导等方式,分批次持续、深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培训工作,明确工作要求,指导各部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工作以及政府信息的网上录入工作。据统计,全年全市各县(市、区)、各单位开展宣传活动共设立宣传板100多块,悬挂宣传条幅300多条,发放宣传单50000多份,政策咨询300余件次,参与群众达5000多人(次),举办集中培训班50期,营造了浓厚的信息公开工作氛围。

    (四)规范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

    自《条例》实施以来,市政府严格按照《条例》以及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要求,将各级各部门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作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抓紧、抓实。组织有关部门结合实际,认真编制了《玉林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玉林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说明》,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开,确保市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化和系统化。现在,市政府组成部门、各县(市、区)的《指南》已编制完毕,并向社会公开公布,同时向各有关单位、居民免费赠送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一批,使基层群众对市直各部门和县区信息公开内容有了直观的了解。

    (五)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机制

    一是健全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由市政府办统一指导、协调、监督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在各部门确立了联系人,负责工作的开展实施,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下发了《玉林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按照“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对各部门的信息保密审查工作进行了指导,要求从文件的制作源头实施保密审查,在文件的发文稿纸上设立信息审核专栏,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泄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三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公开制度,制作了政府信息申请公开表格,并在“中国·玉林”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了依申请专题栏,群众可通过下载申请表格,到已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单位部门查阅相关资料和内容。四是实施政府信息文本档案报备机制,明确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送交工作的要求,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将已公开的政府信息文本文档及时报备市档案局,方便群众查阅。五是制定实行《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办法》,在政府门户网开设了信息公开网上投诉和考核评比专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和数量

    全市各级各部门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编目和公开发布。据有关部门统计,2008年度市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政府信息8087条,其中,《工作动态》栏目发布信息4049条,《财政公开》栏目发布信息2265条,《三农频道》栏目发布信息623条,《法规公文》栏目发布信息98条,《人事信息》栏目发布信息44条,其他栏目发布信息190条。2008年,玉林政府网站访问量超过110多万人次。

    (二)公开形式

    “中国玉林”门户网站在首页显著位置制作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栏下设信息公开目录指南、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网上投诉和网上考核评比等栏目。群众可通过登录“中国玉林”查阅市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此外,在已开设门户网站的各县(市、区)、市本级单位部门都在显著位置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各类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8年,全市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报告。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2008年,由于全市没有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报告,即没有向申请人收取或减免任何费用。

    五、复议、申诉和诉讼情况

    2008年,全市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08年5月1日《条例》施行以来,我市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单位部门信息梳理不够到位,文件分类不够清晰,索引号编制相对混乱,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二是部分单位认识不足,没有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上议事日程,虽确定机构和人员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基本是兼职,工作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宣传还不到位,群众参与意识、监督意识还不够强,缺乏强有力的监督制约机制;四是个别单位公开载体相对滞后,尤其是涉及公共管理的企事业单位,难以满足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需要。

    2009年,我市将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机关单位绩效评估和效能建设考评工作中,重点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要抓紧补充、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编制工作。要按照《玉林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玉林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说明》对各项政府信息进行认真梳理,不断完善和规范。

    二是抓好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加快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点等载体建设,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的作用,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对外公开,积极探索面向广大市民的信息公开渠道。

    三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工作制度,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机关单位绩效评估和效能建设考评工作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工作,鼓励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确保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四是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今年在继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要着手开展社会团体、公用企事业单位,尤其是供水、供电、邮政、医院、学校、交通运输等关系民计民生的重点行业信息公开工作。

    五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公开氛围。积极开展每年“5.15”政务公开日活动,进一步宣传《条例》的立法精神、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充分发挥各种媒体的引导作用,使群众了解《条例》,熟悉《条例》、应用《条例》,不断提高群众的参与意识、表达意识和监督意识。


    玉林市人民政府

    2009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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