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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住建局,玉东新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2020年11月5日,市政府蒋银辉副秘书长组织玉林市住建局、玉东新区建设局、玉林市质监站、玉东新区质监站相关人员对玉林城区城央时代、云天华府、中交雅郡三个建筑工地进行质量安全暗访检查,现将被检项目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城央时代一期项目
建设单位为玉林市龙河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湖南佳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重庆市永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在暗访时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一)拆卸爬架时,地面未设置安全警戒线,无安全员在现场旁站指挥。
(二)个别砌砖工人未戴安全帽。
(三)个别电工未持证上岗。
(四)基坑土方开挖未采取湿法作业,裸土未按要求100%覆盖。
(五)工程现场拌制砌筑砂浆无配比标识牌、无计量工具,未按配比称量下料。
(六)升降机操记录不规范,施工资料存在缺漏,部分施工机械安全交底材料未落款日期。
二、云天华府项目
建设单位为广西玉通千江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广西昊建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在暗访时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一)项目经理、资料员不在场履职。
(二)钢筋加工场高空防护棚防护范围不足。
(三)施工人员高空作业未佩戴安全带。
(四)施工升降机停层平台临边防护不严密。
(五)施工作业面灯光照明不足。
(六)深基坑局部围挡不严密,存在安全隐患。
(七)扬尘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施工主要道路清扫不及时,部分围挡未设置喷淋设施。
三、中交雅郡项目
建设单位为广西中交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在暗访时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一)外脚手架首层、作业层未按满铺设脚手板,未隔三层满铺设脚手板,外脚手架局部钢管松动。
(二)个别工人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
(三)塔吊爬梯设置存在安全隐患。
(四)模板支撑体系,现场使用轮扣插销式脚手架,未安装保险销。
(五)楼梯段模板支撑采用斜撑,未垂直支撑面。
(六)现场材料堆放混乱,施工通道设置不规范。
(七)楼梯临边防护不同步,灯光照明不足。
从本次暗访的情况看,随着近年来各项质量安全大检查的开展,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意识逐步加强,管理正在深化,现场质量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平有所提高。但检查中也发现,我市施工生产管理总体水平还有待提高,特别是施工企业责任意识淡薄,对日常的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够重视,以及对工人的教育流于形式,没有起到该有的效果,工人安全意识仍然淡薄。
为加强玉林市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我局决定对以上项目进行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凡是被通报的建筑项目,不能参加评先评优活动。如在一年内被通报批评达到3次的建筑项目,其施工企业将被列入黑名单,禁止在我市承接新的工程业务2个月;如在一年内被通报批评达到4次的建筑项目,其施工企业将被列入黑名单,禁止在我市承接新的工程业务2年。
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月10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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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住建局,玉东新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2020年11月5日,市政府蒋银辉副秘书长组织玉林市住建局、玉东新区建设局、玉林市质监站、玉东新区质监站相关人员对玉林城区城央时代、云天华府、中交雅郡三个建筑工地进行质量安全暗访检查,现将被检项目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城央时代一期项目
建设单位为玉林市龙河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湖南佳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重庆市永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在暗访时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一)拆卸爬架时,地面未设置安全警戒线,无安全员在现场旁站指挥。
(二)个别砌砖工人未戴安全帽。
(三)个别电工未持证上岗。
(四)基坑土方开挖未采取湿法作业,裸土未按要求100%覆盖。
(五)工程现场拌制砌筑砂浆无配比标识牌、无计量工具,未按配比称量下料。
(六)升降机操记录不规范,施工资料存在缺漏,部分施工机械安全交底材料未落款日期。
二、云天华府项目
建设单位为广西玉通千江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广西昊建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在暗访时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一)项目经理、资料员不在场履职。
(二)钢筋加工场高空防护棚防护范围不足。
(三)施工人员高空作业未佩戴安全带。
(四)施工升降机停层平台临边防护不严密。
(五)施工作业面灯光照明不足。
(六)深基坑局部围挡不严密,存在安全隐患。
(七)扬尘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施工主要道路清扫不及时,部分围挡未设置喷淋设施。
三、中交雅郡项目
建设单位为广西中交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在暗访时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一)外脚手架首层、作业层未按满铺设脚手板,未隔三层满铺设脚手板,外脚手架局部钢管松动。
(二)个别工人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
(三)塔吊爬梯设置存在安全隐患。
(四)模板支撑体系,现场使用轮扣插销式脚手架,未安装保险销。
(五)楼梯段模板支撑采用斜撑,未垂直支撑面。
(六)现场材料堆放混乱,施工通道设置不规范。
(七)楼梯临边防护不同步,灯光照明不足。
从本次暗访的情况看,随着近年来各项质量安全大检查的开展,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意识逐步加强,管理正在深化,现场质量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平有所提高。但检查中也发现,我市施工生产管理总体水平还有待提高,特别是施工企业责任意识淡薄,对日常的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够重视,以及对工人的教育流于形式,没有起到该有的效果,工人安全意识仍然淡薄。
为加强玉林市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我局决定对以上项目进行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凡是被通报的建筑项目,不能参加评先评优活动。如在一年内被通报批评达到3次的建筑项目,其施工企业将被列入黑名单,禁止在我市承接新的工程业务2个月;如在一年内被通报批评达到4次的建筑项目,其施工企业将被列入黑名单,禁止在我市承接新的工程业务2年。
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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