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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玉林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调研的通报

2021-11-30 17:20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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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住建局、玉东新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玉林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调研的通知》(玉住建管〔2021〕32号)部署,我局于2021年8月11日、12日,对取得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颁发检测资质,并在玉林市辖区范围内开展检测工作的检测机构(含市外检测机构在玉林市设立的异地检测试验室)进行专项调研。现将调研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本次调研的主要內容:一是检测机构管理行为方面。主要包括:是否符合检测机构资质标准;使用仪器设备及其作业环境条件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检测人员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是否存在非法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情况;是否能确保检测数据可溯源。二是检测机构检测行为方面,主要包括:是否按规定资质范围从事质量检测活动;是否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规定进行检测;检测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检测报告上签字盖章,杜绝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或者结论,确保检测报告真实可靠;是否按规定上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检测不合格事项等。

全市共检查12家检测机构或试验室,从检查情况来看,大部分受检机构能够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规范开展检测工作,特别是信息化建设方面,在我市开展检测业务的检测机构均已通过检测信息管理系统,对工程质量检测数据进行采集、存储、传输、处理并出具检测报告,同时上传至广西建设工程检测监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监管系统”),检测机构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在不断提升,但在检查过程中还是发现了不少问题仍需解决:一是机构内部是体系文件和人员资料不完整、不健全;二是对试验环境和仪器管理不够重视,一些地方未进行有效标识和专人管理。

二、检查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市场行为方面

1.个别检测机构未能提供资质证书原件;

2.提供的最新的资质证书能力附表复印件无“砂的氯离子”参数,存在超资质可能。

(二)组织和管理方面

1.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和体系内审、管理评审的资料不完善;

2.在混凝土抗压强度检测仪器已经停用的情况下,仍出具多份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检测报告。

(三)人员方面

1.未能提供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的变更程序文件原件;

2.缺授权签字人、技术负责人变更程序,且授权签字人已签发报告;

3.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缺少能力确认或能力确认内容不正确。

(四)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方面

1.未能提供标准物质台账或标准物质台账不完整;

2.力学室的温度修正值错误;

3.一些仪器设备的有效期显示已过期;

4.检定、校准证书确认表不符合要求。

(五)设施环境方面

1.来样区没有进行标识和有效隔离;

2.化学分析室无标识,化学试剂柜未能进行有效管控(无双人双锁);

3.标养室温度达不到规范要求。

(六)样品管理方面

1.未能提供样品流转台账;

2.无样品流转标识或流转登记表无交接人签字;

3.留样区混乱,无留样时间标识,无留样状态标识。

(七)原始记录方面

1.视频监控录像保存期不满足要求;

2.个别未能提供原始记录;

3.一些已出报告未能提供仪器设备使用记录;

4.仪器使用记录登记表信息不完整或仪器使用人员与检测报告内的仪器使用人员不一致。

(八)检测报告方面

1.一些检测报告无受控编号;

2.一些检验依据引用错误;

3.主体结构实体强度未能提供回弹仪使用记录;

4.检测人员对检测数据采集不熟悉,原始记录的数据记录错误。

(九)档案管理方面

1.经查不合格台账,未提供有2021年通知落实情况;

2.未能提供受控文件发放记录。

(十)能力验证方面

1.个别检测机构氯离子能力验证结果为不满意。

(十一)检测信息化方面

1.不合格报告未登记入不合格台账;

2.个别检测机构未按要求期限保存检测监控录像。

三、处理决定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现对在此次检查中发现监控录像保存期少于6个月的南宁桂鹏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北流分公司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并责令落实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住建局、玉东新区建设局,各级监督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对检测市场的监管,要对辖区内的检测机构实行差别化管理,推进我市检测信息化建设工作;要加大对检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严厉打击超出计量认证证书或检测资质证书范围承揽业务、弄虚作假、伪造检测报告等违法行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二)各检测机构要对本通报中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进行全面自查,引以为戒,严禁违反相关强制性条文和不按规范开展检测工作的行为,切实增强本机构检测人员的责任意识。

  

  

                               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3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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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

    施工及质量安全监督

    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玉林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调研的通报

    2021-11-30 17:20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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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住建局、玉东新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玉林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调研的通知》(玉住建管〔2021〕32号)部署,我局于2021年8月11日、12日,对取得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颁发检测资质,并在玉林市辖区范围内开展检测工作的检测机构(含市外检测机构在玉林市设立的异地检测试验室)进行专项调研。现将调研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本次调研的主要內容:一是检测机构管理行为方面。主要包括:是否符合检测机构资质标准;使用仪器设备及其作业环境条件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检测人员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是否存在非法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情况;是否能确保检测数据可溯源。二是检测机构检测行为方面,主要包括:是否按规定资质范围从事质量检测活动;是否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规定进行检测;检测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检测报告上签字盖章,杜绝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或者结论,确保检测报告真实可靠;是否按规定上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检测不合格事项等。

    全市共检查12家检测机构或试验室,从检查情况来看,大部分受检机构能够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规范开展检测工作,特别是信息化建设方面,在我市开展检测业务的检测机构均已通过检测信息管理系统,对工程质量检测数据进行采集、存储、传输、处理并出具检测报告,同时上传至广西建设工程检测监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监管系统”),检测机构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在不断提升,但在检查过程中还是发现了不少问题仍需解决:一是机构内部是体系文件和人员资料不完整、不健全;二是对试验环境和仪器管理不够重视,一些地方未进行有效标识和专人管理。

    二、检查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市场行为方面

    1.个别检测机构未能提供资质证书原件;

    2.提供的最新的资质证书能力附表复印件无“砂的氯离子”参数,存在超资质可能。

    (二)组织和管理方面

    1.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和体系内审、管理评审的资料不完善;

    2.在混凝土抗压强度检测仪器已经停用的情况下,仍出具多份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检测报告。

    (三)人员方面

    1.未能提供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的变更程序文件原件;

    2.缺授权签字人、技术负责人变更程序,且授权签字人已签发报告;

    3.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缺少能力确认或能力确认内容不正确。

    (四)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方面

    1.未能提供标准物质台账或标准物质台账不完整;

    2.力学室的温度修正值错误;

    3.一些仪器设备的有效期显示已过期;

    4.检定、校准证书确认表不符合要求。

    (五)设施环境方面

    1.来样区没有进行标识和有效隔离;

    2.化学分析室无标识,化学试剂柜未能进行有效管控(无双人双锁);

    3.标养室温度达不到规范要求。

    (六)样品管理方面

    1.未能提供样品流转台账;

    2.无样品流转标识或流转登记表无交接人签字;

    3.留样区混乱,无留样时间标识,无留样状态标识。

    (七)原始记录方面

    1.视频监控录像保存期不满足要求;

    2.个别未能提供原始记录;

    3.一些已出报告未能提供仪器设备使用记录;

    4.仪器使用记录登记表信息不完整或仪器使用人员与检测报告内的仪器使用人员不一致。

    (八)检测报告方面

    1.一些检测报告无受控编号;

    2.一些检验依据引用错误;

    3.主体结构实体强度未能提供回弹仪使用记录;

    4.检测人员对检测数据采集不熟悉,原始记录的数据记录错误。

    (九)档案管理方面

    1.经查不合格台账,未提供有2021年通知落实情况;

    2.未能提供受控文件发放记录。

    (十)能力验证方面

    1.个别检测机构氯离子能力验证结果为不满意。

    (十一)检测信息化方面

    1.不合格报告未登记入不合格台账;

    2.个别检测机构未按要求期限保存检测监控录像。

    三、处理决定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现对在此次检查中发现监控录像保存期少于6个月的南宁桂鹏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北流分公司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并责令落实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住建局、玉东新区建设局,各级监督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对检测市场的监管,要对辖区内的检测机构实行差别化管理,推进我市检测信息化建设工作;要加大对检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严厉打击超出计量认证证书或检测资质证书范围承揽业务、弄虚作假、伪造检测报告等违法行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二)各检测机构要对本通报中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进行全面自查,引以为戒,严禁违反相关强制性条文和不按规范开展检测工作的行为,切实增强本机构检测人员的责任意识。

      

      

                                   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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