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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9日在玉林市第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上
玉林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玉林市全市与市级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5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工作部署,围绕建设清朗繁荣文明和谐美丽新玉林的“1158”目标任务体系,落实好一揽子增量政策,不断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大力推进财源建设,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全市财政运行总体平稳,风险总体可控,有力保障了全市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6.91亿元,完成预算(年初预算数,下同)的97.7%,比2024年执行数增长3.1%。其中,税收收入42.93亿元,增长5.2%,主要原因是强化税收征管,加强对重点园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税源监控,加大欠税清理力度推动税收增长;非税收入53.98亿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全市各级部门加大了特许经营权项目挖潜增收力度,一次性非税收入入库较多。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4.44亿元,完成预算的104.0%,增长3.4%,主要原因是加快龙云灌区、城区防洪排涝等国债项目支出进度。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6.91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43.15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7.52亿元、调入资金7.82亿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33.56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90亿元,收入总计517.85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4.44亿元加上上解支出5.31亿元、年终结余20.12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6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9.38亿元,支出总计517.85亿元,收支平衡。
2.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61亿元(市直30.30亿元,玉林高新区4.31亿元),完成预算的98.3%,增长3.5%(市直3.5%,玉林高新区3.9%)。其中:税收收入15.19亿元(市直11.84亿元,玉林高新区3.35亿元),增长15.1%,主要原因是加大税收征管和欠税清理力度推动税收增长;非税收入19.43亿元(市直18.47亿元,玉林高新区0.96亿元),下降4.0%,主要原因是市直上年同期一次性大额非税收入基数较高。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9.38亿元(市直93.07亿元,玉林高新区6.3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5%,下降20.0%,主要原因是特许经营权项目转让、土地出让收入等不及预期。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61亿元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8.58亿元,下级上解收入4.20亿元,上级补助收入66.15亿元,调入资金2.48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60亿元,上年结余收入4.93亿元,收入总计133.55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9.38亿元加上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7.56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4.60亿元、上解支出3.02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亿元、年终结余7.80亿元,支出总计133.55亿元,收支平衡。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总预备费执行情况。市级年度预算安排总预备费1.27亿元未发生支出。
(2)“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执行情况。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共支出2763.60万元(市直2661.65万元,玉林高新区101.95万元),同比下降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23.12万元,公车购置及运行费用1632.36万元,公务接待费用202.78万元,会议费315.70万元,培训费589.64万元。主要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市级预算单位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市级“三公两费”在年初压减3%,年度调整预算继续保持不增长。
(3)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执行情况。市级共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60亿元,已全部统筹安排用于稳住经济大盘和保民生各项支出。
(4)市级“三保”预算执行情况。市级“三保”预算安排63.64亿元(市直59.65亿元,玉林高新区3.99亿元),支出62.63亿元(市直59.08亿元,玉林高新区3.55亿元),执行进度98.4%(市直99.1%,玉林高新区88.9%),未发生“三保”支付风险。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2.80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22.83亿元),完成预算的39.6%,下降11.0%,未完成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导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仅完成预算的25.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4.6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5%,下降17.3%。加上转移性收支,收入和支出分别总计244.28亿元,收支平衡。
2.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49亿元(市直12.99亿元,玉林高新区0.50亿元),完成预算的36.1%,下降27.9%,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27亿元(市直5.09亿元,玉林高新区0.18亿元),主要原因是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导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仅完成预算的17.1%。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7.89亿元(市直35亿元,玉林高新区2.89亿元),完成预算的94.2%,增长64.2%,主要原因是加大专项债券项目支出和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支出。加上转移性收支,收入和支出分别总计79.95亿元,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61亿元,完成预算的40.7%。完成预算较低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企业未实现预期利润收入上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5万元,完成预算的0.7%,主要原因是收入完成情况不理想。加上转移性收支,收入和支出分别总计0.69亿元,收支平衡。
2025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48亿元,完成预算的95.5%。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零,加上转移性收支,收入和支出分别总计0.48亿元,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57.69亿元,完成预算的99.4%,增长11.4%。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45.79亿元,完成预算的99.0%,增长4.1%。本年收支结余11.9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21.52亿元。
2.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93.22亿元(市直92.31亿元,玉林高新区0.91亿元),完成预算的99.0%,下降1.5%。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90.42亿元(市直89.90亿元,玉林高新区0.52亿元),完成预算的98.4%,增长0.9%。本年收支结余2.80亿元,年末滚存结余88.04亿元。
(五)政府债务举借、安排使用和偿还情况。
1.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我市2025年政府债务限额(预计执行数)878.08亿元(一般债务限额248.06亿元,专项债务限额630.02亿元),其中:市级政府债务限额343.72亿元,县(市、区)政府债务限额534.36亿元。
2.政府债务余额情况。
截至2025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预计执行数)871.37亿元(一般债务余额243.59亿元,专项债务余额627.78亿元),其中:市级政府债务余额340.63亿元,县(市、区)政府债务余额530.74亿元。全市和市级政府债务余额均控制在限额以内。
3.新增政府债券转贷及安排使用情况。
2025年自治区转贷我市政府债券177.01亿元(一般债券33.56亿元,专项债券143.45亿元)。其中:市级政府债券61.21亿元(一般债券18.6亿元,专项债券42.61亿元),县(市、区)政府债券115.8亿元(一般债券14.96亿元,专项债券100.84亿元)。一般债券资金主要用于城市排水防涝工程、教育等项目建设和置换到期法定债务本金。专项债券资金主要用于新建南宁至玉林铁路、环北部湾广西水资源配置工程等重点项目,龙潭产业园、玉林(福绵)生态产业园、容县胶合板产业园、博白县城南产业园、广西(北流)轻工产业园等重点产业园区项目,医疗卫生事业等重点民生项目建设,以及置换政府债务和化解政府拖欠企业账款等。有效发挥了地方政府债券强基础、补短板、惠民生、扩投资的积极作用。
4.政府债券还本情况。
2025年,全市到期法定债务38.32亿元,其中:市级21.06亿元,县(市、区)17.26亿元。一是已通过申请发行再融资债券偿还34.64亿元(市级19.07亿元),二是使用本级财力偿还3.68亿元(市级1.99亿元)。此外,全市获得专项债券83.15亿元,全部用于偿还隐性债务化解方案中符合条件的存量隐性债务本金。
5.政府债券付息情况。
2025年,全市政府债券应付利息23.55亿元(一般债券利息7.1亿元、专项债券利息16.45亿元),其中:市级政府债券应付利息9.71亿元(一般债券利息3.36亿元、专项债券利息6.35亿元),县(市、区)政府债券应付利息13.84亿元(一般债券利息3.74亿元、专项债券利息10.1亿元),自治区财政厅已从市县正常调度资金中按期扣收,全市政府债务付息负担总体可控,未发生政府债务违约行为。
6.未来政府债券到期情况。
全市政府债券2026年到期本金51.72亿元,2027年到期本金23.18亿元,2028年到期本金42.9亿元,2029年到期本金43.51亿元,2030年到期本金52.84亿元,2031年及以后年度到期本金657.22亿元。以上到期本金计划通过安排预算资金和申请发行再融资债券偿还,风险总体可控。
(六)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涉及财政管理改革、财政投资评审机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执行4个方面、10个问题、涉及金额397.41万元。截至2025年,要求立行立改的6个问题均已整改,整改率为100%;其余分阶段整改的4个问题均已制定整改措施和计划,已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的有2个。
各位代表,以上报告的2025年预算执行数均是快报数,具体执行情况详见预算执行草案,最终执行结果以决算数据为准。
(七)落实人大预算决议和财政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1.加力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职能,用好财政政策工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效果,有力支撑全市重大战略实施和财政平稳运行。多方面挖掘增收潜力,强化财源培植,加快国有“三资”清查盘活,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6.91亿元,同比增长3.1%。多“渠道”争取上级支持,全年争取上级转移支付370亿元,同比增长10.2%。多举措保持必要支出强度,加力落实存量和增量财政政策,推动财政资金尽快支出见效,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4.44亿元,同比增长3.4%。用好超长期国债和增发国债资金,累计支出14.02亿元,扩大市场有效需求。落实各项助企纾困政策,2025年中小企业获得玉林市政府采购合同金额46.45亿元,占玉林市采购总额的80.2%。全年拨付“桂惠贷”贴息资金1.09亿元,争取金融惠企贷款财政贴息资金1.18亿元,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下调至6%,持续减轻企业负担,增强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2.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服务重大战略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任务,配置资源、加大投入、强化保障,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全力支持推进三大攻坚突破,统筹安排资金5.98亿元,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试点、新兴产业培育项目、产业优化及技术改造升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等,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统筹前期经费与周转金4.82亿元,争取用于项目建设的专项债券资金37.47亿元,用于北部湾广西水资源配置工程、重点产业园区以及医疗卫生事业等重点项目建设。将玉商玉工回归作为一号工程全力推进,安排招商引资专项资金0.21亿元实施精准招商,助力引进总投资160亿元的沿海林浆纸一体化项目、120亿元的绿色海洋化工新材料基地项目等重大产业项目。多渠道筹措资金12.53亿元支持推进“联运河、织水网、建枢纽”新三件大事,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强劲动能。持续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全市科学技术支出6.21亿元,支持培育新质生产力。
3.全力保障民生领域投入,不断增进民生福祉。持续加大对民生领域投入,全年民生支出374.21亿元,同比增长6.7%,始终保持八成以上财力用于民生领域。支持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全市就业补助支出2.63亿元,同比增长1.5%,筹措国家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779.53万元,累计投放创业担保贷款3亿元,落实落细各项就业创业政策,支持各类市场主体稳岗扩岗,缓解返乡创业者的融资难和贵的问题。支持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全市教育支出131.37亿元,同比增长15.8%,支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和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落实新增教育经费向高等职业教育倾斜,落实玉林市第十中学改扩建、玉林市福绵高级中学迁建等学校建设经费,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到位。支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全市卫生健康支出64.02亿元,同比增长12.9%。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到每人每年99元,全市支出5.04亿元,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筹措资金1.78亿元支持公立医院改革,积极申报自治区公立医院改革和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支持社会保障水平提高,全市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支出15.81亿元,落实群众基本养老待遇。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支出11.86亿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3亿元、社会福利支出2.21亿元、残疾人事业支出2.12亿元。健全完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全市安排退役安置及抚恤支出4.69亿元。深入实施文化塑城工程,全市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46亿元,同比增长0.2%,推动农文商旅深度融合发展,加快建设区域文化中心城市,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4.推进乡村振兴,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总方针,全市筹措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3.23亿元,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为头等大事,市本级安排“菜篮子”工程补助资金100万元、粮食安全生产补助资金100万元,巩固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筹措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1.97亿元、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2.06亿元,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筹措中央农业防灾减灾救灾资金(含动物防疫补助经费)0.56亿元,支持农业防灾减灾救灾。筹措农业保险政策性补贴资金6.4亿元,为水稻种植提供风险保障超过13亿元,为生猪养殖提供风险保障超过70亿元,为肉鸡蛋鸡养殖提供风险保障超过45亿元,为蔬菜水果种植提供风险保障超过0.5亿元。筹措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1.21亿元,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5.深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激活发展动力。对标对表中央决策部署谋划财税体制改革,发挥制度优势,释放发展活力。持续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深化零基预算改革,进一步提高年初预算细化率和到位率。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预算编制方式改革,成立重点领域预算编制工作专班集中分配重点资金,实现集中财力办大事。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建立更加紧密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国有资产报告衔接关系,更好发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功能作用。积极推进财政体制改革,重点推进设区市与城区财政体制改革,增加对下财力性转移支付。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不断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体制,全面提升预算绩效全过程各环节工作质效。组织成本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引导预算部门优化管理。严格事前绩效管理,通过事前绩效评估核减预算需求,推动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提升。强化绩效导向,严格绩效目标管理,对5个项目和2个部门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应用到2026年部门预算。对园林绿化维护费、市政设施养护经费开展成本预算绩效分析试点,规制成本后,预计年均节约400万元,降幅11.29%。
6.聚力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坚守安全发展底线。坚持在发展中防范风险、在防风险中推动发展,构筑多道防线、强化风险预警,有力维护经济社会发展平稳有序运行。稳妥有序化解债务风险。按照防爆雷、退平台、稳经济、促财政、化风险、联金融“六个统筹”的思路打好化债政策“组合拳”,扎实推进全口径债务风险化解。通过发行再融资债券和预算安排等,确保法定债务不出风险。通过加大资金自筹及资产变现力度等方式,守住重点地区债务不“爆雷”的底线。截至2025年末,全市已化解累计超九成存量隐性债务,有效降低债务利率3%以上,提前实现“331”口径融资平台存量隐性债务清零,26家融资平台已获批准退出,为下一步融资平台退出后市场化转型升级奠定坚实基础。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加强“三保”预算审核,提升“三保”预算编制和执行的准确性。强化监测预警机制,提升预算执行监控信息化水平。加大对“三保”及其他刚性支出存在缺口地区的支持力度,市级累计下达县(市、区)转移支付7.56亿元,有力保障基层财政平稳运行。科学规范有序安排国库资金调度,压实县(市、区)调度责任,有效防范财政运行风险。
各位代表,2025年全市财政平稳运行、地方债务有效防范化解、财税改革有序推进,得益于市委坚强领导,得益于各级人大、政协监督指导和关心支持,得益于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财政工作仍存在财源建设基础不够牢固,收支矛盾突出,基层“三保”、地方债务化解面临较大压力等突出问题。我们将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2026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
(一)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和市委六届九次全会精神,落实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财源建设和财政资源统筹,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决兜牢“三保”底线,强化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继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有效防范地方债务风险,加大财会监督力度,全面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二)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代编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99.82亿元,比2025年执行数增长3%;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449.94亿元,较上年预算数增长3%。这一安排是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当前经济形势的科学判断和对2026年工作战略部署的基础上,按照中央、自治区及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在全面分析全区财政经济形势、结合我市财政收入结构、经济增长等增减收因素以及“十五五”规划总体目标后提出的。既考虑了中央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经济回升向好的态势将不断巩固和加强,统筹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将适当增加地方财力、促进地方收入增长,以及自治区连续实施工业振兴战略带来的财源效益等积极因素,也充分考虑了2026年可能面临的风险挑战,以及进一步做好基本民生保障、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增加的需要,总体上符合积极稳妥、科学合理的原则。
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9.82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20.48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0.12亿元、调入资金7.79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6亿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3.06亿元,收入总计469.87亿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9.94亿元加上转移性支出5.40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4.53亿元,支出总计469.87亿元,收支平衡。
2.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36.22亿元(市直31.82亿元,玉林高新区4.40亿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4.6%。其中:税收收入16.51亿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8.7%;非税收入19.71亿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1.5%,主要是预计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有所增长。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97.41亿元(市直90.73亿元,玉林高新区6.68亿元),较上年预算数下降12.3%,主要是目前部分提前下达的上级补助指标仍未到位,预计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3%左右。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36.22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48.02亿元、上解收入3.86亿元、上年结余收入7.80亿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5.52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亿元、调入资金4.67亿元,收入总计107.28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7.42亿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1.47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2.75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5.64亿元,支出总计107.28亿元,收支平衡。
市级2026年“三保”支出预算安排66.70亿元,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安排40.85亿元,保工资支出安排23.24亿元,保运转支出安排2.60亿元。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总预备费1.27亿元(市直1.2亿元,玉林高新区0.07亿元),用于预算执行中因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需要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2026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共3667.92万元,比2025年年初预算减少164.31万元,同比下降4.29%,主要是市级预算单位落实进一步“过紧日子”要求,压减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两费”预算。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安排18.19万元,公车购置及运行费用1960.41万元,公务接待费用380.96万元,会议费197.37万元,培训费1110.99万元。严格按照上级要求,逐步压减编外人员支出规模,确保2026年财政资金安排聘用人员支出只减不增。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代编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45.21亿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3.97亿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5.6%,主要考虑国家出台一系列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预计2026年房地产市场会企稳回暖。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54.95亿元,较上年预算数下降51.3%。再加上转移性收支,收入和支出分别总计99.35亿元,收支平衡。
2.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4.53亿元(市直9.62亿元,玉林高新区4.91亿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7.7%,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9.84亿元(市直5.34亿元,玉林高新区4.5亿元),主要考虑国家出台一系列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预计2026年房地产市场会企稳回暖。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9.15亿元(市直15.34亿元,玉林高新区3.80亿元),较上年预算数下降52.4%,主要是上年年初预算支出基数较高。再加上转移性收支,收入和支出分别总计41.95亿元,收支平衡。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1.代编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0.63亿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2.0%。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44万元,上年结余收入949万元,收入总计0.73亿元。根据以收定支原则,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0.16亿元,较上年预算数下降74.0%,主要原因是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减少。加上调出资金0.57亿元,支出总计0.73亿元,收支平衡。
2.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0.48亿元(市直0.48亿元,玉林高新区2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44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0万元,收入总计0.49亿元。根据以收定支原则,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64万元(市直144万元,玉林高新区20万元),加上调出资金0.48亿元,支出总计0.49亿元,收支平衡。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1.代编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63.01亿元,同比增长3.4%。主要考虑缴费人数和缴费基数按正常幅度增长;支出安排150.22亿元,增长3.0%,主要考虑享受待遇人数和待遇标准按正常幅度增长。收支相抵,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支结余12.79亿元,年终滚存结余134.23亿元。
2.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94.84亿元(市直93.87亿元,玉林高新区0.97亿元),增长1.7%;支出安排90.51亿元(市直89.92亿元,玉林高新区0.59亿元),增长0.1%。收支相抵,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支结余4.33亿元,年终滚存结余92.36亿元。
(六)政府债券还本付息预算安排情况。
全市2026年到期政府债券本金51.72亿元,计划通过申请发行再融资债券偿还46.86亿元,其中市级22.12亿元(市直19.8亿元,玉林高新区2.32亿元),市县两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偿还4.86亿元,其中市级1.98亿元(市直1.72亿元,玉林高新区0.27亿元)。全市2026年应付政府债券利息24.77亿元,其中市级1.77亿元(市直0.65亿元,玉林高新区1.12亿元)。年初预算未安排部分,在年度内足额安排。
(七)预算草案批准前安排支出情况。
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在预算年度开始后,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前,市级已拨付了本年度维持行政运行必须的基本支出,以及部分上一年度结转支出等。
以上预算安排的具体情况详见预算草案。
各位代表,2026年全市预算是代编的预算草案,是一个指导性的方案,待各县(市、区)预算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我们将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汇总后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三、2026年财政重点工作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将树牢系统观念,坚持底线思维,统筹稳增长、防风险等多重目标,用足用好积极的财政政策,增强财政可持续性,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高坚实财政保障。
(一)持续夯实财源基础,着力优化财政支撑能力。强化税源培育,聚焦实体经济服务与支持,围绕产业振兴完善财源体系建设,不断优化财政收入结构。树立“大资产”管理理念,分类盘活国有存量资产资源,开展确权、评估和整合,提升闲置地块、房产及存量基础设施运营效益。支持土地资源科学开发与高效利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紧密对接国家政策导向,依托本地特色优势,加强重大项目谋划与储备,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政府债券及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支持。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全面强化开源节流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与一般性支出,优先保障重点领域投入。
(二)聚焦高质量发展,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加快推进“玉林智谷”建设。全力服务工业振兴,支持新一轮三年攻坚行动,聚力构建“6+8+3”产业体系,助力制造业重点优势产业补链强链延链行动、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行动,推动工业提质扩量。支持重大项目攻坚,构建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层次投融资格局。深化产业链招商与基金招商,提升项目落地质效。拓展现代产业发展融资渠道,引导金融与社会资本支持“联运河、织水网、建枢纽”等重点工程,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与新质生产力集聚发展。支持临港产业建设,助力打造南方沿海新兴工业城市。
(三)坚持以民为本,持续提升民生保障水平。统筹资金支持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做好公共就业服务、职业技能培训、稳岗扩岗等工作,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支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确保教育投入稳步增长,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建立完善乡村振兴多元投入保障机制,优化衔接资金使用管理,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支持推进文化塑城战略,统筹安排非遗保护相关资金,打造“鬱”文化消费新场景,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支持“连心工程”建设和“四好农村路”提质升级,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支持玉林绿色转型与“无废城市”建设。
(四)聚力财金联动,实现财政金融双向赋能。积极落实货币政策工具和金融惠企贴息政策,持续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风险补偿机制,引导银行、保险、担保等各类金融机构立足主业、错位发展,加速政府投资基金布局,构建“银行+担保+保险+基金”多元化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和数字金融,强化对“玉品出海”、龙潭临港产业、香料中药材等重点领域及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深化金融创新开放,积极探索建立跨境金融创新示范点,推广数字人民币,推动面向东盟的贸易投资人民币结算,支持香料中药材国际交易中心开展便利化改革,争取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等跨境投融资试点,完善金融人才本土培养与复合型高端人才引进机制,加快构建具有玉林特色的现代金融体系。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鼓励企业加大在人工智能、关键金属等领域的科研投入。
(五)强化风险防控,切实筑牢财政安全屏障。加强“三保”运行监控,对风险地区提前预警,切实兜牢“三保”底线。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积极运用置换债券等工具,同步盘活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和闲置资源。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将其作为铁的政治纪律,严防前清后欠。扎实推进融资平台转型与退出,确保划转资源实现真运营、真收益,严防虚假化债,防止金融、房地产等领域风险向财政转移聚集,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六)深化改革创新,提高财政科学管理水平。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与预算一体化管理,强化对重大战略任务和基本民生的财力保障。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统一预算分配权,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加快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积极探索实施全周期成本绩效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与成本分析结果的应用。稳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提升支出管理的科学性与规范性。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运营绩效目标管理,提升投资有效性,阻断金融风险向财政传导。加快推进政府投资基金的规范设立与健康发展,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各位代表,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任务艰巨,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严格按照本次大会的决议和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坚定信心,埋头苦干,学思想、讲协同、抓落实,奋力完成2026年财政改革发展任务,为建设清朗繁荣文明和谐美丽新玉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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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9日在玉林市第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上
玉林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玉林市全市与市级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5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工作部署,围绕建设清朗繁荣文明和谐美丽新玉林的“1158”目标任务体系,落实好一揽子增量政策,不断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大力推进财源建设,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全市财政运行总体平稳,风险总体可控,有力保障了全市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6.91亿元,完成预算(年初预算数,下同)的97.7%,比2024年执行数增长3.1%。其中,税收收入42.93亿元,增长5.2%,主要原因是强化税收征管,加强对重点园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税源监控,加大欠税清理力度推动税收增长;非税收入53.98亿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全市各级部门加大了特许经营权项目挖潜增收力度,一次性非税收入入库较多。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4.44亿元,完成预算的104.0%,增长3.4%,主要原因是加快龙云灌区、城区防洪排涝等国债项目支出进度。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6.91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43.15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7.52亿元、调入资金7.82亿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33.56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90亿元,收入总计517.85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4.44亿元加上上解支出5.31亿元、年终结余20.12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6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9.38亿元,支出总计517.85亿元,收支平衡。
2.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61亿元(市直30.30亿元,玉林高新区4.31亿元),完成预算的98.3%,增长3.5%(市直3.5%,玉林高新区3.9%)。其中:税收收入15.19亿元(市直11.84亿元,玉林高新区3.35亿元),增长15.1%,主要原因是加大税收征管和欠税清理力度推动税收增长;非税收入19.43亿元(市直18.47亿元,玉林高新区0.96亿元),下降4.0%,主要原因是市直上年同期一次性大额非税收入基数较高。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9.38亿元(市直93.07亿元,玉林高新区6.3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5%,下降20.0%,主要原因是特许经营权项目转让、土地出让收入等不及预期。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61亿元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8.58亿元,下级上解收入4.20亿元,上级补助收入66.15亿元,调入资金2.48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60亿元,上年结余收入4.93亿元,收入总计133.55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9.38亿元加上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7.56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4.60亿元、上解支出3.02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亿元、年终结余7.80亿元,支出总计133.55亿元,收支平衡。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总预备费执行情况。市级年度预算安排总预备费1.27亿元未发生支出。
(2)“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执行情况。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共支出2763.60万元(市直2661.65万元,玉林高新区101.95万元),同比下降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23.12万元,公车购置及运行费用1632.36万元,公务接待费用202.78万元,会议费315.70万元,培训费589.64万元。主要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市级预算单位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市级“三公两费”在年初压减3%,年度调整预算继续保持不增长。
(3)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执行情况。市级共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60亿元,已全部统筹安排用于稳住经济大盘和保民生各项支出。
(4)市级“三保”预算执行情况。市级“三保”预算安排63.64亿元(市直59.65亿元,玉林高新区3.99亿元),支出62.63亿元(市直59.08亿元,玉林高新区3.55亿元),执行进度98.4%(市直99.1%,玉林高新区88.9%),未发生“三保”支付风险。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2.80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22.83亿元),完成预算的39.6%,下降11.0%,未完成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导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仅完成预算的25.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4.6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5%,下降17.3%。加上转移性收支,收入和支出分别总计244.28亿元,收支平衡。
2.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49亿元(市直12.99亿元,玉林高新区0.50亿元),完成预算的36.1%,下降27.9%,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27亿元(市直5.09亿元,玉林高新区0.18亿元),主要原因是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导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仅完成预算的17.1%。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7.89亿元(市直35亿元,玉林高新区2.89亿元),完成预算的94.2%,增长64.2%,主要原因是加大专项债券项目支出和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支出。加上转移性收支,收入和支出分别总计79.95亿元,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61亿元,完成预算的40.7%。完成预算较低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企业未实现预期利润收入上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5万元,完成预算的0.7%,主要原因是收入完成情况不理想。加上转移性收支,收入和支出分别总计0.69亿元,收支平衡。
2025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48亿元,完成预算的95.5%。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零,加上转移性收支,收入和支出分别总计0.48亿元,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57.69亿元,完成预算的99.4%,增长11.4%。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45.79亿元,完成预算的99.0%,增长4.1%。本年收支结余11.9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21.52亿元。
2.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93.22亿元(市直92.31亿元,玉林高新区0.91亿元),完成预算的99.0%,下降1.5%。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90.42亿元(市直89.90亿元,玉林高新区0.52亿元),完成预算的98.4%,增长0.9%。本年收支结余2.80亿元,年末滚存结余88.04亿元。
(五)政府债务举借、安排使用和偿还情况。
1.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我市2025年政府债务限额(预计执行数)878.08亿元(一般债务限额248.06亿元,专项债务限额630.02亿元),其中:市级政府债务限额343.72亿元,县(市、区)政府债务限额534.36亿元。
2.政府债务余额情况。
截至2025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预计执行数)871.37亿元(一般债务余额243.59亿元,专项债务余额627.78亿元),其中:市级政府债务余额340.63亿元,县(市、区)政府债务余额530.74亿元。全市和市级政府债务余额均控制在限额以内。
3.新增政府债券转贷及安排使用情况。
2025年自治区转贷我市政府债券177.01亿元(一般债券33.56亿元,专项债券143.45亿元)。其中:市级政府债券61.21亿元(一般债券18.6亿元,专项债券42.61亿元),县(市、区)政府债券115.8亿元(一般债券14.96亿元,专项债券100.84亿元)。一般债券资金主要用于城市排水防涝工程、教育等项目建设和置换到期法定债务本金。专项债券资金主要用于新建南宁至玉林铁路、环北部湾广西水资源配置工程等重点项目,龙潭产业园、玉林(福绵)生态产业园、容县胶合板产业园、博白县城南产业园、广西(北流)轻工产业园等重点产业园区项目,医疗卫生事业等重点民生项目建设,以及置换政府债务和化解政府拖欠企业账款等。有效发挥了地方政府债券强基础、补短板、惠民生、扩投资的积极作用。
4.政府债券还本情况。
2025年,全市到期法定债务38.32亿元,其中:市级21.06亿元,县(市、区)17.26亿元。一是已通过申请发行再融资债券偿还34.64亿元(市级19.07亿元),二是使用本级财力偿还3.68亿元(市级1.99亿元)。此外,全市获得专项债券83.15亿元,全部用于偿还隐性债务化解方案中符合条件的存量隐性债务本金。
5.政府债券付息情况。
2025年,全市政府债券应付利息23.55亿元(一般债券利息7.1亿元、专项债券利息16.45亿元),其中:市级政府债券应付利息9.71亿元(一般债券利息3.36亿元、专项债券利息6.35亿元),县(市、区)政府债券应付利息13.84亿元(一般债券利息3.74亿元、专项债券利息10.1亿元),自治区财政厅已从市县正常调度资金中按期扣收,全市政府债务付息负担总体可控,未发生政府债务违约行为。
6.未来政府债券到期情况。
全市政府债券2026年到期本金51.72亿元,2027年到期本金23.18亿元,2028年到期本金42.9亿元,2029年到期本金43.51亿元,2030年到期本金52.84亿元,2031年及以后年度到期本金657.22亿元。以上到期本金计划通过安排预算资金和申请发行再融资债券偿还,风险总体可控。
(六)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涉及财政管理改革、财政投资评审机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执行4个方面、10个问题、涉及金额397.41万元。截至2025年,要求立行立改的6个问题均已整改,整改率为100%;其余分阶段整改的4个问题均已制定整改措施和计划,已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的有2个。
各位代表,以上报告的2025年预算执行数均是快报数,具体执行情况详见预算执行草案,最终执行结果以决算数据为准。
(七)落实人大预算决议和财政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1.加力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职能,用好财政政策工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效果,有力支撑全市重大战略实施和财政平稳运行。多方面挖掘增收潜力,强化财源培植,加快国有“三资”清查盘活,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6.91亿元,同比增长3.1%。多“渠道”争取上级支持,全年争取上级转移支付370亿元,同比增长10.2%。多举措保持必要支出强度,加力落实存量和增量财政政策,推动财政资金尽快支出见效,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4.44亿元,同比增长3.4%。用好超长期国债和增发国债资金,累计支出14.02亿元,扩大市场有效需求。落实各项助企纾困政策,2025年中小企业获得玉林市政府采购合同金额46.45亿元,占玉林市采购总额的80.2%。全年拨付“桂惠贷”贴息资金1.09亿元,争取金融惠企贷款财政贴息资金1.18亿元,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下调至6%,持续减轻企业负担,增强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2.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服务重大战略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任务,配置资源、加大投入、强化保障,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全力支持推进三大攻坚突破,统筹安排资金5.98亿元,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试点、新兴产业培育项目、产业优化及技术改造升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等,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统筹前期经费与周转金4.82亿元,争取用于项目建设的专项债券资金37.47亿元,用于北部湾广西水资源配置工程、重点产业园区以及医疗卫生事业等重点项目建设。将玉商玉工回归作为一号工程全力推进,安排招商引资专项资金0.21亿元实施精准招商,助力引进总投资160亿元的沿海林浆纸一体化项目、120亿元的绿色海洋化工新材料基地项目等重大产业项目。多渠道筹措资金12.53亿元支持推进“联运河、织水网、建枢纽”新三件大事,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强劲动能。持续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全市科学技术支出6.21亿元,支持培育新质生产力。
3.全力保障民生领域投入,不断增进民生福祉。持续加大对民生领域投入,全年民生支出374.21亿元,同比增长6.7%,始终保持八成以上财力用于民生领域。支持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全市就业补助支出2.63亿元,同比增长1.5%,筹措国家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779.53万元,累计投放创业担保贷款3亿元,落实落细各项就业创业政策,支持各类市场主体稳岗扩岗,缓解返乡创业者的融资难和贵的问题。支持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全市教育支出131.37亿元,同比增长15.8%,支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和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落实新增教育经费向高等职业教育倾斜,落实玉林市第十中学改扩建、玉林市福绵高级中学迁建等学校建设经费,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到位。支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全市卫生健康支出64.02亿元,同比增长12.9%。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到每人每年99元,全市支出5.04亿元,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筹措资金1.78亿元支持公立医院改革,积极申报自治区公立医院改革和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支持社会保障水平提高,全市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支出15.81亿元,落实群众基本养老待遇。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支出11.86亿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3亿元、社会福利支出2.21亿元、残疾人事业支出2.12亿元。健全完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全市安排退役安置及抚恤支出4.69亿元。深入实施文化塑城工程,全市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46亿元,同比增长0.2%,推动农文商旅深度融合发展,加快建设区域文化中心城市,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4.推进乡村振兴,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总方针,全市筹措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3.23亿元,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为头等大事,市本级安排“菜篮子”工程补助资金100万元、粮食安全生产补助资金100万元,巩固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筹措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1.97亿元、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2.06亿元,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筹措中央农业防灾减灾救灾资金(含动物防疫补助经费)0.56亿元,支持农业防灾减灾救灾。筹措农业保险政策性补贴资金6.4亿元,为水稻种植提供风险保障超过13亿元,为生猪养殖提供风险保障超过70亿元,为肉鸡蛋鸡养殖提供风险保障超过45亿元,为蔬菜水果种植提供风险保障超过0.5亿元。筹措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1.21亿元,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5.深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激活发展动力。对标对表中央决策部署谋划财税体制改革,发挥制度优势,释放发展活力。持续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深化零基预算改革,进一步提高年初预算细化率和到位率。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预算编制方式改革,成立重点领域预算编制工作专班集中分配重点资金,实现集中财力办大事。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建立更加紧密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国有资产报告衔接关系,更好发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功能作用。积极推进财政体制改革,重点推进设区市与城区财政体制改革,增加对下财力性转移支付。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不断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体制,全面提升预算绩效全过程各环节工作质效。组织成本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引导预算部门优化管理。严格事前绩效管理,通过事前绩效评估核减预算需求,推动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提升。强化绩效导向,严格绩效目标管理,对5个项目和2个部门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应用到2026年部门预算。对园林绿化维护费、市政设施养护经费开展成本预算绩效分析试点,规制成本后,预计年均节约400万元,降幅11.29%。
6.聚力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坚守安全发展底线。坚持在发展中防范风险、在防风险中推动发展,构筑多道防线、强化风险预警,有力维护经济社会发展平稳有序运行。稳妥有序化解债务风险。按照防爆雷、退平台、稳经济、促财政、化风险、联金融“六个统筹”的思路打好化债政策“组合拳”,扎实推进全口径债务风险化解。通过发行再融资债券和预算安排等,确保法定债务不出风险。通过加大资金自筹及资产变现力度等方式,守住重点地区债务不“爆雷”的底线。截至2025年末,全市已化解累计超九成存量隐性债务,有效降低债务利率3%以上,提前实现“331”口径融资平台存量隐性债务清零,26家融资平台已获批准退出,为下一步融资平台退出后市场化转型升级奠定坚实基础。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加强“三保”预算审核,提升“三保”预算编制和执行的准确性。强化监测预警机制,提升预算执行监控信息化水平。加大对“三保”及其他刚性支出存在缺口地区的支持力度,市级累计下达县(市、区)转移支付7.56亿元,有力保障基层财政平稳运行。科学规范有序安排国库资金调度,压实县(市、区)调度责任,有效防范财政运行风险。
各位代表,2025年全市财政平稳运行、地方债务有效防范化解、财税改革有序推进,得益于市委坚强领导,得益于各级人大、政协监督指导和关心支持,得益于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财政工作仍存在财源建设基础不够牢固,收支矛盾突出,基层“三保”、地方债务化解面临较大压力等突出问题。我们将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2026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
(一)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和市委六届九次全会精神,落实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财源建设和财政资源统筹,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决兜牢“三保”底线,强化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继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有效防范地方债务风险,加大财会监督力度,全面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二)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代编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99.82亿元,比2025年执行数增长3%;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449.94亿元,较上年预算数增长3%。这一安排是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当前经济形势的科学判断和对2026年工作战略部署的基础上,按照中央、自治区及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在全面分析全区财政经济形势、结合我市财政收入结构、经济增长等增减收因素以及“十五五”规划总体目标后提出的。既考虑了中央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经济回升向好的态势将不断巩固和加强,统筹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将适当增加地方财力、促进地方收入增长,以及自治区连续实施工业振兴战略带来的财源效益等积极因素,也充分考虑了2026年可能面临的风险挑战,以及进一步做好基本民生保障、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增加的需要,总体上符合积极稳妥、科学合理的原则。
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9.82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20.48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0.12亿元、调入资金7.79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6亿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3.06亿元,收入总计469.87亿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9.94亿元加上转移性支出5.40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4.53亿元,支出总计469.87亿元,收支平衡。
2.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36.22亿元(市直31.82亿元,玉林高新区4.40亿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4.6%。其中:税收收入16.51亿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8.7%;非税收入19.71亿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1.5%,主要是预计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有所增长。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97.41亿元(市直90.73亿元,玉林高新区6.68亿元),较上年预算数下降12.3%,主要是目前部分提前下达的上级补助指标仍未到位,预计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3%左右。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36.22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48.02亿元、上解收入3.86亿元、上年结余收入7.80亿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5.52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亿元、调入资金4.67亿元,收入总计107.28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7.42亿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1.47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2.75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5.64亿元,支出总计107.28亿元,收支平衡。
市级2026年“三保”支出预算安排66.70亿元,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安排40.85亿元,保工资支出安排23.24亿元,保运转支出安排2.60亿元。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总预备费1.27亿元(市直1.2亿元,玉林高新区0.07亿元),用于预算执行中因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需要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2026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共3667.92万元,比2025年年初预算减少164.31万元,同比下降4.29%,主要是市级预算单位落实进一步“过紧日子”要求,压减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两费”预算。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安排18.19万元,公车购置及运行费用1960.41万元,公务接待费用380.96万元,会议费197.37万元,培训费1110.99万元。严格按照上级要求,逐步压减编外人员支出规模,确保2026年财政资金安排聘用人员支出只减不增。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代编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45.21亿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3.97亿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5.6%,主要考虑国家出台一系列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预计2026年房地产市场会企稳回暖。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54.95亿元,较上年预算数下降51.3%。再加上转移性收支,收入和支出分别总计99.35亿元,收支平衡。
2.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4.53亿元(市直9.62亿元,玉林高新区4.91亿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7.7%,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9.84亿元(市直5.34亿元,玉林高新区4.5亿元),主要考虑国家出台一系列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预计2026年房地产市场会企稳回暖。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9.15亿元(市直15.34亿元,玉林高新区3.80亿元),较上年预算数下降52.4%,主要是上年年初预算支出基数较高。再加上转移性收支,收入和支出分别总计41.95亿元,收支平衡。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1.代编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0.63亿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2.0%。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44万元,上年结余收入949万元,收入总计0.73亿元。根据以收定支原则,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0.16亿元,较上年预算数下降74.0%,主要原因是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减少。加上调出资金0.57亿元,支出总计0.73亿元,收支平衡。
2.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0.48亿元(市直0.48亿元,玉林高新区2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44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0万元,收入总计0.49亿元。根据以收定支原则,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64万元(市直144万元,玉林高新区20万元),加上调出资金0.48亿元,支出总计0.49亿元,收支平衡。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1.代编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63.01亿元,同比增长3.4%。主要考虑缴费人数和缴费基数按正常幅度增长;支出安排150.22亿元,增长3.0%,主要考虑享受待遇人数和待遇标准按正常幅度增长。收支相抵,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支结余12.79亿元,年终滚存结余134.23亿元。
2.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94.84亿元(市直93.87亿元,玉林高新区0.97亿元),增长1.7%;支出安排90.51亿元(市直89.92亿元,玉林高新区0.59亿元),增长0.1%。收支相抵,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支结余4.33亿元,年终滚存结余92.36亿元。
(六)政府债券还本付息预算安排情况。
全市2026年到期政府债券本金51.72亿元,计划通过申请发行再融资债券偿还46.86亿元,其中市级22.12亿元(市直19.8亿元,玉林高新区2.32亿元),市县两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偿还4.86亿元,其中市级1.98亿元(市直1.72亿元,玉林高新区0.27亿元)。全市2026年应付政府债券利息24.77亿元,其中市级1.77亿元(市直0.65亿元,玉林高新区1.12亿元)。年初预算未安排部分,在年度内足额安排。
(七)预算草案批准前安排支出情况。
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在预算年度开始后,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前,市级已拨付了本年度维持行政运行必须的基本支出,以及部分上一年度结转支出等。
以上预算安排的具体情况详见预算草案。
各位代表,2026年全市预算是代编的预算草案,是一个指导性的方案,待各县(市、区)预算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我们将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汇总后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三、2026年财政重点工作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将树牢系统观念,坚持底线思维,统筹稳增长、防风险等多重目标,用足用好积极的财政政策,增强财政可持续性,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高坚实财政保障。
(一)持续夯实财源基础,着力优化财政支撑能力。强化税源培育,聚焦实体经济服务与支持,围绕产业振兴完善财源体系建设,不断优化财政收入结构。树立“大资产”管理理念,分类盘活国有存量资产资源,开展确权、评估和整合,提升闲置地块、房产及存量基础设施运营效益。支持土地资源科学开发与高效利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紧密对接国家政策导向,依托本地特色优势,加强重大项目谋划与储备,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政府债券及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支持。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全面强化开源节流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与一般性支出,优先保障重点领域投入。
(二)聚焦高质量发展,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加快推进“玉林智谷”建设。全力服务工业振兴,支持新一轮三年攻坚行动,聚力构建“6+8+3”产业体系,助力制造业重点优势产业补链强链延链行动、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行动,推动工业提质扩量。支持重大项目攻坚,构建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层次投融资格局。深化产业链招商与基金招商,提升项目落地质效。拓展现代产业发展融资渠道,引导金融与社会资本支持“联运河、织水网、建枢纽”等重点工程,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与新质生产力集聚发展。支持临港产业建设,助力打造南方沿海新兴工业城市。
(三)坚持以民为本,持续提升民生保障水平。统筹资金支持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做好公共就业服务、职业技能培训、稳岗扩岗等工作,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支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确保教育投入稳步增长,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建立完善乡村振兴多元投入保障机制,优化衔接资金使用管理,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支持推进文化塑城战略,统筹安排非遗保护相关资金,打造“鬱”文化消费新场景,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支持“连心工程”建设和“四好农村路”提质升级,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支持玉林绿色转型与“无废城市”建设。
(四)聚力财金联动,实现财政金融双向赋能。积极落实货币政策工具和金融惠企贴息政策,持续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风险补偿机制,引导银行、保险、担保等各类金融机构立足主业、错位发展,加速政府投资基金布局,构建“银行+担保+保险+基金”多元化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和数字金融,强化对“玉品出海”、龙潭临港产业、香料中药材等重点领域及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深化金融创新开放,积极探索建立跨境金融创新示范点,推广数字人民币,推动面向东盟的贸易投资人民币结算,支持香料中药材国际交易中心开展便利化改革,争取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等跨境投融资试点,完善金融人才本土培养与复合型高端人才引进机制,加快构建具有玉林特色的现代金融体系。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鼓励企业加大在人工智能、关键金属等领域的科研投入。
(五)强化风险防控,切实筑牢财政安全屏障。加强“三保”运行监控,对风险地区提前预警,切实兜牢“三保”底线。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积极运用置换债券等工具,同步盘活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和闲置资源。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将其作为铁的政治纪律,严防前清后欠。扎实推进融资平台转型与退出,确保划转资源实现真运营、真收益,严防虚假化债,防止金融、房地产等领域风险向财政转移聚集,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六)深化改革创新,提高财政科学管理水平。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与预算一体化管理,强化对重大战略任务和基本民生的财力保障。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统一预算分配权,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加快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积极探索实施全周期成本绩效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与成本分析结果的应用。稳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提升支出管理的科学性与规范性。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运营绩效目标管理,提升投资有效性,阻断金融风险向财政传导。加快推进政府投资基金的规范设立与健康发展,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各位代表,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任务艰巨,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严格按照本次大会的决议和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坚定信心,埋头苦干,学思想、讲协同、抓落实,奋力完成2026年财政改革发展任务,为建设清朗繁荣文明和谐美丽新玉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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