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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玉林市全市与市级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5-03-12 16:15     来源:玉林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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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21日在玉林市第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玉林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玉林市全市与市级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2024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工作部署,围绕建设清朗繁荣文明和谐美丽新玉林的“1158”目标任务体系,落实好一揽子增量政策,不断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大力推进财源建设,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全市财政运行总体平稳,风险总体可控,有力保障了全市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4.04亿元,完成预算(年初预算数,下同)的101.6%,比2023年执行数增长4.6%。其中,税收收入40.83亿元,增长3.1%,主要原因是加强税收征管、积极争取免抵调库指标,加大欠税清理力度推动税收增长;非税收入53.21亿元,增长5.8%,主要原因是全市各级部门加大了特许经营权项目挖潜增收力度,一次性非税收入入库较多。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2.54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7%,增长7.6%,主要原因是加快龙云灌区、城区防洪排涝等国债项目支出进度。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4.04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90.82亿元、上年结余收入48.05亿元、调入资金4.97亿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9.51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27亿元,收入总计471.66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2.54亿元加上上解支出2.24亿元、年终结余6.38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0.5亿元,支出总计471.66亿元,收支平衡。

2.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44亿元(市直29.29亿元,玉林高新区4.15亿元),完成预算的94.9%,下降2%(市直1.1%,玉林高新区-19.4%)。其中:税收收入13.2亿元(市直9.5亿元,玉林高新区3.7亿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积极争取免抵调库指标,加大税收征管和欠税清理力度推动税收增长;非税收入20.24亿元,下降9%,主要原因是市直特许经营权项目转让情况不及预期。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6.81亿元(市直118.9亿元,玉林高新区7.9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9%,完成调整预算的94.5%,增长24.9%,主要原因是加快龙云灌区、城区防洪排涝等国债项目支出进度以及加大消化暂付款力度。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44亿元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9.48亿元,下级上解收入4.29亿元,上级补助收入71.16亿元,调入资金3.16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67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9.17亿元,收入总计143.35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6.81亿元加上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2.78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7.1亿元、上解支出1.89亿元、年终结余4.77亿元,支出总计143.35亿元,收支平衡。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总预备费执行情况。市级年度预算安排总预备费1.35亿元,支出0.04亿元,主要用于玉林城区龙表河清淤应急处理、盆塘水库下游河道灾害预防水毁修复等方面支出,结余1.31亿元,按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执行情况。市级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共支出3383.19万元(市直3356.01万元,玉林高新区27.18万元),同比下降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63.31万元,公车购置及运行费用1942.77万元,公务接待费用322.13万元,会议费378.77万元,培训费676.21万元。主要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市级预算单位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市级“三公两费”在年初压减14.6%的基础上,年度调整预算继续压减5.5%。

(3)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执行情况。市级共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67亿元,已全部统筹安排用于稳住经济大盘和保民生各项支出。

(4)市级“三保”预算执行情况。市级“三保”预算安排62.02亿元(市直58.18亿元,玉林高新区3.84亿元),支出59.09亿元(市直55.92亿元,玉林高新区3.17亿元),执行进度95.3%(市直96.1%,玉林高新区82.5%),未发生“三保”支付风险。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8.09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37.6亿元),完成预算的34.2%,下降2.1%,未完成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导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仅完成预算的29.4%。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3.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137.63亿元的111.5%,增长33.6%,主要原因是专项债券项目支出增加。加上转移性收支,收入和支出分别总计220.48亿元,收支平衡。

2.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8.7亿元(市直17.39亿元,玉林高新区1.31亿元),完成预算的20.7%,下降6.1%,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5.55亿元(市直14.5亿元,玉林高新区1.05亿元),主要原因是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导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仅完成预算的18.3%。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5.13亿元(市直20.99亿元,玉林高新区4.14亿元),完成预算的29.6%,下降32.2%,主要原因是土地出让收入完成不及预期导致对应项目支出进度较慢。加上转移性收支,收入和支出分别总计53.52亿元,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16亿元,完成预算的7%。完成预算较低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企业未实现预期利润收入上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9万元,完成预算的0.1%,主要原因是收入完成情况不理想。加上转移性收支,收入和支出分别总计0.17亿元,收支平衡。

2024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16亿元,完成预算的73%。完成预算较低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企业未实现预期利润收入上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零,主要原因是收入完成情况不理想。加上转移性收支,收入和支出分别总计0.16亿元,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50.69亿元,完成预算的100.2%,增长12%。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42.24亿元,完成预算的98.7%(主要是受职工医保统筹不划入个人账户的政策因素影响),增长8.1%。本年收支结余8.45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16.65亿元。

2.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94.99亿元(市直94.18亿元,玉林高新区0.81亿元),完成预算的100.4%,增长3.7%。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92.1亿元(市直91.63亿元,玉林高新区0.46亿元),完成预算的98.4%(主要是受职工医保统筹不划入个人账户的政策因素影响),增长8.7%。本年收支结余2.9亿元,年末滚存结余83.19亿元。

(五)政府债务举借、安排使用和偿还情况

1.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我市2024年政府债务限额(预计执行数)740.73亿元(一般债务限额244.44亿元,专项债务限额496.29亿元),其中:市级政府债务限额304.44亿元(市直258.59亿元,玉林高新区45.85亿元),县(市、区)政府债务限额436.29亿元。

2.政府债务余额情况

截至2024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预计执行数)733.11亿元(一般债务余额239.71亿元,专项债务余额493.4亿元),其中:市级政府债务余额300.78亿元(市直255.66亿元,玉林高新区45.12亿元),县(市、区)政府债务余额432.33亿元。全市和市级政府债务余额均控制在限额以内。

3.新增政府债券转贷及安排使用情况

2024年自治区转贷我市政府债券132.62亿元(一般债券11.04亿元,专项债券121.58亿元)。其中:市级政府债券23.15亿元(一般债券3.04亿元,专项债券20.11亿元),县(市、区)政府债券109.47亿元(一般债券8亿元,专项债券101.47亿元)。一般债券资金主要用于水利、农田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教育和医疗卫生等项目建设,积极改善民生方面薄弱环节。专项债券资金主要用于新建南宁至玉林铁路、新建南宁至珠海铁路玉林至岑溪(桂粤省界)段、南玉铁路综合交通枢纽、环北部湾广西水资源配置工程等重点项目,龙潭产业园、玉柴工业园、玉林市香辛料产业园、中医药健康产业园、玉林(福绵)生态产业园、容县胶合板产业园、陆川县乡村振兴产业园、博白县城南产业园、广西(北流)轻工产业园等重点产业园区项目,教育、医疗卫生事业等重点民生项目建设,以及置换存量政府隐性债务和化解政府拖欠企业账款等。其中47.56亿元专项债券用于支持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度支持产业园区建设,助推玉林多元支撑、多业并举的产业发展新格局加速形成。地方政府债券有效发挥了强基础、补短板、惠民生、扩投资等积极作用。

4.政府债券还本情况

2024年,全市到期法定债务22.03亿元,其中:市级7.1亿元,县(市、区)14.93亿元。一是已通过申请发行再融资债券偿还19.84亿元(市级6.44亿元),二是使用本级财力偿还2.19亿元(市级0.66亿元)。此外,全市获得再融资专项债券23.08亿元,全部用于偿还隐性债务化解方案中符合条件的存量隐性债务本金。

5.政府债券付息情况

2024年,全市政府债券付息支出20.42亿元(一般债券利息7.56亿元、专项债券利息12.86亿元)。其中:市级政府债券付息支出9.27亿元(一般债券利息3.53亿元、专项债券利息5.74亿元),县(市、区)政府债券付息支出11.15亿元(一般债券4.03亿元、专项债券7.12亿元)。全市政府债务付息负担总体可控,未发生政府债务违约行为。

6.未来政府债券到期情况

全市政府债券2025年到期本金38.32亿元,2026年到期本金53.72亿元,2027年到期本金25.18亿元,2028年到期本金36.56亿元,2029年及以后年度到期本金575.97亿元。以上到期本金计划通过安排预算资金和申请发行再融资债券偿还,风险总体可控。

(六)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涉及财政管理、部门预算执行、高质量发展、兜牢民生、国有资产资源管理、重大项目6大方面、18类问题、51个问题,涉及金额10.69亿元。截至2024年11月15日,要求立行立改的18个问题均已整改,整改率为100%;其余分阶段整改问题和持续整改的33个问题均已制定整改措施和计划,已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的有27个。

各位代表,以上报告的2024年预算执行数均是快报数,具体执行情况详见预算执行草案,最终执行结果以决算数据为准。

(六)落实人大预算决议和财政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1.支持向海图强,助力扩大对内对外开放。

支持开展“三个攻坚年”活动,扎实开展项目建设攻坚,强化调度协调,全市争取项目建设的专项债券87.36亿元,全力推进南珠高铁等重大交通以及产业园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其中:筹措南玉铁路项目资本金21.96亿元,推动南玉深铁路加快建设,市本级安排资金0.15亿元用于南玉高铁玉林段外部环境安全隐患整治,为项目推进提供有力保障,南珠高铁南宁至玉林段于12月30日开通运营,进一步巩固提升玉林交通枢纽优势。持续实施“工贸强基”工程,支持园区高质量发展,筹措工业园区发展资金52.92亿元,其中:争取上级专项债券47.56亿元用于支持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进一步优化玉林海港码头建设,以华友锂电、柳钢中金、桂铜、银亿等链主企业为重点,持续壮大新能源材料、不锈钢材料、铜基新材料等千亿级临港产业,推动临港产业从基地化向集团化、集群化发展,从单一产品向产业链布局,加快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玉林片区建设,打造广西向海图强新的增长极;市本级预算安排工业高质量发展资金2亿元、筹措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48亿元,用于重大发展规划、重大课题研究以及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开展,增加项目库储备;争取工业振兴资金1.74亿元,用于支持阶段性降低工业企业用电成本、产业优化升级项目、重点工业项目等,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深化园区改革发展攻坚,完善开发区财政管理体制,印发《深化开发区财政体制改革“资金池”管理工作方案(试行)》,推动开发区“资金池”常态化、规范化管理。支持机场航线培育,筹措航线补贴资金0.86亿元,加快构建玉林市空中航线网络,促进玉林市航空运输业快速发展,筹措玉林福绵机场运营补贴0.11亿元,保障机场地面基础设施及配套设备运行,提升机场飞机起降效率。

2.服务玉商玉工回归,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支持推进玉商玉工回归,市本级安排招商工作经费910万元,围绕先进制造、新材料、绿色食品、香料医药健康、纺织服装、数字经济等“5+3”产业链开展常态化精准招商,着力促进延链补链强链,目前全市玉商玉工回归引进项目总投资突破1000亿元。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市累计减税降费及退税40.9亿元,继续降低部分社会保险缴费比例;按规定将工伤保险费率以现行基准费率为基础下调50%,并延续执行到2025年底,持续助力企业减负增效。持续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行为,构建统一开放、公平有序的采购市场,通过制定预留份额方案,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等措施,降低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门槛,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合同规模,切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1-12月中小企业获得玉林市政府采购合同金额53.85亿元,占采购总额的78%。

3.推进文化塑城,持续激发消费活力。

支持推进文化塑城,全市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46亿元,支持举办“佼佼街”迎春花事、第二届玉林“十字街”城事文化艺术节、第二届玉林香料产业博览会等系列商业文化活动,促进文化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6.95亿元,支持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住宅装修改造物品和材料购置及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有效保障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资金需求。累计筹措服务业发展相关资金2.29亿元支持建设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2024年玉林市桂品出乡活动、2024年玉林市汽车促消费活动、广西餐饮文化活动周、玉林市第十一届“岭南都会”消费购物节及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等项目,进一步提振消费市场回暖回升。推进外贸外资提质扩量攻坚行动,筹措中央外经贸资金共0.21亿元支持广西北流市泰宏达电子有限公司等企业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助力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等100多家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促进外贸转型升级发展等方面。

4.聚焦民生福祉,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

支持推进“连心工程”,全市争取增发国债资金26.14亿元,累计支出24.81亿元,加快国家市级水网先导区建设,其中:筹措水网先导区项目前期工作经费0.26亿元,全力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争取环北部湾水资源配置工程专项债券资金4.31亿元,实现环北广西工程输水干线及支线全部开工,争取增发国债补助资金8.9亿元,推动龙云灌区三大水库建设提速,争取增发国债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补助资金6.71亿元,改善城市水生态环境,提升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切实抓好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加快补齐民生领域和社会事业短板,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全市民生支出352.15亿元。坚持就业优先导向,2024年全市累计投入就业补助资金2.58亿元,为2万家参保单位减征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2.24亿元;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2207.16万元,帮助1691家用人单位稳定岗位;发放企业吸纳重点群体社保补贴、带动就业补贴、技能培训补贴、就业见习等各类促进就业资金1.87亿元,有效支持企业稳岗扩岗。认真落实两个“只增不减”要求,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把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持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全面实施基础教育提质、职业教育升级等行动,支持玉林职业技术学院民办改公办,全市教育支出113.56亿元,同比增长4.7%,奋力推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织密织牢社会保障网,落实好养老保险政策,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全市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4亿元。加快健康玉林建设,全市卫生健康支出56.72亿元,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提质和均衡布局,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自治区级区域医疗中心和县域医共体建设。

5.助力乡村振兴,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聚焦产业发展,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统筹支持促进农民增收相关领域,兼顾补齐必要的农村基础设施短板。2024年,全市筹措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3.07亿元,支出进度98.2%。统筹整合各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69亿元发展产业,全市发放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金额2.38亿元,获奖补脱贫户(含监测户)91865户,其中监测户3813户。聚焦粮食安全,支持抓好粮食生产,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为头等大事。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累计下达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1.4亿元,累计拨付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97亿元,持续改善农田生产设施条件,提高粮食生产能力。支持生态宜居宜业建设,加速发展绿色低碳交通,筹措资金0.04亿元,支持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新能源车充电桩建设,覆盖商业圈、学校、公园、医院等公共区域及单位内部、公交停车场等,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扎实推进厕所革命,2024年全市筹措资金804万元,支持2190户农户及8个行政村整村推进厕所革命,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全力建设“四好农村路”, 打通乡村振兴“快车道”,筹措资金4.54亿元,推动农村公路新改建、危桥改造、渡改桥及新建桥梁工程、路面提升工程,目前全市102个镇全部通二级或三级以上公路,1332个建制村已全部通硬化路,已通宽3.5米及以上硬化路的自然村(屯)16739个,进一步扩展了农村道路通行能力。大力支持以人为核心、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全市筹措中央基建预算投资资金6.47亿元,有序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改造等“三大工程”,优化提升城市养老托育功能。

6.加强财金联动,服务壮大实体经济。

积极落实桂惠贷贴息政策,全力支持企业健康有序发展,有效发挥信贷融资主渠道作用,2024年拨付“桂惠贷”贴息资金3.96亿元,有效撬动银行投放优惠利率贷款超155.5亿元,惠及市场主体8366户,有效降低市场主体融资成本1.95亿元,有效发挥财金联动效应,引金融活水服务实体经济。设立“园区贷”风险补偿机制,安排风险补偿金0.2亿元,加大对装备制造、新材料、医药健康、绿色食品和纺织服装等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园区贷”已累计成功授信13家白名单企业,累计放款1.6亿元。全力推动玉林市香料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广西香料中药材国际交易中心于2024年7月12日正式启动上线,成为全国首家主营香料中药材的持牌交易中心,也是广西唯一的香料中药材交易中心。健全香料(中药材)产业金融服务体系,建立融资“白名单”,确保对符合贷款标准或政策的企业对“玉林芳香贷”政策应享尽享。创新推动农业保险业务高质量发展,2024年率先开展水稻制种气象指数保险试点工作,承保面积达2.98万亩,依据地方产业特色创新开展政策性沙田柚气象指数保险、荔枝气象指数保险及百香果完全成本保险,2024年以来承保沙田柚气象指数保险7133亩、荔枝气象指数保险872.80亩,承保百香果完全成本保险699.77亩,进一步降低果农生产经营风险。进一步推广生猪“保险+期货”模式,2024年生猪“保险+期货”投保134.61万头,生猪饲料成本期货价格保险46.25万头。支持发展高质高效现代渔业,率先将“政策性淡水鱼养殖保险”升级为“政策性水产养殖气象指数保险”。创新鸡蛋“保险+期货”以及三黄鸡养殖费用医疗保险,2024年鸡蛋“保险+期货”投保0.76万吨,三黄鸡养殖费用医疗保险投保449.5万羽。

7.深化财税改革,发挥绩效指挥棒作用。

印发《进一步完善市与城区财政管理体制实施方案(试行)》《关于明确市与城区财政管理体制有关基数核定、财政收入征收和入库管理办法的通知》,进一步理顺两级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建立健全权责配置更为合理、收入划分更加规范、财力分布相对均衡、基层保障更加有力的市直与城区财政管理体制,并于2024年12月正式试行。持续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出台《玉林市市直免费开放场馆物业管理费支出标准》,不断提升项目支出科学性、合理性。推动预算绩效改革,不断健全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制定事前绩效评估操作规程和细则,通过事前评估审核取消或暂缓安排市直项目42个,核减支出需求23.25亿元。积极探索全成本预算绩效管理,选取公共事业领域“市政管护”“城市照明设施维修养护”“图书馆日常运营维护”“城区环卫市场一体化服务”4个项目试点开展成本预算绩效分析,成功迈出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第一步。

8.主动担当作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制定玉林市过紧日子实施方案、市直培训费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有关事项,加强“三公两费”等一般性支出管理,全市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两费”支出1.13亿元,降幅达27.3%。兜稳兜牢“三保”底线,完善“三保”预算审核机制,严格按照“三保”支出保障清单编制预算,确保不留缺口,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多举措筹措资金及时划转到“三保”专户,加快“三保”支出进度,全市“三保”支出241.58亿元,其中保工资支出124.62亿元,支出进度99.8%。积极防范地方债务风险,动态监测到期债务情况和偿债资金落实情况,全市2024年到期法定债务本息均已全额编入预算并按期支付。持续抓实隐性债务化解工作,积极争取再融资债券置换存量隐性债务,有效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兑付压力,降低债务成本。持续开展财政“跑冒滴漏”专项检查工作,开展2024年财经纪律重点问题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发现全市3类重点问题涉及金额共计7790.30万元,实行清单制管理,坚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逐项纠正销号,确保整治成效。选取26家单位开展2024年会计信息质量执法检查工作,发现问题89个,涉及金额2.32亿元,检查国有企业发现问题49个,涉及金额3423.13万元,均落实整改责任,督促抓好整改,进一步提升单位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

各位代表,2024年全市财政平稳运行、地方债务有效防范化解、财税改革有序推进,得益于市委坚强领导,得益于各级人大、政协监督指导和关心支持,得益于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财政工作仍存在财源建设基础不够牢固,收支矛盾突出,基层“三保”、地方债务化解面临较大压力等突出问题。我们将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2025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

(一)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九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和市委六届七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强财源建设和财政资源统筹,用足用好一揽子增量政策,财政政策持续用力、更加给力,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和低效无效支出;坚决兜牢“三保”底线;强化对中央、自治区、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任务的财力保障;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有效防范地方债务风险,加大财会监督力度,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二)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代编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96.86亿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长3%;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423.36亿元,较上年预算数增长3%。这一安排是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合理确定预算收支规模”的指示精神,综合分析我市财政经济形势以及“十四五”规划总体目标,既充分考虑了实施更加积极财政政策、落实重大决策部署和民生政策、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增支需要,也考虑了国家新出台一揽子增量政策等积极因素,总体上符合积极稳妥、合理确定的原则。

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6.86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99.16亿元、上年结余收入6.38亿元、调入资金28.36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16亿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6.36亿元,收入总计460.28亿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3.36亿元加上转移性支出7.67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9.25亿元,支出总计460.28亿元,收支平衡。

2.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35.22亿元(市直30.16亿元,玉林高新区5.06亿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5.3%。其中:税收收入13.7亿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3.8%;非税收入21.52亿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6.3%,主要是预计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有所增长。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11.1亿元(市直104.29亿元,玉林高新区6.8亿元),较上年预算数增长1.6%。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35.22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63.98亿元、上解收入4.64亿元、上年结余收入4.77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亿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3.14亿元、调入资金7.36亿元,收入总计130.3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1.1亿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2.22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2.44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4.55亿元,支出总计130.3亿元,收支平衡。

市级2025年“三保”支出预算安排60.85亿元,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安排38.94亿元,保工资支出安排19.5亿元,保运转支出安排2.41亿元。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总预备费1.27亿元(市直1.2亿元,玉林高新区0.07亿元),用于预算执行中因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需要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2025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共4132万元,比2024年年初预算减少44万元,同比下降1.1%,主要是市级预算单位落实进一步“过紧日子”要求,压减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两费”预算。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安排100万元,公车购置及运行费用1913万元,公务接待费用535万元,会议费613万元,培训费971万元。严格按照上级要求,逐步压减编外人员支出规模,确保2025年财政资金安排聘用人员支出只减不增。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代编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22.83亿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05.63亿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155.4%,主要考虑国家出台一系列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预计2025年房地产市场会企稳回暖。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41.11亿元,较上年预算数增长2.5%。再加上转移性收支,收入和支出分别总计178.03亿元,收支平衡。

2.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7.39亿元(市直28.79亿元,玉林高新区8.61亿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100%,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30.9亿元(市直23亿元,玉林高新区7.9亿元),主要考虑国家出台一系列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预计2025年房地产市场会企稳回暖。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40.22亿元(市直33.08亿元,玉林高新区7.14亿元),较上年预算数下降52.6%,主要是上年年初预算支出基数较高。再加上转移性收支,收入和支出分别总计53.96亿元,收支平衡。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1.代编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5亿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34亿元,主要原因是随着一揽子增量政策对经济基本面支持,预计国有企业利润增长。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44万元,收入总计1.51亿元。根据以收定支原则,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0.37亿元,较上年预算数下降68%,主要原因是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减少。加上调出资金1.14亿元,支出总计1.51亿元,收支平衡。

2.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0.5亿元(市直0.5亿元,玉林高新区2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220.1%,原因同上。收入总计0.5亿元。根据以收定支原则,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0.14亿元(市直0.14亿元),较上年预算数下降5.3%。加上调出资金0.36亿元,支出总计0.5亿元,收支平衡。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1.代编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57.74亿元,同比增长4.7%。主要考虑缴费人数和缴费基数按正常幅度增长;支出安排148.51亿元,增长4.4%,主要考虑享受待遇人数和待遇标准按正常幅度增长。收支相抵,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支结余9.23亿元,年终滚存结余125.87亿元。

2.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98.16亿元(市直97.32亿元,玉林高新区0.84亿元),增长3.3%;支出安排95.17亿元(市直94.67亿元,玉林高新区0.5亿元),增长3.3%,原因同上。收支相抵,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支结余3亿元,年终滚存结余86.19亿元。

(六)政府债券还本付息预算安排情况

全市2025年到期政府债券本金38.32亿元,计划通过申请发行再融资债券偿还34.64亿元,其中市级19.07亿元(市直11.63亿元,玉林高新区7.44亿元),市县两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偿还3.68亿元,其中市级1.99亿元(市直1.16亿元,玉林高新区0.83亿元)。

全市2025年应付政府债券利息22.91亿元,其中市级9.99亿元(市直8.6亿元,玉林高新区1.39亿元),全部纳入市县两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偿还。全市政府债券到期本息预算全额保障。

(七)预算草案批准前安排支出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在预算年度开始后,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前,市级已拨付了本年度维持行政运行必需的基本支出,以及部分上一年度结转支出等。

以上预算安排的具体情况详见预算草案。

各位代表,2025年全市预算是代编的预算草案,是一个指导性的方案,待各县(市、区)预算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我们将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汇总后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三、2025年财政重点工作

2025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将紧紧围绕建设清朗繁荣文明和谐美丽新玉林“1158”目标任务体系,构建“十虎竞玉林”新局面,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玉商玉工回归、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持续扩大对内对外开放、文化塑城、“连心”工程、“净土”工程等“六个提档升级”,全面强化财政资金保障力度,大力支持狠抓工业项目建设和扩大投资、提振消费、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等系列重点工作,统筹资金支持重大战略实施。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聚焦财源建设,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一是深挖增收潜力,加强对重点园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税源监控,切实抓好国债项目、专项债券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等重点行业纳税服务工作,完善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强化税源监管,持续推进欠税清缴工作,加快涉税资产处置,确保税收收入颗粒归仓。二是抓好重点单位和重点项目非税收入收缴工作,持续推进闲置资产盘活处置进度,开展市直资产资源清查工作,摸清家底,集中力量对调查摸底阶段排查出来的低效、无效使用的国有资产资源采取“一户一策”的方式进行分类盘活处置,持续推进特许经营权转让工作,加快项目盘活,全力挖掘非税收入潜力。加大商住用地、加油站用地宣传力度,加快追缴历年土地欠款,全力做好处理个人历史遗留问题和个人土地划拨转出让变性收入等相关工作。三是加强财源建设,落实好助企纾困政策,持续服务壮大实体经济。将地方税收贡献作为出台产业支持政策事前评估分析的重要内容,将产业扶持与财源建设有机融合,不断夯实地方财源。

(二)紧抓重大机遇,争取上级更大支持。抓住国家加力推出一揽子增量政策的“窗口期”,加强包装谋划,争取更多项目纳入中央、自治区重大规划盘子。一是全力争取2025年专项债券额度,围绕玉商玉工回归、向海图强、壮大实体经济、水网先导区、文化塑城、农工商文旅三产融合、康养旅居产业等领域,积极谋划储备一批项目准备充分、投资效益较好的重大项目,支持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谋划土地储备和可收回存量房项目,积极争取2025年专项债券额度。二是全力争取国债资金,加快水网先导区、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等重大项目推进。三是全力争取重大工业项目前期工作周转资金,支持工业高质量发展。四是全力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在水网先导区、城镇基础设施、教育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乡村振兴等方面积极争取资金支持。五是关注后续支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补充核心一级资本相关政策,支持玉林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后续相关政策资金。六是积极争取上级财力性补助,重点用于保障“三保”、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玉林职业技术学院开办经费、学校新建、改扩建项目建设经费等。

(三)强化精准投放,服务重大战略实施。统筹安排市级资金41.21亿元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实施。一是支持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提档升级,安排2.5亿元用于工业高质量发展,支持产业转型升级以及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扎实谋划一批带动性强、效益性高的重大产业项目,支持工业园区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支持玉商玉工回归提档升级,安排1.73亿元用于精准招商、就业服务以及商业活动等,推动玉商玉工回归取得更大成效;三是支持持续扩大对内对外开放提档升级,安排1.51亿元,用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商业流通事务等,支持构建“通江联河达海”新格局;四是支持文化塑城提档升级,安排2.18亿元,用于文旅、宣传及商业事务,提振消费市场活力;五是支持“连心”工程提档升级其中:安排8.88亿元用于水利、城区管理事务,全力支持水网先导区、城区防洪排涝项目建设;安排教育支出10.66亿元,用于学校运行经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等,全力支持教育均衡发展;安排社会保障资金10.43亿元,主要用于机关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计划生育家庭扶助等,全力兜牢民生底线;安排农林水及乡村振兴资金支出2.52亿元,进一步加强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优化升级农业产业结构,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安排节能环保支出0.8亿元,支持生态文明建设,统筹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污染防治减排、能源节约利用等,推进南流江、九洲江等水环境治理,加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和利用,抓好大气和土壤防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四)深化财金联动,加强金融服务工作。安排政府性融资担保与奖补、“园区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等项目风险补偿金、桂惠贷财政配套贴息资金和投资引导基金资金,持续赋能实体经济发展。一是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引导和支持玉林市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加强与国家农担联盟公司业务合作,争取玉林市创建全国农担体系建设改革试点,协调全国农担联盟公司将玉林农担公司纳入全国农担体系,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风险补偿机制,为我市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二是落实财政支持政策。全力支持广西香料中药材国际交易中心发展壮大,以香料、中药材等特色农林产业链为重点,以仓单质押破局落地供应链金融平台,集成订单管理、质押监管、盯市预警等功能,着力解决我市香料中药材等商户缺乏有效抵质押物,融资渠道少、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大幅降低融资成本。继续向上争取“桂惠贷”“芳香贷”、民贸民品贷款、国家创业担保贷款等贴息政策资金,为广大市场主体降低融资成本。持续扩大“园区贷”覆盖面。积极争取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以财金联动引“金融活水”推进创建国家级普惠金融示范市和中央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工作。三是推动农业保险业务发展。稳固扩大主要农作物、主要牲畜品种和森林等中央险种投保规模。扎实推进重要“菜篮子”品种等自治区险种投保规模。积极推进创新地方特色市县险种,进一步扩大“保险+期货”覆盖面,争取自治区财政补贴资金和商品交易所及期货公司支持。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撬动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国有企业和社会资本按市场化方式发起设立各类产业投资基金,以政府引导有效带动更多社会投资,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

(五)密切协调配合,坚决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在防风险护稳定上发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其中:安排PPP项目付费支出2亿元、风险防范资金1亿元、债务还本付息及发行费等资金31.11亿元,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一是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进一步梳理存量隐性债务,全力争取再融资债券额度置换存量隐性债务,进一步缓释到期债务风险,坚决遏制新增政府隐性债务。二是防范财政运行风险。兜稳兜牢“三保”底线,坚持“三保”支出优先原则,加快“保工资”“保基本民生”项目支出进度。坚决贯彻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非必要非刚性支出,严控一般性支出,强化“三公两费”经费管理,不断完善制度措施,让过紧日子成为预算安排和预算执行自觉遵循的原则,做到“大钱大方、小钱小气”。强化动态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防范基层“三保”支付风险。科学合理制定2024-2026年财政暂付款消化方案,多措并举压降暂付款规模。组织开展2025年会计信息质量执法检查和其他财会监督检查,认真落实2024年财经纪律重点问题整改工作,严肃财经纪律,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深入开展政府采购领域“整、建、促”三年行动,不断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强化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现代化产业发展的功能作用,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成本管控。三是加强金融风险防范。加强金融企业风险管理,压紧压实地方金融企业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主体责任,督促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强化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协同金融监管部门督促地方金融机构加强风险排查,避免金融领域风险向财政风险转移。立足出资人管理职责,督促金融监管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定期向出资人报告运营进展、业务统计分析、风险分析,将金融风险防范化解指标作为绩效考核“一票否决”或者直接降级指标,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规范推进实施PPP存量项目,压紧压实项目实施机构主体责任,依法合规稳妥推进PPP存量项目,严防新增政府隐性债务。指导已运营的存量PPP项目合理合规按效付费,督促实施机构及时开展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继续有序规范实施。

(六)聚力改革攻坚,稳步推进重点财税改革。深刻领会和把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精神,推进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一是不断健全预算制度。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绩效评价制度,强化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任务和基本民生财力保障,加强公共服务绩效管理,深化零基预算改革。二是落实税收制度改革。按照中央、自治区部署推进税收制度改革,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和非税收入管理,健全财源培植机制,增加市县自主财力。三是推进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探索推进全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引导部门着力打破“重投入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的惯性思维,进一步优化管理、降本增效,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向纵深发展。四是完善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研究建立玉林市财政局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金融企业管理事项清单,推动出台《玉林市财政局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金融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办法》《玉林市财政局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等,加大对金融监管企业的管理和考核力度,引导企业防范和控制风险。五是推进国有资本改革。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优化国有资本配置,强化功能作用,健全收支管理,支持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切实发挥对宏观经济运行、国有经济布局结构的重要调控作用。

各位代表,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任务艰巨,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严格按照本次大会的决议和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坚定信心,埋头苦干,学思想、讲协同、抓落实,奋力完成2025年财政改革发展任务,为建设清朗繁荣文明和谐美丽新玉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关联文件:

    2025年

    关于玉林市全市与市级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5-03-12 16:15     来源:玉林市财政局
    【字体:

    ——2025年2月21日在玉林市第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玉林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玉林市全市与市级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2024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工作部署,围绕建设清朗繁荣文明和谐美丽新玉林的“1158”目标任务体系,落实好一揽子增量政策,不断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大力推进财源建设,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全市财政运行总体平稳,风险总体可控,有力保障了全市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4.04亿元,完成预算(年初预算数,下同)的101.6%,比2023年执行数增长4.6%。其中,税收收入40.83亿元,增长3.1%,主要原因是加强税收征管、积极争取免抵调库指标,加大欠税清理力度推动税收增长;非税收入53.21亿元,增长5.8%,主要原因是全市各级部门加大了特许经营权项目挖潜增收力度,一次性非税收入入库较多。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2.54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7%,增长7.6%,主要原因是加快龙云灌区、城区防洪排涝等国债项目支出进度。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4.04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90.82亿元、上年结余收入48.05亿元、调入资金4.97亿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9.51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27亿元,收入总计471.66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2.54亿元加上上解支出2.24亿元、年终结余6.38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0.5亿元,支出总计471.66亿元,收支平衡。

    2.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44亿元(市直29.29亿元,玉林高新区4.15亿元),完成预算的94.9%,下降2%(市直1.1%,玉林高新区-19.4%)。其中:税收收入13.2亿元(市直9.5亿元,玉林高新区3.7亿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积极争取免抵调库指标,加大税收征管和欠税清理力度推动税收增长;非税收入20.24亿元,下降9%,主要原因是市直特许经营权项目转让情况不及预期。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6.81亿元(市直118.9亿元,玉林高新区7.9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9%,完成调整预算的94.5%,增长24.9%,主要原因是加快龙云灌区、城区防洪排涝等国债项目支出进度以及加大消化暂付款力度。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44亿元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9.48亿元,下级上解收入4.29亿元,上级补助收入71.16亿元,调入资金3.16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67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9.17亿元,收入总计143.35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6.81亿元加上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2.78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7.1亿元、上解支出1.89亿元、年终结余4.77亿元,支出总计143.35亿元,收支平衡。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总预备费执行情况。市级年度预算安排总预备费1.35亿元,支出0.04亿元,主要用于玉林城区龙表河清淤应急处理、盆塘水库下游河道灾害预防水毁修复等方面支出,结余1.31亿元,按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执行情况。市级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共支出3383.19万元(市直3356.01万元,玉林高新区27.18万元),同比下降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63.31万元,公车购置及运行费用1942.77万元,公务接待费用322.13万元,会议费378.77万元,培训费676.21万元。主要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市级预算单位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市级“三公两费”在年初压减14.6%的基础上,年度调整预算继续压减5.5%。

    (3)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执行情况。市级共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67亿元,已全部统筹安排用于稳住经济大盘和保民生各项支出。

    (4)市级“三保”预算执行情况。市级“三保”预算安排62.02亿元(市直58.18亿元,玉林高新区3.84亿元),支出59.09亿元(市直55.92亿元,玉林高新区3.17亿元),执行进度95.3%(市直96.1%,玉林高新区82.5%),未发生“三保”支付风险。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8.09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37.6亿元),完成预算的34.2%,下降2.1%,未完成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导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仅完成预算的29.4%。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3.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137.63亿元的111.5%,增长33.6%,主要原因是专项债券项目支出增加。加上转移性收支,收入和支出分别总计220.48亿元,收支平衡。

    2.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8.7亿元(市直17.39亿元,玉林高新区1.31亿元),完成预算的20.7%,下降6.1%,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5.55亿元(市直14.5亿元,玉林高新区1.05亿元),主要原因是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导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仅完成预算的18.3%。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5.13亿元(市直20.99亿元,玉林高新区4.14亿元),完成预算的29.6%,下降32.2%,主要原因是土地出让收入完成不及预期导致对应项目支出进度较慢。加上转移性收支,收入和支出分别总计53.52亿元,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16亿元,完成预算的7%。完成预算较低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企业未实现预期利润收入上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9万元,完成预算的0.1%,主要原因是收入完成情况不理想。加上转移性收支,收入和支出分别总计0.17亿元,收支平衡。

    2024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16亿元,完成预算的73%。完成预算较低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企业未实现预期利润收入上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零,主要原因是收入完成情况不理想。加上转移性收支,收入和支出分别总计0.16亿元,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50.69亿元,完成预算的100.2%,增长12%。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42.24亿元,完成预算的98.7%(主要是受职工医保统筹不划入个人账户的政策因素影响),增长8.1%。本年收支结余8.45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16.65亿元。

    2.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94.99亿元(市直94.18亿元,玉林高新区0.81亿元),完成预算的100.4%,增长3.7%。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92.1亿元(市直91.63亿元,玉林高新区0.46亿元),完成预算的98.4%(主要是受职工医保统筹不划入个人账户的政策因素影响),增长8.7%。本年收支结余2.9亿元,年末滚存结余83.19亿元。

    (五)政府债务举借、安排使用和偿还情况

    1.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我市2024年政府债务限额(预计执行数)740.73亿元(一般债务限额244.44亿元,专项债务限额496.29亿元),其中:市级政府债务限额304.44亿元(市直258.59亿元,玉林高新区45.85亿元),县(市、区)政府债务限额436.29亿元。

    2.政府债务余额情况

    截至2024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预计执行数)733.11亿元(一般债务余额239.71亿元,专项债务余额493.4亿元),其中:市级政府债务余额300.78亿元(市直255.66亿元,玉林高新区45.12亿元),县(市、区)政府债务余额432.33亿元。全市和市级政府债务余额均控制在限额以内。

    3.新增政府债券转贷及安排使用情况

    2024年自治区转贷我市政府债券132.62亿元(一般债券11.04亿元,专项债券121.58亿元)。其中:市级政府债券23.15亿元(一般债券3.04亿元,专项债券20.11亿元),县(市、区)政府债券109.47亿元(一般债券8亿元,专项债券101.47亿元)。一般债券资金主要用于水利、农田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教育和医疗卫生等项目建设,积极改善民生方面薄弱环节。专项债券资金主要用于新建南宁至玉林铁路、新建南宁至珠海铁路玉林至岑溪(桂粤省界)段、南玉铁路综合交通枢纽、环北部湾广西水资源配置工程等重点项目,龙潭产业园、玉柴工业园、玉林市香辛料产业园、中医药健康产业园、玉林(福绵)生态产业园、容县胶合板产业园、陆川县乡村振兴产业园、博白县城南产业园、广西(北流)轻工产业园等重点产业园区项目,教育、医疗卫生事业等重点民生项目建设,以及置换存量政府隐性债务和化解政府拖欠企业账款等。其中47.56亿元专项债券用于支持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度支持产业园区建设,助推玉林多元支撑、多业并举的产业发展新格局加速形成。地方政府债券有效发挥了强基础、补短板、惠民生、扩投资等积极作用。

    4.政府债券还本情况

    2024年,全市到期法定债务22.03亿元,其中:市级7.1亿元,县(市、区)14.93亿元。一是已通过申请发行再融资债券偿还19.84亿元(市级6.44亿元),二是使用本级财力偿还2.19亿元(市级0.66亿元)。此外,全市获得再融资专项债券23.08亿元,全部用于偿还隐性债务化解方案中符合条件的存量隐性债务本金。

    5.政府债券付息情况

    2024年,全市政府债券付息支出20.42亿元(一般债券利息7.56亿元、专项债券利息12.86亿元)。其中:市级政府债券付息支出9.27亿元(一般债券利息3.53亿元、专项债券利息5.74亿元),县(市、区)政府债券付息支出11.15亿元(一般债券4.03亿元、专项债券7.12亿元)。全市政府债务付息负担总体可控,未发生政府债务违约行为。

    6.未来政府债券到期情况

    全市政府债券2025年到期本金38.32亿元,2026年到期本金53.72亿元,2027年到期本金25.18亿元,2028年到期本金36.56亿元,2029年及以后年度到期本金575.97亿元。以上到期本金计划通过安排预算资金和申请发行再融资债券偿还,风险总体可控。

    (六)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涉及财政管理、部门预算执行、高质量发展、兜牢民生、国有资产资源管理、重大项目6大方面、18类问题、51个问题,涉及金额10.69亿元。截至2024年11月15日,要求立行立改的18个问题均已整改,整改率为100%;其余分阶段整改问题和持续整改的33个问题均已制定整改措施和计划,已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的有27个。

    各位代表,以上报告的2024年预算执行数均是快报数,具体执行情况详见预算执行草案,最终执行结果以决算数据为准。

    (六)落实人大预算决议和财政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1.支持向海图强,助力扩大对内对外开放。

    支持开展“三个攻坚年”活动,扎实开展项目建设攻坚,强化调度协调,全市争取项目建设的专项债券87.36亿元,全力推进南珠高铁等重大交通以及产业园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其中:筹措南玉铁路项目资本金21.96亿元,推动南玉深铁路加快建设,市本级安排资金0.15亿元用于南玉高铁玉林段外部环境安全隐患整治,为项目推进提供有力保障,南珠高铁南宁至玉林段于12月30日开通运营,进一步巩固提升玉林交通枢纽优势。持续实施“工贸强基”工程,支持园区高质量发展,筹措工业园区发展资金52.92亿元,其中:争取上级专项债券47.56亿元用于支持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进一步优化玉林海港码头建设,以华友锂电、柳钢中金、桂铜、银亿等链主企业为重点,持续壮大新能源材料、不锈钢材料、铜基新材料等千亿级临港产业,推动临港产业从基地化向集团化、集群化发展,从单一产品向产业链布局,加快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玉林片区建设,打造广西向海图强新的增长极;市本级预算安排工业高质量发展资金2亿元、筹措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48亿元,用于重大发展规划、重大课题研究以及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开展,增加项目库储备;争取工业振兴资金1.74亿元,用于支持阶段性降低工业企业用电成本、产业优化升级项目、重点工业项目等,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深化园区改革发展攻坚,完善开发区财政管理体制,印发《深化开发区财政体制改革“资金池”管理工作方案(试行)》,推动开发区“资金池”常态化、规范化管理。支持机场航线培育,筹措航线补贴资金0.86亿元,加快构建玉林市空中航线网络,促进玉林市航空运输业快速发展,筹措玉林福绵机场运营补贴0.11亿元,保障机场地面基础设施及配套设备运行,提升机场飞机起降效率。

    2.服务玉商玉工回归,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支持推进玉商玉工回归,市本级安排招商工作经费910万元,围绕先进制造、新材料、绿色食品、香料医药健康、纺织服装、数字经济等“5+3”产业链开展常态化精准招商,着力促进延链补链强链,目前全市玉商玉工回归引进项目总投资突破1000亿元。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市累计减税降费及退税40.9亿元,继续降低部分社会保险缴费比例;按规定将工伤保险费率以现行基准费率为基础下调50%,并延续执行到2025年底,持续助力企业减负增效。持续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行为,构建统一开放、公平有序的采购市场,通过制定预留份额方案,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等措施,降低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门槛,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合同规模,切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1-12月中小企业获得玉林市政府采购合同金额53.85亿元,占采购总额的78%。

    3.推进文化塑城,持续激发消费活力。

    支持推进文化塑城,全市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46亿元,支持举办“佼佼街”迎春花事、第二届玉林“十字街”城事文化艺术节、第二届玉林香料产业博览会等系列商业文化活动,促进文化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6.95亿元,支持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住宅装修改造物品和材料购置及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有效保障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资金需求。累计筹措服务业发展相关资金2.29亿元支持建设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2024年玉林市桂品出乡活动、2024年玉林市汽车促消费活动、广西餐饮文化活动周、玉林市第十一届“岭南都会”消费购物节及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等项目,进一步提振消费市场回暖回升。推进外贸外资提质扩量攻坚行动,筹措中央外经贸资金共0.21亿元支持广西北流市泰宏达电子有限公司等企业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助力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等100多家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促进外贸转型升级发展等方面。

    4.聚焦民生福祉,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

    支持推进“连心工程”,全市争取增发国债资金26.14亿元,累计支出24.81亿元,加快国家市级水网先导区建设,其中:筹措水网先导区项目前期工作经费0.26亿元,全力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争取环北部湾水资源配置工程专项债券资金4.31亿元,实现环北广西工程输水干线及支线全部开工,争取增发国债补助资金8.9亿元,推动龙云灌区三大水库建设提速,争取增发国债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补助资金6.71亿元,改善城市水生态环境,提升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切实抓好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加快补齐民生领域和社会事业短板,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全市民生支出352.15亿元。坚持就业优先导向,2024年全市累计投入就业补助资金2.58亿元,为2万家参保单位减征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2.24亿元;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2207.16万元,帮助1691家用人单位稳定岗位;发放企业吸纳重点群体社保补贴、带动就业补贴、技能培训补贴、就业见习等各类促进就业资金1.87亿元,有效支持企业稳岗扩岗。认真落实两个“只增不减”要求,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把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持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全面实施基础教育提质、职业教育升级等行动,支持玉林职业技术学院民办改公办,全市教育支出113.56亿元,同比增长4.7%,奋力推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织密织牢社会保障网,落实好养老保险政策,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全市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4亿元。加快健康玉林建设,全市卫生健康支出56.72亿元,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提质和均衡布局,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自治区级区域医疗中心和县域医共体建设。

    5.助力乡村振兴,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聚焦产业发展,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统筹支持促进农民增收相关领域,兼顾补齐必要的农村基础设施短板。2024年,全市筹措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3.07亿元,支出进度98.2%。统筹整合各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69亿元发展产业,全市发放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金额2.38亿元,获奖补脱贫户(含监测户)91865户,其中监测户3813户。聚焦粮食安全,支持抓好粮食生产,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为头等大事。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累计下达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1.4亿元,累计拨付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97亿元,持续改善农田生产设施条件,提高粮食生产能力。支持生态宜居宜业建设,加速发展绿色低碳交通,筹措资金0.04亿元,支持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新能源车充电桩建设,覆盖商业圈、学校、公园、医院等公共区域及单位内部、公交停车场等,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扎实推进厕所革命,2024年全市筹措资金804万元,支持2190户农户及8个行政村整村推进厕所革命,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全力建设“四好农村路”, 打通乡村振兴“快车道”,筹措资金4.54亿元,推动农村公路新改建、危桥改造、渡改桥及新建桥梁工程、路面提升工程,目前全市102个镇全部通二级或三级以上公路,1332个建制村已全部通硬化路,已通宽3.5米及以上硬化路的自然村(屯)16739个,进一步扩展了农村道路通行能力。大力支持以人为核心、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全市筹措中央基建预算投资资金6.47亿元,有序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改造等“三大工程”,优化提升城市养老托育功能。

    6.加强财金联动,服务壮大实体经济。

    积极落实桂惠贷贴息政策,全力支持企业健康有序发展,有效发挥信贷融资主渠道作用,2024年拨付“桂惠贷”贴息资金3.96亿元,有效撬动银行投放优惠利率贷款超155.5亿元,惠及市场主体8366户,有效降低市场主体融资成本1.95亿元,有效发挥财金联动效应,引金融活水服务实体经济。设立“园区贷”风险补偿机制,安排风险补偿金0.2亿元,加大对装备制造、新材料、医药健康、绿色食品和纺织服装等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园区贷”已累计成功授信13家白名单企业,累计放款1.6亿元。全力推动玉林市香料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广西香料中药材国际交易中心于2024年7月12日正式启动上线,成为全国首家主营香料中药材的持牌交易中心,也是广西唯一的香料中药材交易中心。健全香料(中药材)产业金融服务体系,建立融资“白名单”,确保对符合贷款标准或政策的企业对“玉林芳香贷”政策应享尽享。创新推动农业保险业务高质量发展,2024年率先开展水稻制种气象指数保险试点工作,承保面积达2.98万亩,依据地方产业特色创新开展政策性沙田柚气象指数保险、荔枝气象指数保险及百香果完全成本保险,2024年以来承保沙田柚气象指数保险7133亩、荔枝气象指数保险872.80亩,承保百香果完全成本保险699.77亩,进一步降低果农生产经营风险。进一步推广生猪“保险+期货”模式,2024年生猪“保险+期货”投保134.61万头,生猪饲料成本期货价格保险46.25万头。支持发展高质高效现代渔业,率先将“政策性淡水鱼养殖保险”升级为“政策性水产养殖气象指数保险”。创新鸡蛋“保险+期货”以及三黄鸡养殖费用医疗保险,2024年鸡蛋“保险+期货”投保0.76万吨,三黄鸡养殖费用医疗保险投保449.5万羽。

    7.深化财税改革,发挥绩效指挥棒作用。

    印发《进一步完善市与城区财政管理体制实施方案(试行)》《关于明确市与城区财政管理体制有关基数核定、财政收入征收和入库管理办法的通知》,进一步理顺两级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建立健全权责配置更为合理、收入划分更加规范、财力分布相对均衡、基层保障更加有力的市直与城区财政管理体制,并于2024年12月正式试行。持续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出台《玉林市市直免费开放场馆物业管理费支出标准》,不断提升项目支出科学性、合理性。推动预算绩效改革,不断健全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制定事前绩效评估操作规程和细则,通过事前评估审核取消或暂缓安排市直项目42个,核减支出需求23.25亿元。积极探索全成本预算绩效管理,选取公共事业领域“市政管护”“城市照明设施维修养护”“图书馆日常运营维护”“城区环卫市场一体化服务”4个项目试点开展成本预算绩效分析,成功迈出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第一步。

    8.主动担当作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制定玉林市过紧日子实施方案、市直培训费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有关事项,加强“三公两费”等一般性支出管理,全市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两费”支出1.13亿元,降幅达27.3%。兜稳兜牢“三保”底线,完善“三保”预算审核机制,严格按照“三保”支出保障清单编制预算,确保不留缺口,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多举措筹措资金及时划转到“三保”专户,加快“三保”支出进度,全市“三保”支出241.58亿元,其中保工资支出124.62亿元,支出进度99.8%。积极防范地方债务风险,动态监测到期债务情况和偿债资金落实情况,全市2024年到期法定债务本息均已全额编入预算并按期支付。持续抓实隐性债务化解工作,积极争取再融资债券置换存量隐性债务,有效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兑付压力,降低债务成本。持续开展财政“跑冒滴漏”专项检查工作,开展2024年财经纪律重点问题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发现全市3类重点问题涉及金额共计7790.30万元,实行清单制管理,坚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逐项纠正销号,确保整治成效。选取26家单位开展2024年会计信息质量执法检查工作,发现问题89个,涉及金额2.32亿元,检查国有企业发现问题49个,涉及金额3423.13万元,均落实整改责任,督促抓好整改,进一步提升单位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

    各位代表,2024年全市财政平稳运行、地方债务有效防范化解、财税改革有序推进,得益于市委坚强领导,得益于各级人大、政协监督指导和关心支持,得益于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财政工作仍存在财源建设基础不够牢固,收支矛盾突出,基层“三保”、地方债务化解面临较大压力等突出问题。我们将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2025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

    (一)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九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和市委六届七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强财源建设和财政资源统筹,用足用好一揽子增量政策,财政政策持续用力、更加给力,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和低效无效支出;坚决兜牢“三保”底线;强化对中央、自治区、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任务的财力保障;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有效防范地方债务风险,加大财会监督力度,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二)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代编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96.86亿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长3%;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423.36亿元,较上年预算数增长3%。这一安排是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合理确定预算收支规模”的指示精神,综合分析我市财政经济形势以及“十四五”规划总体目标,既充分考虑了实施更加积极财政政策、落实重大决策部署和民生政策、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增支需要,也考虑了国家新出台一揽子增量政策等积极因素,总体上符合积极稳妥、合理确定的原则。

    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6.86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99.16亿元、上年结余收入6.38亿元、调入资金28.36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16亿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6.36亿元,收入总计460.28亿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3.36亿元加上转移性支出7.67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9.25亿元,支出总计460.28亿元,收支平衡。

    2.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35.22亿元(市直30.16亿元,玉林高新区5.06亿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5.3%。其中:税收收入13.7亿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3.8%;非税收入21.52亿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6.3%,主要是预计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有所增长。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11.1亿元(市直104.29亿元,玉林高新区6.8亿元),较上年预算数增长1.6%。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35.22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63.98亿元、上解收入4.64亿元、上年结余收入4.77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亿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3.14亿元、调入资金7.36亿元,收入总计130.3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1.1亿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2.22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2.44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4.55亿元,支出总计130.3亿元,收支平衡。

    市级2025年“三保”支出预算安排60.85亿元,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安排38.94亿元,保工资支出安排19.5亿元,保运转支出安排2.41亿元。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总预备费1.27亿元(市直1.2亿元,玉林高新区0.07亿元),用于预算执行中因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需要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2025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共4132万元,比2024年年初预算减少44万元,同比下降1.1%,主要是市级预算单位落实进一步“过紧日子”要求,压减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两费”预算。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安排100万元,公车购置及运行费用1913万元,公务接待费用535万元,会议费613万元,培训费971万元。严格按照上级要求,逐步压减编外人员支出规模,确保2025年财政资金安排聘用人员支出只减不增。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代编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22.83亿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05.63亿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155.4%,主要考虑国家出台一系列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预计2025年房地产市场会企稳回暖。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41.11亿元,较上年预算数增长2.5%。再加上转移性收支,收入和支出分别总计178.03亿元,收支平衡。

    2.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7.39亿元(市直28.79亿元,玉林高新区8.61亿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100%,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30.9亿元(市直23亿元,玉林高新区7.9亿元),主要考虑国家出台一系列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预计2025年房地产市场会企稳回暖。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40.22亿元(市直33.08亿元,玉林高新区7.14亿元),较上年预算数下降52.6%,主要是上年年初预算支出基数较高。再加上转移性收支,收入和支出分别总计53.96亿元,收支平衡。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1.代编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5亿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34亿元,主要原因是随着一揽子增量政策对经济基本面支持,预计国有企业利润增长。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44万元,收入总计1.51亿元。根据以收定支原则,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0.37亿元,较上年预算数下降68%,主要原因是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减少。加上调出资金1.14亿元,支出总计1.51亿元,收支平衡。

    2.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0.5亿元(市直0.5亿元,玉林高新区2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220.1%,原因同上。收入总计0.5亿元。根据以收定支原则,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0.14亿元(市直0.14亿元),较上年预算数下降5.3%。加上调出资金0.36亿元,支出总计0.5亿元,收支平衡。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1.代编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57.74亿元,同比增长4.7%。主要考虑缴费人数和缴费基数按正常幅度增长;支出安排148.51亿元,增长4.4%,主要考虑享受待遇人数和待遇标准按正常幅度增长。收支相抵,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支结余9.23亿元,年终滚存结余125.87亿元。

    2.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98.16亿元(市直97.32亿元,玉林高新区0.84亿元),增长3.3%;支出安排95.17亿元(市直94.67亿元,玉林高新区0.5亿元),增长3.3%,原因同上。收支相抵,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支结余3亿元,年终滚存结余86.19亿元。

    (六)政府债券还本付息预算安排情况

    全市2025年到期政府债券本金38.32亿元,计划通过申请发行再融资债券偿还34.64亿元,其中市级19.07亿元(市直11.63亿元,玉林高新区7.44亿元),市县两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偿还3.68亿元,其中市级1.99亿元(市直1.16亿元,玉林高新区0.83亿元)。

    全市2025年应付政府债券利息22.91亿元,其中市级9.99亿元(市直8.6亿元,玉林高新区1.39亿元),全部纳入市县两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偿还。全市政府债券到期本息预算全额保障。

    (七)预算草案批准前安排支出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在预算年度开始后,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前,市级已拨付了本年度维持行政运行必需的基本支出,以及部分上一年度结转支出等。

    以上预算安排的具体情况详见预算草案。

    各位代表,2025年全市预算是代编的预算草案,是一个指导性的方案,待各县(市、区)预算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我们将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汇总后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三、2025年财政重点工作

    2025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将紧紧围绕建设清朗繁荣文明和谐美丽新玉林“1158”目标任务体系,构建“十虎竞玉林”新局面,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玉商玉工回归、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持续扩大对内对外开放、文化塑城、“连心”工程、“净土”工程等“六个提档升级”,全面强化财政资金保障力度,大力支持狠抓工业项目建设和扩大投资、提振消费、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等系列重点工作,统筹资金支持重大战略实施。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聚焦财源建设,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一是深挖增收潜力,加强对重点园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税源监控,切实抓好国债项目、专项债券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等重点行业纳税服务工作,完善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强化税源监管,持续推进欠税清缴工作,加快涉税资产处置,确保税收收入颗粒归仓。二是抓好重点单位和重点项目非税收入收缴工作,持续推进闲置资产盘活处置进度,开展市直资产资源清查工作,摸清家底,集中力量对调查摸底阶段排查出来的低效、无效使用的国有资产资源采取“一户一策”的方式进行分类盘活处置,持续推进特许经营权转让工作,加快项目盘活,全力挖掘非税收入潜力。加大商住用地、加油站用地宣传力度,加快追缴历年土地欠款,全力做好处理个人历史遗留问题和个人土地划拨转出让变性收入等相关工作。三是加强财源建设,落实好助企纾困政策,持续服务壮大实体经济。将地方税收贡献作为出台产业支持政策事前评估分析的重要内容,将产业扶持与财源建设有机融合,不断夯实地方财源。

    (二)紧抓重大机遇,争取上级更大支持。抓住国家加力推出一揽子增量政策的“窗口期”,加强包装谋划,争取更多项目纳入中央、自治区重大规划盘子。一是全力争取2025年专项债券额度,围绕玉商玉工回归、向海图强、壮大实体经济、水网先导区、文化塑城、农工商文旅三产融合、康养旅居产业等领域,积极谋划储备一批项目准备充分、投资效益较好的重大项目,支持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谋划土地储备和可收回存量房项目,积极争取2025年专项债券额度。二是全力争取国债资金,加快水网先导区、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等重大项目推进。三是全力争取重大工业项目前期工作周转资金,支持工业高质量发展。四是全力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在水网先导区、城镇基础设施、教育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乡村振兴等方面积极争取资金支持。五是关注后续支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补充核心一级资本相关政策,支持玉林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后续相关政策资金。六是积极争取上级财力性补助,重点用于保障“三保”、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玉林职业技术学院开办经费、学校新建、改扩建项目建设经费等。

    (三)强化精准投放,服务重大战略实施。统筹安排市级资金41.21亿元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实施。一是支持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提档升级,安排2.5亿元用于工业高质量发展,支持产业转型升级以及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扎实谋划一批带动性强、效益性高的重大产业项目,支持工业园区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支持玉商玉工回归提档升级,安排1.73亿元用于精准招商、就业服务以及商业活动等,推动玉商玉工回归取得更大成效;三是支持持续扩大对内对外开放提档升级,安排1.51亿元,用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商业流通事务等,支持构建“通江联河达海”新格局;四是支持文化塑城提档升级,安排2.18亿元,用于文旅、宣传及商业事务,提振消费市场活力;五是支持“连心”工程提档升级其中:安排8.88亿元用于水利、城区管理事务,全力支持水网先导区、城区防洪排涝项目建设;安排教育支出10.66亿元,用于学校运行经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等,全力支持教育均衡发展;安排社会保障资金10.43亿元,主要用于机关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计划生育家庭扶助等,全力兜牢民生底线;安排农林水及乡村振兴资金支出2.52亿元,进一步加强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优化升级农业产业结构,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安排节能环保支出0.8亿元,支持生态文明建设,统筹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污染防治减排、能源节约利用等,推进南流江、九洲江等水环境治理,加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和利用,抓好大气和土壤防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四)深化财金联动,加强金融服务工作。安排政府性融资担保与奖补、“园区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等项目风险补偿金、桂惠贷财政配套贴息资金和投资引导基金资金,持续赋能实体经济发展。一是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引导和支持玉林市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加强与国家农担联盟公司业务合作,争取玉林市创建全国农担体系建设改革试点,协调全国农担联盟公司将玉林农担公司纳入全国农担体系,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风险补偿机制,为我市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二是落实财政支持政策。全力支持广西香料中药材国际交易中心发展壮大,以香料、中药材等特色农林产业链为重点,以仓单质押破局落地供应链金融平台,集成订单管理、质押监管、盯市预警等功能,着力解决我市香料中药材等商户缺乏有效抵质押物,融资渠道少、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大幅降低融资成本。继续向上争取“桂惠贷”“芳香贷”、民贸民品贷款、国家创业担保贷款等贴息政策资金,为广大市场主体降低融资成本。持续扩大“园区贷”覆盖面。积极争取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以财金联动引“金融活水”推进创建国家级普惠金融示范市和中央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工作。三是推动农业保险业务发展。稳固扩大主要农作物、主要牲畜品种和森林等中央险种投保规模。扎实推进重要“菜篮子”品种等自治区险种投保规模。积极推进创新地方特色市县险种,进一步扩大“保险+期货”覆盖面,争取自治区财政补贴资金和商品交易所及期货公司支持。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撬动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国有企业和社会资本按市场化方式发起设立各类产业投资基金,以政府引导有效带动更多社会投资,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

    (五)密切协调配合,坚决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在防风险护稳定上发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其中:安排PPP项目付费支出2亿元、风险防范资金1亿元、债务还本付息及发行费等资金31.11亿元,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一是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进一步梳理存量隐性债务,全力争取再融资债券额度置换存量隐性债务,进一步缓释到期债务风险,坚决遏制新增政府隐性债务。二是防范财政运行风险。兜稳兜牢“三保”底线,坚持“三保”支出优先原则,加快“保工资”“保基本民生”项目支出进度。坚决贯彻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非必要非刚性支出,严控一般性支出,强化“三公两费”经费管理,不断完善制度措施,让过紧日子成为预算安排和预算执行自觉遵循的原则,做到“大钱大方、小钱小气”。强化动态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防范基层“三保”支付风险。科学合理制定2024-2026年财政暂付款消化方案,多措并举压降暂付款规模。组织开展2025年会计信息质量执法检查和其他财会监督检查,认真落实2024年财经纪律重点问题整改工作,严肃财经纪律,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深入开展政府采购领域“整、建、促”三年行动,不断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强化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现代化产业发展的功能作用,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成本管控。三是加强金融风险防范。加强金融企业风险管理,压紧压实地方金融企业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主体责任,督促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强化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协同金融监管部门督促地方金融机构加强风险排查,避免金融领域风险向财政风险转移。立足出资人管理职责,督促金融监管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定期向出资人报告运营进展、业务统计分析、风险分析,将金融风险防范化解指标作为绩效考核“一票否决”或者直接降级指标,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规范推进实施PPP存量项目,压紧压实项目实施机构主体责任,依法合规稳妥推进PPP存量项目,严防新增政府隐性债务。指导已运营的存量PPP项目合理合规按效付费,督促实施机构及时开展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继续有序规范实施。

    (六)聚力改革攻坚,稳步推进重点财税改革。深刻领会和把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精神,推进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一是不断健全预算制度。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绩效评价制度,强化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任务和基本民生财力保障,加强公共服务绩效管理,深化零基预算改革。二是落实税收制度改革。按照中央、自治区部署推进税收制度改革,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和非税收入管理,健全财源培植机制,增加市县自主财力。三是推进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探索推进全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引导部门着力打破“重投入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的惯性思维,进一步优化管理、降本增效,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向纵深发展。四是完善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研究建立玉林市财政局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金融企业管理事项清单,推动出台《玉林市财政局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金融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办法》《玉林市财政局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等,加大对金融监管企业的管理和考核力度,引导企业防范和控制风险。五是推进国有资本改革。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优化国有资本配置,强化功能作用,健全收支管理,支持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切实发挥对宏观经济运行、国有经济布局结构的重要调控作用。

    各位代表,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任务艰巨,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严格按照本次大会的决议和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坚定信心,埋头苦干,学思想、讲协同、抓落实,奋力完成2025年财政改革发展任务,为建设清朗繁荣文明和谐美丽新玉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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