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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上半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3-09-19 18:20     来源:玉林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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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830日在玉林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

十九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年上半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今年以来,全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央、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决策部署,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学思想、拼经济”,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强化预算执行管理,财政运行基本平稳。

一、财政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收入预算执行情况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6.32亿元,完成预算的54.5%,同比增收2.58亿元,增长5.9%

一是税收收入完成22.59亿元,完成预算的45.6%,减收1.57亿元,下降6.5%

1国内增值税7.41亿元,完成预算的48.5%,同比增收2.81亿元,增长61.1%。主要是去年同期大规模留抵退税以及今年部分增值税回补带来增收。

2)企业所得税2.95亿元,完成预算的43.9%,同比减收1.67亿元,下降36.1%。主要是今年土地和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建筑、水泥、房地产等行业深度调整,相关重点企业税收进一步下滑。

3)个人所得税1.08亿元,完成预算的65.0%,同比增收0.18亿元,增长20.6%。主要是北流权益性投资企业股东分红缴纳个税以及市直柳钢中金股权转让带来增收。

4)土地增值税完成1.06亿元,完成预算的21.4%,减收0.94亿元,下降47.1%。主要是容县根据审计署长沙特派办要求进行审计整改,2月份土地增值税退库0.64亿

5)耕地占用税完成1.66亿元,完成预算的47.2%,减收2.14亿元,下降56.4%,主要是博白县去年同期入库一次性税源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耕地占用税1.9亿元,今年无此项收入。

6)契税完成2.49亿元,完成预算的45.0%,增收0.14亿元,增长5.9%。

7余税收收入5.93亿元,完成预算的50.1%,同比增收0.06亿元,增长0.9%

二是非税收入完成23.74亿元,完成预算的67.0%,同比4.15亿元,增长21.2%

1)专项收入2.22亿元,完成预算的49.1%,同比增收0.09亿元,增长4.1%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4.75亿元,完成预算的70.3%,同比增收0.93亿元,增长24.3%。主要是报考人数增加带来公安驾驶许可考试费增收以及部分法院诉讼费、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在今年上半年入库。

3)罚没收入4.61亿元,完成预算的56.3%,同比减收1.37亿元,下降22.9%。主要是去年上半年入库“斑美拉”特大传销案一次性罚没收入2亿元,今年无此项收入。

4)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03亿元,完成预算的54.0%,同比减收0.13亿元,下降82.5%。主要是今年一次性产权转让收入减少。

5)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11.06亿元,完成预算的77.0%,同比增收4.39亿元,增长65.8%。主要是新增自然资源局上缴广西五彩田园核心区水月岩景区废弃采石场生态修复富余土石资源销售所得1.3亿元;新增石灰岩矿产处置、国储林处置0.51亿元,拍卖规范工程建设范围内砂石土资源收入增收0.78亿元、补充耕地占补指标增收0.3亿元。

6)其余非税收入1.06亿元,完成预算的69.7%,同比增收0.23亿元,增长28.5%,主要是政府性住房基金收入增收。

全市支出预算执行情况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9.57亿元,完成预算的50.0%,同比减支4.14亿元,下降2.0%。其中:民生支出167.78亿元,完成预算的53.1%,同比增支2.45亿元,增长1.5%

1般公共服务支出16.22亿元,完成预算的41.4%,同比减支2.75亿元,下降14.5%。主要是今年严格落实“过紧日子”,压减一般性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9.08亿元,完成预算的51.4%,同比减支0.31亿元,下降3.3%。

3)教育支54.60亿元,完成预算的53.1%,同比减支0.37亿元,下降0.7%。

4)科学技术支出1.08亿元,完成预算的22.1%,同比增支0.59亿元,增长119.6%。主要是我市上半年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实现支出增长。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54亿元,完成预算的47.4%,同比减支1.99亿元,下降5.9%。主要是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以及上年同期部分县支付以前年度在职停保人员职业年金本金及利息,今年无此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30.68亿元,完成预算的58.6%,同比增支0.64亿元,增长2.1%。主要是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标准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提高。

7)节能环保支出1.81亿元,完成预算的50.8%,同比减支0.62亿元,下降25.4%。主要是两江专项整治资金及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资金支出下降。

8)城乡社区支出8.23亿元,完成预算的74.9%,同比减支1.90亿元,下降18.7%。主要是去年同期消化暂付款3.08亿元,今年无此项支出。

9)农林水支出24.24亿元,完成预算的50.1%,同比增支1.60亿元,增长7.1%。主要是拨付龙云灌区一般债券资金1.98亿元,蕉林水库一般债券资金0.3亿元。

10)交通运输支出4.72亿元,完成预算的55.6%,同比增支2.11亿元,增长80.9%。主要上半年拨付浦北至北流高速公路项目、一环路南高立交桥重建工程项目、玉湛高速(广西段)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等资金1.43亿元,以及一般债券项目及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以奖代补”项目支出增加。

11)其他科目支出17.37亿元,完成预算的39.3%,同比减支1.15亿元,下降6.2%。

2.上半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市级收入预算执行情况上半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24亿元,完成预算的56.2%,同比增收1.69亿元,增长13.4%,其中:税收收入6.87亿元,增长14.6%;非税收入7.37亿元,增长12.4%。

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32亿元,完成预算的59.6%,同比增收1.65亿元,增长17.1%,其中:税收收入4.23亿元,增长24.6%;非税收入7.09亿元,增长13.0%。

玉东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2亿元,完成预算的46.2%,同比增收0.04亿元,增长1.3%,其中:税收收入2.64亿元,增长1.6%;非税收入0.28亿元,下降1.4%。

市级支出预算执行情况上半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42亿元,完成预算的49.3%,同比减支3.06亿元,下降6.1%。其中:民生支出38.84亿元,完成预算的53.5%,同比增支1.33亿元,增长3.6%。主要支出情况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5亿元,下降24.1%;公共安全支出3.98亿元,增长26.5%;教育支出4.68亿元,增长13.2%;科学技术支出0.18亿元,增长34.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1亿元,增长20.6%;卫生健康支出19.76亿元,下降9.3%;城乡社区支出2.27亿元,下降8.4%;农林水支出3.48亿元,增长31.4%;交通运输支出1.99亿元,增长141.7%(主要是市直上半年拨付浦北至北流高速公路项目、一环路南高立交桥重建工程项目、玉湛高速(广西段)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等资金1.43亿元);住房保障支出1.13亿元,增长18.4%;其他科目支出3.27亿元,下降56.4%。

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54亿元,完成预算的50.6%,同比减支3.04亿元,下降6.4%。其中:民生支出36.47亿元,完成预算的54.0%,同比增支0.92亿元,增长2.6%。

玉东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8亿元,完成预算的35.8%,同比减支0.02亿元,下降0.6%。其中:民生支出2.36亿元,完成预算的46.3%,同比增支0.41亿元,增长20.9%。

3.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049万元,同比减支293万元,下降8.8%;会议费支出862万元,同比减支541万元,下降38.6%;培训费支出2157万元,同比增支800万元,增长59.0%。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831万元,同比减支235万元,下降22.0%;会议费支出170万元,同比减支335万元,下降66.3%;培训费支出304万元,同比增支72万元,增长31.0%。

其中:市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822万元,同比减支233万元,下降22.1%;会议费支出166万元,同比减支337万元,下降67.0%;培训费支出257万元,同比增支25万元,增长10.8%。玉东新区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9万元,同比减支3万元,下降24.4%;会议费支出5万元,同比增支3万元,增长183.2%;培训费支出48万元,同比增支47万元,增长722.6%。

4.市级总预备费动用情况。2023年市级财政总预备费预算安排9810元(市直9000万元,玉东新区810万元),上半年动用199.12元(市直140.01万元,玉东新区59.11万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以及山体滑坡治理等方面的费用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上半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66亿元,完成预算的10.6%,同比减收4.84亿元,下降19.0%。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8.00亿元,完成预算的10.1%,同比减收6.56亿元,下降26.7%,主要是今年土地出让进度不理想。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4.52亿元,完成预算的39.2%,同比增支1.16亿元,增长1.6%,主要是债券项目增支(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48.93亿元,同比增支25.63亿元,增长110.0%)。

2.上半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28亿元,完成预算的3.7%,同比减收3.29亿元,下降50.1%。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28亿元,完成预算的2.7%,下降63.2%。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9.24亿元,完成预算的21.3%,同比减支10.80亿元,下降36.0%,主要是今年土地出让进度不理想。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88亿元,完成预算的3.8%,同比减收2.15亿元,下降42.7%。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95亿元,完成预算的2.7%,下降59.0%。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82亿元,完成预算的22.5%,同比减支5.41亿元,下降23.3%。

玉东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40亿元,完成预算的3.4%,同比减收1.14亿元,下降74.1%。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0.34亿元,完成预算的3.2%,下降76.9%。玉东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42亿元,完成预算的12.6%,同比减支5.39亿元,下降79.2%。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市和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1.30亿元(均为市直收入),主要是市城投公司上缴历年利润,上年同期收入为0。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69万元,同比增支138万元,增长445.2%;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69万元(均为市直支出),同比增支160万元,增长1777.8%。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上半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9.55亿元,完成预算的41.6%,同比减收2.48亿元,下降4.0%。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62.40亿元,完成预算的44.6%,同比增支11.80亿元,增长23.3%。

2.上半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9.10亿元,完成预算的42.2%,同比增收0.03亿元,增长0.1%。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0.81亿元,完成预算的43.0%,同比增支6.49亿元,增长18.9%。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8.76亿元,完成预算的42.1%,收入基本与上年持平。市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0.61亿元,完成预算的43.0%,同比增支6.47亿元,增长19.0%。

玉东新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0.34亿元,完成预算的51.0%,同比增收0.03亿元,增长10.9%。玉东新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0.20亿元,完成预算的47.7%,同比增支0.02亿元,增长13.0%。

二、财政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一)预算执行进度加快,财政收支实现“双过半”。多部门协同推进,及时跟踪重点企业和主要税种的纳税进度,抓好重点税源监控征管。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46.32亿元,同比增长5.9%,完成全年目标80.37亿元的57.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199.57亿元,完成进度50%,实现收支“双过半”。
  (二)重点领域保障有力,风险防控扎实有效。一是基层民生领域保障有力。1—6月,全市民生支出占比84.07%,其中县级民生支出占比84.70%,高于全市平均水平0.63个百分点。二是稳妥有效防控风险。2023年全市申请发行再融资债券62.15亿元,用于偿还今年到期政府债券。上半年,到期债券本金16.48亿元已全部偿还,守住不发生风险的底线。全面实施市县“三保”资金专户管理,保障“三保”支出预算安排和资金,市县“三保”支出得到有力保障。

三、落实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情况

(一)开源节流,全力保障财政收入平稳可持续

1.靠前谋划,争取上级资金获得重大突破一是制定《玉林市2023年争取资金支持工作方案》,明确方向、突出重点,全力以赴做好政策、资金、项目争取工作。上半年,全市争取上级资金400.35亿元,同比增长35.8%。二是加强项目储备申报,全力争取政府债券。上半年,全市获得自治区转贷新增政府债券87.55亿元,同比增长154.79%。

2.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一是严格“三公”经费管理,不折不扣落实“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只减不增”原则,2023年年初预算安排1.03亿元,较2022年年初预算下降6.5%,实行“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通报制度,夯实主体责任,把好“三公”经费“执行关”。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30亿元,同比下降8.8%。二是严控一般性支出,大力压减非重点、非刚性、非近期支出,腾出更多财政资金用于“三保”、社会保障民生补短板等支出。三是强化预算编制审核,结合绩效评价结果、存量资金统筹等情况,实事求是保障好部门必要支出。四是严格政府投资项目评审节约财政资金,严把政府投资“关口”,2023年上半年全市共完成审查工程项目778个,审减金额4.61亿元,审减率为7.14%。五是积极发挥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作用,维修入库资产358件,通过公物仓调剂共享资产507件,节约财政资金约200万元。

(二)全力保障,兜住兜牢基本民生底线

1.全面落实社会保障政策。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大资金投入,全市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累计31.54亿元。一是持续抓好稳就业工作。全市就业补助资金支出0.92亿元,推动就业优先政策落实落细,保障全市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二是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做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加强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及时发放资金。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支出5.98亿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1.66亿元,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政策全面落实。三是做好各项养老保障工作。全市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支出1.81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支出5.54亿元,确保参保人员的缴费及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正常发放。

2.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一是积极做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全市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助支出19.23亿元,有效提升医疗服务保障水平。二是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支出1.64亿元,进一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数量和质量。三是支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全市公立医院支出0.87亿元,主要用于补偿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收入、实施综合改革试点的公立医院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基本建设及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及信息化建设等支出。四是统筹做好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全市支出疫情防控资金2.18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做好医疗资源储备,支持公共卫生防控救治三年行动计划,保障重点人群救治需求等支出。

3.助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持续加大教育资金投入,加快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上半年,全市教育支出54.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27.4%。不断提高普通教育供给和服务水平。支持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深入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工程,持续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提质培优,加快职业教育园区建设,推动产教融合。落实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不断提高资助的精准水平,减轻困难家庭教育负担,提高低收入群众子女受教育水平。

4.促进文体事业繁荣发展。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加大对公共文化体育事业的投入。上半年,全市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41亿元,主要用于加快构建我市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重点支持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场所免费开放、体育事业发展、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等。

(三)扶持产业,壮大实体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

1.统筹资金投入,推进重大产业项目发展。一是坚持财政资金跟着项目走,精准施策、重点发力,预算安排工业项目6.7亿元,追加并拨付广西先进装备制造城(玉林)配套综合服务建设项目0.18亿元,华友广西玉林锂电一体化产业基地项目(一期)0.12亿元等,主要用于支持重大工业项目建设贴息和补助、园区基础设施和标准厂房建设补助、企业技术改造补助、融资担保补助、中小企业发展扶持、企业上台阶扶持和企业市场开拓扶持等,引导更多资金投向工业项目。二是不断加大科技投入,支持科技创新发展,上半年,全市科学技术支出1.08亿元,同比增长119.6%,重点保障重大工业项目建设、企业技术改造补助、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等,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2.加强实体经济调研服务,助推产业园区解难纾困。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壮大实体经济的决策部署,印发《玉林市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壮大实体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调研服务工作方案》,聚焦九大调研服务内容,引导企业强信心、拓业务、扩投资、降成本、增效益,加快协调解决企业(项目)建设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千方百计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聚焦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园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助推企业落地投产。

3.落实惠企政策,支持市场主体平稳发展。一是着力支持扩大内需,加快服务业回暖恢复,落实资金0.04亿元,支持推进传统服务业转型升级,推动服务业发展上速度、上规模、上水平,促进消费持续恢复和升级。二是落实全国两会关于支持汽车等大宗消费的部署要求,支持汽车促消费活动。落实新能源汽车补贴资金政策,2023年争取中央节能减排资金0.08亿元、自治区补助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0.05亿元,支持新能源企业发展。三是支持交通运输服务业健康发展,落实成品油补贴政策,下达资金0.40亿元,有效缓解成品油价格不断上涨给农村客运及出租车经营者带来的经济压力,促进农村客运及城市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四是落实阶段性国内客运航班运行财政补贴政策,拨付阶段性航线补贴资金0.03亿元,缓解民航企业运营困难。

4.强化财金联动,助力稳住经济大盘。一是积极落实“桂惠贷”贴息政策。上半年,全市累计拨付2021、2022年度“桂惠贷”贴息资金5.53亿元,有效撬动银行投放优惠利率贷款471.55亿元;2023年已投放“桂惠贷”资金约121.24亿元。二是进一步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上半年,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在保余额42.02亿元,有效支持4193户中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解决融资难题。三是大力推广运用PPP模式,破解有限财力制约和公共服务产品增长需求的矛盾,实现改革发展和改善民生双赢。上半年,玉林市管理库PPP项目27个,总投资约566亿元。

(四)强化统筹,推动城乡协调一体发展

1.支持城乡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一是支持南玉深铁路加快建设,争取自治区交通基础设施专项债12.17亿元,专项用于南玉铁路及玉岑铁路项目资本金。二是支持玉林福绵机场航线培育及机场运营,拨付航线培育资金0.09亿元。三是争取农村公路各项上级补助资金10亿元,支持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提升工程、乡村道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

2.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一是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任务目标相适应。上半年,全市财政衔接资金落实分配10.81亿元,支出5.74亿元,支出进度53.09%。二是大力支持耕地保护和粮食生产,筑牢粮食安全生产底线。下达2023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资金0.73亿元,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0.23亿元,有效保障种粮农民收益;下达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2.3亿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预算1.96亿元,推进耕地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拨付“菜篮子”工程补助资金0.01亿元,保障城区“菜篮子”安全。三是支持推进重大水利项目建设,争取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资金安排项目资金4亿元,支持龙云灌区工程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3.助力城市建设和品质提升。一是推进新型城镇化,提升城市功能品质。落实经费4.19亿元,支持扎实推进城市建设,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积极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开展城市主干道、断头路提升改造。二是做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各项工作。上半年,下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直达资金0.39亿元,新增政府一般债务限额0.19亿元。

4.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卫蓝天碧水净土。安排生态环境部门专项资金0.45亿元,为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提供财力支持。

(五)深化改革,推动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1.健全和完善预算管理制度。一是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加强信息化应用支撑,提升财政数字化治理水平。二是全面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彻底打破“基数+增长”的增量预算模式,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加强对重大战略、重要任务、重点改革的财力保障。三是硬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市人大批准的预算,强化预算追加管理,加强政府预算资金、政府债券资金、部门单位自有收入的统筹使用, 严格把好预算追加关口。

2.深入推进预算绩效全过程管理。完善事前评估工作机制、提高绩效目标质量、优化绩效运行监控、做实做优绩效评价、硬化绩效管理结果应用,全面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实效。做实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完善预算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机关绩效考评挂钩措施,建立奖优罚劣的结果应用机制,强化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3.稳步推进基层“两院”财物统管改革平稳过渡。根据中央和自治区统一部署,深化我市地方法院检察院财物统管改革工作顺利开展,推进改革后各类人员经费和基本项目经费保障,安排基层两院基本支出2.33亿元、项目支出0.06亿元,优先保障政策范围内的人员经费和正常运转需要,切实保障全市法院、检察院经费支出,推动两院财物统管改革平稳过渡。

(六)主动作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1.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完善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机制,坚决遏制政府隐性债务增量,稳妥推进化解存量政府债务工作,积极筹措偿债资金,及时还本付息。

2.切实兜牢“三保”底线。严格按照“实事求是、以收定支”原则并参考上年执行情况,足额编列“三保”预算。全市年初“三保”需求数242.56亿元,预算安排数242.64亿元,足额保障基层工作经费,不留预算缺口。截至6月底,累计执行118.90亿,执行进度45.11%,足额保障支出需求。按照“三保”资金专户管理要求,及时归集资金保障“三保”支出需求,截至6月底,累计调度131.43亿元。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加强“三保”动态监测,切实防范“三保”风险。

3.强化财会监督和财经纪律整抓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落实,健全财会监督机制体制。开展我市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对9大方面财经纪律重点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和专项整治工作。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问题整治疑点问题进行核查整改,共计排查了21091条疑点问题,对情况属实的疑点问题立刻进行了整改。进一步加大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政策清单的公开力度,定期组织开展政策清单的更新调整工作。

四、政府债务管理情况

(一)政府债务规模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全市政府债务余额530.96亿元,其中市级政府债务余额239.68亿元(市直200.18亿元、玉东新区39.5亿元)。

  1. 资金投向情况

全市获得转贷新增政府债券87.55亿元(一般债券16.58亿元,专项债券70.97亿元),其中市级获得转贷新增政府债券32.51亿元(市直31.9亿元、玉东新区0.61亿元)。一般债券主要用于乡村振兴、教育、医疗卫生、农林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交通基础设施等公益性项目建设;专项债券主要用于产业园区建设、新建南宁至玉林铁路、公立医院建设、支持中小银行发展等社会领域建设等支出。

2023年上半年,全市政府专项债券支出进度明显加快。全市获得转贷新增专项债券资金70.97亿元,实际支出43.62亿元,支出进度61.46%,其中市级获得转贷新增专项债券资金25.94亿元(市直25.34亿元、玉东新区0.6亿元),实际支出12.06亿元,支出进度46.48%。

(三)风险防控情况

上半年,全市政府债券还本16.48亿元,其中市级政府债券还本8.29亿元(市直6.55亿元、玉东新区1.74亿元)。以上到期债券本金均已如期偿还。

  上半年,全市政府债券付息支出3.1亿元。其中市级政府债券付息支出0.66亿元(市直0.63亿元、玉东新区0.03亿元),市级政府债券付息负担总体可控,到期利息均已如期兑付,未发生政府债券违约行为。

  上半年,全市获得转贷再融资债券16.45亿元,其中市级获得转贷再融资债券8.28亿元(市直6.55亿元、玉东新区1.73亿元)有效缓释到期债务风险。

(四)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21〕2号),市财政局已组织市直有关单位对2022年专项债券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并实施财政评价。全面推进专项债券项目穿透式监测系统部署,通过系统监测手段,对项目运营实施监测,提高专项债券项目质量。

五、完成全年预算收支目标的思路和措施

(一)进一步狠抓土地出让工作

一是加大对欠缴地块的清欠力度。二是持续发力城区土地性质变更增收三是全面、系统梳理出可供出让地块特别是边角地块,积极创造土地出让条件四是完善土地招商政策,加大土地推介力度。根据市场需求及时作出调整,重点跟踪重点地块成交进度,及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土地出让收入按进度完成。

(二)进一步抓好税费收入组织工作

一是紧围绕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的目标,制定组织收入指导性计划,切实抓好收入组织工作,提高税收收入质量。二是依法依规抓好缓缴税收清算工作,加强对增值税留抵退税回补跟踪管理,重点跟踪电力、建筑等行业企业增值税回补税款。三是加强和规范土地增值税征缴工作,加快已建成小区土地增值税清缴工作,加快耕占税清算进度。四是加大重大项目、重点税源跟踪服务力度,服务好重点龙头企业。五是加大欠税清缴力度。根据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和清偿能力,逐户、逐笔制定有针对性的清欠计划,并重点监控欠税金额较大的企业,督促企业及时缴清税款。六是依法依规组织非税收入,及时组织收入入库。

(三)进一步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继续落实好《玉林市2023年争取资金支持工作方案》,压实部门责任,加大债券、专项资金争取力度。严格按照预算法及相关规定,加快资金分配、下达。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加快支出进度,尽快尽早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1. 进一步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把过紧日子作为一项长期坚持的方针,严格把关预算追加,严控一般性支出。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落实“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只减不增”原则。

(五)进一步强化政府债券使用管理

一是加强项目储备。合理布局项目,谋划一批符合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符合重点支持领域、能带来持续增加值和稳定税收的专项债券项目。二是抓好债券资金使用工作。在保证资金使用安全和有效的前提下,切实加快新增政府债券资金使用进度。对债券资金使用严重偏慢的项目,深入分析原因,逐个制定解决方案,及时协调有关部门配合予以优先解决,推动项目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六)进一步严防预算执行风险

一是切实兜牢“三保”底线。严格按照“预算安排优先、资金拨付优先、库款保障优先”原则,切实抓好“三保”预算安排和执行工作。依托一体化系统加强对基层“三保”动态监测预警,防范基层“三保”支付风险。二是切实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加强专项债券项目绩效管理,推进政府债券投后管理,保障政府债券本息及时兑付。稳妥推进化解政府隐性债务工作,坚决遏制政府隐性债务增量加强政府经营性公司治理,健全政府经营性公司债务风险预警监测机制,多措并举防范化解政府经营性公司到期债务风险。三是规范预算执行管理。强化底线思维,加大财政运行风险研判和监管,结合财政收支情况,科学合理预判财政运行趋势,采取有效措施增收节支,确保收支平衡,保障财政平稳运行。

(七)进一步加大服务实体经济力度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优化支出结构,加大财力统筹,适度扩大财政支出规模,全力保障我市重大战略、重大项目和重点领域支出需求,重点抓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聚焦企业重点、难点,为企业排忧解难。不折不扣落实各项税费支持政策,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用好政府性融资担保政策,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持续推动市场主体减负增效,着力服务和保障高质量发展。

  1. 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一是组织各级财政复查内控制度,封堵制度漏洞,规范各项财政工作执行,防止“跑”出控制范围。二是以工作目标为导向,结合实际,全面分析问题,细化支出管理流程,形成长期、稳定、标准化的财政工作流程,防止“冒”出非刚需、非必要开支。三是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到人,合作沟通推进工作,防止执行环节的“滴”现象。四是全面落实市委重点工作部署,对关乎民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资金,开展定期通报、专项督导,把财政资金落实见效,强化监管堵“漏”。

下一步,我们将在市委领导下,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的决策部署和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的有关决定、决议以及本次会议提出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更加积极有效的财政政策,大力提质增效,抓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加强预算管理监督,增强依法理财能力,为推动绿色发展,为巩固社会发展团结稳定安宁,推进财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全力以赴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新时代壮美广西的玉林篇章!

以上报告是否妥当,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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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

    2023年

    关于2023年上半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3-09-19 18:20     来源:玉林市财政局
    【字体:


    2023830日在玉林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

    十九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年上半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今年以来,全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央、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决策部署,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学思想、拼经济”,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强化预算执行管理,财政运行基本平稳。

    一、财政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收入预算执行情况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6.32亿元,完成预算的54.5%,同比增收2.58亿元,增长5.9%

    一是税收收入完成22.59亿元,完成预算的45.6%,减收1.57亿元,下降6.5%

    1国内增值税7.41亿元,完成预算的48.5%,同比增收2.81亿元,增长61.1%。主要是去年同期大规模留抵退税以及今年部分增值税回补带来增收。

    2)企业所得税2.95亿元,完成预算的43.9%,同比减收1.67亿元,下降36.1%。主要是今年土地和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建筑、水泥、房地产等行业深度调整,相关重点企业税收进一步下滑。

    3)个人所得税1.08亿元,完成预算的65.0%,同比增收0.18亿元,增长20.6%。主要是北流权益性投资企业股东分红缴纳个税以及市直柳钢中金股权转让带来增收。

    4)土地增值税完成1.06亿元,完成预算的21.4%,减收0.94亿元,下降47.1%。主要是容县根据审计署长沙特派办要求进行审计整改,2月份土地增值税退库0.64亿

    5)耕地占用税完成1.66亿元,完成预算的47.2%,减收2.14亿元,下降56.4%,主要是博白县去年同期入库一次性税源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耕地占用税1.9亿元,今年无此项收入。

    6)契税完成2.49亿元,完成预算的45.0%,增收0.14亿元,增长5.9%。

    7余税收收入5.93亿元,完成预算的50.1%,同比增收0.06亿元,增长0.9%

    二是非税收入完成23.74亿元,完成预算的67.0%,同比4.15亿元,增长21.2%

    1)专项收入2.22亿元,完成预算的49.1%,同比增收0.09亿元,增长4.1%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4.75亿元,完成预算的70.3%,同比增收0.93亿元,增长24.3%。主要是报考人数增加带来公安驾驶许可考试费增收以及部分法院诉讼费、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在今年上半年入库。

    3)罚没收入4.61亿元,完成预算的56.3%,同比减收1.37亿元,下降22.9%。主要是去年上半年入库“斑美拉”特大传销案一次性罚没收入2亿元,今年无此项收入。

    4)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03亿元,完成预算的54.0%,同比减收0.13亿元,下降82.5%。主要是今年一次性产权转让收入减少。

    5)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11.06亿元,完成预算的77.0%,同比增收4.39亿元,增长65.8%。主要是新增自然资源局上缴广西五彩田园核心区水月岩景区废弃采石场生态修复富余土石资源销售所得1.3亿元;新增石灰岩矿产处置、国储林处置0.51亿元,拍卖规范工程建设范围内砂石土资源收入增收0.78亿元、补充耕地占补指标增收0.3亿元。

    6)其余非税收入1.06亿元,完成预算的69.7%,同比增收0.23亿元,增长28.5%,主要是政府性住房基金收入增收。

    全市支出预算执行情况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9.57亿元,完成预算的50.0%,同比减支4.14亿元,下降2.0%。其中:民生支出167.78亿元,完成预算的53.1%,同比增支2.45亿元,增长1.5%

    1般公共服务支出16.22亿元,完成预算的41.4%,同比减支2.75亿元,下降14.5%。主要是今年严格落实“过紧日子”,压减一般性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9.08亿元,完成预算的51.4%,同比减支0.31亿元,下降3.3%。

    3)教育支54.60亿元,完成预算的53.1%,同比减支0.37亿元,下降0.7%。

    4)科学技术支出1.08亿元,完成预算的22.1%,同比增支0.59亿元,增长119.6%。主要是我市上半年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实现支出增长。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54亿元,完成预算的47.4%,同比减支1.99亿元,下降5.9%。主要是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以及上年同期部分县支付以前年度在职停保人员职业年金本金及利息,今年无此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30.68亿元,完成预算的58.6%,同比增支0.64亿元,增长2.1%。主要是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标准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提高。

    7)节能环保支出1.81亿元,完成预算的50.8%,同比减支0.62亿元,下降25.4%。主要是两江专项整治资金及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资金支出下降。

    8)城乡社区支出8.23亿元,完成预算的74.9%,同比减支1.90亿元,下降18.7%。主要是去年同期消化暂付款3.08亿元,今年无此项支出。

    9)农林水支出24.24亿元,完成预算的50.1%,同比增支1.60亿元,增长7.1%。主要是拨付龙云灌区一般债券资金1.98亿元,蕉林水库一般债券资金0.3亿元。

    10)交通运输支出4.72亿元,完成预算的55.6%,同比增支2.11亿元,增长80.9%。主要上半年拨付浦北至北流高速公路项目、一环路南高立交桥重建工程项目、玉湛高速(广西段)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等资金1.43亿元,以及一般债券项目及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以奖代补”项目支出增加。

    11)其他科目支出17.37亿元,完成预算的39.3%,同比减支1.15亿元,下降6.2%。

    2.上半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市级收入预算执行情况上半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24亿元,完成预算的56.2%,同比增收1.69亿元,增长13.4%,其中:税收收入6.87亿元,增长14.6%;非税收入7.37亿元,增长12.4%。

    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32亿元,完成预算的59.6%,同比增收1.65亿元,增长17.1%,其中:税收收入4.23亿元,增长24.6%;非税收入7.09亿元,增长13.0%。

    玉东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2亿元,完成预算的46.2%,同比增收0.04亿元,增长1.3%,其中:税收收入2.64亿元,增长1.6%;非税收入0.28亿元,下降1.4%。

    市级支出预算执行情况上半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42亿元,完成预算的49.3%,同比减支3.06亿元,下降6.1%。其中:民生支出38.84亿元,完成预算的53.5%,同比增支1.33亿元,增长3.6%。主要支出情况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5亿元,下降24.1%;公共安全支出3.98亿元,增长26.5%;教育支出4.68亿元,增长13.2%;科学技术支出0.18亿元,增长34.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1亿元,增长20.6%;卫生健康支出19.76亿元,下降9.3%;城乡社区支出2.27亿元,下降8.4%;农林水支出3.48亿元,增长31.4%;交通运输支出1.99亿元,增长141.7%(主要是市直上半年拨付浦北至北流高速公路项目、一环路南高立交桥重建工程项目、玉湛高速(广西段)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等资金1.43亿元);住房保障支出1.13亿元,增长18.4%;其他科目支出3.27亿元,下降56.4%。

    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54亿元,完成预算的50.6%,同比减支3.04亿元,下降6.4%。其中:民生支出36.47亿元,完成预算的54.0%,同比增支0.92亿元,增长2.6%。

    玉东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8亿元,完成预算的35.8%,同比减支0.02亿元,下降0.6%。其中:民生支出2.36亿元,完成预算的46.3%,同比增支0.41亿元,增长20.9%。

    3.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049万元,同比减支293万元,下降8.8%;会议费支出862万元,同比减支541万元,下降38.6%;培训费支出2157万元,同比增支800万元,增长59.0%。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831万元,同比减支235万元,下降22.0%;会议费支出170万元,同比减支335万元,下降66.3%;培训费支出304万元,同比增支72万元,增长31.0%。

    其中:市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822万元,同比减支233万元,下降22.1%;会议费支出166万元,同比减支337万元,下降67.0%;培训费支出257万元,同比增支25万元,增长10.8%。玉东新区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9万元,同比减支3万元,下降24.4%;会议费支出5万元,同比增支3万元,增长183.2%;培训费支出48万元,同比增支47万元,增长722.6%。

    4.市级总预备费动用情况。2023年市级财政总预备费预算安排9810元(市直9000万元,玉东新区810万元),上半年动用199.12元(市直140.01万元,玉东新区59.11万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以及山体滑坡治理等方面的费用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上半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66亿元,完成预算的10.6%,同比减收4.84亿元,下降19.0%。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8.00亿元,完成预算的10.1%,同比减收6.56亿元,下降26.7%,主要是今年土地出让进度不理想。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4.52亿元,完成预算的39.2%,同比增支1.16亿元,增长1.6%,主要是债券项目增支(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48.93亿元,同比增支25.63亿元,增长110.0%)。

    2.上半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28亿元,完成预算的3.7%,同比减收3.29亿元,下降50.1%。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28亿元,完成预算的2.7%,下降63.2%。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9.24亿元,完成预算的21.3%,同比减支10.80亿元,下降36.0%,主要是今年土地出让进度不理想。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88亿元,完成预算的3.8%,同比减收2.15亿元,下降42.7%。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95亿元,完成预算的2.7%,下降59.0%。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82亿元,完成预算的22.5%,同比减支5.41亿元,下降23.3%。

    玉东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40亿元,完成预算的3.4%,同比减收1.14亿元,下降74.1%。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0.34亿元,完成预算的3.2%,下降76.9%。玉东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42亿元,完成预算的12.6%,同比减支5.39亿元,下降79.2%。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市和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1.30亿元(均为市直收入),主要是市城投公司上缴历年利润,上年同期收入为0。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69万元,同比增支138万元,增长445.2%;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69万元(均为市直支出),同比增支160万元,增长1777.8%。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上半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9.55亿元,完成预算的41.6%,同比减收2.48亿元,下降4.0%。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62.40亿元,完成预算的44.6%,同比增支11.80亿元,增长23.3%。

    2.上半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9.10亿元,完成预算的42.2%,同比增收0.03亿元,增长0.1%。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0.81亿元,完成预算的43.0%,同比增支6.49亿元,增长18.9%。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8.76亿元,完成预算的42.1%,收入基本与上年持平。市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0.61亿元,完成预算的43.0%,同比增支6.47亿元,增长19.0%。

    玉东新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0.34亿元,完成预算的51.0%,同比增收0.03亿元,增长10.9%。玉东新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0.20亿元,完成预算的47.7%,同比增支0.02亿元,增长13.0%。

    二、财政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一)预算执行进度加快,财政收支实现“双过半”。多部门协同推进,及时跟踪重点企业和主要税种的纳税进度,抓好重点税源监控征管。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46.32亿元,同比增长5.9%,完成全年目标80.37亿元的57.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199.57亿元,完成进度50%,实现收支“双过半”。
      (二)重点领域保障有力,风险防控扎实有效。一是基层民生领域保障有力。1—6月,全市民生支出占比84.07%,其中县级民生支出占比84.70%,高于全市平均水平0.63个百分点。二是稳妥有效防控风险。2023年全市申请发行再融资债券62.15亿元,用于偿还今年到期政府债券。上半年,到期债券本金16.48亿元已全部偿还,守住不发生风险的底线。全面实施市县“三保”资金专户管理,保障“三保”支出预算安排和资金,市县“三保”支出得到有力保障。

    三、落实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情况

    (一)开源节流,全力保障财政收入平稳可持续

    1.靠前谋划,争取上级资金获得重大突破一是制定《玉林市2023年争取资金支持工作方案》,明确方向、突出重点,全力以赴做好政策、资金、项目争取工作。上半年,全市争取上级资金400.35亿元,同比增长35.8%。二是加强项目储备申报,全力争取政府债券。上半年,全市获得自治区转贷新增政府债券87.55亿元,同比增长154.79%。

    2.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一是严格“三公”经费管理,不折不扣落实“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只减不增”原则,2023年年初预算安排1.03亿元,较2022年年初预算下降6.5%,实行“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通报制度,夯实主体责任,把好“三公”经费“执行关”。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30亿元,同比下降8.8%。二是严控一般性支出,大力压减非重点、非刚性、非近期支出,腾出更多财政资金用于“三保”、社会保障民生补短板等支出。三是强化预算编制审核,结合绩效评价结果、存量资金统筹等情况,实事求是保障好部门必要支出。四是严格政府投资项目评审节约财政资金,严把政府投资“关口”,2023年上半年全市共完成审查工程项目778个,审减金额4.61亿元,审减率为7.14%。五是积极发挥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作用,维修入库资产358件,通过公物仓调剂共享资产507件,节约财政资金约200万元。

    (二)全力保障,兜住兜牢基本民生底线

    1.全面落实社会保障政策。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大资金投入,全市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累计31.54亿元。一是持续抓好稳就业工作。全市就业补助资金支出0.92亿元,推动就业优先政策落实落细,保障全市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二是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做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加强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及时发放资金。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支出5.98亿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1.66亿元,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政策全面落实。三是做好各项养老保障工作。全市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支出1.81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支出5.54亿元,确保参保人员的缴费及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正常发放。

    2.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一是积极做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全市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助支出19.23亿元,有效提升医疗服务保障水平。二是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支出1.64亿元,进一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数量和质量。三是支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全市公立医院支出0.87亿元,主要用于补偿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收入、实施综合改革试点的公立医院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基本建设及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及信息化建设等支出。四是统筹做好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全市支出疫情防控资金2.18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做好医疗资源储备,支持公共卫生防控救治三年行动计划,保障重点人群救治需求等支出。

    3.助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持续加大教育资金投入,加快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上半年,全市教育支出54.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27.4%。不断提高普通教育供给和服务水平。支持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深入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工程,持续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提质培优,加快职业教育园区建设,推动产教融合。落实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不断提高资助的精准水平,减轻困难家庭教育负担,提高低收入群众子女受教育水平。

    4.促进文体事业繁荣发展。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加大对公共文化体育事业的投入。上半年,全市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41亿元,主要用于加快构建我市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重点支持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场所免费开放、体育事业发展、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等。

    (三)扶持产业,壮大实体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

    1.统筹资金投入,推进重大产业项目发展。一是坚持财政资金跟着项目走,精准施策、重点发力,预算安排工业项目6.7亿元,追加并拨付广西先进装备制造城(玉林)配套综合服务建设项目0.18亿元,华友广西玉林锂电一体化产业基地项目(一期)0.12亿元等,主要用于支持重大工业项目建设贴息和补助、园区基础设施和标准厂房建设补助、企业技术改造补助、融资担保补助、中小企业发展扶持、企业上台阶扶持和企业市场开拓扶持等,引导更多资金投向工业项目。二是不断加大科技投入,支持科技创新发展,上半年,全市科学技术支出1.08亿元,同比增长119.6%,重点保障重大工业项目建设、企业技术改造补助、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等,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2.加强实体经济调研服务,助推产业园区解难纾困。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壮大实体经济的决策部署,印发《玉林市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壮大实体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调研服务工作方案》,聚焦九大调研服务内容,引导企业强信心、拓业务、扩投资、降成本、增效益,加快协调解决企业(项目)建设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千方百计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聚焦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园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助推企业落地投产。

    3.落实惠企政策,支持市场主体平稳发展。一是着力支持扩大内需,加快服务业回暖恢复,落实资金0.04亿元,支持推进传统服务业转型升级,推动服务业发展上速度、上规模、上水平,促进消费持续恢复和升级。二是落实全国两会关于支持汽车等大宗消费的部署要求,支持汽车促消费活动。落实新能源汽车补贴资金政策,2023年争取中央节能减排资金0.08亿元、自治区补助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0.05亿元,支持新能源企业发展。三是支持交通运输服务业健康发展,落实成品油补贴政策,下达资金0.40亿元,有效缓解成品油价格不断上涨给农村客运及出租车经营者带来的经济压力,促进农村客运及城市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四是落实阶段性国内客运航班运行财政补贴政策,拨付阶段性航线补贴资金0.03亿元,缓解民航企业运营困难。

    4.强化财金联动,助力稳住经济大盘。一是积极落实“桂惠贷”贴息政策。上半年,全市累计拨付2021、2022年度“桂惠贷”贴息资金5.53亿元,有效撬动银行投放优惠利率贷款471.55亿元;2023年已投放“桂惠贷”资金约121.24亿元。二是进一步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上半年,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在保余额42.02亿元,有效支持4193户中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解决融资难题。三是大力推广运用PPP模式,破解有限财力制约和公共服务产品增长需求的矛盾,实现改革发展和改善民生双赢。上半年,玉林市管理库PPP项目27个,总投资约566亿元。

    (四)强化统筹,推动城乡协调一体发展

    1.支持城乡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一是支持南玉深铁路加快建设,争取自治区交通基础设施专项债12.17亿元,专项用于南玉铁路及玉岑铁路项目资本金。二是支持玉林福绵机场航线培育及机场运营,拨付航线培育资金0.09亿元。三是争取农村公路各项上级补助资金10亿元,支持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提升工程、乡村道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

    2.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一是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任务目标相适应。上半年,全市财政衔接资金落实分配10.81亿元,支出5.74亿元,支出进度53.09%。二是大力支持耕地保护和粮食生产,筑牢粮食安全生产底线。下达2023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资金0.73亿元,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0.23亿元,有效保障种粮农民收益;下达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2.3亿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预算1.96亿元,推进耕地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拨付“菜篮子”工程补助资金0.01亿元,保障城区“菜篮子”安全。三是支持推进重大水利项目建设,争取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资金安排项目资金4亿元,支持龙云灌区工程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3.助力城市建设和品质提升。一是推进新型城镇化,提升城市功能品质。落实经费4.19亿元,支持扎实推进城市建设,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积极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开展城市主干道、断头路提升改造。二是做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各项工作。上半年,下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直达资金0.39亿元,新增政府一般债务限额0.19亿元。

    4.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卫蓝天碧水净土。安排生态环境部门专项资金0.45亿元,为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提供财力支持。

    (五)深化改革,推动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1.健全和完善预算管理制度。一是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加强信息化应用支撑,提升财政数字化治理水平。二是全面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彻底打破“基数+增长”的增量预算模式,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加强对重大战略、重要任务、重点改革的财力保障。三是硬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市人大批准的预算,强化预算追加管理,加强政府预算资金、政府债券资金、部门单位自有收入的统筹使用, 严格把好预算追加关口。

    2.深入推进预算绩效全过程管理。完善事前评估工作机制、提高绩效目标质量、优化绩效运行监控、做实做优绩效评价、硬化绩效管理结果应用,全面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实效。做实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完善预算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机关绩效考评挂钩措施,建立奖优罚劣的结果应用机制,强化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3.稳步推进基层“两院”财物统管改革平稳过渡。根据中央和自治区统一部署,深化我市地方法院检察院财物统管改革工作顺利开展,推进改革后各类人员经费和基本项目经费保障,安排基层两院基本支出2.33亿元、项目支出0.06亿元,优先保障政策范围内的人员经费和正常运转需要,切实保障全市法院、检察院经费支出,推动两院财物统管改革平稳过渡。

    (六)主动作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1.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完善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机制,坚决遏制政府隐性债务增量,稳妥推进化解存量政府债务工作,积极筹措偿债资金,及时还本付息。

    2.切实兜牢“三保”底线。严格按照“实事求是、以收定支”原则并参考上年执行情况,足额编列“三保”预算。全市年初“三保”需求数242.56亿元,预算安排数242.64亿元,足额保障基层工作经费,不留预算缺口。截至6月底,累计执行118.90亿,执行进度45.11%,足额保障支出需求。按照“三保”资金专户管理要求,及时归集资金保障“三保”支出需求,截至6月底,累计调度131.43亿元。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加强“三保”动态监测,切实防范“三保”风险。

    3.强化财会监督和财经纪律整抓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落实,健全财会监督机制体制。开展我市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对9大方面财经纪律重点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和专项整治工作。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问题整治疑点问题进行核查整改,共计排查了21091条疑点问题,对情况属实的疑点问题立刻进行了整改。进一步加大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政策清单的公开力度,定期组织开展政策清单的更新调整工作。

    四、政府债务管理情况

    (一)政府债务规模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全市政府债务余额530.96亿元,其中市级政府债务余额239.68亿元(市直200.18亿元、玉东新区39.5亿元)。

    1. 资金投向情况

    全市获得转贷新增政府债券87.55亿元(一般债券16.58亿元,专项债券70.97亿元),其中市级获得转贷新增政府债券32.51亿元(市直31.9亿元、玉东新区0.61亿元)。一般债券主要用于乡村振兴、教育、医疗卫生、农林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交通基础设施等公益性项目建设;专项债券主要用于产业园区建设、新建南宁至玉林铁路、公立医院建设、支持中小银行发展等社会领域建设等支出。

    2023年上半年,全市政府专项债券支出进度明显加快。全市获得转贷新增专项债券资金70.97亿元,实际支出43.62亿元,支出进度61.46%,其中市级获得转贷新增专项债券资金25.94亿元(市直25.34亿元、玉东新区0.6亿元),实际支出12.06亿元,支出进度46.48%。

    (三)风险防控情况

    上半年,全市政府债券还本16.48亿元,其中市级政府债券还本8.29亿元(市直6.55亿元、玉东新区1.74亿元)。以上到期债券本金均已如期偿还。

      上半年,全市政府债券付息支出3.1亿元。其中市级政府债券付息支出0.66亿元(市直0.63亿元、玉东新区0.03亿元),市级政府债券付息负担总体可控,到期利息均已如期兑付,未发生政府债券违约行为。

      上半年,全市获得转贷再融资债券16.45亿元,其中市级获得转贷再融资债券8.28亿元(市直6.55亿元、玉东新区1.73亿元)有效缓释到期债务风险。

    (四)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21〕2号),市财政局已组织市直有关单位对2022年专项债券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并实施财政评价。全面推进专项债券项目穿透式监测系统部署,通过系统监测手段,对项目运营实施监测,提高专项债券项目质量。

    五、完成全年预算收支目标的思路和措施

    (一)进一步狠抓土地出让工作

    一是加大对欠缴地块的清欠力度。二是持续发力城区土地性质变更增收三是全面、系统梳理出可供出让地块特别是边角地块,积极创造土地出让条件四是完善土地招商政策,加大土地推介力度。根据市场需求及时作出调整,重点跟踪重点地块成交进度,及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土地出让收入按进度完成。

    (二)进一步抓好税费收入组织工作

    一是紧围绕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的目标,制定组织收入指导性计划,切实抓好收入组织工作,提高税收收入质量。二是依法依规抓好缓缴税收清算工作,加强对增值税留抵退税回补跟踪管理,重点跟踪电力、建筑等行业企业增值税回补税款。三是加强和规范土地增值税征缴工作,加快已建成小区土地增值税清缴工作,加快耕占税清算进度。四是加大重大项目、重点税源跟踪服务力度,服务好重点龙头企业。五是加大欠税清缴力度。根据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和清偿能力,逐户、逐笔制定有针对性的清欠计划,并重点监控欠税金额较大的企业,督促企业及时缴清税款。六是依法依规组织非税收入,及时组织收入入库。

    (三)进一步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继续落实好《玉林市2023年争取资金支持工作方案》,压实部门责任,加大债券、专项资金争取力度。严格按照预算法及相关规定,加快资金分配、下达。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加快支出进度,尽快尽早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1. 进一步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把过紧日子作为一项长期坚持的方针,严格把关预算追加,严控一般性支出。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落实“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只减不增”原则。

    (五)进一步强化政府债券使用管理

    一是加强项目储备。合理布局项目,谋划一批符合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符合重点支持领域、能带来持续增加值和稳定税收的专项债券项目。二是抓好债券资金使用工作。在保证资金使用安全和有效的前提下,切实加快新增政府债券资金使用进度。对债券资金使用严重偏慢的项目,深入分析原因,逐个制定解决方案,及时协调有关部门配合予以优先解决,推动项目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六)进一步严防预算执行风险

    一是切实兜牢“三保”底线。严格按照“预算安排优先、资金拨付优先、库款保障优先”原则,切实抓好“三保”预算安排和执行工作。依托一体化系统加强对基层“三保”动态监测预警,防范基层“三保”支付风险。二是切实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加强专项债券项目绩效管理,推进政府债券投后管理,保障政府债券本息及时兑付。稳妥推进化解政府隐性债务工作,坚决遏制政府隐性债务增量加强政府经营性公司治理,健全政府经营性公司债务风险预警监测机制,多措并举防范化解政府经营性公司到期债务风险。三是规范预算执行管理。强化底线思维,加大财政运行风险研判和监管,结合财政收支情况,科学合理预判财政运行趋势,采取有效措施增收节支,确保收支平衡,保障财政平稳运行。

    (七)进一步加大服务实体经济力度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优化支出结构,加大财力统筹,适度扩大财政支出规模,全力保障我市重大战略、重大项目和重点领域支出需求,重点抓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聚焦企业重点、难点,为企业排忧解难。不折不扣落实各项税费支持政策,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用好政府性融资担保政策,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持续推动市场主体减负增效,着力服务和保障高质量发展。

    1. 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一是组织各级财政复查内控制度,封堵制度漏洞,规范各项财政工作执行,防止“跑”出控制范围。二是以工作目标为导向,结合实际,全面分析问题,细化支出管理流程,形成长期、稳定、标准化的财政工作流程,防止“冒”出非刚需、非必要开支。三是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到人,合作沟通推进工作,防止执行环节的“滴”现象。四是全面落实市委重点工作部署,对关乎民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资金,开展定期通报、专项督导,把财政资金落实见效,强化监管堵“漏”。

    下一步,我们将在市委领导下,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的决策部署和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的有关决定、决议以及本次会议提出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更加积极有效的财政政策,大力提质增效,抓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加强预算管理监督,增强依法理财能力,为推动绿色发展,为巩固社会发展团结稳定安宁,推进财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全力以赴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新时代壮美广西的玉林篇章!

    以上报告是否妥当,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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