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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1—8月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2021-12-13 16:00     来源:玉林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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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3日在玉林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


市人大常委会: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就关于2021年1—8月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21年1—8月市级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自治区和市委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总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努力打造“四强两区一美”两湾先行试验区,全面贯彻落实十五届人大第八次会议的各项决议,大力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扎实做好基层“三保”工作,全力支持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一)组织收入完成情况

市级组织财政收入33.87亿元(其中:玉东新区10.50亿元),完成预算的62.3%,同比减收2.94亿元,下降8.0%,主要是去年同期的一次性非税收入较多,剔除该因素后,市级财政收入增长0.6%。其中:上划中央收入13.95亿元(其中:玉东新区4.19亿元),上划自治区收入3.20亿元(其中:玉东新区0.99亿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73亿元(其中:玉东新区5.32亿元),完成预算的57.5%,同比减收3.17亿元,下降15.9%。

税收收入11.59亿元,同比增收1.02亿元,增长9.6%。其中主要税种执行情况:国内增值税收入2.46亿元,同比增长3.9%;企业所得税收入2.48亿元,同比下降5.9%,主要是玉东新区今年企业效益下降,预缴企业所得税减收;个人所得税收入0.41亿元,增长7.5%;其余税收收入6.23亿元,增长20.3%,主要是今年1-8月房产租赁情况较上年同期转好新增投入使用的房产增加以及加强对土地增值税的预征和清算管理等因素的推动(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和契税)完成4.47亿元,同比增长24.9%。

非税收入5.14亿元,同比减收4.18亿元,下降44.9%。主要是今年一次性产权转让收入减少以及去年公租房项目经营权转让减少,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下降96.3%,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下降84.0%。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2.87亿元(其中:玉东新区6.23亿元),完成预算的48.5%,同比增支17.56亿元,增长49.7%。民生支出40.12亿元,增长84.6%,占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5.9%,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重点领域资金需求得到保障。

3.总预备费动支情况

2021年市级财政总预备费预算安排7950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250万元),截至8月已动支63.22万元(均为玉东新区动支),结余7886.78万元,用于新冠疫情防控支出及生猪检查和无害化处理病死动物经费。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45亿元(其中:玉东新区11.61亿元),完成预算的16.3%,同比增收9.60亿元(其中:玉东新区增收8.10亿元),增长88.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8.66亿元(其中:玉东新区11.41亿元),同比增收9.16亿元,增长96.4%,主要为玉东新区追回的历年欠缴土地出让收入。基金预算支出35.32亿元(其中:玉东新区14.7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27.7%,同比增支13.58亿元,增长62.4%,主要是土地成本支出和新增专项债项目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836万元,完成预算的209.6%,同比增收61万元,增长3.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7万元,完成预算的7.7%,与上年一致。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4.55亿元,完成预算的58.5%,同比增收4.05亿元,增长10.0%。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7.49亿元,完成预算的61.7%,同比增支4.23亿元,增长9.8%。

(六)1—8月主要工作情况

1.切实兜牢“三保”底线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各级政府基层“三保”工作专班,密切关注基层“三保”工作的执行情况,加强对基层“三保”工作的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及风险隐患,并约谈督促有关部门整改,落实好基层“三保”重点工作。二是足额落实“三保”预算。在市本级做好“三保”预算的基础上,督促各县(市、区)在年初足额测算“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需求,坚持“三保”支出优先顺序编列预算。三是印发“三保”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出台《玉林市县级“三保”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坚持“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快速响应、处置有力”原则,牢牢守住不发生县(市、区)级“三保”特别是工资拖延拖欠发放等触发性风险的底线,切实保障干部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2.积极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是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大对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和公益性岗位补贴力度,确保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努力确保就业局势稳定,1-8月就业补助支出同比增长99.1%。二是继续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加强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1-8月普通教育支出同比增长10%,其中学前教育、初中教育和高中教育支出分别增长26.4%、18.6%和71.5%,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提升职业教育质量水平,其中职业教育支出增长35.6%。三是全力兜底社会保障。确保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参保居民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医疗待遇足额保障,1-8月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增长8.1%,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也大幅增长。四是继续实施县、乡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行动,加快推进县、乡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大对困难群体医疗救助力度,1-8月卫生健康支出增长748.3%。五是继续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加强疫情防控的资金保障力度,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1-8月累计筹措疫情防控资金0.19亿元、疫苗接种专项资金6.82亿元,并形成实际支出4.07亿元。六是充分发挥直达资金直接惠企利民作用。严格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直达资金管理要求,做好直达资金的日常监控和动态监控工作,跟踪资金预算分解下达、资金支付、惠企利民补助发放全过程,紧盯资金流向和具体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截至目前,市级共收到直达资金指标32.79亿元,支出进度达70.2%。

3.全力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大力支持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成果转化,市财政年初安排科技创新平台发展和科技创业成果转化经费0.1亿元,提高科技创新对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能力,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力度,科技支出增长16.1%。二是加强工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预算保障,年初市财政安排工业高质量发展资金2亿元,累计筹措工业发展资金17.28亿元(其中专项债券15亿元),开展了多次专项服务工作,协调解决园区预算管理、税收分成、资金筹措等方面的问题,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园区企业做大做强,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三是大力推进交通设施建设,筹措民用机场项目资金6.60亿元、高速公路及普通公路项目4.92亿元、“四建一通”项目0.08亿元,服务推进强枢纽战略。四是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强化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已落实2021年“桂惠贷”贴息资金预算0.4亿元,截至8月底已形成支出0.16亿元。

(七)存在的问题

1.税收持续稳定增长的基础不牢固。1-8月,市级全口径税收收入同比增长4.5%,低于全市平均水平7.5个百分点。从税种结构看,土地和房地产市场相关税种占比高达38.6%,且拉动市级一般公共预算税收收入增长8.4个百分点,是税收增长的主要因素,但是这种建立在房地产市场恢复性反弹基础上的增长模式难以持续,且随着国家经济宏观调控和抑制房价过快增长的政策陆续出台,依靠土地和房地产作为税收来源将很难维持。

2.一次性非税收入减少。由于近几年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以及应对去年疫情冲击,税收收入减少,为了弥补年度财政收支缺口,市级加大了对国有资产的处置,非税收入已经成为重要财政支出资金来源,但由于国有资产管理不断规范,目前可处置国有资产空间已十分有限,市级非税收入和处置资产相关的税收均有所减少,1-8月非税收入同比下降44.9%,其中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同比下降84.0%,可用财力的大幅减少更加大了市级财政稳定运行压力。

3.财政收支平衡高度依赖土地出让收入。从年初预算安排情况来看,市级安排从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5.65亿元,但是1-8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仅完成18.66亿元,为年度任务的15.2%,远不足以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支出进度整体偏慢。受制于土地出让收入完成进度不及预期,截至8月底,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仅完成年度预算48.5%,低于序时进度18.1个百分点。接下来大量财政支出将会集中在四季度,带来较大财政支出压力。

二、2021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根据我市财政收入变化情况,经对全年预算收支情况的全面分析和测算,预计全年市级财政总收入和总支出分别为198.53亿元,比五届人大第八次会议批准通过的2021年市级财政总收入和总支出240.30亿元分别减少41.77亿元。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

2021年市级组织财政收入计划由年初预算的54.37亿元,同比增长6.0%,调整为48.20亿元,调减6.17亿元(其中:市直调减2.60亿元,玉东调减3.57亿元),调整后同比下降6.0%。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的29.08亿元调整为25.47亿元,调减3.61亿元。

(1)税收收入由年初预算的18.03亿元调整为16.39亿元,调减1.64亿元,包括增值税调减1.10亿元、企业所得税调减0.41亿元、土地增值税调减1.0亿元、城市维护建设税调减0.13亿元,主要是今年企业盈利能力低于年初预期以及受房地产调控影响税收减少。

(2)非税收入由年初预算的11.05亿元调整为9.08亿元,调减1.97亿元,主要是市直年初预计的公租房项目经营权转让收入2.8亿元银行取消放贷,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减少以及随税征收的教育附加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的108.91亿元调整为106.63亿元,调减2.28亿元。主要调整的项目有:

(1)加大教育安全投入0.07亿元,主要用于学校安全协管员、专职保安配备。

(2)全力兜底社会保障,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资金0.03亿元,机关养老保险基金缺口补助资金0.49亿元。

(3)加强医疗卫生保障,根据实际增加落实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和社会保障金0.01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2.56亿元。

(4)加强市场主体保障,有效帮助企业节约利息成本,安排2020年农村信用社新增税收玉林市本级分享部分财政补助资金0.04亿元;调增玉东新区“桂惠贷”利息补助资金0.19亿元。

(5)调减年初专项5.67亿元,其中:东茂公司注册资本金1.0亿元;玉林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租廉租房经营权购买价款转增资本2.8亿元;工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1.38亿元。

(6)根据规定预备费预算安排额要达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额的1%,调增预备费0.28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的125.84亿元调整为83.44亿元,调减42.4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的113.16亿元,调整为74.41亿元,调减38.75亿元。主要调整的项目有:

(1)征地成本调减9.93亿元。

(2)新增项目调增0.31亿元,包括:2020年度新购商品住房契税补贴调增0.08亿元;农村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管护资金安排0.03亿元;玉东新区“四强两区一美”两湾先行试验区重点项目调增0.1亿元;玉东新区落实轻工业振兴园区建设调增0.1亿元。

(3)年初预留项目调减35.05亿元,包括:玉州区破产或改制企业职工安置费调增1.43亿元,预留玉北同城化及其区域内水系环境综合治理提升PPP项目支出调减12.0亿元;化债项目安排的支出调减12.54亿元;预留土地出让收益计提“五金”调减5.94亿元;园区土地出让收益调减6.0亿元。

(4)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及支出进度调减10.56亿元,其中:医科大玉林校区一期补助3.8亿元;市直三所高中PPP项目补助资金0.2亿元;生态环境专项资金(乡村振兴项目)调减0.1亿元;广西重点独流入海河流南流江防洪治理项目建设0.2亿元;玉东新区学校建设项目0.68亿元;玉东新区道路工程类项目1.39亿元;玉东新区棚户区(安置区)改造项目1.01亿元;玉东新区线路迁移改造工程0.41亿元;玉林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0.17亿元;文化艺术中心项目0.13亿元;玉东新区基础设施建设配套0.2亿元。

(5)债务付息支出调增0.68亿元;

(6)新增市直专项债券安排的支出15.8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调整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的876万元调整为1836万元,调增96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安排的613万元调整为498万元。

(四)转移性收支调整

1.转移性收入调整

转移性收入由年初预算的85.30亿元调整为89.44亿元,调增4.14亿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调增2.80亿元;上解收入调减12.31亿元,主要是由于北流年初上解安排用于预留玉北同城化及其区域内水系环境综合治理提升PPP项目的地块今年无法实现出让,收支相应调减12.0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减0.85亿元;上年结余收入调减0.14亿元;债务转贷收入调增14.64亿元(新增政府债券15.8亿元;再融资债券调减1.16亿元)。

2.转移性支出调整

转移性支出由年初预算的7.03亿元调整为6.30亿元,调减0.73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补助支出调减0.29亿元,上解支出调减0.44亿元。

(五)社保基金预算收支调整

社保基金预算总收入由年初预算的150.09亿元调整为150.78亿元,调增0.69亿元,主要是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入调增0.32亿元,上年结余调增0.37亿元。社保基金预算总支出由年初预算的150.09亿元调整为150.78亿元,调增0.69亿元;其中:本年支出调增8.23亿元,年末滚存结余调减7.54亿元,主要是对新冠疫苗及接种费用进行阶段性清算,需上解自治区新冠疫苗专项经费6.82亿元。

(六)新增政府债券项目安排情况

自治区下达2021年市级新增政府债券资金15.8亿元,其中:

1.下达新增政府一般债券22万元。

主要安排玉东新区小型水库安全运行项目22万元。

2.下达新增政府专项债券15.8亿元。

主要安排在广西先进装备制造城(玉林)配套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2.5亿元;玉林中医药健康产业园标准厂房项目及园区基础设施工程1.5亿元;广西龙港新区(白平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一期)2.0亿元;70万吨锂电新能源材料一体化基地项目标准化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4.0亿元;龙港新区玉林龙潭产业园高端不锈钢制品产业基地(启动区)项目5.0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2#住院楼改造项目0.8亿元。


调整后财政总收入安排198.53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47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3.44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18亿元,转移性收入89.44亿元。

财政总支出安排198.53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6.63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4.4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5亿元,转移性支出6.3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11.14亿元。

调整后财政总收入和总支出各安排198.53亿元,收支平衡。


三、下一步措施

(一)抓好增收节支工作,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一是深挖增收潜力,增加可用财力。把加快经济发展、努力培植财源作为解决财政困难的根本之策。落实好县级财源建设实施方案,引导县(市、区)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布局产业建设,特别是注重发展高附加值、高含税量的产业和行业,形成稳定财源基础,大力涵养优质财源。加强对财政收入形势分析研判,深入挖掘收入增长点,紧盯重点税源,严防税收流失。统筹协调增值税留抵退税和组织财政收入、库款保障之间的关系,防止收入大起大落,确保财政平稳运行。进一步优化财政收入结构,严控非税收入不合理增长。

二是优化支出结构,兜牢“三保”底线。突出支出重点,加强基层“三保”保障能力,坚决杜绝出现拖欠工资等问题,确保工资、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确保“三保”不出风险。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强化“零基预算”理念,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刚性非必要非重点支出,严控低效无效支出,腾出更多宝贵的财政资源用于改善基本民生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

三是大力统筹盘活财政资金。加强政府预算统筹衔接,强化部门和单位对各类资源统一管理,加快存量资金盘活使用,提高财政资源统筹能力。

(二)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持续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继续强化政策宣传和解读,提高政策知晓度,帮助企业用足用好政策。

二是继续完善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加快直达资金预算分配进度,督促资金使用部门加快直达资金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直达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

三是持续用好政府债券资金。督促主管部门尤其是项目单位加快新增债券资金的支出进度,及早形成实物工作量。用足用好专项债券市场化配套融资政策,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支持重大战略和重大项目建设。

四是持续强化财政金融联动。积极推进存量项目转化为PPP,强化政府支出责任监管。做好“桂惠贷”贴息保障,确保资金及时拨付。进一步发挥投贷联动新融资模式和区市联动投资新机制优势,放大财政资金杠杆撬动作用。

(三)加强风险防控,确保财政安全可持续

一是着力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建立健全政府债券“借、用、还”管理机制,积极向上申请再融资债券,同时及时、足额安排预算资金确保到期政府债券按时还本付息。持续整改违法违规担保和政府购买服务行为,强化监督问责机制,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加快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严禁以企业债务形式新增隐性债务,坚决防范企业风险向财政金融领域蔓延。

二是着力防范基层“三保”风险。在抓好既有的“三保”保障长效机制的同时,进一步规范财政预算管理,强化库款监测预警,落实“三保”支出优先拨付原则,严格控制新增暂付性款项规模,增强“三保”保障能力。


加强财政预算执行,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对于保持经济平稳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全市财政工作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玉林市五届人大第八次会议和本次人大常委会会议提出的各项要求,以建成“四强两区一美”两湾先行试验区为目标,继续认真落实财政预算执行,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确保全年财政工作任务圆满完成,推动我市各项工作稳步发展!



关联文件:

    2021年

    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1—8月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2021-12-13 16:00     来源:玉林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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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财政局


    市人大常委会: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就关于2021年1—8月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21年1—8月市级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自治区和市委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总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努力打造“四强两区一美”两湾先行试验区,全面贯彻落实十五届人大第八次会议的各项决议,大力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扎实做好基层“三保”工作,全力支持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一)组织收入完成情况

    市级组织财政收入33.87亿元(其中:玉东新区10.50亿元),完成预算的62.3%,同比减收2.94亿元,下降8.0%,主要是去年同期的一次性非税收入较多,剔除该因素后,市级财政收入增长0.6%。其中:上划中央收入13.95亿元(其中:玉东新区4.19亿元),上划自治区收入3.20亿元(其中:玉东新区0.99亿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73亿元(其中:玉东新区5.32亿元),完成预算的57.5%,同比减收3.17亿元,下降15.9%。

    税收收入11.59亿元,同比增收1.02亿元,增长9.6%。其中主要税种执行情况:国内增值税收入2.46亿元,同比增长3.9%;企业所得税收入2.48亿元,同比下降5.9%,主要是玉东新区今年企业效益下降,预缴企业所得税减收;个人所得税收入0.41亿元,增长7.5%;其余税收收入6.23亿元,增长20.3%,主要是今年1-8月房产租赁情况较上年同期转好新增投入使用的房产增加以及加强对土地增值税的预征和清算管理等因素的推动(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和契税)完成4.47亿元,同比增长24.9%。

    非税收入5.14亿元,同比减收4.18亿元,下降44.9%。主要是今年一次性产权转让收入减少以及去年公租房项目经营权转让减少,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下降96.3%,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下降84.0%。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2.87亿元(其中:玉东新区6.23亿元),完成预算的48.5%,同比增支17.56亿元,增长49.7%。民生支出40.12亿元,增长84.6%,占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5.9%,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重点领域资金需求得到保障。

    3.总预备费动支情况

    2021年市级财政总预备费预算安排7950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250万元),截至8月已动支63.22万元(均为玉东新区动支),结余7886.78万元,用于新冠疫情防控支出及生猪检查和无害化处理病死动物经费。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45亿元(其中:玉东新区11.61亿元),完成预算的16.3%,同比增收9.60亿元(其中:玉东新区增收8.10亿元),增长88.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8.66亿元(其中:玉东新区11.41亿元),同比增收9.16亿元,增长96.4%,主要为玉东新区追回的历年欠缴土地出让收入。基金预算支出35.32亿元(其中:玉东新区14.7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27.7%,同比增支13.58亿元,增长62.4%,主要是土地成本支出和新增专项债项目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836万元,完成预算的209.6%,同比增收61万元,增长3.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7万元,完成预算的7.7%,与上年一致。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4.55亿元,完成预算的58.5%,同比增收4.05亿元,增长10.0%。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7.49亿元,完成预算的61.7%,同比增支4.23亿元,增长9.8%。

    (六)1—8月主要工作情况

    1.切实兜牢“三保”底线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各级政府基层“三保”工作专班,密切关注基层“三保”工作的执行情况,加强对基层“三保”工作的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及风险隐患,并约谈督促有关部门整改,落实好基层“三保”重点工作。二是足额落实“三保”预算。在市本级做好“三保”预算的基础上,督促各县(市、区)在年初足额测算“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需求,坚持“三保”支出优先顺序编列预算。三是印发“三保”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出台《玉林市县级“三保”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坚持“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快速响应、处置有力”原则,牢牢守住不发生县(市、区)级“三保”特别是工资拖延拖欠发放等触发性风险的底线,切实保障干部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2.积极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是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大对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和公益性岗位补贴力度,确保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努力确保就业局势稳定,1-8月就业补助支出同比增长99.1%。二是继续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加强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1-8月普通教育支出同比增长10%,其中学前教育、初中教育和高中教育支出分别增长26.4%、18.6%和71.5%,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提升职业教育质量水平,其中职业教育支出增长35.6%。三是全力兜底社会保障。确保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参保居民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医疗待遇足额保障,1-8月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增长8.1%,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也大幅增长。四是继续实施县、乡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行动,加快推进县、乡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大对困难群体医疗救助力度,1-8月卫生健康支出增长748.3%。五是继续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加强疫情防控的资金保障力度,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1-8月累计筹措疫情防控资金0.19亿元、疫苗接种专项资金6.82亿元,并形成实际支出4.07亿元。六是充分发挥直达资金直接惠企利民作用。严格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直达资金管理要求,做好直达资金的日常监控和动态监控工作,跟踪资金预算分解下达、资金支付、惠企利民补助发放全过程,紧盯资金流向和具体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截至目前,市级共收到直达资金指标32.79亿元,支出进度达70.2%。

    3.全力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大力支持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成果转化,市财政年初安排科技创新平台发展和科技创业成果转化经费0.1亿元,提高科技创新对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能力,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力度,科技支出增长16.1%。二是加强工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预算保障,年初市财政安排工业高质量发展资金2亿元,累计筹措工业发展资金17.28亿元(其中专项债券15亿元),开展了多次专项服务工作,协调解决园区预算管理、税收分成、资金筹措等方面的问题,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园区企业做大做强,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三是大力推进交通设施建设,筹措民用机场项目资金6.60亿元、高速公路及普通公路项目4.92亿元、“四建一通”项目0.08亿元,服务推进强枢纽战略。四是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强化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已落实2021年“桂惠贷”贴息资金预算0.4亿元,截至8月底已形成支出0.16亿元。

    (七)存在的问题

    1.税收持续稳定增长的基础不牢固。1-8月,市级全口径税收收入同比增长4.5%,低于全市平均水平7.5个百分点。从税种结构看,土地和房地产市场相关税种占比高达38.6%,且拉动市级一般公共预算税收收入增长8.4个百分点,是税收增长的主要因素,但是这种建立在房地产市场恢复性反弹基础上的增长模式难以持续,且随着国家经济宏观调控和抑制房价过快增长的政策陆续出台,依靠土地和房地产作为税收来源将很难维持。

    2.一次性非税收入减少。由于近几年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以及应对去年疫情冲击,税收收入减少,为了弥补年度财政收支缺口,市级加大了对国有资产的处置,非税收入已经成为重要财政支出资金来源,但由于国有资产管理不断规范,目前可处置国有资产空间已十分有限,市级非税收入和处置资产相关的税收均有所减少,1-8月非税收入同比下降44.9%,其中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同比下降84.0%,可用财力的大幅减少更加大了市级财政稳定运行压力。

    3.财政收支平衡高度依赖土地出让收入。从年初预算安排情况来看,市级安排从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5.65亿元,但是1-8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仅完成18.66亿元,为年度任务的15.2%,远不足以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支出进度整体偏慢。受制于土地出让收入完成进度不及预期,截至8月底,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仅完成年度预算48.5%,低于序时进度18.1个百分点。接下来大量财政支出将会集中在四季度,带来较大财政支出压力。

    二、2021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根据我市财政收入变化情况,经对全年预算收支情况的全面分析和测算,预计全年市级财政总收入和总支出分别为198.53亿元,比五届人大第八次会议批准通过的2021年市级财政总收入和总支出240.30亿元分别减少41.77亿元。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

    2021年市级组织财政收入计划由年初预算的54.37亿元,同比增长6.0%,调整为48.20亿元,调减6.17亿元(其中:市直调减2.60亿元,玉东调减3.57亿元),调整后同比下降6.0%。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的29.08亿元调整为25.47亿元,调减3.61亿元。

    (1)税收收入由年初预算的18.03亿元调整为16.39亿元,调减1.64亿元,包括增值税调减1.10亿元、企业所得税调减0.41亿元、土地增值税调减1.0亿元、城市维护建设税调减0.13亿元,主要是今年企业盈利能力低于年初预期以及受房地产调控影响税收减少。

    (2)非税收入由年初预算的11.05亿元调整为9.08亿元,调减1.97亿元,主要是市直年初预计的公租房项目经营权转让收入2.8亿元银行取消放贷,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减少以及随税征收的教育附加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的108.91亿元调整为106.63亿元,调减2.28亿元。主要调整的项目有:

    (1)加大教育安全投入0.07亿元,主要用于学校安全协管员、专职保安配备。

    (2)全力兜底社会保障,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资金0.03亿元,机关养老保险基金缺口补助资金0.49亿元。

    (3)加强医疗卫生保障,根据实际增加落实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和社会保障金0.01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2.56亿元。

    (4)加强市场主体保障,有效帮助企业节约利息成本,安排2020年农村信用社新增税收玉林市本级分享部分财政补助资金0.04亿元;调增玉东新区“桂惠贷”利息补助资金0.19亿元。

    (5)调减年初专项5.67亿元,其中:东茂公司注册资本金1.0亿元;玉林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租廉租房经营权购买价款转增资本2.8亿元;工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1.38亿元。

    (6)根据规定预备费预算安排额要达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额的1%,调增预备费0.28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的125.84亿元调整为83.44亿元,调减42.4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的113.16亿元,调整为74.41亿元,调减38.75亿元。主要调整的项目有:

    (1)征地成本调减9.93亿元。

    (2)新增项目调增0.31亿元,包括:2020年度新购商品住房契税补贴调增0.08亿元;农村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管护资金安排0.03亿元;玉东新区“四强两区一美”两湾先行试验区重点项目调增0.1亿元;玉东新区落实轻工业振兴园区建设调增0.1亿元。

    (3)年初预留项目调减35.05亿元,包括:玉州区破产或改制企业职工安置费调增1.43亿元,预留玉北同城化及其区域内水系环境综合治理提升PPP项目支出调减12.0亿元;化债项目安排的支出调减12.54亿元;预留土地出让收益计提“五金”调减5.94亿元;园区土地出让收益调减6.0亿元。

    (4)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及支出进度调减10.56亿元,其中:医科大玉林校区一期补助3.8亿元;市直三所高中PPP项目补助资金0.2亿元;生态环境专项资金(乡村振兴项目)调减0.1亿元;广西重点独流入海河流南流江防洪治理项目建设0.2亿元;玉东新区学校建设项目0.68亿元;玉东新区道路工程类项目1.39亿元;玉东新区棚户区(安置区)改造项目1.01亿元;玉东新区线路迁移改造工程0.41亿元;玉林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0.17亿元;文化艺术中心项目0.13亿元;玉东新区基础设施建设配套0.2亿元。

    (5)债务付息支出调增0.68亿元;

    (6)新增市直专项债券安排的支出15.8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调整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的876万元调整为1836万元,调增96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安排的613万元调整为498万元。

    (四)转移性收支调整

    1.转移性收入调整

    转移性收入由年初预算的85.30亿元调整为89.44亿元,调增4.14亿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调增2.80亿元;上解收入调减12.31亿元,主要是由于北流年初上解安排用于预留玉北同城化及其区域内水系环境综合治理提升PPP项目的地块今年无法实现出让,收支相应调减12.0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减0.85亿元;上年结余收入调减0.14亿元;债务转贷收入调增14.64亿元(新增政府债券15.8亿元;再融资债券调减1.16亿元)。

    2.转移性支出调整

    转移性支出由年初预算的7.03亿元调整为6.30亿元,调减0.73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补助支出调减0.29亿元,上解支出调减0.44亿元。

    (五)社保基金预算收支调整

    社保基金预算总收入由年初预算的150.09亿元调整为150.78亿元,调增0.69亿元,主要是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入调增0.32亿元,上年结余调增0.37亿元。社保基金预算总支出由年初预算的150.09亿元调整为150.78亿元,调增0.69亿元;其中:本年支出调增8.23亿元,年末滚存结余调减7.54亿元,主要是对新冠疫苗及接种费用进行阶段性清算,需上解自治区新冠疫苗专项经费6.82亿元。

    (六)新增政府债券项目安排情况

    自治区下达2021年市级新增政府债券资金15.8亿元,其中:

    1.下达新增政府一般债券22万元。

    主要安排玉东新区小型水库安全运行项目22万元。

    2.下达新增政府专项债券15.8亿元。

    主要安排在广西先进装备制造城(玉林)配套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2.5亿元;玉林中医药健康产业园标准厂房项目及园区基础设施工程1.5亿元;广西龙港新区(白平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一期)2.0亿元;70万吨锂电新能源材料一体化基地项目标准化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4.0亿元;龙港新区玉林龙潭产业园高端不锈钢制品产业基地(启动区)项目5.0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2#住院楼改造项目0.8亿元。


    调整后财政总收入安排198.53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47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3.44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18亿元,转移性收入89.44亿元。

    财政总支出安排198.53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6.63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4.4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5亿元,转移性支出6.3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11.14亿元。

    调整后财政总收入和总支出各安排198.53亿元,收支平衡。


    三、下一步措施

    (一)抓好增收节支工作,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一是深挖增收潜力,增加可用财力。把加快经济发展、努力培植财源作为解决财政困难的根本之策。落实好县级财源建设实施方案,引导县(市、区)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布局产业建设,特别是注重发展高附加值、高含税量的产业和行业,形成稳定财源基础,大力涵养优质财源。加强对财政收入形势分析研判,深入挖掘收入增长点,紧盯重点税源,严防税收流失。统筹协调增值税留抵退税和组织财政收入、库款保障之间的关系,防止收入大起大落,确保财政平稳运行。进一步优化财政收入结构,严控非税收入不合理增长。

    二是优化支出结构,兜牢“三保”底线。突出支出重点,加强基层“三保”保障能力,坚决杜绝出现拖欠工资等问题,确保工资、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确保“三保”不出风险。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强化“零基预算”理念,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刚性非必要非重点支出,严控低效无效支出,腾出更多宝贵的财政资源用于改善基本民生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

    三是大力统筹盘活财政资金。加强政府预算统筹衔接,强化部门和单位对各类资源统一管理,加快存量资金盘活使用,提高财政资源统筹能力。

    (二)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持续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继续强化政策宣传和解读,提高政策知晓度,帮助企业用足用好政策。

    二是继续完善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加快直达资金预算分配进度,督促资金使用部门加快直达资金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直达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

    三是持续用好政府债券资金。督促主管部门尤其是项目单位加快新增债券资金的支出进度,及早形成实物工作量。用足用好专项债券市场化配套融资政策,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支持重大战略和重大项目建设。

    四是持续强化财政金融联动。积极推进存量项目转化为PPP,强化政府支出责任监管。做好“桂惠贷”贴息保障,确保资金及时拨付。进一步发挥投贷联动新融资模式和区市联动投资新机制优势,放大财政资金杠杆撬动作用。

    (三)加强风险防控,确保财政安全可持续

    一是着力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建立健全政府债券“借、用、还”管理机制,积极向上申请再融资债券,同时及时、足额安排预算资金确保到期政府债券按时还本付息。持续整改违法违规担保和政府购买服务行为,强化监督问责机制,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加快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严禁以企业债务形式新增隐性债务,坚决防范企业风险向财政金融领域蔓延。

    二是着力防范基层“三保”风险。在抓好既有的“三保”保障长效机制的同时,进一步规范财政预算管理,强化库款监测预警,落实“三保”支出优先拨付原则,严格控制新增暂付性款项规模,增强“三保”保障能力。


    加强财政预算执行,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对于保持经济平稳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全市财政工作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玉林市五届人大第八次会议和本次人大常委会会议提出的各项要求,以建成“四强两区一美”两湾先行试验区为目标,继续认真落实财政预算执行,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确保全年财政工作任务圆满完成,推动我市各项工作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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