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关于2018年1-8月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2018-11-06 15:11     来源:市财政局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关于20181-8月市级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草案)的报告

  

——20181029日在玉林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陈 磊

  

市人大常委会: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81-8月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提请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一、201818月市级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我市各级财政部门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围绕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助力“三个一百三攻坚”的工作部署,打造“六强型”财政,重点支持打赢“三大攻坚战”,进一步强化增收节支,优化支出结构,提高预算绩效,防范债务风险,深化财税改革,各项财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组织收入完成情况

市级组织财政收入368,094万元(其中:玉东新区96,622万元),完成预算的67.3%,同比增收19,189万元,增长5.5%。其中:上划中央收入147,864万元(其中:玉东新区34,534万元),上划自治区收入37,813万元(其中:玉东新区9,43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2,417万元(其中:玉东新区52,656万元),完成预算的61.0%,同比增收2,618万元,增长1.5%。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1)税收收入完成129,750万元,同比增收12,480万元,增长10.6%由于城镇化率进一步提高,房地产销量和售价都有增长,同时今年许多建筑企业按适用税率申报的销售额比例上升1-8月增长最快的是契税,完成32,214万元,增长88.7%;其次是土地增值税,完成10,728万元,增长59.0%;个人所得税、印花税、房产税等也有较大幅度增长。但受玉东新区土地征收拆迁进度放缓以及为提高税收收入质量进一步严格规范纳税申报行为等因素影响,市级耕地占用税仅完成1,016万元,同比减收11,192万元,下降91.7%2)非税收入52,667万元,同比减收9,862万元,下降15.8%。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减收8,589万元,主要是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减税降费政策,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按规定减免。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3,199万元(其中:玉东新区70,87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56.2%,同比增支61,511万元,增长21.8%。重点支出科目完成情况:(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254万元,完成预算的48.3%,同比增支1,352万元,增长3.8%。(2)公共安全支出32,028万元,完成预算的64.3%,同比增支5,460万元,增长20.6%,增支的原因一是截至今年8月已完成绩效奖励发放工作,去年是10月才将上一年的绩效奖励发放完;二是今年拨付消防支队消防车辆及装备购置经费1,085万元,去年同期没有该项支出。(3)教育支出36,938万元,完成预算的56.2%,同比增支2,847万元,增长8.4%主要是市级加大对义务教育支出投入。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498万元,完成预算的54.3%,同比增支5,426万元,增长20.0%主要是财政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增加。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777万元,完成预算的54.5%,同比减支2,333万元,下降9.7%。主要是城乡居民医保补助去年转入市直专户在市直支出,今年直接转入三区,市直支出相应减少。(6)节能环保支出3,267万元,完成预算的50.2%,同比增支1,390万元,增长74.1%。主要是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对污染防治的投入力度,支出相应增加。(7)城乡社区支出32,863万元,完成预算的53.4%,同比减支6,015万元,下降15.5%。(8)农林水支出11,190万元,完成预算的30.8%,同比增支819万元,增长7.9%。(9)交通运输支出45,394万元,完成预算的80.2%同比增支31,695万元,增长231.4%主要是支持铁路、公路项目建设,项目支出相应增加

3.总预备费动用情况。

2018年市级财政总预备费预算安排5,560万元(其中:玉东新区860万元),截至8月已动用16万元,结余5,544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9,596万元(其中:玉东新区42,801万元),完成预算的30.5%,同比增收22,177万元,增长38.6%,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7,736万元(其中:玉东新区40,274万元),同比增收9,487万元,增长19.7%。基金预算支出119,622万元(其中:玉东新区60,32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33.4%,同比增支21,816万元,增长22.3%。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08,770万元(其中:玉东新区60,278万元),同比增支19,144万元,增长21.4%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7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650万元,其中: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4,600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0万元。由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不能按预期进度实现,序时超收入支出部分将在调整预算中转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五)18月主要工作情况

1.狠抓财政收支管理工作。

一是财政收入质量得到提高。通过加强财税部门协作,抓好财政运行监控,依法强化财政收入组织工作,1-8月,市级非税收入占比为28.9%,同比下降5.4个百分点,财政收入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二是财政支出进一步增长。1-8月市级“稳增长”财政八项支出完成19.8亿元,增长4.4%,民生支出完成20.7亿元,增长17.8%

2.多措并举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

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得到有效防控。一是制定政府性债务风险化解三年规划。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二是做好新增政府债券项目申报工作。组织召开2018年新增政府债券工作布置会,对新增政府债券资金使用要求进行安排部署。三是开展以前年度新增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情况核查工作。4月上旬、6月上旬分别派出检查组对南流江流域综合治理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四是加强对违规融资的自查整改。今年5月,组织各县(市、区)财政局和市直各有关单位、政府经营性公司对违规融资行为开展“回头看”自查整改,对不规范的融资担保行为和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等进行专项督查,落实整改责任,通过加大与金融机构协商等方式进行整改,确保营造良好的举债环境,防止因处置风险引发新的风险。五是逐步消化隐性债务,严控隐性债务增量。要求各县(市、区)及市级政府经营性公司认真梳理已签约项目,对确需进行融资担保的要规范融资手续,建立自身风险保障,杜绝政府违规融资担保。

精准脱贫攻坚成果得到夯实。一是积极筹措资金。截至8月市级财政筹措脱贫攻坚资金4,355万元,其中市本级财政安排专项扶贫资金3,571万元,玉东685万元,其他扶贫资金99万元。为脱贫攻坚工作提供了资金支撑。二是强化资金监管。明确市、县、乡镇各级财政的监管职责,确保扶贫资金安全;结合自治区党委第三巡查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及自治区扶贫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和自查自纠有关工作,实行督查监管常态化,每季度最少开展一次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督查。

水环境综合治理资金得到保障。一是建立健全资金投入制度。以南流江综合治理为重点,市级筹措防治资金约3.35亿元(安排新增政府债券资金1.7亿元),已到位资金2.24亿元,集中支持污染防治。二是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建立实施项目库,针对已初步落实的资金,及时分配到具体项目三是建立专账跟踪制度。要求每月月初5个工作日内上报专账月报,及时掌握项目进展。四是建立健全资金监管制度。依据职能分工,定期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采用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方式对南流江流域污染治理资金进行专项检查,加强对资金的监管。

3.深化财政改革促发展。

一是完善市与城区财政管理体制。印《玉林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玉林市中心支行、玉林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环境保护税市与城区收入分享比例问题的通知》(玉市财预〔201833号),进一步加大城区发展活力。二是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2018市级财政部门共收回财政存量资金2.42亿元,收回资金除继续安排用于在建项目后续支出外,其余统筹安排用于扶贫开发以及消化历年预拨款等支出。三是规范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所有一级预算单位和预算额度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部门预算项目必须编制项目绩效目标。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纳入5家具有预算绩效相关工作经验的服务机构,建立玉林市预算绩效中介库。选取60个项目开展预算绩效目标事中跟踪监控,资金量达3.82亿元,评价结果将运用于年中预算调整四是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对《玉林市市直培训费管理办法》(玉市财行〔201419)、《玉林市市直培训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玉市财行〔201427号)进行了修订,出台了新的《玉林市市直培训费管理办法》。五是提高国库集中支付及单位财务管理水平。对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功能进行改进,开发预算单位统一财务服务平台。

4.服务经济发展增活力。

一是筹措资金助推重大项目建设。围绕  “三个一百三攻坚”重点项目,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加快发展。二是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的若干措施》(桂政办发〔201850号)文件,进一步为企业减税降费三是加大企业扶持力度,提高企业造血能力。安排市交旅投集团公司注册资金3,000万元、玉林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注册资金2,000万元、玉林市联创公司注册资金2,000万元。

5.强化监督管理保安全。

一是加强对预算单位的财务专项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责令整改,并对部分违规单位进行了处罚,共处罚金额1.4万元。二是抽查了市直44个行政事业单位进行非税收入的收缴情况,查出欠缴非税收入1,248万元,并对被检查单位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存在欠缴情况的单位及时将应缴未缴、应收未收的非税收入足额上缴财政。三是加大对扶贫领域资金的监督管理,推进扶贫资金阳光化管理。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细化有关规定;抽查基层执行公告公示制定情况;及时在玉林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公开宣传扶贫资金管理的相关政策文件:扶贫资金专责小组每月统计上报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

(六)1-8月执行情况存在问题

一是财政收入增长后劲不足。财政收入呈现“高开低走、逐步回落”的态势,增速由1月的17.8%回落到8月的5.5%,机械、电力等行业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影响,税收收入同比有所下降。二是内生动力不强,收支矛盾加剧,预算平衡难度明显增长。在财政收入增长放缓的同时,各项刚性支出有增无减,影响到“三个一百三攻坚”项目建设、消化借垫款、化解历史债务、南流江综合治理等重点工作的推进。三是资金等项目明显增多从而拖延支出进度。1-8月,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同比增长虽然达到21.8%,但仍有很多制约因素,主要是部分项目实施进度不理想或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充分,项目储备数量少。

二、2018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根据全区、全市年中工作会议精神,经对全年预算收支情况的全面分析和测算,预计全年市级财政总收入和总支出分别为1,396,505万元,比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通过的2018年市级财政总收入和总支出1,180,800万元分别增加215,705万元。具体调整方案(草案)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

经对全年预算收支情况的全面分析和测算,预计全年市级财政组织收入由年初的546,600万元调整为575,742万元,调增29,142万元(市直调增29,142万元,玉东调增0万元),调整后增幅11.7%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的299,093万元调整为323,923万元,调增24,830万元。其中:税收收入由年初预算的191,600万元调整为202,714万元,调增11,114万元,主要是今年房地产行业增速迅猛,土地增值税和契税收入超出预期。非税收入由年初预算的107,493万元调整为121,209万元,调增13,716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收入调增29,539万元,主要是增加国有资产产权转让收入31,500万元;行政事业性收入调减8,850万元,主要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少;专项收入调减1,746万元;罚没收入调减1,217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调减3,520万元,主要是年初预计处置的武警老营区、市机电工程学校、市工业经济干校、市房管所等国有资产,今年无法完成处置工作,收入相应调减。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的563,275万元调整为737,508万元,调增174,234万元,主要是增加新增政府一般债券支出110,267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调增较大的项目主要有: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市直办公一、二、三区及政府旧大院维持费调增1,000万元,预留增人增资经费调增7,385万元,市直预发2018年行政参公单位绩效考核奖励经费调增9,400万元,玉东新区预发绩效奖励调增1,360万元,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增量经费调增918万元;第三幼儿园建设经费调增1,000万元,2017年市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缺口责任分担资金调增6,992万元,2018年市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缺口责任分担资金调增1,000万元,化解玉柴重工债务风险支出调增30,000万元,市交旅投注册资本金调增2,600万元,玉林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调增2,000万元,玉林市联创公司注册资本金调增2,000万元,玉林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10,000万元,玉林市新增政府一般债券安排项目调增110,267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调减较大的项目主要有:市直压减行政事业单位专项业务费3,500万元,预留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缺口调减3,400万元,预留社会保障结余支出调减2,000万元,预留城乡社区结余支出调减11,692万元,五彩田园租地租金调减5,0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的341,000万元调整为356,000万元,调增15,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的353,513万元调整为430,412万元,调增76,899万元,主要是增加新增政府专项债券支出77,00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中调增较大的项目主要有:南流江水环境综合治理资金调增8,000万元,历年城建建设工程尾款调增3,000万元,预留支付破产或改制企业职工安置费调增1,555万元,玉药云香路建设资金安排1,000万元,征地成本费调增19,000万元,玉林民用机场及机场路项目龟山配套用地道路及桥梁建设项目调增2,070万元,玉东新区市政市容局工程款调增7,150万元,玉东新区消化历年挂账调增6,000万元,新增政府专项债券安排项目77,000万元。

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中调减较大的项目主要有: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玉林市规划和项目前期工作经费调减2,000万元,市城投公司玉林市沙牛圳水渠清淤及陂头排涝泵站建设应急抢险工程调减1,025万元,交旅投玉林市坡塘至玉林民用机场公路项目经费调减5,000万元,智慧城市项目建设调减1,500万元,玉林市交通运输局松旺高速路建设资金调减3,000万元,消化历年垫付款调减10,000万元,玉东新区调减经投公司玉东新区龟山片区土地初级整治项目工程建设费调减17,832万元、玉东新区文体路南延长线A片区土地初级整治项目建设费调减7,18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调整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的42,906万元调整为3,699万元,调减39,20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由年初的31,750万元调整为3,594万元,调减28,156万元。主要是由于按计划处置的污水处理厂资产权属重新审核后发生变化,年初安排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的收支预算数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核定后转由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收支。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中调减较大的项目主要有:玉林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玉林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10,000万元,政府性融资担保及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风险补偿专项资金2,000万元。

(四)转移性收支调整

1.转移性收入调整

转移性收入由年初预算的497,801万元调整为712,883万元,调增215,082万元。调整因素:1.上级补助收入调增17,717万元,原因是结算补助收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支付收入调增; 2.按自治区批复新增债券调增187,267万元,置换债券调减14,890万元。3.  根据自治区批复决算上年结余收入调减4,740万元。4.根据自治区批复决算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增7,877万元。5.调入资金调增21,841万元,其中: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调减11,051万元,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调增24,353万元(根据中央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为加大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的统筹力度,从基金调入24,353万元到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从其他渠道调入8,539万元。

2.转移性支出调整

转移性支出由年初预算的55,042万元调整为62,661万元,调增7,619万元。调整因素:1.上解上级支出调减1,797万元。2.补助下级支出调减3,886万元。3.调出资金调增13,302万元。

(五)新增政府债券项目安排情况

自治区下达2018年市级新增政府债券资金187,267万元,其中用于南流江治理项目17,000万元。

1.下达新增政府一般债券110,267万元。

主要安排在玉林至铁山港高速公路建设项目23,639万元,先进装配制造城基础设施建设(道路及污水处理厂)项目8,265万元,先进装配制造城标准厂房建设项目5,000万元,玉林机场建设项目20,000万元,铁山港东岸码头建设项目5,000万元,南高立交桥建设项目13,163万元,玉柴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5,000万元,福绵天河路建设项目10,000万元,玉林市特殊人员康复中心建设项目500万元,玉林市综合应急救援培训基地建设项目2,200万元,玉林市中心血站业务用房建设项目500万元,玉林食品药品检验所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项目500万元,医科大玉林校区建设项目10,000万元,玉林市博物馆装修布展项目500万元,玉林市图书馆新馆建设项目2,000万元,玉林市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孵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1,000万元,茂林镇中心卫生院综合业务楼1,500万元等项目。

2.下达新增政府专项债券77,000万元。

主要安排在二环路沿线土地收储项目48,000万元,南流江流域玉林城区段和周边农村直排口截污项目3,000万元,玉柴工业园污水处理工程项目4,000万元,南流江流域治理玉林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土地收储项目5,000万元,西秀路商住土地收储项目7,000万元,玉林市玉东新区下久岭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10,000万元。

(六)置换债券项目安排情况

2018年市级置换债券资金162,330万元,主要安排在2013-市直廉租房建设项目5,000万元,2013-市直公租房建设项目2,879万元,2013-一环路路面改造4,437万元,2013-文化艺术中心建设工程4,540万元,2013-美丽玉林.清洁乡村工程3,592万元,2013-海峡两岸临海产业园区2,335万元,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五期)10,000万元,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九期)7,500万元,玉林市城乡一体化(城东新区)路网项目26,243万元,玉林市棚户区改造项目(2013-2017)—长望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9,849万元,旺瑶村改造项目(棚户区)11,400万元,富安居安置项目(棚户区)10,451万元,和睦西安置区(棚户区)7,848万元,和睦南安置区(棚户区)7,974万元,玉林市玉东新区下久岭改造项目31,918万元,2015年地方政府债券到期置换(3年期)15,647万元等项目

调整后财政总收入安排1,396,5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3,9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56,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699万元,转移性收入712,883万元。

财政总支出安排1,396,5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37,5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30,41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594万元,转移性支出62,661万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162,330万元。

调整后财政总收入和总支出各安排1,396,505万元,收支平衡

三、确保完成全年预算目标的主要措施

(一)聚焦目标,确保完成全年收入任务。一是坚定信心,全面采取积极措施,努力做好今年财政收入组织工作二是进一步规范收入秩序,提高收入质量。一方面,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税种、重点税源的征管,发挥好社会综合治税的作用,堵塞税收漏洞。另一方面,依法依规组织收入,把工作做实、把数字做实,确保财政收入高质量增长。三是争取上级资金,在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调度等实现更多增量,确保财力总量增长。

(二)保障重点,加快各项预算支出。一是根据财政支出增幅计划目标,会同主管部门加快资金拨付和下达进度,加快项目推进,在规范安全的前提下,尽早尽快形成支出,特别是八项支出项目。二是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三个一百三攻坚”,全力支持重大项目、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结合打赢三大攻坚战的要求,确保精准脱贫、污染防治资金,特别是南流江、九洲江环境综合治理资金支出。三是加快落实预留资金的分配方案,加快预算支出执行。

(三)规范管理,扎实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一是加快研究市和城区财政体制管理,完善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制度。二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全面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扩大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价的覆盖面;进一步完善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三是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全面完成财政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任务,自觉接受各级人大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全面监督。四是进一步整合专项资金,加大各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

(四)平稳运行,切实抓好财政风险防控。一是成立政府债券管理领导小组,提升政府债券特别是新增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和使用管理工作的效率,充分发挥政府债券资金在稳投资、调结构、扩内需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二是出台新增政府债券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新增政府债券使用管理,提高新增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三是认真开展隐性债务统计工作,建立跨部门联合监测和防控机制,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和数据校验,形成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的合力。四是坚决制止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严禁变相举债。五是成立政府化债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化债方案,保障我市化债工作顺利开展,杜绝债务隐患造成财政危机风险的发生。

(五)确保安全,着力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切实发挥财政监督防风险、促管理、提绩效的职能作用。一是强化大督查责任落实。以大督查为契机,深入检查中央和自治区重大政策、重大决议落实情况。二是继续加大对扶贫资金、环保资金等重点民生领域资金的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以查促管,以查促改。三是加大对预算单位财务支出、非税征缴、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处置等财政资金使用及关键环节的监管,提高财政监督实效。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全市财政工作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玉林市五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和这次人大常委会会议对财政工作提出的各项要求,努力增强理财执政能力,创新理财观念和理财方式,改革完善各项财政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依法理财治税,加强预算管理,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对财政工作的监督,坚定信心,开拓创新,奋发进取,扎实工作,确保全年财政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关联文件:

    2018年

    关于2018年1-8月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2018-11-06 15:11     来源:市财政局
    【字体:

    关于20181-8月市级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草案)的报告

      

    ——20181029日在玉林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陈 磊

      

    市人大常委会: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81-8月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提请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一、201818月市级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我市各级财政部门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围绕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助力“三个一百三攻坚”的工作部署,打造“六强型”财政,重点支持打赢“三大攻坚战”,进一步强化增收节支,优化支出结构,提高预算绩效,防范债务风险,深化财税改革,各项财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组织收入完成情况

    市级组织财政收入368,094万元(其中:玉东新区96,622万元),完成预算的67.3%,同比增收19,189万元,增长5.5%。其中:上划中央收入147,864万元(其中:玉东新区34,534万元),上划自治区收入37,813万元(其中:玉东新区9,43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2,417万元(其中:玉东新区52,656万元),完成预算的61.0%,同比增收2,618万元,增长1.5%。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1)税收收入完成129,750万元,同比增收12,480万元,增长10.6%由于城镇化率进一步提高,房地产销量和售价都有增长,同时今年许多建筑企业按适用税率申报的销售额比例上升1-8月增长最快的是契税,完成32,214万元,增长88.7%;其次是土地增值税,完成10,728万元,增长59.0%;个人所得税、印花税、房产税等也有较大幅度增长。但受玉东新区土地征收拆迁进度放缓以及为提高税收收入质量进一步严格规范纳税申报行为等因素影响,市级耕地占用税仅完成1,016万元,同比减收11,192万元,下降91.7%2)非税收入52,667万元,同比减收9,862万元,下降15.8%。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减收8,589万元,主要是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减税降费政策,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按规定减免。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3,199万元(其中:玉东新区70,87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56.2%,同比增支61,511万元,增长21.8%。重点支出科目完成情况:(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254万元,完成预算的48.3%,同比增支1,352万元,增长3.8%。(2)公共安全支出32,028万元,完成预算的64.3%,同比增支5,460万元,增长20.6%,增支的原因一是截至今年8月已完成绩效奖励发放工作,去年是10月才将上一年的绩效奖励发放完;二是今年拨付消防支队消防车辆及装备购置经费1,085万元,去年同期没有该项支出。(3)教育支出36,938万元,完成预算的56.2%,同比增支2,847万元,增长8.4%主要是市级加大对义务教育支出投入。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498万元,完成预算的54.3%,同比增支5,426万元,增长20.0%主要是财政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增加。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777万元,完成预算的54.5%,同比减支2,333万元,下降9.7%。主要是城乡居民医保补助去年转入市直专户在市直支出,今年直接转入三区,市直支出相应减少。(6)节能环保支出3,267万元,完成预算的50.2%,同比增支1,390万元,增长74.1%。主要是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对污染防治的投入力度,支出相应增加。(7)城乡社区支出32,863万元,完成预算的53.4%,同比减支6,015万元,下降15.5%。(8)农林水支出11,190万元,完成预算的30.8%,同比增支819万元,增长7.9%。(9)交通运输支出45,394万元,完成预算的80.2%同比增支31,695万元,增长231.4%主要是支持铁路、公路项目建设,项目支出相应增加

    3.总预备费动用情况。

    2018年市级财政总预备费预算安排5,560万元(其中:玉东新区860万元),截至8月已动用16万元,结余5,544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9,596万元(其中:玉东新区42,801万元),完成预算的30.5%,同比增收22,177万元,增长38.6%,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7,736万元(其中:玉东新区40,274万元),同比增收9,487万元,增长19.7%。基金预算支出119,622万元(其中:玉东新区60,32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33.4%,同比增支21,816万元,增长22.3%。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08,770万元(其中:玉东新区60,278万元),同比增支19,144万元,增长21.4%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7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650万元,其中: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4,600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0万元。由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不能按预期进度实现,序时超收入支出部分将在调整预算中转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五)18月主要工作情况

    1.狠抓财政收支管理工作。

    一是财政收入质量得到提高。通过加强财税部门协作,抓好财政运行监控,依法强化财政收入组织工作,1-8月,市级非税收入占比为28.9%,同比下降5.4个百分点,财政收入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二是财政支出进一步增长。1-8月市级“稳增长”财政八项支出完成19.8亿元,增长4.4%,民生支出完成20.7亿元,增长17.8%

    2.多措并举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

    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得到有效防控。一是制定政府性债务风险化解三年规划。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二是做好新增政府债券项目申报工作。组织召开2018年新增政府债券工作布置会,对新增政府债券资金使用要求进行安排部署。三是开展以前年度新增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情况核查工作。4月上旬、6月上旬分别派出检查组对南流江流域综合治理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四是加强对违规融资的自查整改。今年5月,组织各县(市、区)财政局和市直各有关单位、政府经营性公司对违规融资行为开展“回头看”自查整改,对不规范的融资担保行为和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等进行专项督查,落实整改责任,通过加大与金融机构协商等方式进行整改,确保营造良好的举债环境,防止因处置风险引发新的风险。五是逐步消化隐性债务,严控隐性债务增量。要求各县(市、区)及市级政府经营性公司认真梳理已签约项目,对确需进行融资担保的要规范融资手续,建立自身风险保障,杜绝政府违规融资担保。

    精准脱贫攻坚成果得到夯实。一是积极筹措资金。截至8月市级财政筹措脱贫攻坚资金4,355万元,其中市本级财政安排专项扶贫资金3,571万元,玉东685万元,其他扶贫资金99万元。为脱贫攻坚工作提供了资金支撑。二是强化资金监管。明确市、县、乡镇各级财政的监管职责,确保扶贫资金安全;结合自治区党委第三巡查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及自治区扶贫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和自查自纠有关工作,实行督查监管常态化,每季度最少开展一次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督查。

    水环境综合治理资金得到保障。一是建立健全资金投入制度。以南流江综合治理为重点,市级筹措防治资金约3.35亿元(安排新增政府债券资金1.7亿元),已到位资金2.24亿元,集中支持污染防治。二是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建立实施项目库,针对已初步落实的资金,及时分配到具体项目三是建立专账跟踪制度。要求每月月初5个工作日内上报专账月报,及时掌握项目进展。四是建立健全资金监管制度。依据职能分工,定期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采用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方式对南流江流域污染治理资金进行专项检查,加强对资金的监管。

    3.深化财政改革促发展。

    一是完善市与城区财政管理体制。印《玉林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玉林市中心支行、玉林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环境保护税市与城区收入分享比例问题的通知》(玉市财预〔201833号),进一步加大城区发展活力。二是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2018市级财政部门共收回财政存量资金2.42亿元,收回资金除继续安排用于在建项目后续支出外,其余统筹安排用于扶贫开发以及消化历年预拨款等支出。三是规范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所有一级预算单位和预算额度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部门预算项目必须编制项目绩效目标。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纳入5家具有预算绩效相关工作经验的服务机构,建立玉林市预算绩效中介库。选取60个项目开展预算绩效目标事中跟踪监控,资金量达3.82亿元,评价结果将运用于年中预算调整四是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对《玉林市市直培训费管理办法》(玉市财行〔201419)、《玉林市市直培训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玉市财行〔201427号)进行了修订,出台了新的《玉林市市直培训费管理办法》。五是提高国库集中支付及单位财务管理水平。对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功能进行改进,开发预算单位统一财务服务平台。

    4.服务经济发展增活力。

    一是筹措资金助推重大项目建设。围绕  “三个一百三攻坚”重点项目,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加快发展。二是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的若干措施》(桂政办发〔201850号)文件,进一步为企业减税降费三是加大企业扶持力度,提高企业造血能力。安排市交旅投集团公司注册资金3,000万元、玉林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注册资金2,000万元、玉林市联创公司注册资金2,000万元。

    5.强化监督管理保安全。

    一是加强对预算单位的财务专项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责令整改,并对部分违规单位进行了处罚,共处罚金额1.4万元。二是抽查了市直44个行政事业单位进行非税收入的收缴情况,查出欠缴非税收入1,248万元,并对被检查单位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存在欠缴情况的单位及时将应缴未缴、应收未收的非税收入足额上缴财政。三是加大对扶贫领域资金的监督管理,推进扶贫资金阳光化管理。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细化有关规定;抽查基层执行公告公示制定情况;及时在玉林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公开宣传扶贫资金管理的相关政策文件:扶贫资金专责小组每月统计上报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

    (六)1-8月执行情况存在问题

    一是财政收入增长后劲不足。财政收入呈现“高开低走、逐步回落”的态势,增速由1月的17.8%回落到8月的5.5%,机械、电力等行业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影响,税收收入同比有所下降。二是内生动力不强,收支矛盾加剧,预算平衡难度明显增长。在财政收入增长放缓的同时,各项刚性支出有增无减,影响到“三个一百三攻坚”项目建设、消化借垫款、化解历史债务、南流江综合治理等重点工作的推进。三是资金等项目明显增多从而拖延支出进度。1-8月,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同比增长虽然达到21.8%,但仍有很多制约因素,主要是部分项目实施进度不理想或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充分,项目储备数量少。

    二、2018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根据全区、全市年中工作会议精神,经对全年预算收支情况的全面分析和测算,预计全年市级财政总收入和总支出分别为1,396,505万元,比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通过的2018年市级财政总收入和总支出1,180,800万元分别增加215,705万元。具体调整方案(草案)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

    经对全年预算收支情况的全面分析和测算,预计全年市级财政组织收入由年初的546,600万元调整为575,742万元,调增29,142万元(市直调增29,142万元,玉东调增0万元),调整后增幅11.7%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的299,093万元调整为323,923万元,调增24,830万元。其中:税收收入由年初预算的191,600万元调整为202,714万元,调增11,114万元,主要是今年房地产行业增速迅猛,土地增值税和契税收入超出预期。非税收入由年初预算的107,493万元调整为121,209万元,调增13,716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收入调增29,539万元,主要是增加国有资产产权转让收入31,500万元;行政事业性收入调减8,850万元,主要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少;专项收入调减1,746万元;罚没收入调减1,217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调减3,520万元,主要是年初预计处置的武警老营区、市机电工程学校、市工业经济干校、市房管所等国有资产,今年无法完成处置工作,收入相应调减。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的563,275万元调整为737,508万元,调增174,234万元,主要是增加新增政府一般债券支出110,267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调增较大的项目主要有: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市直办公一、二、三区及政府旧大院维持费调增1,000万元,预留增人增资经费调增7,385万元,市直预发2018年行政参公单位绩效考核奖励经费调增9,400万元,玉东新区预发绩效奖励调增1,360万元,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增量经费调增918万元;第三幼儿园建设经费调增1,000万元,2017年市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缺口责任分担资金调增6,992万元,2018年市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缺口责任分担资金调增1,000万元,化解玉柴重工债务风险支出调增30,000万元,市交旅投注册资本金调增2,600万元,玉林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调增2,000万元,玉林市联创公司注册资本金调增2,000万元,玉林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10,000万元,玉林市新增政府一般债券安排项目调增110,267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调减较大的项目主要有:市直压减行政事业单位专项业务费3,500万元,预留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缺口调减3,400万元,预留社会保障结余支出调减2,000万元,预留城乡社区结余支出调减11,692万元,五彩田园租地租金调减5,0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的341,000万元调整为356,000万元,调增15,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的353,513万元调整为430,412万元,调增76,899万元,主要是增加新增政府专项债券支出77,00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中调增较大的项目主要有:南流江水环境综合治理资金调增8,000万元,历年城建建设工程尾款调增3,000万元,预留支付破产或改制企业职工安置费调增1,555万元,玉药云香路建设资金安排1,000万元,征地成本费调增19,000万元,玉林民用机场及机场路项目龟山配套用地道路及桥梁建设项目调增2,070万元,玉东新区市政市容局工程款调增7,150万元,玉东新区消化历年挂账调增6,000万元,新增政府专项债券安排项目77,000万元。

    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中调减较大的项目主要有: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玉林市规划和项目前期工作经费调减2,000万元,市城投公司玉林市沙牛圳水渠清淤及陂头排涝泵站建设应急抢险工程调减1,025万元,交旅投玉林市坡塘至玉林民用机场公路项目经费调减5,000万元,智慧城市项目建设调减1,500万元,玉林市交通运输局松旺高速路建设资金调减3,000万元,消化历年垫付款调减10,000万元,玉东新区调减经投公司玉东新区龟山片区土地初级整治项目工程建设费调减17,832万元、玉东新区文体路南延长线A片区土地初级整治项目建设费调减7,18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调整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的42,906万元调整为3,699万元,调减39,20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由年初的31,750万元调整为3,594万元,调减28,156万元。主要是由于按计划处置的污水处理厂资产权属重新审核后发生变化,年初安排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的收支预算数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核定后转由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收支。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中调减较大的项目主要有:玉林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玉林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10,000万元,政府性融资担保及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风险补偿专项资金2,000万元。

    (四)转移性收支调整

    1.转移性收入调整

    转移性收入由年初预算的497,801万元调整为712,883万元,调增215,082万元。调整因素:1.上级补助收入调增17,717万元,原因是结算补助收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支付收入调增; 2.按自治区批复新增债券调增187,267万元,置换债券调减14,890万元。3.  根据自治区批复决算上年结余收入调减4,740万元。4.根据自治区批复决算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增7,877万元。5.调入资金调增21,841万元,其中: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调减11,051万元,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调增24,353万元(根据中央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为加大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的统筹力度,从基金调入24,353万元到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从其他渠道调入8,539万元。

    2.转移性支出调整

    转移性支出由年初预算的55,042万元调整为62,661万元,调增7,619万元。调整因素:1.上解上级支出调减1,797万元。2.补助下级支出调减3,886万元。3.调出资金调增13,302万元。

    (五)新增政府债券项目安排情况

    自治区下达2018年市级新增政府债券资金187,267万元,其中用于南流江治理项目17,000万元。

    1.下达新增政府一般债券110,267万元。

    主要安排在玉林至铁山港高速公路建设项目23,639万元,先进装配制造城基础设施建设(道路及污水处理厂)项目8,265万元,先进装配制造城标准厂房建设项目5,000万元,玉林机场建设项目20,000万元,铁山港东岸码头建设项目5,000万元,南高立交桥建设项目13,163万元,玉柴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5,000万元,福绵天河路建设项目10,000万元,玉林市特殊人员康复中心建设项目500万元,玉林市综合应急救援培训基地建设项目2,200万元,玉林市中心血站业务用房建设项目500万元,玉林食品药品检验所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项目500万元,医科大玉林校区建设项目10,000万元,玉林市博物馆装修布展项目500万元,玉林市图书馆新馆建设项目2,000万元,玉林市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孵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1,000万元,茂林镇中心卫生院综合业务楼1,500万元等项目。

    2.下达新增政府专项债券77,000万元。

    主要安排在二环路沿线土地收储项目48,000万元,南流江流域玉林城区段和周边农村直排口截污项目3,000万元,玉柴工业园污水处理工程项目4,000万元,南流江流域治理玉林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土地收储项目5,000万元,西秀路商住土地收储项目7,000万元,玉林市玉东新区下久岭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10,000万元。

    (六)置换债券项目安排情况

    2018年市级置换债券资金162,330万元,主要安排在2013-市直廉租房建设项目5,000万元,2013-市直公租房建设项目2,879万元,2013-一环路路面改造4,437万元,2013-文化艺术中心建设工程4,540万元,2013-美丽玉林.清洁乡村工程3,592万元,2013-海峡两岸临海产业园区2,335万元,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五期)10,000万元,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九期)7,500万元,玉林市城乡一体化(城东新区)路网项目26,243万元,玉林市棚户区改造项目(2013-2017)—长望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9,849万元,旺瑶村改造项目(棚户区)11,400万元,富安居安置项目(棚户区)10,451万元,和睦西安置区(棚户区)7,848万元,和睦南安置区(棚户区)7,974万元,玉林市玉东新区下久岭改造项目31,918万元,2015年地方政府债券到期置换(3年期)15,647万元等项目

    调整后财政总收入安排1,396,5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3,9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56,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699万元,转移性收入712,883万元。

    财政总支出安排1,396,5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37,5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30,41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594万元,转移性支出62,661万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162,330万元。

    调整后财政总收入和总支出各安排1,396,505万元,收支平衡

    三、确保完成全年预算目标的主要措施

    (一)聚焦目标,确保完成全年收入任务。一是坚定信心,全面采取积极措施,努力做好今年财政收入组织工作二是进一步规范收入秩序,提高收入质量。一方面,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税种、重点税源的征管,发挥好社会综合治税的作用,堵塞税收漏洞。另一方面,依法依规组织收入,把工作做实、把数字做实,确保财政收入高质量增长。三是争取上级资金,在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调度等实现更多增量,确保财力总量增长。

    (二)保障重点,加快各项预算支出。一是根据财政支出增幅计划目标,会同主管部门加快资金拨付和下达进度,加快项目推进,在规范安全的前提下,尽早尽快形成支出,特别是八项支出项目。二是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三个一百三攻坚”,全力支持重大项目、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结合打赢三大攻坚战的要求,确保精准脱贫、污染防治资金,特别是南流江、九洲江环境综合治理资金支出。三是加快落实预留资金的分配方案,加快预算支出执行。

    (三)规范管理,扎实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一是加快研究市和城区财政体制管理,完善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制度。二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全面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扩大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价的覆盖面;进一步完善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三是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全面完成财政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任务,自觉接受各级人大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全面监督。四是进一步整合专项资金,加大各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

    (四)平稳运行,切实抓好财政风险防控。一是成立政府债券管理领导小组,提升政府债券特别是新增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和使用管理工作的效率,充分发挥政府债券资金在稳投资、调结构、扩内需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二是出台新增政府债券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新增政府债券使用管理,提高新增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三是认真开展隐性债务统计工作,建立跨部门联合监测和防控机制,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和数据校验,形成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的合力。四是坚决制止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严禁变相举债。五是成立政府化债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化债方案,保障我市化债工作顺利开展,杜绝债务隐患造成财政危机风险的发生。

    (五)确保安全,着力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切实发挥财政监督防风险、促管理、提绩效的职能作用。一是强化大督查责任落实。以大督查为契机,深入检查中央和自治区重大政策、重大决议落实情况。二是继续加大对扶贫资金、环保资金等重点民生领域资金的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以查促管,以查促改。三是加大对预算单位财务支出、非税征缴、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处置等财政资金使用及关键环节的监管,提高财政监督实效。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全市财政工作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玉林市五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和这次人大常委会会议对财政工作提出的各项要求,努力增强理财执政能力,创新理财观念和理财方式,改革完善各项财政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依法理财治税,加强预算管理,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对财政工作的监督,坚定信心,开拓创新,奋发进取,扎实工作,确保全年财政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