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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1-8月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17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2017-11-22 09:27     来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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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26日在玉林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陈 磊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2017年1-8月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17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17年1—8月市级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努力克服减收因素增多等不利因素影响,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力支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了财政平稳有序运行。

(一)市级预算执行情况。

1—8月,市级组织财政收入348,905万元(其中:玉东新区93,274万元),完成预算的70%,同比增收30,641万元,增长9.6%。其中:上划中央收入135,628万元,上划自治区收入33,478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9,799万元(其中:玉东新区58,773万元),完成预算的62.5%,同比减收7,576万元,下降4.0%。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1)税收收入完成117,270万元,完成预算的64.7%,同比增收8,254万元,增长7.6%。其中:增值税完成36,763万元,增长91.2%,主要是四大行业“营改增”改革拉动增值税收入增加;企业所得税完成17,360万元,增长49.9%,主要是玉柴集团等企业的企业利润增加,同时国地税部门加强纳税申报,企业所得税增加;个人所得税完成6,033万元,增长33.7%,主要是玉柴集团上缴个人所得税增加。(2)非税收入完成62,529万元,同比减收15,830万元,下降20.2%。减收的主要原因,一是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出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和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措施,使行政事业性收费较同期减收3,936万元;二是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在去年上半年入库较多,今年的收入尚未入库,较同期减收19,332万元。

1—8月,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1,688万元(其中:玉东新区67,487万元),完成预算的44.4%,同比增支22,760万元,增长8.8%。其中:(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902万元,完成预算的54.7%,同比减支643万元,下降1.8%,主要是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2)公共安全支出26,568万元,完成预算的59.1%,同比减支2,237万元,下降7.8%。主要是公安项目支出偏慢。(3)教育支出34,091万元,完成预算的52.4%,同比增支1,244万元,增长3.8%。主要是积极贯彻落实广西教育发展大会“八大工程”,继续实施玉林市中小学校建设提升工程,新建和改扩建一批中小学校,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4)科学技术支出8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1%,同比减支810万元,下降49.6%。主要原因是部分科技项目进展缓慢。(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267万元,完成预算的47.5%,同比增支433万元,增长9.0%。主要是今年继续加大图书馆等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072万元,完成预算的57.6%,同比增支5,902万元,增长27.9%。主要是财政对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增加。(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110万元,完成预算的65.4%,同比增支2,424万元,增长11.2%。主要是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2016年的420元提高到2017年的460元,支出相应增加。(8)农林水支出10,371万元,完成预算的35.1%,同比减支3,831万元,下降27.0%。主要是今年起五彩田园项目交由市交旅集团负责,财政支出相应减少。(9)交通运输支出13,699万元,完成预算的30.8%,同比增支9,134万元,增长200.1%。主要是继续加快推进“修机场、建码头、建高铁”三件大事,项目支出相应增加。(1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7,089万元,完成预算的41.8%,同比减支8,264万元,下降23.4%。主要是玉东新区拨付东投公司注册资本金同比减少1.3亿元。(11)商业服务业支出1,504万元,完成预算的39.3%,同比增支565万元,增长60.2%。主要是加大力度支持市本级商贸物流体系建设和现代服务业发展,支出相应增长。(12)金融支出156万元,完成预算的8.0%,同比减支1,064万元,下降87.2%。主要是今年没有自治区企业上市补助及超短期融资债券补助。(13)住房保障支出15,749万元,完成预算的53.8%,同比增支9,285万元,增长143.6%,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和农村危房改造支出增加。(14)债务付息支出15,275万元,完成预算的96.8%,同比增支10,252万元,增长204.1%,主要是到期政府债务利息支出增加。

1—8月,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7,970万元(其中:玉东新区25,328万元),完成预算的18.1%,同比减收79,477万元,下降57.8%,主要是国有土地有关出让金收入减少。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9,622万元(其中:玉东新区23,326万元),同比减收81,746万元,下降62.2%。基金预算支出98,069万元(其中:玉东新区30,45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29.6%,同比减支14,208万元,下降12.7%。其中,土地出让金支出90,830万元(其中:玉东新区30,406万元),同比减支10,483万元,下降10.3%。

(二)市级总预备费动用情况。

2017年市级财政总预备费预算安排5,070万元(其中:玉东新区870万元),1-8月已动用55万元,结余5,015万元。

(三)1—8月主要工作情况

1.狠抓财政收支管理工作。一是做好收入组织工作。通过加强财税部门协作,抓好财政运行监控,依法强化财政收入组织,进一步提高财政收入质量。1-8月,市级非税收入占比为34.8%,同比下降了7个百分点。二是加快财政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预算支出和重点支出执行进度进行监控和分析,全力保障各项重点支出和民生支出。1-8月市级稳增长财政八项支出完成18.9亿元,增长3.0%,对市级经济稳增长起到了重要作用。

2.深入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一是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全市与市级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报告及报表已在人大会批准后20日内在自治区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玉林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市级120个部门(单位)已按照新预算法规定完成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二是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2017年市级共收回财政存量资金1.87亿元,收回资金除继续安排用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苗园路-玉柴广场段道路改造提升等在建项目后续支出外,其余统筹安排用于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新市民购房补贴等民生项目。三是加快研究市和城区政府事权与支出责任及收入划分,完善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制度,出台了市和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四是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截至6月底,市级共压减一般性支出3,979万元,压减资金统筹安排用于2017年增人增资以及党委、政府确定的新增项目支出等。五是加快推进农业人口市民化。出台了《玉林市贯彻落实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实施方案》,并对自治区下达市本级2016年和2017年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5,557万元进行分配,重点用于解决随迁子女教育、城市学校“大班额”等问题。六是继续深化“营改增”、国库管理改革、非税收入收缴和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等改革,进一步清理整合财政专项资金,加强财政监督检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七是积极防范财政风险。建立政府中长期支出责任事项监测机制,组织政府各部门单位及融资平台公司进行摸底排查,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举债行为进行积极整改,全面改正不规范的政府性融资担保行为。

3.支持经济加快发展。一是多渠道筹措资金,全力支持开展“三个年一活动”。二是积极推广运用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支持公益性项目建设。市直累计上报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5个,项目总投资约182.8亿元,涉及公路建设、轨道交通建设、垃圾处理等多个行业领域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各项增支减税政策,积极申请自治区代发地方政府债券。2017年市级共获得自治区下达新增政府债务限额11.02亿元,获得自治区下达置换政府债券10.90亿元。四是设立政府投资引导基金。2017年首期财政拟出资1亿元,主要投资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和发展、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创新创业等领域。五是加强对融资平台公司监管。为防范财政风险,对市城投公司、市交旅投集团公司、市地产集团三大融资平台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摸底调查。

4.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新农合人均政府补助标准由2016年的420元提高到2017年的460元,进一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数量和质量,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二是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推进城乡低保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做好弱势群体保障工作,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抓好就业再就业工作。三是支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实施广西教育发展大会“八大工程”,新建改扩建一批中小学校,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逐步落实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支持示范高中建设,促进普通高中教育发展。四是支持农林水建设。落实粮食生产扶持政策,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促进农业优势及特色产业发展。五是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住房消费。完善城镇住房保障方式,逐步转向以租赁补贴为主,加快公租房配租入住,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提高货币化安置比例。六是支持开展环境治理。累计争取上级各类补助资金共14亿元,扎实推进九洲江水质整治工作以及南流江环境污染治理工作。

二、2017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受今年经济形势变化和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等减税降费措施以及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提高公检法等部门经费补贴等政策性收支因素影响,市级预算收支发生了较大变化。同时,自治区转贷我市市级新增政府债券额度11.02亿元以及部分置换债券额度的债务收支未能纳入年初预算,为保持预算的适应性,保证预算的顺利执行和财政收支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七章关于预算调整的规定,建议对2017年市级财政预算进行调整。

按照全区、全市年中工作会议精神和对财政收入形势变化情况的分析,建议对2017年市级组织财政收入调整为510,020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33,240万元),比年初预算498,540万元增加11,480万元,比上年实际485,337万元增加24,683万元,增长5.1%。经过对全年预算收支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和测算,预计全年市级财政总收入和总支出均为1,064,552万元(其中:玉东新区262,770万元),比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通过的2017年市级财政总收入和总支出1,023,794万元分别各增加40,758万元(其中:市直增加50,875万元,玉东新区减少10,117万元)。具体调整方案(草案)如下:

(一)收入预算调整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的287,755万元调整为285,738万元(其中:玉东新区84,005万元),调减2,017万元(其中:市直调减2,362万元,玉东新区调增345万元)。(1)税收收入由年初预算的181,165万元调整为180,098万元(其中:玉东新区66,265万元),调减1,067万元(其中:市直调减2,212万元, 玉东新区调增1,145万元),主要是市直土地增值税和契税大幅度调减导致。(2)非税收入由年初预算的106,590万元调整为105,640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7,740万元),调减950万元(其中:玉东新区调减8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的320,992万元调整为227,280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02,000万元),调减93,712万元(其中:市直调减95,712万元,玉东新区调增2,000万元),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调减95,000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调减2,70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调减25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调增2,0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调增2,000万元。

3.转移性收入调整。转移性收入由年初预算的415,047万元调整为551,534万元(其中:玉东新区76,765万元),调增136,487万元。

调整后财政总收入安排1,064,552万元(其中:玉东新区262,77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5,738万元(其中:玉东新区84,0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27,280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02,000万元),转移性收入551,534万元(其中:玉东新区76,765万元)。

(二)支出预算调整

考虑到预算收入变化、政策性增支、支出结构变化的实际情况,拟对年初预算支出作出相应调整。将一些急需安排而年初没有预算的项目列入了本预算调整(草案),重点保障人员经费、正常运转经费和政策性支出。按照先急后缓、确保重点和收支平衡的原则,将一些年初已有安排但可以缓办或在今年暂不需支出的项目资金作了调减。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的519,435万元调整为615,896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05,049万元),调增96,461万元(其中:玉东新区调增12,606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中主要的支出调整是:(1)新增政府一般债券安排项目支出增加85,200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0,000万元)。安排的项目有:清宁路(龙表桥)至城站路(火车站)道路街区、风貌改造工程5,000万元,玉林城区市政工程城市基础设施3,400万元,黎湛铁路电气化改造项目10,930万元,玉林市一环路南高立交桥重建工程6,000万元,苗园路-玉柴广场段道路改造提升工程1,700万元,玉林往广州方向开行动车贵港站改造项目2,500万元,南流江综合治理—污水处理项目10,000万元,小街小巷建设资金800万元,玉林龙潭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5,000万元,市中医药健康产业园园区建设项目1,000万元,玉林市综合应急救援训练基地项目1,120万元,玉林市特殊人员康复中心1,070万元,玉林市图书馆新馆项目2,400万元,王力博物馆项目和玉林市科技馆项目280万元,玉林市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孵化公共服务平台(一期)1,000万元,市直高中建设项目3,000万元,玉林市玉州区石棠小学2#综合楼工程680万元,玉林市玉州区茂林镇初级中学教学综合楼建设工程施工300万元,玉林市玉州区茂林镇第三初级中学学生宿舍楼工程100万元,玉林市玉州区茂林镇第三初级中学学生食堂工程100万元,玉林市玉东新区第一幼儿园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及施工总承包820万元,广西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横三路项目3,000万元,玉林市玉东新区和睦南棚户区改造项目2,500万元,玉林市玉东新区和睦西棚户区改造项目1,000万元,玉林市玉东新区下久岭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1,500万元。(2)根据工资调整政策,调增增人增资等经费1800万元。3.调增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经费2,600万元。(3) 调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缺口3000万元。(4) 调增政府偿债风险准备金2000万元。(5)收回财政存量资金18,721万元,调减相应的支出安排。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的331,479万元调整为287,939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12,574万元),调减43,540万元(其中:玉东新区调增7,461万元)。主要调整项目:(1)新增政府专项债券安排支出25,000万元,其中:土地储备项目10,000万元,玉州区二环北路安置区建设项目9,000万元,市中医药健康产业园园区建设项目6,000万元。(2)调减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未能实现部分相应安排的支出64,500万元。

3.转移性支出调整。转移性支出由年初预算的40,233万元调整为51,753万元(其中:玉东新区8,269万元),调增11,520万元。

4.债务还本支出调整。债务还本支出由年初预算的132,647万元调整为108,963万元,调减23,684万元,主要是国开行不同意玉东新区提前置换部分棚户区贷款,玉东新区减少置换债券支出安排

调整后财政总支出安排1,064,552万元(其中:玉东新区262,7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5,896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05,0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87,939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12,574万元),转移性支出51,753万元(其中:玉东新区8,26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08,963万元(其中:玉东新区36,878万元)。

调整后财政总收入和总支出各安排1,064,552万元(其中:玉东新区262,770万元),收支平衡。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全力做好财政收入组织工作,提高财政收入质量

一是大力组织财政收入和基金预算收入,通过依法强化财政收入征管,进一步做实财政收入,增加可用财力,努力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二是深挖税收增长潜力,抓好堵塞征管漏洞,确保税收收入平稳增长。三是大力抓好非税收入,着力做好国有闲置资产处置工作,加快完善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制度,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

(二)继续深化财政改革,提高资金管理效率

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扩大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价的覆盖面;继续推进市县财权事权等制度改革突出抓好重大财税政策落实、重点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跟踪检查,促进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

(三)围绕经济发展中心任务,继续落实好稳增长各项措施,培养财源

大力支持推进“三个年一活动”、大城市、大产业等项目建设,支持本地重点企业和优势产业做大做强,加强重点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重大项目落地和开工建设,通过项目建设带动税收收入增长。创新融资渠道并继续争取自治区资金支持,多方筹措资金,完善重大交通、城建、棚户区改造等重点项目,加快城市发展建设。

(四)科学安排财政资金,提高支出效率和效益

一是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约法三章”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二是在加快本年预算支出进度的同时,加快对上年结转资金的使用,对部门闲置的结余结转资金一律收回总预算,调剂用于急需资金的建设项目和公共事业发展支出。三是对重点支出执行进度进行监控和分析,准确掌握预算支出执行进度。

(五)规范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风险

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等有关法律及文件规定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对政府性债务实行限额管理,在自治区核定的限额内举借债务。二是抓好财政收入组织工作,提升财政收入质量,提高持续造血功能,增强财政偿债能力。三是切实加强融资平台管理,减弱其政府融资平台的职能,依法合规开展市场化融资,防范财政风险。

(六)继续深入开展财政监督检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一是强化预算执行,规范国库资金管理,完善提高预算执行均衡性的长效机制。二是依法开展财政监督,突出抓好重大财税政策落实、重点民生资金管理使用以及财经纪律执行落实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三是继续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非税收入收支管理、政府采购和会计信息质量的检查,提高财务人员从业水平和会计信息质量,规范财务管理。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全市财政工作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玉林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和这次人大常委会会议对财政工作提出的各项要求,努力增强理财执政能力,创新理财观念和理财方式,改革完善各项财政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依法理财治税,加强预算管理,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对财政工作的监督,坚定信心,开拓创新,奋发进取,扎实工作,确保全年财政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2017年1-8月预算执行情况报告附表.xlsx

20171012市级调整预算表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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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1-22 09:27     来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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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2017年1-8月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17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17年1—8月市级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努力克服减收因素增多等不利因素影响,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力支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了财政平稳有序运行。

    (一)市级预算执行情况。

    1—8月,市级组织财政收入348,905万元(其中:玉东新区93,274万元),完成预算的70%,同比增收30,641万元,增长9.6%。其中:上划中央收入135,628万元,上划自治区收入33,478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9,799万元(其中:玉东新区58,773万元),完成预算的62.5%,同比减收7,576万元,下降4.0%。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1)税收收入完成117,270万元,完成预算的64.7%,同比增收8,254万元,增长7.6%。其中:增值税完成36,763万元,增长91.2%,主要是四大行业“营改增”改革拉动增值税收入增加;企业所得税完成17,360万元,增长49.9%,主要是玉柴集团等企业的企业利润增加,同时国地税部门加强纳税申报,企业所得税增加;个人所得税完成6,033万元,增长33.7%,主要是玉柴集团上缴个人所得税增加。(2)非税收入完成62,529万元,同比减收15,830万元,下降20.2%。减收的主要原因,一是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出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和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措施,使行政事业性收费较同期减收3,936万元;二是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在去年上半年入库较多,今年的收入尚未入库,较同期减收19,332万元。

    1—8月,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1,688万元(其中:玉东新区67,487万元),完成预算的44.4%,同比增支22,760万元,增长8.8%。其中:(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902万元,完成预算的54.7%,同比减支643万元,下降1.8%,主要是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2)公共安全支出26,568万元,完成预算的59.1%,同比减支2,237万元,下降7.8%。主要是公安项目支出偏慢。(3)教育支出34,091万元,完成预算的52.4%,同比增支1,244万元,增长3.8%。主要是积极贯彻落实广西教育发展大会“八大工程”,继续实施玉林市中小学校建设提升工程,新建和改扩建一批中小学校,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4)科学技术支出8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1%,同比减支810万元,下降49.6%。主要原因是部分科技项目进展缓慢。(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267万元,完成预算的47.5%,同比增支433万元,增长9.0%。主要是今年继续加大图书馆等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072万元,完成预算的57.6%,同比增支5,902万元,增长27.9%。主要是财政对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增加。(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110万元,完成预算的65.4%,同比增支2,424万元,增长11.2%。主要是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2016年的420元提高到2017年的460元,支出相应增加。(8)农林水支出10,371万元,完成预算的35.1%,同比减支3,831万元,下降27.0%。主要是今年起五彩田园项目交由市交旅集团负责,财政支出相应减少。(9)交通运输支出13,699万元,完成预算的30.8%,同比增支9,134万元,增长200.1%。主要是继续加快推进“修机场、建码头、建高铁”三件大事,项目支出相应增加。(1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7,089万元,完成预算的41.8%,同比减支8,264万元,下降23.4%。主要是玉东新区拨付东投公司注册资本金同比减少1.3亿元。(11)商业服务业支出1,504万元,完成预算的39.3%,同比增支565万元,增长60.2%。主要是加大力度支持市本级商贸物流体系建设和现代服务业发展,支出相应增长。(12)金融支出156万元,完成预算的8.0%,同比减支1,064万元,下降87.2%。主要是今年没有自治区企业上市补助及超短期融资债券补助。(13)住房保障支出15,749万元,完成预算的53.8%,同比增支9,285万元,增长143.6%,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和农村危房改造支出增加。(14)债务付息支出15,275万元,完成预算的96.8%,同比增支10,252万元,增长204.1%,主要是到期政府债务利息支出增加。

    1—8月,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7,970万元(其中:玉东新区25,328万元),完成预算的18.1%,同比减收79,477万元,下降57.8%,主要是国有土地有关出让金收入减少。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9,622万元(其中:玉东新区23,326万元),同比减收81,746万元,下降62.2%。基金预算支出98,069万元(其中:玉东新区30,45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29.6%,同比减支14,208万元,下降12.7%。其中,土地出让金支出90,830万元(其中:玉东新区30,406万元),同比减支10,483万元,下降10.3%。

    (二)市级总预备费动用情况。

    2017年市级财政总预备费预算安排5,070万元(其中:玉东新区870万元),1-8月已动用55万元,结余5,015万元。

    (三)1—8月主要工作情况

    1.狠抓财政收支管理工作。一是做好收入组织工作。通过加强财税部门协作,抓好财政运行监控,依法强化财政收入组织,进一步提高财政收入质量。1-8月,市级非税收入占比为34.8%,同比下降了7个百分点。二是加快财政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预算支出和重点支出执行进度进行监控和分析,全力保障各项重点支出和民生支出。1-8月市级稳增长财政八项支出完成18.9亿元,增长3.0%,对市级经济稳增长起到了重要作用。

    2.深入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一是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全市与市级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报告及报表已在人大会批准后20日内在自治区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玉林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市级120个部门(单位)已按照新预算法规定完成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二是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2017年市级共收回财政存量资金1.87亿元,收回资金除继续安排用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苗园路-玉柴广场段道路改造提升等在建项目后续支出外,其余统筹安排用于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新市民购房补贴等民生项目。三是加快研究市和城区政府事权与支出责任及收入划分,完善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制度,出台了市和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四是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截至6月底,市级共压减一般性支出3,979万元,压减资金统筹安排用于2017年增人增资以及党委、政府确定的新增项目支出等。五是加快推进农业人口市民化。出台了《玉林市贯彻落实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实施方案》,并对自治区下达市本级2016年和2017年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5,557万元进行分配,重点用于解决随迁子女教育、城市学校“大班额”等问题。六是继续深化“营改增”、国库管理改革、非税收入收缴和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等改革,进一步清理整合财政专项资金,加强财政监督检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七是积极防范财政风险。建立政府中长期支出责任事项监测机制,组织政府各部门单位及融资平台公司进行摸底排查,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举债行为进行积极整改,全面改正不规范的政府性融资担保行为。

    3.支持经济加快发展。一是多渠道筹措资金,全力支持开展“三个年一活动”。二是积极推广运用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支持公益性项目建设。市直累计上报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5个,项目总投资约182.8亿元,涉及公路建设、轨道交通建设、垃圾处理等多个行业领域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各项增支减税政策,积极申请自治区代发地方政府债券。2017年市级共获得自治区下达新增政府债务限额11.02亿元,获得自治区下达置换政府债券10.90亿元。四是设立政府投资引导基金。2017年首期财政拟出资1亿元,主要投资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和发展、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创新创业等领域。五是加强对融资平台公司监管。为防范财政风险,对市城投公司、市交旅投集团公司、市地产集团三大融资平台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摸底调查。

    4.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新农合人均政府补助标准由2016年的420元提高到2017年的460元,进一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数量和质量,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二是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推进城乡低保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做好弱势群体保障工作,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抓好就业再就业工作。三是支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实施广西教育发展大会“八大工程”,新建改扩建一批中小学校,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逐步落实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支持示范高中建设,促进普通高中教育发展。四是支持农林水建设。落实粮食生产扶持政策,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促进农业优势及特色产业发展。五是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住房消费。完善城镇住房保障方式,逐步转向以租赁补贴为主,加快公租房配租入住,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提高货币化安置比例。六是支持开展环境治理。累计争取上级各类补助资金共14亿元,扎实推进九洲江水质整治工作以及南流江环境污染治理工作。

    二、2017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受今年经济形势变化和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等减税降费措施以及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提高公检法等部门经费补贴等政策性收支因素影响,市级预算收支发生了较大变化。同时,自治区转贷我市市级新增政府债券额度11.02亿元以及部分置换债券额度的债务收支未能纳入年初预算,为保持预算的适应性,保证预算的顺利执行和财政收支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七章关于预算调整的规定,建议对2017年市级财政预算进行调整。

    按照全区、全市年中工作会议精神和对财政收入形势变化情况的分析,建议对2017年市级组织财政收入调整为510,020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33,240万元),比年初预算498,540万元增加11,480万元,比上年实际485,337万元增加24,683万元,增长5.1%。经过对全年预算收支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和测算,预计全年市级财政总收入和总支出均为1,064,552万元(其中:玉东新区262,770万元),比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通过的2017年市级财政总收入和总支出1,023,794万元分别各增加40,758万元(其中:市直增加50,875万元,玉东新区减少10,117万元)。具体调整方案(草案)如下:

    (一)收入预算调整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的287,755万元调整为285,738万元(其中:玉东新区84,005万元),调减2,017万元(其中:市直调减2,362万元,玉东新区调增345万元)。(1)税收收入由年初预算的181,165万元调整为180,098万元(其中:玉东新区66,265万元),调减1,067万元(其中:市直调减2,212万元, 玉东新区调增1,145万元),主要是市直土地增值税和契税大幅度调减导致。(2)非税收入由年初预算的106,590万元调整为105,640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7,740万元),调减950万元(其中:玉东新区调减8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的320,992万元调整为227,280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02,000万元),调减93,712万元(其中:市直调减95,712万元,玉东新区调增2,000万元),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调减95,000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调减2,70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调减25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调增2,0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调增2,000万元。

    3.转移性收入调整。转移性收入由年初预算的415,047万元调整为551,534万元(其中:玉东新区76,765万元),调增136,487万元。

    调整后财政总收入安排1,064,552万元(其中:玉东新区262,77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5,738万元(其中:玉东新区84,0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27,280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02,000万元),转移性收入551,534万元(其中:玉东新区76,765万元)。

    (二)支出预算调整

    考虑到预算收入变化、政策性增支、支出结构变化的实际情况,拟对年初预算支出作出相应调整。将一些急需安排而年初没有预算的项目列入了本预算调整(草案),重点保障人员经费、正常运转经费和政策性支出。按照先急后缓、确保重点和收支平衡的原则,将一些年初已有安排但可以缓办或在今年暂不需支出的项目资金作了调减。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的519,435万元调整为615,896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05,049万元),调增96,461万元(其中:玉东新区调增12,606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中主要的支出调整是:(1)新增政府一般债券安排项目支出增加85,200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0,000万元)。安排的项目有:清宁路(龙表桥)至城站路(火车站)道路街区、风貌改造工程5,000万元,玉林城区市政工程城市基础设施3,400万元,黎湛铁路电气化改造项目10,930万元,玉林市一环路南高立交桥重建工程6,000万元,苗园路-玉柴广场段道路改造提升工程1,700万元,玉林往广州方向开行动车贵港站改造项目2,500万元,南流江综合治理—污水处理项目10,000万元,小街小巷建设资金800万元,玉林龙潭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5,000万元,市中医药健康产业园园区建设项目1,000万元,玉林市综合应急救援训练基地项目1,120万元,玉林市特殊人员康复中心1,070万元,玉林市图书馆新馆项目2,400万元,王力博物馆项目和玉林市科技馆项目280万元,玉林市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孵化公共服务平台(一期)1,000万元,市直高中建设项目3,000万元,玉林市玉州区石棠小学2#综合楼工程680万元,玉林市玉州区茂林镇初级中学教学综合楼建设工程施工300万元,玉林市玉州区茂林镇第三初级中学学生宿舍楼工程100万元,玉林市玉州区茂林镇第三初级中学学生食堂工程100万元,玉林市玉东新区第一幼儿园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及施工总承包820万元,广西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横三路项目3,000万元,玉林市玉东新区和睦南棚户区改造项目2,500万元,玉林市玉东新区和睦西棚户区改造项目1,000万元,玉林市玉东新区下久岭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1,500万元。(2)根据工资调整政策,调增增人增资等经费1800万元。3.调增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经费2,600万元。(3) 调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缺口3000万元。(4) 调增政府偿债风险准备金2000万元。(5)收回财政存量资金18,721万元,调减相应的支出安排。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的331,479万元调整为287,939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12,574万元),调减43,540万元(其中:玉东新区调增7,461万元)。主要调整项目:(1)新增政府专项债券安排支出25,000万元,其中:土地储备项目10,000万元,玉州区二环北路安置区建设项目9,000万元,市中医药健康产业园园区建设项目6,000万元。(2)调减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未能实现部分相应安排的支出64,500万元。

    3.转移性支出调整。转移性支出由年初预算的40,233万元调整为51,753万元(其中:玉东新区8,269万元),调增11,520万元。

    4.债务还本支出调整。债务还本支出由年初预算的132,647万元调整为108,963万元,调减23,684万元,主要是国开行不同意玉东新区提前置换部分棚户区贷款,玉东新区减少置换债券支出安排

    调整后财政总支出安排1,064,552万元(其中:玉东新区262,7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5,896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05,0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87,939万元(其中:玉东新区112,574万元),转移性支出51,753万元(其中:玉东新区8,26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08,963万元(其中:玉东新区36,878万元)。

    调整后财政总收入和总支出各安排1,064,552万元(其中:玉东新区262,770万元),收支平衡。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全力做好财政收入组织工作,提高财政收入质量

    一是大力组织财政收入和基金预算收入,通过依法强化财政收入征管,进一步做实财政收入,增加可用财力,努力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二是深挖税收增长潜力,抓好堵塞征管漏洞,确保税收收入平稳增长。三是大力抓好非税收入,着力做好国有闲置资产处置工作,加快完善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制度,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

    (二)继续深化财政改革,提高资金管理效率

    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扩大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价的覆盖面;继续推进市县财权事权等制度改革突出抓好重大财税政策落实、重点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跟踪检查,促进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

    (三)围绕经济发展中心任务,继续落实好稳增长各项措施,培养财源

    大力支持推进“三个年一活动”、大城市、大产业等项目建设,支持本地重点企业和优势产业做大做强,加强重点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重大项目落地和开工建设,通过项目建设带动税收收入增长。创新融资渠道并继续争取自治区资金支持,多方筹措资金,完善重大交通、城建、棚户区改造等重点项目,加快城市发展建设。

    (四)科学安排财政资金,提高支出效率和效益

    一是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约法三章”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二是在加快本年预算支出进度的同时,加快对上年结转资金的使用,对部门闲置的结余结转资金一律收回总预算,调剂用于急需资金的建设项目和公共事业发展支出。三是对重点支出执行进度进行监控和分析,准确掌握预算支出执行进度。

    (五)规范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风险

    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等有关法律及文件规定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对政府性债务实行限额管理,在自治区核定的限额内举借债务。二是抓好财政收入组织工作,提升财政收入质量,提高持续造血功能,增强财政偿债能力。三是切实加强融资平台管理,减弱其政府融资平台的职能,依法合规开展市场化融资,防范财政风险。

    (六)继续深入开展财政监督检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一是强化预算执行,规范国库资金管理,完善提高预算执行均衡性的长效机制。二是依法开展财政监督,突出抓好重大财税政策落实、重点民生资金管理使用以及财经纪律执行落实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三是继续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非税收入收支管理、政府采购和会计信息质量的检查,提高财务人员从业水平和会计信息质量,规范财务管理。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全市财政工作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玉林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和这次人大常委会会议对财政工作提出的各项要求,努力增强理财执政能力,创新理财观念和理财方式,改革完善各项财政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依法理财治税,加强预算管理,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对财政工作的监督,坚定信心,开拓创新,奋发进取,扎实工作,确保全年财政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2017年1-8月预算执行情况报告附表.xlsx

    20171012市级调整预算表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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