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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玉林市市级决算报告

2025-09-16 17:40     来源:玉林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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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7日在玉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4年玉林市市级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一、2024年市级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一年来,我们紧紧围绕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严格执行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有关决议要求和审查批准的预算,聚焦“一区两地一园一通道”建设,落实好一揽子增量政策,不断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大力推进财源建设,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全市财政运行总体平稳,风险总体可控,市级决算情况总体较好。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重点报告以下情况:

(一)2024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14600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4360万元,完成预算的95.1%,同比下降2.0%,主要是高新区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同比下降13.6%和37.7%;上级补助收入730142万元;下级上解收入46728万元;上年结余191687万元;调入资金35730万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9478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6664万元。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14600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41885万元,完成预算的96.2%,同比增长23.0%,主要是为完成科技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的法定支出要求以及加快龙云灌区、城区防洪排涝等增发国债项目支出进度和加大消化暂付款力度;补助下级支出40756万元;上解支出30127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6016万元;待偿债置换一般债券结余32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72043万元;年终结余48937万元。收支平衡。

从分地区收支决算情况看:

1.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13475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2885万元,完成预算的98.1%,同比增长1.1%(税收收入94986万元,完成预算的110.8%,同比增长31.0%;非税收入197899万元,完成预算的93.0%,同比下降8.9%);上级补助收入691365万元;下级上解收入46728万元;上年结余179745万元;调入资金35197万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7601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669万元 。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13475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62419万元,完成预算的96.5%,同比增长23.8%;补助下级支出40756万元;上解支出24534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23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2100万元;年终结余42555万元。收支平衡。

2.玉林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1124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475万元,完成预算的77.9%,同比下降19.4%(税收收入37018万元,完成预算的90.5%,同比下降20.2%,主要为高新区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同比下降13.6%和37.7%;非税收入4457万元,完成预算的36.1%,同比下降11.7%,完成预算较低主要是由于前期手续尚未完成,原计划处置高新区资产8000万元未能实现);上级补助收入38777万元;上年结余11942万元;调入资金533万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877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95万元。玉林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1124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9466万元,完成预算的92.6%,同比增长13.4%;上解支出5593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81万元;待偿债置换一般债券结余32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9943万元;年终结余6382万元。收支平衡。

从收支构成具体情况看:

1.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4360万元,其中:

(1)税收收入132004万元,完成预算的104.2%,同比增长11.0%。其中:增值税37007万元,完成预算的128.9%,同比增长63.4%,主要是去年同期增值税留抵退税12568万元降低基数,而今年相关退税额减少。企业所得税17298万元,完成预算的81.6%,同比下降16.5%,主要是第二产业特别是工业产值、利润下行。土地增值税13507万元,完成预算的89.8%,同比增长47.0%,主要是清欠了部分企业项目土地增值税一次性税源收入。耕地占用税405万元,完成预算的368.2%,同比增长1346.4%,主要是市直园区入园企业缴入308万元,2023年无此类收入。

(2)非税收入202356万元,完成预算的89.9%,同比下降

9.0%,完成预算低于预期,主要原因:一是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04514万元,完成预算的72.2%,同比下降19.9%,主要是特许经营权项目转让情况不及预期;二是行政性收费收入22679万元,完成预算的80.3%,同比下降10.9%,主要是自然资源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低于预期。

2.市级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性收入决算情况。2024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性收入112573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6%,同比下降14.5%。具体情况如下:

(1)上级补助收入730142万元,同比增长11.3%。其中:返还性收入35797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55404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40298万元。

(2)下级上解收入46728万元,同比增长0.3%。

(3)调入资金35730万元,同比下降57.7%。同比下降较大主要是土地和房地产市场热度持续回落,市场整体加速下滑,土地收入不达预期。

(4)一般债务转贷收入94780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29016万元,再融资一般债券64400万元,其他一般债务收入1364万元。

(5)上年结余收入191687万元,为2023年结转至2024年继续使用的专款资金。

3.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41885万元,完成预算的96.2%。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670万元,完成预算的99.8%;国防支出1227万元,完成预算的99.4%;公共安全支出89843万元,完成预算的96.5%;教育支出94480万元,完成预算的90.6%;科学技术支出25483万元,完成预算的99.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1500万元,完成预算的97.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130万元,完成预算的96.6%;卫生健康支出383921万元,完成预算的96.6%;节能环保支出10349万元,完成预算的97.1%;城乡社区支出100891

万元,完成预算的94.7%;农林水支出148880万元,完成预算的96.3%;交通运输支出24948万元,完成预算的96.6%;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31826万元,完成预算的99.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539万元,完成预算的59.4%;金融支出2519万元,完成预算的81.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7432万元,完成预算的99.8%;住房保障支出26873万元,完成预算的92.3%;粮油物资储备支出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24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他支出168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债务付息支出3533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0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4.市级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性支出决算情况。转移性支出146163万元。转移性支出项目完成的具体情况:

(1)补助下级支出40756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3176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8989万元。主要包括市级补助各县(市、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民生政策兜底补助资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村干部基本报酬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薪酬补贴经费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等。

(2)上解上级支出30127万元。

(3)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6016万元。

    (4)待偿债置换一般债券结余327万元。

(5)年终结余48937万元,全部为项目结转。

5.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预备费使用情况。市级预备费调整预算安排13500万元(其中:市直12400万元,玉林高新区1100万元),当年安排支出427万元(其中:市直388万元,玉林高新区39万元),主要用于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河道水毁修复工程等。当年指标结余13073万元(其中:市直12012万元,玉林高新区1061万元),按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三公”经费情况。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支出2352.5万元,同比增长1.3%,主要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65.2万元,同比下降4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42.1万元,同比增长5.4%;公务接待费345.2万元,同比下降5.2%。

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支出2332.4万元,同比增长1.8%。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65.2万元,同比下降44.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28.5万元,同比增长5.5%;公务接待费338.7万元,同比下降1.9%。

玉林高新区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支出20.1万元,同比下降38.2%。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6万元,同比下降0.4%;公务接待费6.5万元,同比下降65.5%。

(3)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规模和使用情况。市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主要用于弥补一般公共预算出现的收支缺口,实现收支平衡。2023年底市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存量为26664万元,2024年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6016万元,当年年底滚存规模为26016万元(其中:市直25235万元,玉林高新区781万元)。

(4)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情况。调入资金35730万元,其中: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34175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1555万元。

(5)跨年度预算平衡情况。2024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上年结转专款共计191687万元。

与市六届人大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4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数相比,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增加26584万元,主要是自治区与地方结算时增加的转移支付18544万元,下级上解收入增加3865万元(从2024年起,各县市区基层法院检察院地方绩效奖励和所计提的五险一金由市级保障,并作为基数上划至市财政),调入资金增加4175万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增加26584万元,主要是由于收入的增加,对应的支出也相应增加。

(二)2024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534052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86971万元,完成预算的20.7%,同比下降6.1%,主要是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导致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下降,影响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预算;上级补助收入65051万元;上年结余79605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01144万元;上解收入1281万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534052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30769万元,完成预算的69.1%,同比下降34.9%;上解上级支出1278万元;补助下级支出14921万元;调出资金3417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49574万元;年终结余103335万元。收支平衡。

从分地区收支决算情况看:

1.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473506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73855万元,完成预算的20.9%;上级补助收入64047万元;上年结余70607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63716

万元;上解收入1281万元。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473506

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88892万元,完成预算的66.6%;上解上级支出1281万元;补助下级支出14921万元;调出资金33642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40105万元;年终结余94665万元。收支平衡。

2.玉林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60546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116万元,完成预算的18.6%;上级补助收入1004万元;上年结余8998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37428万元。玉林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60546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1877万元,完成预算的82.8%;上解支出-3万元;调出资金53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9469万元;年终结余8670万元。收支平衡。

从收支构成具体情况看:

1.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情况。2024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86971万元,完成预算的20.7%。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155539万元,完成预算的18.4%,完成预算偏低主要是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导致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低于预期;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726万元,完成预算的85.2%;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28706万元,完成预算的55.5%,完成预算偏低主要是部分专项债券项目处于建设期,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单位年度内上缴的专项应付利息及发行费低于预期。

2.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性收入347081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6505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79605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01144万元,上解收入1281万元。

3.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2024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30769万元,完成预算的69.1%,同比下降34.9%。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2万元,完成预算的28.7%,主要是专项项目未达到支付条件,影响支出进度;卫生健康支出1512万元,完成预算的30.2%,主要是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市妇幼保健院玉东院区妇幼保健业务综合大楼工程进度不及预期;城乡社区支出129528万元,完成预算的76.8%;农林水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是高新区广西重点独流入海河流南流江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尚未解决;交通运输支出71万元,完成预算的6.3%,主要是民航发展基金因相关项目未达支付条件,支出低于预期;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4935万元,完成预算的28.1%,主要是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项目和绿色转型产业化项目等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在当年四季度下达,部分资金按政策规范审核后结转下年度支出;其他支出53560万元,完成预算的53.8%,主要是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项目支出低于预期;债务付息支出409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9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4.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性支出303283万元。其中:上解支出1278万元;补助下级支出1492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49574万元;调出资金34175万元;年终结余103335万元。

与市六届人大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4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数相比,市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减少了1140万元,主要是上解收入、专项债务转贷收入以及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三项收入增加额无法覆盖自治区与地方结算转移支付的减少额所致。市级政府性基金总支出减少1140万元,主要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大幅减少的同时,转移性支出增加,对冲了支出降幅。

(三)2024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1715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555万元,完成预算的129.4 %,同比下降89.6%,主要是股利、股息收入较上年减少;上级补助收入148万元;上年结余12万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1715 万元,其中:补助下级支出144万元;调出资金1555万元;年终结余16万元。收支平衡。

从分地区收支决算情况看:

1.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1699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555万元,完成预算的129.6%,同比下降89.6%;上级补助收入14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1699万元,其中:补助下级支出144万元;调出资金1555万元。收支平衡。

2.玉林高新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16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4万元,上年结余1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16万元,其中:年终结余16万元。收支平衡。

从收支构成具体情况看:

1.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情况。2024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555万元,完成预算的129.4%。全部为利润收入。

2.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性收入160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14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2万元。

3.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2024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4.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性支出1715万元。其中:补助下级支出144万元,调出资金1555万元,年终结余16万元。

与市六届人大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4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数相比,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增加160万元,主要是自治区补助收入增加,支出也相应增加。

(四)2024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24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945864万元,完成预算的99.8%,同比增长5.2%。

从分地区收入决算情况看:

市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93967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1%;玉林高新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6190万元,完成预算的70.1 %,主要是财政补贴收入低于预期。

从收入构成具体情况看:

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9187万元,完成预算的91.6%,主要是财政补贴收入低于预期;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收入271045万元,完成预算的97.9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6140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1.9%;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627万元,完成预算的41.7%,主要是财政补贴资金收入低于预期。

2.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896443万元,完成预算的95.7%,同比增长5.0%。支出增长的原因主要是自2024年7月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人每月提高20元。同时,随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实施年份的增加,拥有个人账户人群到龄的人数增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月发放金额也会逐年增加。

从分地区支出决算情况看:

市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891849万元,完成预算的95.7%;玉林高新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594万元,完成预算的96.7%。

从支出构成具体情况看:

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60874万元,完成预算的98.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支出240751万元,完成预算的88.4%,主要是受医保政策变化影响,药店以及门诊个人账户的支出较少,职工个人账户支出不及年初预期,导致支出完成率较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592492万元,完成预算的98.7%;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326万元,完成预算的98.4%。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与支出相抵,当年结余49421万元,其中:市直47825万元,玉林高新区1596万元。年末滚存结余852385万元,其中:市直839402万元,玉林高新区12983万元。

与市六届人大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4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数相比,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减少4058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减少5432万元,主要是根据收支平衡原则安排财政补贴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增加2789万元,主要是保险费收入增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增加15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减少1570万元,主要是根据收支平衡原则安排财政补贴收入。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减少24528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减少1200万元,主要是基本养老保险支出减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减少10399万元,主要是由于医保政策变化,结算参保人的个人账户用于药店以及门诊个账的支出减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减少13014万元,主要是结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减少5541万元,大病保险支出减少747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增加85万元。

(五)政府债务情况。

1.2024年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

2024年市级政府债务限额303.8亿元(一般债务限额113.64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90.16亿元)。其中:市直258.1亿元,玉林高新区45.7亿元。截至2024年12月末,市级政府债务余额为300.53亿元(一般债111.36亿元,专项债189.17亿元),其中:市直255.41亿元(一般债84.86亿元,专项债170.55亿元),玉林高新区45.12亿元(一般债26.5亿元,专项债18.62亿元)。市级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可控。

2.2024年政府债务举借及使用情况。

市级全年共举借债务29.59亿元,其中:市直23.97亿元,玉林高新区5.62亿元。举借债务按规定由自治区统一发行政府债券后予以转贷,包括以下四部分:一是新增政府债券8.06亿元。分配给市直5.22亿元(一般债券2.86亿元,专项债券2.36亿元);玉林高新区2.84亿元(一般债券0.04亿元,专项债券2.8亿元)。二是用于偿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务的再融资债券6.44亿元,其中:市直4.74亿元,玉林高新区1.7亿元。三是用于偿还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的再融资债券14.96亿元,其中:市直14.01亿元,玉林高新区0.95亿元。四是用于金融发展领域的再融资一般债券0.13亿元,均属于玉林高新区。

2024年市级新增政府债券资金8.06亿元主要用于教育、医疗卫生、水利建设等重大项目建设以及偿付政府拖欠企业账款。

3.2024年政府债务还本情况。

市级2024年到期政府债务本金7.35亿元(市直5.46亿元,玉林高新区1.89亿元),已通过自治区转贷再融资债券偿还6.44亿元,本级财政预算资金偿还0.91亿元。

总体来看,市级政府债务已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到期本金及利息已按时偿还,未发生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年度付息支出与财政支出占比在合理范围内,总体风险可控。

(六)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4年,我市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全面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部署,以提质增效为主线,着力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一是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围绕预算绩效全过程管理五大环节,修订印发了《事前绩效评估操作规程》《事前绩效评估操作细则》《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办法》3项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二是进一步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积极探索全成本预算绩效管理,精心选择“玉林市城区环卫市场一体化服务项目”组织开展成本预算绩效试点,涉及年度资金1.6亿元,通过成本绩效初步分析,成本核减率为14.3%,制定财政支出标准,并将相关成果运用到工作实际中,成本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取得明显成效;三是进一步提升预算绩效管理质效。加强对新增重大政策或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审核,进一步细化事前评估内部操作规程;建立“部门+支出科+绩效中心”逐级审核工作机制,加大审核指导力度,组织专家对市直45个部门及所属单位开展重点审改,提升绩效目标编制质量;组织开展2023年度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部门绩效评价、财政抽查复核及财政重点评价工作,其中财政重点评价10个项目(或部门),评价规模6.9亿元,简易评价73个部门整体,并将评价结果应用到下一年度预算安排中;组织开展市直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其中财政重点监控30个项目,涉及金额13.7亿元,并将监控结果应用于当年度预算调整,涉及金额120万元,推动预算与绩效紧密挂钩,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024年市级决算草案在报市委、市人民政府审议和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查之前,已经审计部门审计,并根据审计意见作了相应调整,相关工作正在持续进行中。

二、贯彻落实人大决议和重点财政工作开展情况

2024年市级财政严格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批准的预算决议和审议意见,聚力财源建设与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化预算执行管理,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财政支撑。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3436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41885万元。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短收压力下,仍保持必要的支出强度,有力保障了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一)狠抓项目强工业,产业发展提质增效。

支持开展“三个攻坚年”活动,扎实开展项目建设攻坚,强化调度协调,市级争取项目建设的专项债券3.11亿元,全力推进南珠高铁等重大交通项目以及产业园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此外,还统筹各项资金支持我市重大、重点项目运营及发展,其中:市本级安排资金0.15亿元用于南玉高铁玉林段外部环境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为项目推进提供有力保障,南珠高铁南宁至玉林段于2024年12月30日开通运营,进一步巩固提升玉林交通枢纽区位优势;支持机场航线培育,筹措航线补贴资金0.86亿元,加快构建玉林市空中航线网络,促进玉林市航空运输业快速发展;筹措玉林福绵机场运营补贴0.11亿元,保障机场地面基础设施及配套设备运行,提升机场飞机起降效率;持续实施“工贸强基”工程,支持园区高质量发展,落实资金用于支持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进一步优化玉林海港码头建设,以华友锂电、柳钢中金等链主企业为重点,持续壮大新能源材料、不锈钢材料、铜基新材料等千亿级临港产业,推动临港产业从基地化向集团化、集群化发展,从单一产品向产业链布局,加快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玉林片区建设,打造广西向海图强新的增长极;安排工业高质量发展资金2亿元、筹措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48亿元,用于重大发展规划、重大课题研究以及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开展,增加项目库储备;支持工业振兴三年行动,争取工业振兴资金1.36亿元,用于支持阶段性降低工业企业用电成本、产业优化升级项目、重点工业项目等,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

(二)服务玉商玉工强实体、扩内需,激发新活力。

支持推进玉商玉工回归,市本级安排招商工作经费0.09亿元,围绕先进制造、新材料、绿色食品、香料医药健康、纺织服装、数字经济等“5+3”产业链开展常态化精准招商,着力促进延链补链强链。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市累计减税降费及退税40.9亿元,持续助力企业减负增效。持续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行为,构建统一开放、公平有序的采购市场,通过制定预留份额方案,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等措施,降低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门槛,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合同规模,切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1-12月中小企业获得市级政府采购合同金额8.13亿元,占采购总额的41.3%。推进外贸外资提质扩量攻坚行动,筹措中央外经贸资金共0.21亿元支持助力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等100多家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促进外贸转型升级发展。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1.93亿元,支持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住宅装修改造物品和材料购置及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有效保障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资金需求。累计筹措服务业发展相关资金0.32亿元支持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2024年玉林市桂品出乡活动、2024年玉林市汽车促消费活动、广西餐饮文化活动周、玉林市第十一届“岭南都会”消费购物节及消费品以旧换新等项目,进一步提振消费市场回暖回升。

(三)巩固成果兴乡村,提升生态治理新水平。

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4年市本级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0.725亿元,重点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统筹支持促进农民增收相关领域,兼顾补齐必要的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全力建设“四好农村路”,打通乡村振兴“快车道”。筹措资金0.1亿元,推动农村公路新改建、危桥改造、渡改桥及新建桥梁工程、路面提升工程,进一步扩展了农村道路通行能力。支持生态宜居宜业建设,加速发展绿色低碳交通,筹措资金0.04亿元,支持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新能源车充电桩建设,覆盖商业圈、学校、公园、医院等公共区域及单位内部、公交停车场等,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支持推进“连心工程”,市级争取增发国债资金17.88亿元,累计支出17.26亿元,加快国家市级水网先导区建设,其中:筹措水网先导区项目前期工作经费0.26亿元,全力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增发国债补助资金8.9亿元,推动龙云灌区三大水库建设提速,争取增发国债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补助资金6.55亿元,改善城市水生态环境,提升城市防洪排涝能力。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着力推进九洲江、南流江等重点流域综合治理,推进九洲江流域跨省(区)横向生态补偿第四轮(2024-2026年)相关工作,市级节能环保支出1.03亿元,同比增长15.2%。

(四)财金联动显效应,经济发展活力新增强。

创新金融特色产品。印发《玉林市“园区贷”实施方案》,制定入园企业“白名单”,构建“园区+银行+担保”融资对接机制,成立玉林市“园区贷”风险补偿资金领导小组,每年从市本级安排财政资金2000万元用于风险补偿基金,加大对装备制造、新材料、医药健康、绿色食品和纺织服装等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园区贷”已累计成功授信13家白名单企业,累计放款1.6亿元。创新推出“香料贷”“柚农贷”等多款特色涉农信贷产品,累计投放特色信贷涉农贷款23.78亿元。用好“桂惠贷”财政贴息政策。依托“桂惠贷”推出“玉商贷”“玉林芳香贷”,累计拨付2021-2024年度“桂惠贷”贴息资金2.38亿元,累计节约市场主体融资成本超过2.8亿元,有效撬动银行投放优惠利率贷款超169.66亿元。其中,2024年以来,“桂惠贷”投放22亿元,有效降低市场主体融资成本约1000万元。在经济下行、土地出让收入骤减、财政收支矛盾极为突出的情况下,全市仍多措并举筹集资金0.5亿元用于拨付贴息资金,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打造广西香料中药材国际交易中心,全力推动玉林市香料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广西香料中药材国际交易中心于2024年7月12日正式启动上线,成为全国首家主营香料中药材的持牌交易中心,也是广西唯一的香料中药材交易中心。引导金融机构支持香料交易平台创建国家级八角香料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健全香料(中药材)产业金融服务体系,建立融资“白名单”,确保符合贷款标准或政策的企业对“玉林芳香贷”政策应享尽享。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支持。截至2024年12月底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在保余额45.98亿元,支持各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题,有效缓解三农主体融资问题。

(五)以人为本惠民生,民生改善交出新答卷。

2024年市级民生支出92.04亿元,同比增长18%,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约八成。教育东路整体提升、民主南路改扩建、谷山村至玉林二环北路改建等工程顺利完成。教育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市级教育支出9.45亿元,认真落实两个“只增不减”要求,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把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持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全面实施基础教育提质、职业教育升级等行动,支持玉林职业技术学院民办改公办。社会保障持续加强,市级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1亿元,进一步织密织牢社会保障网,落实好养老保险政策,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加快健康玉林建设,市级卫生健康支出38.39亿元,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提质和均衡布局,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自治区级区域医疗中心和县域医共体建设。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市级累计投入就业补助资金0.66亿元,为2024家参保单位减征失业保险费0.57亿元、为2133家参保单位减征工伤保险费0.17亿元;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0.11亿元,帮助411家用人单位稳定岗位;发放企业吸纳重点群体社保补贴、带动就业补贴、技能培训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等各类促进就业资金0.44亿元,有效支持企业稳岗扩岗。支持安居工程。做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市级住房保障支出2.69亿元,同比增长11.4%。

(六)主动担当稳作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兜稳兜牢“三保”底线,完善“三保”预算审核机制,严格按照“三保”支出保障清单编制预算,确保不留缺口,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多举措筹措资金及时划转到“三保”专户,加快“三保”支出进度,市级“三保”支出59.09亿元,其中保工资支出19.20亿元,支出进度98.5%。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制定玉林市过紧日子实施方案和市直培训费管理办法,加强“三公两费”等一般性支出管理,2024年市级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两费”支出0.34亿元,降幅达32.8%。积极防范地方债务风险,按照全口径债务监测预警机制,实行红黄绿监测预警,逐周、逐月动态监测到期债务情况和偿债资金落实情况,市级2024年到期法定债务本息均已全额编入预算并按期支付。加大财政资源统筹力度,积极盘活各类资金资产,加快推进光伏项目、停车泊位、水资源等特许经营权出让,持续抓实隐性债务化解工作。争取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再融资专项债券14.96亿元,有效化解年内到期存量隐性债务兑付压力,降低债务成本。有序处置融资平台各项到期债务,加强与金融机构对接,争取金融支持,守好不“爆雷”政治底线。持续开展财政“跑冒滴漏”专项检查工作,开展2024年财经纪律重点问题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发现全市3类重点问题涉及金额共计7790.3万元,实行清单制管理,坚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逐项纠正销号,确保整治成效。选取26家单位开展2024年会计信息质量执法检查工作,发现问题89个,涉及金额2.32亿元,检查国有企业发现问题49个,涉及金额3423.13万元,均落实整改责任,督促抓好整改,进一步提升单位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

各位代表,2024年市级财政平稳运行,地方债务有效防范化解,财税改革有序推进,得益于市委坚强领导,得益于市人大、政协监督指导、关心支持,得益于各部门共同努力。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市级财政工作仍存在预算执行管控不严,财政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刚性约束不足等突出问题。市人大和审计部门也提出了意见建议。我市财源基础仍较薄弱,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不及预期,土地出让收入“断崖式”下降影响综合财力,刚性支出持续增长,基层“三保”压力大,减收增支的矛盾不断加剧。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今年以来,市级财政部门积极研究谋划,靠前发力实施相关政策。1-6月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80亿元,其中:税收收入7.40亿元,同比增长10.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2.93亿元,重点领域支出得到了有力保障。当前,企业经营压力较大,财政收入增长面临制约,同时“三保”及刚性支出压力持续加大,债务风险防范与化解仍需重点关注与支持,财政收支矛盾情况依然突出,完成全年预算仍需加力攻坚。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九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和市委六届七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建设清朗繁荣文明和谐美丽新玉林“1158”目标任务体系,构建“十虎竞玉林”新局面,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玉商玉工回归、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持续扩大对内对外开放、文化塑城、“连心”工程、“净土”工程等“六个提档升级”,全面强化财政资金保障力度,用实用好一揽子增量政策,加强财政资金科学统筹,更好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统筹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兜实兜牢“三保”底线,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聚焦财源建设,大力夯实财源税源基础。

一是深挖增收潜力,加强对重点园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税源监控,切实抓好国债项目、专项债券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等重点项目、重点行业纳税服务工作,完善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强化税源监管,持续推进欠税清缴工作,加快涉税资产处置,确保税收收入颗粒归仓。二是抓好重点单位和重点项目非税收入收缴工作,持续推进闲置资产盘活处置进度,开展市直资产资源清查工作,摸清家底,集中力量对调查摸底阶段排查出来的低效、无效使用的国有资产资源采取“一户一策”的方式进行分类盘活处置,持续推进特许经营权转让工作,加快项目盘活,全力挖掘非税收入潜力。加大商住用地、加油站用地宣传力度,加快追缴历年土地欠款,全力做好处理个人历史遗留问题和个人土地划拨转出让变性收入等相关工作。三是加强财源建设,落实好助企纾困政策,持续服务壮大实体经济。将地方税收贡献作为出台产业支持政策事前评估分析的重要内容,将产业扶持与财源建设有机融合,不断夯实地方财源。

(二)紧抓重大机遇,全力争取上级更大支持。

抓住国家加力推出一揽子增量政策的“窗口期”,加强包装谋划,争取更多项目纳入中央、自治区重大规划盘子。一是全力争取2025年专项债券额度,支持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全力争取债券额度用于置换地方政府存量隐性债务和偿付企业欠款。二是全力争取国债资金,加快水网先导区、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等重大项目推进。三是全力争取重大工业项目前期工作周转资金,支持工业高质量发展。四是全力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在水网先导区、城镇基础设施、教育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乡村振兴等方面积极争取资金支持。积极争取上级财力性补助,重点用于保障“三保”、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学校新建、改扩建项目建设等工作。

(三)强化精准投放,支持重大战略落实落地。

统筹安排市级资金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实施。一是支持构建“通江联河达海”新格局。支持多式联运,优化调整运输结构,推进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支持贵港港中心港区下山庙作业区和东津作业区建设,助推玉林融入平陆运河经济带。加快玉林港20万吨码头沙尾作业区、玉林国际陆港核心区建设,助力向海图强。支持推动新建南宁至深圳铁路玉林至岑溪(桂粤省界)段项目加快建设,优化区域经济发展格局,推进玉湛茂经济协同发展。支持龙潭产业园、玉柴工业园等园区加快发展,服务好“三个攻坚年”活动。支持现代化产业体系提档升级。利用工业高质量发展资金,支持产业转型升级以及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扎实谋划一批带动性强、效益性高的重大产业项目,支持工业园区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玉商玉工回归”工程。安排资金用于精准招商、就业服务以及商业活动等,推动玉商玉工回归取得更大成效。四是支持深化“文化塑城”。大力支持以文兴产、以文兴业,支持文旅设施建设,推动开展“岭南都会”消费购物节、文化消费大夜市、民俗文化集市等文旅消费活动,打响“岭南美玉·胜景如林”“十字街”等文化旅游品牌,打造特色旅游精品和消费新场景,促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形成产业体系,助推经济发展。支持“连心”工程、“水网先导区”及系列民生工程。全力支持水网先导区、城区防洪排涝项目建设;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及一系列初、高中改、扩建等,全力支持教育均衡发展;将机关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计划生育家庭扶助等资金全额安排,全力兜牢民生底线;进一步加强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优化升级农业产业结构,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加大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污染防治减排、能源节约利用等投入,推进南流江、九洲江等水环境治理,加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和利用,抓好大气和土壤污染防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四)深化财金联动,加强财政金融服务工作。

安排政府性融资担保风险补偿金、“桂惠贷”财政配套贴息资金和投资引导基金资金,持续赋能实体经济发展。一是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探索和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完善业务结构、拓宽业务范围,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风险补偿机制,为我市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二是落实财政支持政策。全力支持广西香料中药材国际交易中心发展壮大,以香料、中药材等特色农林产业链为重点,以仓单质押破局落地供应链金融平台,着力解决我市香料、中药材等商户融资渠道少、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大幅降低融资成本。继续向上争取“桂惠贷”“芳香贷”、民贸民品贷款、国家创业担保贷款等贴息政策资金,为广大市场主体降低融资成本。积极争取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以财金联动引“金融活水”,持续推进创建国家级普惠金融示范市和中央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工作。三是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撬动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国有企业和社会资本按市场化方式发起设立各类产业投资基金,以政府引导有效带动更多社会投资,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

(五)密切协同配合,积极防范化解财政风险。

在防风险护稳定上发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防范财政运行风险。兜稳兜牢“三保”底线,坚持“三保”支出优先原则,加快“保工资”“保基本民生”项目支出进度。坚决贯彻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非必要非刚性支出,严控一般性支出,强化“三公两费”经费管理,不断完善制度措施,让过紧日子成为预算安排和预算执行自觉遵循的原则,做到“大钱大方、小钱小气”。强化动态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防范基层“三保”支付风险。组织开展2025年会计信息质量执法检查和其他财会监督检查,认真落实2024年财经纪律重点问题整改工作,严肃财经纪律,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深入开展政府采购领域“整、建、促”三年行动,不断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强化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现代化产业发展的功能作用,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成本管控。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进一步梳理存量隐性债务情况,全力争取债券额度用于置换地方政府存量隐性债务。严格落实偿债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通过加强相关资产资源开发利用、盘活存量资产增加收益等措施筹措资金,加强和规范融资平台债务清理。实施全口径地方债务监管,全面掌握全口径地方债务底数,强化债务数据分析,对风险早监测、早发现、早处置,牢牢守住不发生债务风险的底线,坚决遏制新增政府隐性债务。三是加强金融风险防范。加强金融企业风险管理,压紧压实地方金融企业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主体责任,督促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强化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协同金融监管部门督促地方金融机构加强风险排查,避免金融领域风险向财政风险转移。立足出资人管理职责,督促监管金融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将金融风险防范化解指标作为绩效考核“一票否决”或者直接降级指标,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压紧压实项目实施机构主体责任。指导已运营的存量PPP项目合理合规按效付费,督促实施机构及时开展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继续有序规范实施。

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下一步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严格按照本次大会的决议和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担当实干、攻坚克难,乘势而上、砥砺奋进,奋力完成2025年财政改革发展任务,为建设清朗繁荣文明和谐美丽新玉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关联文件:

    2024年

    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玉林市市级决算报告

    2025-09-16 17:40     来源:玉林市财政局
    【字体:


    ——2025年8月27日在玉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4年玉林市市级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一、2024年市级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一年来,我们紧紧围绕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严格执行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有关决议要求和审查批准的预算,聚焦“一区两地一园一通道”建设,落实好一揽子增量政策,不断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大力推进财源建设,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全市财政运行总体平稳,风险总体可控,市级决算情况总体较好。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重点报告以下情况:

    (一)2024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14600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4360万元,完成预算的95.1%,同比下降2.0%,主要是高新区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同比下降13.6%和37.7%;上级补助收入730142万元;下级上解收入46728万元;上年结余191687万元;调入资金35730万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9478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6664万元。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14600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41885万元,完成预算的96.2%,同比增长23.0%,主要是为完成科技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的法定支出要求以及加快龙云灌区、城区防洪排涝等增发国债项目支出进度和加大消化暂付款力度;补助下级支出40756万元;上解支出30127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6016万元;待偿债置换一般债券结余32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72043万元;年终结余48937万元。收支平衡。

    从分地区收支决算情况看:

    1.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13475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2885万元,完成预算的98.1%,同比增长1.1%(税收收入94986万元,完成预算的110.8%,同比增长31.0%;非税收入197899万元,完成预算的93.0%,同比下降8.9%);上级补助收入691365万元;下级上解收入46728万元;上年结余179745万元;调入资金35197万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7601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669万元 。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13475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62419万元,完成预算的96.5%,同比增长23.8%;补助下级支出40756万元;上解支出24534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23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2100万元;年终结余42555万元。收支平衡。

    2.玉林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1124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475万元,完成预算的77.9%,同比下降19.4%(税收收入37018万元,完成预算的90.5%,同比下降20.2%,主要为高新区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同比下降13.6%和37.7%;非税收入4457万元,完成预算的36.1%,同比下降11.7%,完成预算较低主要是由于前期手续尚未完成,原计划处置高新区资产8000万元未能实现);上级补助收入38777万元;上年结余11942万元;调入资金533万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877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95万元。玉林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1124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9466万元,完成预算的92.6%,同比增长13.4%;上解支出5593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81万元;待偿债置换一般债券结余32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9943万元;年终结余6382万元。收支平衡。

    从收支构成具体情况看:

    1.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4360万元,其中:

    (1)税收收入132004万元,完成预算的104.2%,同比增长11.0%。其中:增值税37007万元,完成预算的128.9%,同比增长63.4%,主要是去年同期增值税留抵退税12568万元降低基数,而今年相关退税额减少。企业所得税17298万元,完成预算的81.6%,同比下降16.5%,主要是第二产业特别是工业产值、利润下行。土地增值税13507万元,完成预算的89.8%,同比增长47.0%,主要是清欠了部分企业项目土地增值税一次性税源收入。耕地占用税405万元,完成预算的368.2%,同比增长1346.4%,主要是市直园区入园企业缴入308万元,2023年无此类收入。

    (2)非税收入202356万元,完成预算的89.9%,同比下降

    9.0%,完成预算低于预期,主要原因:一是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04514万元,完成预算的72.2%,同比下降19.9%,主要是特许经营权项目转让情况不及预期;二是行政性收费收入22679万元,完成预算的80.3%,同比下降10.9%,主要是自然资源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低于预期。

    2.市级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性收入决算情况。2024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性收入112573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6%,同比下降14.5%。具体情况如下:

    (1)上级补助收入730142万元,同比增长11.3%。其中:返还性收入35797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55404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40298万元。

    (2)下级上解收入46728万元,同比增长0.3%。

    (3)调入资金35730万元,同比下降57.7%。同比下降较大主要是土地和房地产市场热度持续回落,市场整体加速下滑,土地收入不达预期。

    (4)一般债务转贷收入94780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29016万元,再融资一般债券64400万元,其他一般债务收入1364万元。

    (5)上年结余收入191687万元,为2023年结转至2024年继续使用的专款资金。

    3.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41885万元,完成预算的96.2%。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670万元,完成预算的99.8%;国防支出1227万元,完成预算的99.4%;公共安全支出89843万元,完成预算的96.5%;教育支出94480万元,完成预算的90.6%;科学技术支出25483万元,完成预算的99.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1500万元,完成预算的97.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130万元,完成预算的96.6%;卫生健康支出383921万元,完成预算的96.6%;节能环保支出10349万元,完成预算的97.1%;城乡社区支出100891

    万元,完成预算的94.7%;农林水支出148880万元,完成预算的96.3%;交通运输支出24948万元,完成预算的96.6%;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31826万元,完成预算的99.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539万元,完成预算的59.4%;金融支出2519万元,完成预算的81.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7432万元,完成预算的99.8%;住房保障支出26873万元,完成预算的92.3%;粮油物资储备支出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24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他支出168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债务付息支出3533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0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4.市级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性支出决算情况。转移性支出146163万元。转移性支出项目完成的具体情况:

    (1)补助下级支出40756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3176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8989万元。主要包括市级补助各县(市、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民生政策兜底补助资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村干部基本报酬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薪酬补贴经费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等。

    (2)上解上级支出30127万元。

    (3)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6016万元。

        (4)待偿债置换一般债券结余327万元。

    (5)年终结余48937万元,全部为项目结转。

    5.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预备费使用情况。市级预备费调整预算安排13500万元(其中:市直12400万元,玉林高新区1100万元),当年安排支出427万元(其中:市直388万元,玉林高新区39万元),主要用于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河道水毁修复工程等。当年指标结余13073万元(其中:市直12012万元,玉林高新区1061万元),按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三公”经费情况。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支出2352.5万元,同比增长1.3%,主要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65.2万元,同比下降4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42.1万元,同比增长5.4%;公务接待费345.2万元,同比下降5.2%。

    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支出2332.4万元,同比增长1.8%。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65.2万元,同比下降44.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28.5万元,同比增长5.5%;公务接待费338.7万元,同比下降1.9%。

    玉林高新区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支出20.1万元,同比下降38.2%。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6万元,同比下降0.4%;公务接待费6.5万元,同比下降65.5%。

    (3)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规模和使用情况。市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主要用于弥补一般公共预算出现的收支缺口,实现收支平衡。2023年底市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存量为26664万元,2024年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6016万元,当年年底滚存规模为26016万元(其中:市直25235万元,玉林高新区781万元)。

    (4)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情况。调入资金35730万元,其中: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34175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1555万元。

    (5)跨年度预算平衡情况。2024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上年结转专款共计191687万元。

    与市六届人大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4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数相比,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增加26584万元,主要是自治区与地方结算时增加的转移支付18544万元,下级上解收入增加3865万元(从2024年起,各县市区基层法院检察院地方绩效奖励和所计提的五险一金由市级保障,并作为基数上划至市财政),调入资金增加4175万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增加26584万元,主要是由于收入的增加,对应的支出也相应增加。

    (二)2024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534052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86971万元,完成预算的20.7%,同比下降6.1%,主要是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导致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下降,影响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预算;上级补助收入65051万元;上年结余79605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01144万元;上解收入1281万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534052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30769万元,完成预算的69.1%,同比下降34.9%;上解上级支出1278万元;补助下级支出14921万元;调出资金3417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49574万元;年终结余103335万元。收支平衡。

    从分地区收支决算情况看:

    1.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473506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73855万元,完成预算的20.9%;上级补助收入64047万元;上年结余70607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63716

    万元;上解收入1281万元。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473506

    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88892万元,完成预算的66.6%;上解上级支出1281万元;补助下级支出14921万元;调出资金33642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40105万元;年终结余94665万元。收支平衡。

    2.玉林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60546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116万元,完成预算的18.6%;上级补助收入1004万元;上年结余8998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37428万元。玉林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60546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1877万元,完成预算的82.8%;上解支出-3万元;调出资金53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9469万元;年终结余8670万元。收支平衡。

    从收支构成具体情况看:

    1.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情况。2024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86971万元,完成预算的20.7%。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155539万元,完成预算的18.4%,完成预算偏低主要是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导致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低于预期;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726万元,完成预算的85.2%;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28706万元,完成预算的55.5%,完成预算偏低主要是部分专项债券项目处于建设期,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单位年度内上缴的专项应付利息及发行费低于预期。

    2.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性收入347081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6505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79605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01144万元,上解收入1281万元。

    3.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2024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30769万元,完成预算的69.1%,同比下降34.9%。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2万元,完成预算的28.7%,主要是专项项目未达到支付条件,影响支出进度;卫生健康支出1512万元,完成预算的30.2%,主要是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市妇幼保健院玉东院区妇幼保健业务综合大楼工程进度不及预期;城乡社区支出129528万元,完成预算的76.8%;农林水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是高新区广西重点独流入海河流南流江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尚未解决;交通运输支出71万元,完成预算的6.3%,主要是民航发展基金因相关项目未达支付条件,支出低于预期;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4935万元,完成预算的28.1%,主要是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项目和绿色转型产业化项目等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在当年四季度下达,部分资金按政策规范审核后结转下年度支出;其他支出53560万元,完成预算的53.8%,主要是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项目支出低于预期;债务付息支出409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9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4.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性支出303283万元。其中:上解支出1278万元;补助下级支出1492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49574万元;调出资金34175万元;年终结余103335万元。

    与市六届人大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4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数相比,市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减少了1140万元,主要是上解收入、专项债务转贷收入以及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三项收入增加额无法覆盖自治区与地方结算转移支付的减少额所致。市级政府性基金总支出减少1140万元,主要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大幅减少的同时,转移性支出增加,对冲了支出降幅。

    (三)2024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1715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555万元,完成预算的129.4 %,同比下降89.6%,主要是股利、股息收入较上年减少;上级补助收入148万元;上年结余12万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1715 万元,其中:补助下级支出144万元;调出资金1555万元;年终结余16万元。收支平衡。

    从分地区收支决算情况看:

    1.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1699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555万元,完成预算的129.6%,同比下降89.6%;上级补助收入14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1699万元,其中:补助下级支出144万元;调出资金1555万元。收支平衡。

    2.玉林高新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16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4万元,上年结余1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16万元,其中:年终结余16万元。收支平衡。

    从收支构成具体情况看:

    1.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情况。2024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555万元,完成预算的129.4%。全部为利润收入。

    2.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性收入160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14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2万元。

    3.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2024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4.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性支出1715万元。其中:补助下级支出144万元,调出资金1555万元,年终结余16万元。

    与市六届人大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4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数相比,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增加160万元,主要是自治区补助收入增加,支出也相应增加。

    (四)2024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24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945864万元,完成预算的99.8%,同比增长5.2%。

    从分地区收入决算情况看:

    市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93967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1%;玉林高新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6190万元,完成预算的70.1 %,主要是财政补贴收入低于预期。

    从收入构成具体情况看:

    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9187万元,完成预算的91.6%,主要是财政补贴收入低于预期;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收入271045万元,完成预算的97.9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6140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1.9%;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627万元,完成预算的41.7%,主要是财政补贴资金收入低于预期。

    2.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896443万元,完成预算的95.7%,同比增长5.0%。支出增长的原因主要是自2024年7月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人每月提高20元。同时,随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实施年份的增加,拥有个人账户人群到龄的人数增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月发放金额也会逐年增加。

    从分地区支出决算情况看:

    市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891849万元,完成预算的95.7%;玉林高新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594万元,完成预算的96.7%。

    从支出构成具体情况看:

    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60874万元,完成预算的98.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支出240751万元,完成预算的88.4%,主要是受医保政策变化影响,药店以及门诊个人账户的支出较少,职工个人账户支出不及年初预期,导致支出完成率较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592492万元,完成预算的98.7%;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326万元,完成预算的98.4%。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与支出相抵,当年结余49421万元,其中:市直47825万元,玉林高新区1596万元。年末滚存结余852385万元,其中:市直839402万元,玉林高新区12983万元。

    与市六届人大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4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数相比,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减少4058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减少5432万元,主要是根据收支平衡原则安排财政补贴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增加2789万元,主要是保险费收入增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增加15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减少1570万元,主要是根据收支平衡原则安排财政补贴收入。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减少24528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减少1200万元,主要是基本养老保险支出减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减少10399万元,主要是由于医保政策变化,结算参保人的个人账户用于药店以及门诊个账的支出减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减少13014万元,主要是结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减少5541万元,大病保险支出减少747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增加85万元。

    (五)政府债务情况。

    1.2024年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

    2024年市级政府债务限额303.8亿元(一般债务限额113.64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90.16亿元)。其中:市直258.1亿元,玉林高新区45.7亿元。截至2024年12月末,市级政府债务余额为300.53亿元(一般债111.36亿元,专项债189.17亿元),其中:市直255.41亿元(一般债84.86亿元,专项债170.55亿元),玉林高新区45.12亿元(一般债26.5亿元,专项债18.62亿元)。市级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可控。

    2.2024年政府债务举借及使用情况。

    市级全年共举借债务29.59亿元,其中:市直23.97亿元,玉林高新区5.62亿元。举借债务按规定由自治区统一发行政府债券后予以转贷,包括以下四部分:一是新增政府债券8.06亿元。分配给市直5.22亿元(一般债券2.86亿元,专项债券2.36亿元);玉林高新区2.84亿元(一般债券0.04亿元,专项债券2.8亿元)。二是用于偿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务的再融资债券6.44亿元,其中:市直4.74亿元,玉林高新区1.7亿元。三是用于偿还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的再融资债券14.96亿元,其中:市直14.01亿元,玉林高新区0.95亿元。四是用于金融发展领域的再融资一般债券0.13亿元,均属于玉林高新区。

    2024年市级新增政府债券资金8.06亿元主要用于教育、医疗卫生、水利建设等重大项目建设以及偿付政府拖欠企业账款。

    3.2024年政府债务还本情况。

    市级2024年到期政府债务本金7.35亿元(市直5.46亿元,玉林高新区1.89亿元),已通过自治区转贷再融资债券偿还6.44亿元,本级财政预算资金偿还0.91亿元。

    总体来看,市级政府债务已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到期本金及利息已按时偿还,未发生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年度付息支出与财政支出占比在合理范围内,总体风险可控。

    (六)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4年,我市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全面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部署,以提质增效为主线,着力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一是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围绕预算绩效全过程管理五大环节,修订印发了《事前绩效评估操作规程》《事前绩效评估操作细则》《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办法》3项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二是进一步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积极探索全成本预算绩效管理,精心选择“玉林市城区环卫市场一体化服务项目”组织开展成本预算绩效试点,涉及年度资金1.6亿元,通过成本绩效初步分析,成本核减率为14.3%,制定财政支出标准,并将相关成果运用到工作实际中,成本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取得明显成效;三是进一步提升预算绩效管理质效。加强对新增重大政策或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审核,进一步细化事前评估内部操作规程;建立“部门+支出科+绩效中心”逐级审核工作机制,加大审核指导力度,组织专家对市直45个部门及所属单位开展重点审改,提升绩效目标编制质量;组织开展2023年度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部门绩效评价、财政抽查复核及财政重点评价工作,其中财政重点评价10个项目(或部门),评价规模6.9亿元,简易评价73个部门整体,并将评价结果应用到下一年度预算安排中;组织开展市直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其中财政重点监控30个项目,涉及金额13.7亿元,并将监控结果应用于当年度预算调整,涉及金额120万元,推动预算与绩效紧密挂钩,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024年市级决算草案在报市委、市人民政府审议和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查之前,已经审计部门审计,并根据审计意见作了相应调整,相关工作正在持续进行中。

    二、贯彻落实人大决议和重点财政工作开展情况

    2024年市级财政严格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批准的预算决议和审议意见,聚力财源建设与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化预算执行管理,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财政支撑。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3436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41885万元。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短收压力下,仍保持必要的支出强度,有力保障了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一)狠抓项目强工业,产业发展提质增效。

    支持开展“三个攻坚年”活动,扎实开展项目建设攻坚,强化调度协调,市级争取项目建设的专项债券3.11亿元,全力推进南珠高铁等重大交通项目以及产业园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此外,还统筹各项资金支持我市重大、重点项目运营及发展,其中:市本级安排资金0.15亿元用于南玉高铁玉林段外部环境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为项目推进提供有力保障,南珠高铁南宁至玉林段于2024年12月30日开通运营,进一步巩固提升玉林交通枢纽区位优势;支持机场航线培育,筹措航线补贴资金0.86亿元,加快构建玉林市空中航线网络,促进玉林市航空运输业快速发展;筹措玉林福绵机场运营补贴0.11亿元,保障机场地面基础设施及配套设备运行,提升机场飞机起降效率;持续实施“工贸强基”工程,支持园区高质量发展,落实资金用于支持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进一步优化玉林海港码头建设,以华友锂电、柳钢中金等链主企业为重点,持续壮大新能源材料、不锈钢材料、铜基新材料等千亿级临港产业,推动临港产业从基地化向集团化、集群化发展,从单一产品向产业链布局,加快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玉林片区建设,打造广西向海图强新的增长极;安排工业高质量发展资金2亿元、筹措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48亿元,用于重大发展规划、重大课题研究以及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开展,增加项目库储备;支持工业振兴三年行动,争取工业振兴资金1.36亿元,用于支持阶段性降低工业企业用电成本、产业优化升级项目、重点工业项目等,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

    (二)服务玉商玉工强实体、扩内需,激发新活力。

    支持推进玉商玉工回归,市本级安排招商工作经费0.09亿元,围绕先进制造、新材料、绿色食品、香料医药健康、纺织服装、数字经济等“5+3”产业链开展常态化精准招商,着力促进延链补链强链。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市累计减税降费及退税40.9亿元,持续助力企业减负增效。持续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行为,构建统一开放、公平有序的采购市场,通过制定预留份额方案,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等措施,降低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门槛,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合同规模,切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1-12月中小企业获得市级政府采购合同金额8.13亿元,占采购总额的41.3%。推进外贸外资提质扩量攻坚行动,筹措中央外经贸资金共0.21亿元支持助力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等100多家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促进外贸转型升级发展。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1.93亿元,支持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住宅装修改造物品和材料购置及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有效保障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资金需求。累计筹措服务业发展相关资金0.32亿元支持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2024年玉林市桂品出乡活动、2024年玉林市汽车促消费活动、广西餐饮文化活动周、玉林市第十一届“岭南都会”消费购物节及消费品以旧换新等项目,进一步提振消费市场回暖回升。

    (三)巩固成果兴乡村,提升生态治理新水平。

    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4年市本级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0.725亿元,重点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统筹支持促进农民增收相关领域,兼顾补齐必要的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全力建设“四好农村路”,打通乡村振兴“快车道”。筹措资金0.1亿元,推动农村公路新改建、危桥改造、渡改桥及新建桥梁工程、路面提升工程,进一步扩展了农村道路通行能力。支持生态宜居宜业建设,加速发展绿色低碳交通,筹措资金0.04亿元,支持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新能源车充电桩建设,覆盖商业圈、学校、公园、医院等公共区域及单位内部、公交停车场等,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支持推进“连心工程”,市级争取增发国债资金17.88亿元,累计支出17.26亿元,加快国家市级水网先导区建设,其中:筹措水网先导区项目前期工作经费0.26亿元,全力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增发国债补助资金8.9亿元,推动龙云灌区三大水库建设提速,争取增发国债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补助资金6.55亿元,改善城市水生态环境,提升城市防洪排涝能力。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着力推进九洲江、南流江等重点流域综合治理,推进九洲江流域跨省(区)横向生态补偿第四轮(2024-2026年)相关工作,市级节能环保支出1.03亿元,同比增长15.2%。

    (四)财金联动显效应,经济发展活力新增强。

    创新金融特色产品。印发《玉林市“园区贷”实施方案》,制定入园企业“白名单”,构建“园区+银行+担保”融资对接机制,成立玉林市“园区贷”风险补偿资金领导小组,每年从市本级安排财政资金2000万元用于风险补偿基金,加大对装备制造、新材料、医药健康、绿色食品和纺织服装等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园区贷”已累计成功授信13家白名单企业,累计放款1.6亿元。创新推出“香料贷”“柚农贷”等多款特色涉农信贷产品,累计投放特色信贷涉农贷款23.78亿元。用好“桂惠贷”财政贴息政策。依托“桂惠贷”推出“玉商贷”“玉林芳香贷”,累计拨付2021-2024年度“桂惠贷”贴息资金2.38亿元,累计节约市场主体融资成本超过2.8亿元,有效撬动银行投放优惠利率贷款超169.66亿元。其中,2024年以来,“桂惠贷”投放22亿元,有效降低市场主体融资成本约1000万元。在经济下行、土地出让收入骤减、财政收支矛盾极为突出的情况下,全市仍多措并举筹集资金0.5亿元用于拨付贴息资金,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打造广西香料中药材国际交易中心,全力推动玉林市香料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广西香料中药材国际交易中心于2024年7月12日正式启动上线,成为全国首家主营香料中药材的持牌交易中心,也是广西唯一的香料中药材交易中心。引导金融机构支持香料交易平台创建国家级八角香料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健全香料(中药材)产业金融服务体系,建立融资“白名单”,确保符合贷款标准或政策的企业对“玉林芳香贷”政策应享尽享。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支持。截至2024年12月底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在保余额45.98亿元,支持各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题,有效缓解三农主体融资问题。

    (五)以人为本惠民生,民生改善交出新答卷。

    2024年市级民生支出92.04亿元,同比增长18%,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约八成。教育东路整体提升、民主南路改扩建、谷山村至玉林二环北路改建等工程顺利完成。教育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市级教育支出9.45亿元,认真落实两个“只增不减”要求,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把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持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全面实施基础教育提质、职业教育升级等行动,支持玉林职业技术学院民办改公办。社会保障持续加强,市级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1亿元,进一步织密织牢社会保障网,落实好养老保险政策,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加快健康玉林建设,市级卫生健康支出38.39亿元,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提质和均衡布局,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自治区级区域医疗中心和县域医共体建设。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市级累计投入就业补助资金0.66亿元,为2024家参保单位减征失业保险费0.57亿元、为2133家参保单位减征工伤保险费0.17亿元;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0.11亿元,帮助411家用人单位稳定岗位;发放企业吸纳重点群体社保补贴、带动就业补贴、技能培训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等各类促进就业资金0.44亿元,有效支持企业稳岗扩岗。支持安居工程。做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市级住房保障支出2.69亿元,同比增长11.4%。

    (六)主动担当稳作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兜稳兜牢“三保”底线,完善“三保”预算审核机制,严格按照“三保”支出保障清单编制预算,确保不留缺口,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多举措筹措资金及时划转到“三保”专户,加快“三保”支出进度,市级“三保”支出59.09亿元,其中保工资支出19.20亿元,支出进度98.5%。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制定玉林市过紧日子实施方案和市直培训费管理办法,加强“三公两费”等一般性支出管理,2024年市级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两费”支出0.34亿元,降幅达32.8%。积极防范地方债务风险,按照全口径债务监测预警机制,实行红黄绿监测预警,逐周、逐月动态监测到期债务情况和偿债资金落实情况,市级2024年到期法定债务本息均已全额编入预算并按期支付。加大财政资源统筹力度,积极盘活各类资金资产,加快推进光伏项目、停车泊位、水资源等特许经营权出让,持续抓实隐性债务化解工作。争取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再融资专项债券14.96亿元,有效化解年内到期存量隐性债务兑付压力,降低债务成本。有序处置融资平台各项到期债务,加强与金融机构对接,争取金融支持,守好不“爆雷”政治底线。持续开展财政“跑冒滴漏”专项检查工作,开展2024年财经纪律重点问题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发现全市3类重点问题涉及金额共计7790.3万元,实行清单制管理,坚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逐项纠正销号,确保整治成效。选取26家单位开展2024年会计信息质量执法检查工作,发现问题89个,涉及金额2.32亿元,检查国有企业发现问题49个,涉及金额3423.13万元,均落实整改责任,督促抓好整改,进一步提升单位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

    各位代表,2024年市级财政平稳运行,地方债务有效防范化解,财税改革有序推进,得益于市委坚强领导,得益于市人大、政协监督指导、关心支持,得益于各部门共同努力。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市级财政工作仍存在预算执行管控不严,财政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刚性约束不足等突出问题。市人大和审计部门也提出了意见建议。我市财源基础仍较薄弱,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不及预期,土地出让收入“断崖式”下降影响综合财力,刚性支出持续增长,基层“三保”压力大,减收增支的矛盾不断加剧。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今年以来,市级财政部门积极研究谋划,靠前发力实施相关政策。1-6月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80亿元,其中:税收收入7.40亿元,同比增长10.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2.93亿元,重点领域支出得到了有力保障。当前,企业经营压力较大,财政收入增长面临制约,同时“三保”及刚性支出压力持续加大,债务风险防范与化解仍需重点关注与支持,财政收支矛盾情况依然突出,完成全年预算仍需加力攻坚。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九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和市委六届七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建设清朗繁荣文明和谐美丽新玉林“1158”目标任务体系,构建“十虎竞玉林”新局面,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玉商玉工回归、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持续扩大对内对外开放、文化塑城、“连心”工程、“净土”工程等“六个提档升级”,全面强化财政资金保障力度,用实用好一揽子增量政策,加强财政资金科学统筹,更好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统筹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兜实兜牢“三保”底线,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聚焦财源建设,大力夯实财源税源基础。

    一是深挖增收潜力,加强对重点园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税源监控,切实抓好国债项目、专项债券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等重点项目、重点行业纳税服务工作,完善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强化税源监管,持续推进欠税清缴工作,加快涉税资产处置,确保税收收入颗粒归仓。二是抓好重点单位和重点项目非税收入收缴工作,持续推进闲置资产盘活处置进度,开展市直资产资源清查工作,摸清家底,集中力量对调查摸底阶段排查出来的低效、无效使用的国有资产资源采取“一户一策”的方式进行分类盘活处置,持续推进特许经营权转让工作,加快项目盘活,全力挖掘非税收入潜力。加大商住用地、加油站用地宣传力度,加快追缴历年土地欠款,全力做好处理个人历史遗留问题和个人土地划拨转出让变性收入等相关工作。三是加强财源建设,落实好助企纾困政策,持续服务壮大实体经济。将地方税收贡献作为出台产业支持政策事前评估分析的重要内容,将产业扶持与财源建设有机融合,不断夯实地方财源。

    (二)紧抓重大机遇,全力争取上级更大支持。

    抓住国家加力推出一揽子增量政策的“窗口期”,加强包装谋划,争取更多项目纳入中央、自治区重大规划盘子。一是全力争取2025年专项债券额度,支持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全力争取债券额度用于置换地方政府存量隐性债务和偿付企业欠款。二是全力争取国债资金,加快水网先导区、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等重大项目推进。三是全力争取重大工业项目前期工作周转资金,支持工业高质量发展。四是全力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在水网先导区、城镇基础设施、教育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乡村振兴等方面积极争取资金支持。积极争取上级财力性补助,重点用于保障“三保”、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学校新建、改扩建项目建设等工作。

    (三)强化精准投放,支持重大战略落实落地。

    统筹安排市级资金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实施。一是支持构建“通江联河达海”新格局。支持多式联运,优化调整运输结构,推进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支持贵港港中心港区下山庙作业区和东津作业区建设,助推玉林融入平陆运河经济带。加快玉林港20万吨码头沙尾作业区、玉林国际陆港核心区建设,助力向海图强。支持推动新建南宁至深圳铁路玉林至岑溪(桂粤省界)段项目加快建设,优化区域经济发展格局,推进玉湛茂经济协同发展。支持龙潭产业园、玉柴工业园等园区加快发展,服务好“三个攻坚年”活动。支持现代化产业体系提档升级。利用工业高质量发展资金,支持产业转型升级以及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扎实谋划一批带动性强、效益性高的重大产业项目,支持工业园区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玉商玉工回归”工程。安排资金用于精准招商、就业服务以及商业活动等,推动玉商玉工回归取得更大成效。四是支持深化“文化塑城”。大力支持以文兴产、以文兴业,支持文旅设施建设,推动开展“岭南都会”消费购物节、文化消费大夜市、民俗文化集市等文旅消费活动,打响“岭南美玉·胜景如林”“十字街”等文化旅游品牌,打造特色旅游精品和消费新场景,促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形成产业体系,助推经济发展。支持“连心”工程、“水网先导区”及系列民生工程。全力支持水网先导区、城区防洪排涝项目建设;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及一系列初、高中改、扩建等,全力支持教育均衡发展;将机关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计划生育家庭扶助等资金全额安排,全力兜牢民生底线;进一步加强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优化升级农业产业结构,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加大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污染防治减排、能源节约利用等投入,推进南流江、九洲江等水环境治理,加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和利用,抓好大气和土壤污染防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四)深化财金联动,加强财政金融服务工作。

    安排政府性融资担保风险补偿金、“桂惠贷”财政配套贴息资金和投资引导基金资金,持续赋能实体经济发展。一是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探索和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完善业务结构、拓宽业务范围,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风险补偿机制,为我市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二是落实财政支持政策。全力支持广西香料中药材国际交易中心发展壮大,以香料、中药材等特色农林产业链为重点,以仓单质押破局落地供应链金融平台,着力解决我市香料、中药材等商户融资渠道少、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大幅降低融资成本。继续向上争取“桂惠贷”“芳香贷”、民贸民品贷款、国家创业担保贷款等贴息政策资金,为广大市场主体降低融资成本。积极争取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以财金联动引“金融活水”,持续推进创建国家级普惠金融示范市和中央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工作。三是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撬动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国有企业和社会资本按市场化方式发起设立各类产业投资基金,以政府引导有效带动更多社会投资,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

    (五)密切协同配合,积极防范化解财政风险。

    在防风险护稳定上发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防范财政运行风险。兜稳兜牢“三保”底线,坚持“三保”支出优先原则,加快“保工资”“保基本民生”项目支出进度。坚决贯彻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非必要非刚性支出,严控一般性支出,强化“三公两费”经费管理,不断完善制度措施,让过紧日子成为预算安排和预算执行自觉遵循的原则,做到“大钱大方、小钱小气”。强化动态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防范基层“三保”支付风险。组织开展2025年会计信息质量执法检查和其他财会监督检查,认真落实2024年财经纪律重点问题整改工作,严肃财经纪律,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深入开展政府采购领域“整、建、促”三年行动,不断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强化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现代化产业发展的功能作用,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成本管控。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进一步梳理存量隐性债务情况,全力争取债券额度用于置换地方政府存量隐性债务。严格落实偿债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通过加强相关资产资源开发利用、盘活存量资产增加收益等措施筹措资金,加强和规范融资平台债务清理。实施全口径地方债务监管,全面掌握全口径地方债务底数,强化债务数据分析,对风险早监测、早发现、早处置,牢牢守住不发生债务风险的底线,坚决遏制新增政府隐性债务。三是加强金融风险防范。加强金融企业风险管理,压紧压实地方金融企业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主体责任,督促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强化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协同金融监管部门督促地方金融机构加强风险排查,避免金融领域风险向财政风险转移。立足出资人管理职责,督促监管金融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将金融风险防范化解指标作为绩效考核“一票否决”或者直接降级指标,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压紧压实项目实施机构主体责任。指导已运营的存量PPP项目合理合规按效付费,督促实施机构及时开展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继续有序规范实施。

    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下一步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严格按照本次大会的决议和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担当实干、攻坚克难,乘势而上、砥砺奋进,奋力完成2025年财政改革发展任务,为建设清朗繁荣文明和谐美丽新玉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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